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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位传递

1189年(宋宁宗淳熙十六年,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对于南宋和金朝都是不平凡的一年。

是年,金世宗病逝,由于他的儿子早于金世宗死去,帝位只得由其孙子完颜璟继任,是为金章宗。同年,宋孝宗也将皇位传给儿子赵惇即光宗,自己做起了太上皇。此时,宋金之间保持着和平关系。原来,早在《隆兴和议》签订之后,宋金双方重开榷场,发展边境贸易;又互派使者,庆祝重大节日;对于北宋时期被掳去的各类人员,金朝也都做出了较好的安排;金世宗还下令全国,有“妄言边关兵马者,徒二年”, 还多次缓解了有可能引起冲突的事件,表达了金朝对南宋的和解诚意。

金章宗继承金世宗对宋友好的做法,确定“内安民,外和好”为治国方针,重视农业生产,减轻赋税,注意金宋间的和平相处、友好交往,积极开展政治、经济、文化上的交流,自己还不断地学习唐宋的各种典籍与文化。北京著名的卢沟桥与钓鱼台就是金朝这一时期营造的重要建筑。

这一时期,宋光宗也主张废止武备与金通好。其间,由江西进士周必大、福建进士留正和浙江进士葛邲为相,他们都是一批三朝元老,以帝意为是。

但是,宋光宗是一个心身都不太健全的人,他在继承皇位前后,造成宫廷内部矛盾重重。在立太子问题上他与宋孝宗有矛盾,于是采取不上朝的办法与宋孝宗相对抗。宋孝宗死后他又拒不执丧,引起群臣不满。大臣们都想以“内禅”的办法,尊宋光宗为太上皇,立赵扩为帝,强迫宋光宗退位。只有左丞相留正借口有病,认为宰相不能辅赞恢复大计,就应辞去相位,表明自己不想卷入废掉光宗之事。

宗室大臣赵汝愚与赵彦逾等都积极谋划废立之事。赵汝愚是宋朝宗室,是乾道年间进士第一,以宗室入仕。有“事亲孝,事君忠,居官廉,忧国爱民,出于天性”的美名。只是他们感到力量单薄,决定请韩侂胄帮助,并争取太皇太后和皇太后的支持。韩侂胄,字节夫,相州安阳人(今河南安阳)。他与朝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的曾祖父是北宋名臣韩琦,母亲是太皇太后吴氏的妹妹,他的妻子是太皇太后的侄女,而他的侄女又是当朝的韩皇后。由于这种联系,使得他能随意出入宫廷,并得到后宫的支持。由于韩侂胄与两宫有着这种密切的联系,使他有机会参与宋光宗的“内禅”事件。

1194年(绍熙五年)七月初四,经过多次交流,这一计划得到太皇太后的支持,于是下诏说:“皇帝以疾,未能执丧。曾有御笔,自欲退闲。皇子嘉王,可即皇帝位。尊皇帝为太上皇,皇后为太上皇后。” 就这样,嘉王赵扩在众人的扶持下,最终黄袍加身,取得了皇位,他就是历史上的宋宁宗。

宋宁宗登上皇位后,赵汝愚与韩侂胄商讨策恩之功,赵汝愚说:我是宗室大臣,你是外戚,为皇室做点事是本份,怎么可以言功论赏呢!只有爪牙之臣,才讲赏赐。不同意韩侂胄参与中央大政。但未过多久,赵汝愚却自“定策功”,由枢密使、光禄大夫入相,升任为右丞相。按宋朝法律规定,宗室也是不能担任宰相的,因此赵汝愚表面上装作“力辞再三”,是在别人坚持“不许”的情况下被迫当任,开始执政的。这时,朱熹曾做过“劝进”,他以为对于韩侂胄应“当以厚赏酬劳而疏远之”,主张给他一些安抚,切“勿使预政”。赵汝愚以韩侂胄是外戚为由,只给了他一个汝州防御使的官职,没有满足韩侂胄的要求。与此同时,另外一位“定策”的主要参与者赵彦逾也未能获得足够的赏赐,这就产生了多种矛盾。而且,赵汝愚还以韩侂胄是武人出身为由拒不接见他,更加激怒了韩侂胄,使他“怨汝愚日深”。1195年(庆元元年)二月,韩侂胄就与赵彦逾相互呼应,并征求了京镗的意见,安排亲信李沐上疏皇帝,说:“以同姓居相位,非祖宗典故”,“将不利于社稷”,而且,以赵汝愚“倚虚声,植私党,以定策自居,专功自恣”,甚至说他有谋反篡夺皇权的可能。这时,虽有不少大臣和太学生表彰赵汝愚“勋劳著于社稷,精忠贯于天地”,极力来支持赵汝愚,宋宁宗最后还是听信了韩侂胄等的谏言,于1195年(庆元一年)二月,将赵汝愚罢去相位,出判福州。1196年(庆元二年)正月,赵汝愚暴死于赴衡州的路上,享年56岁。时人称之为“天下闻而冤之”,临安街头还出现了“一死固知公所欠,孤忠赖有史长存”的悼念诗。 同时获罪的还有徐谊、朱熹、彭龟年、黄度、李祥、杨简、吕祖俭等人。

1196年(庆元二年)正月,韩侂胄由保安军节度使,加开府仪同三司,权力在丞相之上。之后,他成了宁宗朝中一位有重大影响的专横宰相。

韩侂胄因立宁宗有功,又排除了各种干扰,最后控制了朝政。这时,韩侂胄听说金世宗早已驾崩,金朝在对蒙古连年用兵中,财匮物乏,国势日弱,便认为是恢复故土的良好时机。此时,宋金之间的不对等关系依然存在,宋金之间的根本矛盾仍未解决,尤其是宋朝皇帝,对于自己处在不平等的地位更是耿耿于怀。韩侂胄就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经常挑衅金朝,打算挑动开禧北伐,随时准备发动战争。他还想通过战争进一步来扩充自己的权位。

金章宗一直以来采取克制态度,尽量避免正面冲突,还指示使臣说“两国和好久矣,不宜争细故伤大体”, 强调以两国的友好为重。面对韩侂胄一再挑衅,误认为金朝是软弱可欺的态势,金章宗依然抱着容忍姿态,以“南北和好四十余载,民不知兵”的想法,“不忍先发”, 他的原则是“宋不犯我,我不犯宋”, 竭力避免战争的爆发。宋金之间若能长期继续此政,实现和平发展完全有可能。

1206年(宋宁宗开禧二年,金章宗泰和六年)四月,韩侂胄不顾劝阻,一意孤行,派出两淮、京西、川陕三路大军不宣而战,开始北伐。这次开禧北伐之战与上次的宋金战争已经相距44年。战争初期,南宋军队连克泗州(今江苏盱眙西北)、虹县(今安徽泗县)、新息(今河南息县)等地,宋军偶然小胜,让韩侂胄冲昏了头脑。他误以为收复失地指日可待,以为自己建立盖世功业的野心就要实现。之后,金军转入反攻,直抵长江北岸,韩侂胄孤立无援,面临全局惨败。

这时,朝廷中担任宰相的是韩侂胄和陈自强。陈自强是淳熙年间进士,因与韩侂胄关系密切,官位迅速上升。1203年官至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右丞相。他贪赃枉法,收受贿赂。为了讨好,直呼韩侂胄为“恩王”与“恩父”,极尽谄媚之能事。韩侂胄长期以来,权在丞相之上,1205年(开禧元年)自太师永兴军节度使、充万寿观使、平原郡王拜平章军国事,正式入相,韩陈两人开始合作,并于1206年四月(开禧二年),二人特追秦桧王爵、降充银青光禄大夫、卫国公。1207年(开禧三年),韩侂胄被迫遣使求和,南宋危急。

史弥远奉杨皇后之命,按杨皇后的旨意,出来解决危机和难题,参与对于韩侂胄问题的处理。1207年(宋宁宗开禧三年,金章宗泰和七年)十一月三日,通过伏兵槌杀韩侂胄,扫除了宋金谈判的障碍。1208年(宋嘉定元年,金泰和八年)三月,宋金双方经过多次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和解,签订《嘉定和议》或称《泰和和议》。有关详情见第四章。

1207年(开禧三年)十一月,罢去韩侂胄和陈自强相职。1207年十二月,钱象祖自参知政事授正奉大夫、兼国用使除右丞相兼枢密使,入相。次年十月进为左相,南宋开始新一轮的宰相更替,开展新的统治。

史弥远由于得宠于杨皇后和宋宁宗得以高升,这也就成了他进入南宋宰相高位的关键,明州史氏家族再次获得发展的机会。

史弥远,字同叔,号小隐,宋朝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是南宋宰相史浩的第三个儿子。1164年(隆兴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史弥远诞生。那时史浩58岁,是第一次担任宋孝宗宰相之后。对此,宋孝宗风趣地对史浩说:“史太傅晚年有子,足慰老怀。”史弥远也是明州史氏家族第二个登上宰相位置的人,但他所走的道路与史浩略有不同。1179年(淳熙六年),15岁的史弥远补了承事郎,17岁时转为宣义郎,这两个都是寄禄官性质的官称,仅仅是表示品级和俸禄的一种官名,并不实际担任职务,但可作为往后升迁的依据。之后,由于在考核时他获得第一名,就被派到建康府粮料院、沿海制置司等处任职。1187年(淳熙十四年)他便举了进士,为其担任高官创造了条件。按照宋朝的规定,没有功名支撑的人很难获得高官位置。

1190年(绍熙元年),宋光宗让留正为独相,26岁的史弥远被授予大理司直学士,成了宋光宗的侍从,以备顾问。1191年(绍熙二年),迁太社令。1192年(绍熙三年),史弥远成为太常寺主簿,开始担任较高的领导职务。1194年,史弥远因奔父丧,为父守孝三年。

1196年(庆元二年),32岁的史弥远继续担任原来的大理司直学士职务。不久改为诸王宫大小学教授,其职责与太学、宗学相似,一般由儒臣担任。

宋朝规定,在京官员自侍从以下,每五日必有一员上殿面奏时政,并提出建议,称为轮对。史弥远曾请求朝廷应为廉洁之士升迁、推举、推荐,并为他们行赏;提出过浚沟洫、固堤防的主张;设想过实仓廪、均赋役、课农桑、禁末作,为水旱之备的计划;以及修葺城郭、整修器械、选拔将帅、训练士卒的办法;还提过储备粟谷、照明烽燧、为边鄙之防的具体措施。他以这些想法和治绩为人们所赏识。他在任内建议朝廷荐举贤能之人、表彰廉洁之士,以及发展农业生产,加强国防等中肯意见,受到当时丞相京镗的器重,使他有机会逐步上升。1198年(庆元四年),他被授予枢密院编修官,迁太常丞,又兼工部郎官。京镗就对他说:“君他日功名事业过镗远甚,愿以子孙为托。”史弥远听到京镗的赞语自然高兴万分,难以自制。

京镗是绍兴二十七年的进士,宋孝宗即位后,锐意要恢复北方领土,大臣们大都“迎合天子意,以为大功可旦暮致”,只要战争一起就能马到成功,一举成名。唯独京镗持有不同意见,认为“天下事未有骤如意者,宜舒徐以图之”,主张循序渐进,不要急于求成。他的建议得到宋孝宗的采纳与表扬,并被升为监察御史,累迁右司郎官。宋孝宗又派京镗出使金国,以报谢金使为宋高宗吊丧。到达金朝后,金人让他听音乐,他以为治丧期间应拒绝收听音乐。金人强迫他必须听,京镗不为所动,他对金人说出“头可断乐不可听”的誓言,深得人们赞赏,宋孝宗对群臣说:士大夫平时都以节义自许,有谁能像京镗一样“临危不变”呀!后经右丞相周必大推荐其为工部侍郎。在四川任上,他能“首罢征敛,弛利以予民”,使得“蜀以大治”,接着召为刑部尚书。宋宁宗即位后,他升任为左丞相,当时韩侂胄权“势震天下”,京镗也“奉行侂胄风旨,一变其素守”,不为人们所理解。京镗欣赏史弥远的办事能力,史弥远受到京镗敢于直言的影响,京镗后期的做法,也引起史弥远对韩侂胄的不满,史弥远发现必须直接面对才能解决他与韩侂胄之间的矛盾,这就是造成史弥远“素与侂胄有隙”的重要原因。

由于丞相京镗的提拔,1200年(庆元六年),史弥远改为宗正丞,逐级上升。1204年(嘉泰四年),提举浙西常平。1205年(开禧元年),被授以司封郎官,开始参与管理封爵、赠官、宗室诸亲承袭之事,兼国史编修、检讨、秘书少监,起居郎等职,开始与中央机关,乃至当朝丞相有工作接触。1206年(开禧二年),兼资善堂直讲,这是为皇室成员说书、赞读、讲读的地方,一般由儒臣担任。他同时兼任刑部侍郎,掌管刑法、狱讼、赦宥、叙复等事务,俨然成为中央大员。

1208年(嘉定元年)史弥远自知枢密院事除通奉大夫、右丞相兼枢密使兼太子少傅,登上宰相位置,与钱象祖合作。1209年(嘉定二年)五月起,史弥远复拜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兼太子少傅,由此走上独相之路。

史弥远在南宋宁宗、理宗两朝前后任相二十六年,有四件大事与他相关:

其一是参与“嘉定和议”。

开禧北伐失败之后,南宋危在旦夕,如何采取应对之策,是对南宋政府的考验。面对金朝咄咄逼人的架势,史弥远以其“沉静有谋,能断大事” 的个性,无可奈何地处置了韩侂胄,答应了金人的全部条件,1208年(嘉定元年)三月,宋金签订了“嘉定和议”,重新开始友好交往,为宋金赢得了和平发展的时机。

其二是严惩贪腐。

史弥远在韩侂胄扔下的烂摊子基础上开始执政。众所周知,自1164年至1206年,即宋孝宗隆兴二年至宋宁宗开禧二年,南宋王朝度过了四十三年比较安宁的岁月。但从开禧北伐后,南宋王朝的财政状况由逐渐好转向骤然滑坡发展。换言之,“在南宋立国至开禧北伐以前,财政从无到有,从危到安,逐渐好转。大约在宋孝宗乾道、淳熙年间,南宋财政达到最佳阶段。到宁宗开禧元年时,财政收支尚可勉强维持平衡。可是,开禧北伐开始后,财政就难以支撑了。开禧北伐对国家财政的恶劣影响是极其严重的。自此以后,南宋财政每况愈下。即使在嘉定和议之后,财政也仍然没有恢复元气”。 这就说明,史弥远刚执政时面临着众多困难,经济问题是一个重要方面,此外还有政治、军事、外交以及自然灾害等问题。

宋朝中叶以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急遽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官吏利用特权、通过经商,暴富的机会增多,贪图享乐、奢侈荒淫之风兴起。此风由来已久,北宋年间,赵普因参与陈桥兵变有功,官至宰相,以此致富;石守信在宋太祖时,被劝释去兵权,为子孙积累了大量田宅、现金,后又累任节镇,“专务聚敛,积财巨万”,民多受其苦;不少武将也都会利用部下来盈利。文官中也有人从事商业活动致富,如苏东坡、二程都有此经历;直至南宋大将张浚,也曾派人进行海外贸易,获利惊人,成为武官中的首富。宋朝官吏们经商现象很普遍,经营项目巨多,无所不有,个别官吏甚至开始贩卖人口。南宋的官吏们有的侵吞国有财产,有的强占强夺,有的贪墨受贿,权钱交易、贪污公款成风。

开禧以来,韩侂胄时官场风气更加败坏,为了使大批官僚能接受商贾的贿赂,还规定了他们有享受免除税务的权利,以致造成“沿江场务较之往年所收十不及四五”,“沿江诸郡因此凋敝日甚”。

按照宋朝祖宗之法的规定,凡贪得满5贯就要处以死刑,也可以处以磔刑,即实行分裂肢体的酷刑。针对贪腐、奢侈荒淫之风流行,史弥远独相时期,就开始采取严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当时社会的不良风气。史弥远还采取措施解决自然灾害的问题。

其三是重视人才培养,坚持唯人才是举。

史弥远爱惜人才,对心腹有用之人能依才量用。如袁燮,字和叔,1181年(淳熙八年)进士,是史氏家族的明州同乡。早在史浩的宰相任上,对袁燮就有较高的期望,让他出任江阴尉,很有作为。后因南宋兴起党禁,遭到迫害,袁燮被从国子正任上罢官,开始过着无职无俸的艰苦生活。1208年(嘉定元年),史弥远担任宰相后,立即召袁燮为宗正簿、枢密院编修官、考功郎官、太常丞。任职期间,他扩大学宫,平定贼乱,政绩显著,不断得以升迁,官至礼部侍郎、同修国史院实录院修撰。后只因袁燮指斥南宋主和者之非,又与太学生伏阙上疏一事相混淆,遂与史弥远产生矛盾和疏远,并遭台谏劾奏。1224年(嘉定十七年)死,享年81岁,还获赠龙图阁学士、金紫光禄大夫等荣誉。

而对于才能一般之人,即使是亲属、朋友也不用。他的堂兄史弥茂、好友周铸、甥夏周篆,与他关系极为密切,人们都以为他们必然显贵,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三人始终都未获得高官。

史弥茂,字英叔,是史禾的孙子、史溶的次子,最终任职修职郎。这是授予初与官而未入仕者的一个职务,相当于一个试用期的头衔,属于九品以下的文散官。史弥茂的这一官职还比不上他儿子史铧之职务,史铧之担任了修职郎、上虞县学谕,较他父亲要强。身为宰相的至亲终生未获一正经的官职,这在当时条件下是难能可贵的,即使在当今社会也是弥足珍贵、值得倡导的。相对于韩侂胄时所形成的任人唯亲、任人唯财,大量任用亲朋故旧和阿谀奉承者的官场风气,也是天差地别。据统计,朝廷在没收韩侂胄及其党羽财产时,发现他们不仅占有大量土地,光是铜钱就达131万贯,可见其所夺的不义之财巨大。

值得一提的是,史弥远及明州史氏家族还严格执行朝廷规定的回避制度。

宋朝规定有避亲制度:如执政官的亲属不得任台谏官。执政期间宰相的亲属也不能担任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因为他们负责起草诏令,亲属必须回避。还禁止亲属间相互接任地方官,规定“五服之内于法许相容隐者,皆不得相为代。有敢妄冒居之者,以私罪论”。所以官吏在出任地方官时,必须申明本家族的情况。比如,史浚以父恩泽补为将仕郎,仕至朝散大夫。1170年(乾道六年),调福州古田(今福建古田)任县尉。但在三年后,他的堂兄史浩调到福建任职,为了避亲,史浚就不能继续就任。又如,1219年(宋宁宗嘉定十二年),史弥忠应赴吉州(今江西吉安)任职。这时正是史弥远任宰相期间,为了避亲,必须回避。而这时正值岁饥,他必须坚持救灾,在向朝廷提议减免田租、优以恤民措施,并得到皇帝的首肯之后,他就离任,“使八郡之人如获更生”。史弥忠行事低调,见堂弟史弥远久在相位,容易引起很多麻烦,几次劝其归家。他并不以显赫为贵。之后,由于他的儿子史嵩之入相,皇帝命其迎养,他又五辞不允,严格要求自己。再如,史弥巩曾被召为司封郎中,是主管封爵、赠官、宗室诸亲和命妇奏荫、承袭等事的美差,但因其兄子史嵩之入相,必须“引嫌乞辞”,最后到直华文阁贴职,任知婺州(今浙江金华)。

为避免作弊,防止考官包庇亲朋故旧,在科举体制上规定:凡与考试官有关的亲属,应到异地参加考试。此外,还实行一种避籍制度。即当地人不得在原籍当地任官,也不许在寄居籍任官。史弥远及史氏家族成员都能严格执行此规定。相比之下,秦桧却在朝廷内,“既私其子,又私其孙,父子亲党,环列要津”,因此“天下为之切齿!” 从这一意义上说,这时南宋政治相对清明。

其四是任官期间做了不少善事好事。

如一,实现“嘉定更化”,恢复理学地位,受到广大知识分子的欢迎。史弥远担任宰相之后,针对韩侂胄实行不得人心的“庆元党禁”,他“雪赵汝愚之冤,乞褒赠赐谥,厘正诬史”,这时,朱熹、彭龟年、杨万里、吕祖俭等人已辞世,就录用其后人任官,“或褒赠易名,或召还正人故老于外”。 这是一件深得人心的大事,也是有利于社会和国家社稷的好事。

如二,史弥远在宁宗时任丞相十七年,又在理宗时拜相九年,确实做了不少实事。如在“浚沟洫、固堤防”的农田水利建设方面,在“实仓廪、均赋役、课农桑、禁末作”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在“修葺城郭、整修器械”的军事设施方面,在“选拔将帅,训练士卒”的加强国防力量方面,都有过一些具体政绩。从史弥远做了这些“守法持重,礼贤爱才,又惜名器,抑幸功、饬国防、戒开边衅”大量安国利民之事看, 他二十六年的宰相生涯还是值得肯定的。

明州史氏家族在史浩和史弥远的努力下,家族达到兴盛的地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族丁兴旺,后继有人。自六世的长子长孙史浩出世,各房都在增丁添口。如史师仲的儿子先后出世,至1120年(宣和二年)最小儿子史涓出生;1124年(宣和六年)史木的三子史渐出生;1129年(建炎三年)史才独子史浚出生;之后,史浩的四个儿子先后出生。史渐的长子史弥忠出生;1166年后,史浩之孙史守之、史定之相继出生;1167年后,史弥遵、史弥巩先后出生。1178年(淳熙五年)三月,史浩再次为相后,得到朝廷多方照顾:长子史弥大因父亲年老,获特赐金带,以利其亲自照顾,后进封为奉化郡开国侯,食邑千户。幼子史弥坚得到宋孝宗的关爱,先让其兼任右曹郎、礼部侍郎等职,继以五品朝散郎直宝谟阁兼职,两浙转运判官,兼权临安尹,1207年(开禧三年)由其正式任知临安府,负责相关事务;在此期间,弥字辈、之字辈子孙均先后出世,或登进士及第,或入仕为官,所任官职有迪功郎、县尉、郡守、少师朝奉大夫、兼职直敷文阁、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御史台检法官、谏议大夫,有的官至尚书,有的担任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直到当朝宰相,正是高官满座,官吏多多,显赫发达,光芒四耀。

二是品德卓越,为人景仰。史浩进士及第后不断升迁,先后任职教授、太学正、国子博士、宗正少卿、起居郎兼太子右庶子、建王府教授、参知政事除左通奉大夫、守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中书舍人兼侍读、翰林学士、左中大夫参知政事,直至进入丞相的关键位置。之后又任少保,观文学殿大学士、太保、魏国公,直到致仕归乡。他经历高、孝、光宗三朝,资历深厚,任相时间虽不长,但在朝论事他能包容涵养,从不以私害公,深为后人所称赞。死后被封为会稽郡王,后宁宗登极,朝廷再次加封其为越王,赐谥文惠,又改谥忠定,赐御书“纯诚厚德元老之碑”,配享孝宗庙庭。将“纯诚”“厚德”和“元老”三重荣誉叠加在一起,是对史浩一生非常可贵的奖赏。之后,又因他的先祖代代有功,朝廷推恩给予累赠封号,史氏家族由此获得更多的荣华富贵。

三是朋友众多,互相提携。史浩有着宽和待人、相互帮助的优秀品质,为史氏后人提供了发展的空间。他在位期间不断推荐人才,急人所难,为民众办了不少实事,深得官民的爱戴。所以这一时期史氏家族也得到不少热心人的帮助。以家族修谱为例,明州《史氏宗谱》与《溧阳宗谱》、《吴中宗谱》、《会稽宗谱》的很多版本撰写于此时。从时间排列上看,较早的有:979年所写的《宋太平兴国年吴中派谱原序》;1116年,三十四世孙、越州萧山县令三友所写的《宋政和年<庆传录>序》和《宋政和年原谱凡例》(《庆传录》凡例)。1128年工部侍郎杨时中撰有《宋建炎年宗谱原序》,其中说:“忘之者谓之弃,慢之者谓之亵。无将之戒,莫大于不忠,五刑之属,莫大于不孝。为人臣当鞠躬尽瘁,为人后所当慎终追远,而不可一毫或忽者也。”“今阅史氏谱牒,上溯受姓之始,下逮继世之宗,明昭穆以尚祖也,系所生以尚本也,序长幼以尚齿也,列像赞以尚思也。非大忠大孝而能之乎。”

这一时期,与史氏家族有关的宗谱,除1175年史浩自撰的《宋乾道年吴中派谱原序》外,还有:1172年,礼部尚书、三十五世孙所写的序;赵汝愚、文天祥所作的《吴中派谱原序与跋》;1173年,宋孝宗时程大昌写的《宋乾道年史氏宗谱叙》;1173年宋直秘阁修撰张九成所题:《宋乾道年题史氏族谱引》;1178年刘珙写的《宋淳熙年史氏世谱序》;1180年即宋淳熙七年,南宋丞相周必大所写的《宋淳熙年史氏宗谱序》;1182年虞允文所写的《宋乾道年吴中派谱原序》等等。这些达官贵人为一个家族写谱,没有史浩的友情是不可能的。这些身居高位的朋友为史氏家族写谱,对于提升家族的兴旺地位意义更大。

四是长期任职影响大,家人受到恩赐多。在史弥远为相时期,明州史氏家族更是达到兴盛的地步。

史弥远从1208年(嘉定元年)起,自知枢密院事除通奉大夫、拜右丞相兼枢密使、兼太子少傅,入相,前后达26年之久,使两朝皇帝都对他赞美有加,推崇备至。宋理宗说:“朕惟丞相受知二祖,光辅两朝,赞更化以正权纲,佐定策以安宗社,不动声色,中外晏宁,可谓社稷之臣矣。” 为此大加封赐。于1225年(宝庆元年)拜史弥远为太师,称赞他“忠贯日月,勋塞宇宙”,并由其依旧任右丞相兼枢密使,进封魏国公;1226年(宝庆二年)拜为少师,赐以玉带;1228年(绍定元年)拜为太傅,虽然史弥远推辞不拜,但照封不变; 1230年(绍定三年)二月,皇帝下诏优待史弥远,为照顾他年老体弱,特别允许他十日一赴都堂治事;1231年(绍定四年)在皇太后75岁寿辰庆典时,又特为史弥远等重臣增加俸禄;1232年(绍定五年)闰九月,史弥远请求辞官归田养老,理宗下诏不予允准,竭力挽留;1233年(绍定六年)正月,为史弥远增加食邑千户,以资奖励。十月,又进拜史弥远为太师、左丞相兼枢密使、鲁国公,再增加食邑一千户。随后,皇帝又下诏,以“有定策大功,勤劳王室”的名义,给予“以疾解政,宜加优待”。 并授予保宁、昭信军节度使,充任醴泉观使,并袭父荫号进封会稽郡王,官爵封位,权势很大,显赫至极。

在史弥远得到皇帝的重用与肯定同时,又开始封赐子孙:长子史宅之官至吏部尚书,封权户部侍郎兼崇政殿说书;次子史宇之封直华文阁、枢密院副都承旨;长孙史同卿封直宝章阁;次孙史绍卿、史良卿、史会卿、史晋卿皆封官至承事郎;女婿赵汝梅封军器少监,甚至孙女婿都能官加一等。大肆封官,功及儿孙,家族受惠、实现了高官满座的夙愿。还第二次追封其父史浩为越王,使之两次受封。之后,史弥远去世后,宋理宗辍朝三日,在原有会稽郡王的基础上,再次追封史弥远为卫王,封谥号忠献,使他成为史氏家族第二个两次封王者,以致为后世留下“四世两封王”的美名,致使明州史氏家族达到兴盛的地步。 Gzx5cMGxgQ+F3vBo3QZs+ix4+q3le1pBOPyNAaFMb0e2clLNWstddwOWGR0+Hu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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