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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治经方法的科学向度

作为经学演化的一种形态,与理学形而上学相对的经学实证化趋向更内在地体现于治经方法;事实上,从理学到经学的变更,具体便是通过治经方法的转换而实现的。尽管清代考据学的研究对象没有离开传统的经典,但在研究方法上,又确乎与近代实证科学的方法呈现相近的走向。概括起来,清代考据学的治经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面向本文与遍搜博讨 理学好谈性理而轻视名物训诂,为了论证一己之见,他们往往不惜曲解乃至擅改古代文献。对这种崇尚虚论的学风,清代学者深为不满。江声指出:“盖性理之学,纯是蹈空,无从捉摸。弟所厌闻也。” 这实际上代表了清代乾嘉学派的普遍看法。与蹈空的宋学相对,清儒以“通经博物”相尚,强调无证不信,论必有据。在经学考据中,所谓证和据,主要便与古代文献相联系。从字、词等考释的角度看,作为古字古词载体的古代文献属于具体的事实材料,以群经古本为研究的起点,也就是从经验领域的对象出发。

由注重文献材料,清代学者又进而反对以孤证立论。在清代学者看来,片面地执着某一方面的例证,必然会导致迷误:“偏举一隅,惑兹生焉。” 在训诂上,清儒每释一字,往往广搜群籍,博考百家。如王引之对虚词的诠诂,即以遍为搜讨为基础:“自九经三传及周秦西汉之书,凡助语之文,遍为搜讨。” 这里所说的遍为搜讨,即对所研究领域的相关对象逐一加以考察,不放过任何可能的反例。由此形成较为系统的、能反映事物全貌的材料,然后将这些材料综合起来加以参伍比较,得出结论。这种治学原则与任意挑选孤证的主观方法相对,体现了观察的全面性等要求。

与注重遍为搜讨相联系,清代学者注重考察的客观性。戴震指出:“凡学未至贯本末、彻精粗,徒以意衡量,就令载籍极博,犹所谓‘思而不学则殆’也。” “贯本末、彻精粗”即全面的考察,“以意衡量”则是主观的臆测;清代学者肯定前者而拒斥后者,这就使遍为搜讨同时成为客观性的原则。从方法论上看,全面性原则与客观性原则具有内在的相通性:离开了对事物各个方面的系统研究,便很难提供一幅有关事物全貌的客观图景;全面考察所获得的材料如不能真实地反映对象的本来面目,则同样无法为把握事物提供可靠的基础。对经验事实的真实性、可靠性的如上注重,确实不同于性理之学的思辨趋向。

经验归纳与条理分析 通过遍搜博讨而广泛地占有材料之后,清代学者进而要求揭示其中的义例:“稽古之学,必确得古人之义例。执其正,穷其变,而后其说之也不诬。” 所谓义例,包括语言文字领域的条理通则以及古书的著述体例等。在清代学者看来,只有对丰富的事实材料反复推究,严加剖析,概括出一般的条例规则,才能把握纷繁复杂的具体现象。王引之在《经义述闻》末卷(三十二卷)中,即以前三十一卷中所搜集的资料为基础,通过缜密的比较分析而总结出若干条例,如“旁记之文误入正文则成衍文”“形近易误”等。清代学者正是通过这种概括而初步了解了古籍传抄过程中各种讹误产生的规律,从而使校勘工作有理可循。这里体现了一条重要的方法论原则,即经验材料只是认识的起点,实证研究不能停留于现象的观察,而必须从材料上升到义例,以揭示对象内在的规律性的联系。

与会通义例相辅相成的,是“一以贯之”:“不会通其例,一以贯之,只厌其胶葛重复而已耳,乌睹所谓经纬涂(途)径者哉。” 所谓一以贯之,即在一般义例通则的指导下,考察千差万别的特殊现象。如果说,会通其例主要是从个别到一般的归纳过程,那么,一以贯之则表现为从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二者统一,构成了清代学者经学研究的重要特点。戴震对《水经注》的校勘,在这方面提供了较为典型的一例。

自唐代以来,《水经注》的经与注一直混杂相错,因而校勘此书的任务首先在于分别经与注。戴震通过参伍推敲,归纳出三条通则,然后又“以是推之”,即运用这三条通则逐句审订,从而对经与注作了明确区分。这种会通义例与一以贯之相统一的考订方法,无疑体现了较为严密的实证态度。

从一以贯之的角度看,条理的分析便成为一个重要的环节。清代学者很注重条理分析,戴震便指出:“务要得其条理,由合而分,由分而合。” 在考据领域,所谓条理,主要是指实证性的科学知识和理论,如音学原理等。在清代学者看来,只有把握了各个实证领域的知识原理,才能真正地把握经典之义:

至若经之难明,尚有若干事:诵尧典数行至“乃命羲和”,不知恒星七政所以运行,则掩卷不能卒业。诵周南召南,自关雎而往,不知古音,徒强以协韵,则龃龉失读。诵古礼经,先士冠礼,不知古者宫室、衣服等制,则迷于其方,莫辨其用。不知古今地名沿革,则禹贡职方失其处所。不知‘少广’‘旁要’,则考工之器不能因文而推其制。不知鸟、兽、虫、鱼、草、木之状类名号,则比兴之意乖。

这里所涉及的,便是天文、地理、数学、语言、生物、机械等具体领域的知识理论,而这些领域的知识同时又构成了指导经学研究的理论;换言之,实证的理论成为治经的工具。在训诂方面,清代学者运用古音通假的原理及古韵分部等知识,对古代文字的本意做了成功的考释。一以贯之与条理分析的相互联系,使清代学者的考据超越了单纯的经验归纳。

虚会与实证相结合 在博考的基础上,通过比较归纳、条理分析而做出的识断,必须经过严格的审察和验证。清代学者所谓的验证,大致包括两个环节,即虚会与实证:“事有实证,有虚会。” 所谓虚会,即从逻辑关系上加以推论,“如东坡谓蔡琰二诗,东京无此格,此虚会也。” 蔡琰有两首诗,其中所运用的格律在东汉时代尚未出现,从逻辑上说,东汉时代的人,不可能运用当时还未出现的格律来作诗,苏东坡正是根据这一点,推断这两首诗非蔡琰所作。这种表现为虚会的推论,显然具有逻辑论证的性质。

清代学者所说的虚会,表现为如下形式。其一,根据前后是否贯通,推断某种记载或观点的真伪:“事之真者,无往而不得其贯通,事之赝者,无往而不多其抵牾。” 这里所说的“抵牾”,即形式逻辑意义上的矛盾,在清代学者看来,正确的思维首先应当在逻辑上始终一贯,具有内在的自洽性;凡是前后相悖,上下冲突,则很难断定其为真。这实际上是用形式逻辑的矛盾律,来确定某一结论能否成立。其二,通过对文献的内容或结构的分析,以论证某一假设。如《史记·陈丞相世家》有“平为人长美色”一句,王念孙经过考证,认为此句当作“长大美色”。然后又分析上下文义作了论证:“下文‘人谓陈平何食而肥’,肥与大同义,若无大字,则与下文义不相属。” 历史记载作为客观的文献材料,其前后各个部分有着内在的关联,通过考察不同部分的联系,即可从一个方面判断某一记载是否真实。这里所体现的,是根据本文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联系,来论证某一论点。

虚会主要着重于从逻辑关系上对言说观点加以论证,这种验证并没有终结检验言论的过程。逻辑上的推断之后,最终还要诉诸事实的验证。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已强调以历史事实验证某种考订的结论,潘耒对此作了如下介绍:“有一疑义,反复参考,必归于至当;有一独见,援古证今,必畅其说而后止。” 反复参考而归于当,属逻辑的推断;援古证今,则是以历史事实为证。

虚会与实证的如上结合,在方法论上即表现为逻辑论证与事实验证的统一。在清代学者看来,只有在两者的这种联系中,才能达到十分之见:“所谓十分之见,必征之古而靡不条贯,合诸道而不留余议,巨细毕究,本末兼察。” “十分之见”可以看作是已得到确证的真理,与认识的出发点上强调广泛考察相一致,认识的检验也被理解为一个博证(巨细毕究)的过程。在具体的研究中,继虚会之后,清代学者总是进而诉诸客观的实证。如《史记·秦始皇本纪》引李斯语:“若欲有学法令”,王念孙经过比较推敲,认为“欲有”当作“有欲”,接着即从行文结构的逻辑关系上加以论证:“置欲字于有字之上,则文不成义。”最后又引其他文献为实证:“《通鉴·秦纪二》正作‘若有欲学法令者’”。 在此,逻辑上的推论与事实的验证便构成了相互联系的两个环节。对认识的这种检验方法既不同于仅仅停留于抽象的推绎,也有别于简单地列举实例,它从一个方面为达到“十分之见”提供了较为可靠的基础。

阙疑与推求的统一 遍为搜讨、会通义例、一以贯之、虚会实证的经学考据,有其贯穿前后的基本原则,这就是实事求是。清代学者强调:“通儒之学,必自实事求是始。” 要真正求其是,便不能盲目尊信,而应有阙疑的精神。所谓阙疑,也就是以存疑的态度对待一切历史记载及传闻之说。在校勘中,阙疑的具体形式往往表现为反对盲从旧本:“谓旧本必是,今本必非,专己守残,不复别白,则亦信古而失之固者也。” 与迷信旧本相反,清代学者主张以事实证旧本之失,凡旧本中出现了误字,便应参照各本以纠正之,而不能曲意解说。这种以事实为据而反对盲从的存疑原则,体现了一种科学的理性精神。

与提倡阙疑,反对盲信相联系,清代学者又提出了推求的主张:“信古而愚,愈于不知而作,但宜推求,勿为株守。” 所谓株守,即人云亦云,依傍古人;推求则是通过创造性的思考以提出新的见解。顾炎武在《日知录·自序》中把治学比作铸钱,批评仅仅以旧钱充铸,亦即满足于拾人牙慧,囿于旧说,而提倡“采山之铜”,即另辟蹊径,学有新意。在文献考订及音韵研究中,清代学者善于冲破前人的束缚,大胆提出新的见解。如在古韵分部上,传统的看法把“支”“脂”“之”三韵并为一部,段玉裁通过研究《诗经》,发现三者在上古实际上各自独立成部,于是推翻旧说,提出了新的分韵观点,从而把古音研究推进了一步。存疑与推求的结合,体现了独立思考与创造性研究的统一。

溯源达流与历史的方法 在经学考据中,清代学者十分注重考察源流。卢文弨指出:“学固有自源而达流者,亦有自流以溯源者。” 这可以被视为对历史方法的一种概括。

所谓“自流以溯源”,是指通过历史的回溯,把握对象的原始状况,然后将对象的原貌与现状加以比较,以揭示事实的真相。在辨伪中,这种方法表现为追溯伪书之材料来源,以证其伪。阎若璩在《尚书古文疏证》第一卷中,曾对此作了分析,认为伪书作者不能凭空造作,他必然要以已往的材料为依据,一旦找出了伪书之所本,就可以暴露其伪迹;阎若璩在辨《古文尚书》之伪时,即具体运用了这一方法。在史实考订中,溯源的方法具体化为根据原始的记载,以考证后起的叙述:“言有出于古人而未可信者,非古人之不足信,古人之前尚有古人,前之古人无此言,而后之古人言之,我从其前者而已矣。” 文献的流传总是有一个前后相继的过程,一般说来,后起的文本总是以早出的本文为根据,因此辨别文献记载的真伪,应追溯到最为原始的文本。崔述在《考信录提要》中,即曾以早出的《论语》中所记载的事实,证晚出的《孔子家语》所记之误。在文字训诂中,清代学者主张:“识字当究其源。” 所谓字之源,也就是文字的本义,懂得了文字的本义,就可以进而把握其引申义。这些看法已注意到了,古代文献及语言文字都处于历史演变过程之中,作为这一过程起点的原始记载、文字本义等与后世的再传之文及引申之义往往会出现某种差异,要把握史实的真相及文字的确切含义,便必须向原始的起点上溯。

“自流溯源”旨在追溯对象的原始面目,相对于此,“自源达流”要求在把握对象的本来状况后,进一步考察它在各个演变阶段的不同特点,以辨古今之异。在典章制度的考证中,这种方法表现为疏通源流,即纵向的考察对象的变迁沿革。在音学研究中,清代的学者反对援今议古,主张“审音学之源流”,并运用历史方法对古韵演变作了相当细致的研究,如段玉裁以“音韵之不同,必论其世”的历史观点为依据,通过深入的分析比较,将先秦至隋代的古韵变化区分为三个阶段:“唐虞夏商周秦汉初为一时,汉武帝洎汉末为一时,魏晋宋齐梁陈隋为一时。” 这种自源达流的考察,已不限于对发展过程的起点与终点做历史的比较,而且将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加以研究,即不仅力图找出其前后联系,而且注重把握各个阶段的特定形态,这就把历史考察与具体分析结合起来,从而深化了历史方法。

清代学者认为,一定的文字、语言等都与特定的历史背景相联系:“唐虞有唐虞之文,三代有三代之文,春秋有春秋之文,战国秦汉以迄魏晋,亦各有其文焉。非但其文然也,其行事亦多有不相类者。” 因此,在溯源达流时,他们不仅要求考察某一对象本身的演变过程,而且强调从对象与特定历史条件的联系中分析其特点。以辨伪为例,清代学者注意到伪书的文辞风格总是难免留有某种历史痕迹,“虽极力洗刷出脱,终不能离其本色” 。据此,他们主张对伪书的辞章与特定时代的文风作历史的比较,以揭示伪书的真实年代。这种溯源达流与分析特定时代背景相统一的历史方法,不同于思辨的推论,而更多地表现了对具体史实的注重。

要而言之,清代学者的经学考据方法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体现了归纳与演绎、逻辑分析与事实验证、无证不信(存疑原则)与大胆推求(创造性思考)的统一,并贯穿了朴素的历史主义精神。这种方法论系统扬弃了理学的思辨性,在相当程度上将经学引向了实证性的研究。 G21LBk9Z0EhWT9j4QzDliSnEfwKVAUOBwxS1QJ+z0r8Gai3unMWuYdGMC2RGH9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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