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名将治军,无不明法申纪,令行禁止。
《孙子兵法》把“法”列为兵者五事之一,指出“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为胜败之政”,要求军队“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
《吴子》明确提出军队“以治为胜”,《司马法》则要求礼法同质、刑兵一体,《尉缭子》有“凡兵,制必先定”的要求。
所谓刑起于兵,师出以律,凡是能征善战的雄师劲旅无不把严明法纪作为治军通则,军必有制,以治为胜,赏罚必信。
中国古代历史上也因此流传有孙武斩宠姬、穰苴斩监军、孔明斩马谡等严肃军法、军纪的故事。
诸如此类的故事中,最震撼人心的,莫过于“杨六郎辕门斩子”!
河北梆子《辕门斩子》的演唱,数百年来不知感动过多少人。
该故事讲述的是杨六郎之子杨宗保在穆柯寨娶亲,违反了杨六郎“禁止阵前招亲”的军令,被杨六郎绑在辕门,准备斩首以振军威。
这个故事纯属虚构。
首先,杨六郎只是宋初戍边的一个偏隅之将,并非故事中的三军主帅;其次,历史上并无杨宗保、穆桂英其人。被人们称为“杨六郎”的杨延昭有四子,长子杨传永、次子杨德政、三子杨文广、四子杨充广。再次,“禁止阵前招亲”的军令是小说家想象出来的,所有军队都不可能制定这样一条出现此类情况为万分之几概率的禁令来。
其实,“杨六郎辕门斩子”的故事是从《薛丁山征西》一书中“薛仁贵辕门斩子”的故事演化而来,原故事是薛仁贵的儿子薛丁山担任先锋官征讨西凉国,在寒江关与西凉女将樊梨花结缘,违反了薛仁贵“禁止阵前招亲”的军令,被薛仁贵绑在辕门,准备斩首以振军威。
由此可见,从“薛仁贵辕门斩子”到“杨六郎辕门斩子”,只是故事的主角简单变换了一下,情节大同小异。
而无论是“薛仁贵辕门斩子”还是“杨六郎辕门斩子”,都是没影儿的事,历史上并不存在,薛仁贵根本就没有一个叫薛丁山的儿子。
除了“薛仁贵辕门斩子”和“杨六郎辕门斩子”,民间还流传有“岳飞辕门斩子”的故事。
故事说的是岳飞被金兀术围困牛头山,金兀术的儿子金禅子力大无穷、武艺超群,宋军无人能敌。岳飞无奈,只好挂出免战牌。刚刚从家乡到前线效力的岳飞之子岳云到了山上,看了免战牌,勃然大怒,用手中大锤一下将牌锤得粉碎。岳飞认为岳云藐视军纪,将岳云绑在辕门,准备斩首以振军威。
同样,这则“锤震免战牌”风波也是子虚乌有之事。
不过,岳飞要斩岳云,却是史有记载的事。
岳飞在宜兴治军的时候,岳飞的弟弟岳翻携母亲姚氏、岳飞的长子岳云、次子岳雷来投。当时的岳云才十二岁,从军习武。岳飞对将士的训练要求很严格。有一次,岳云身披重甲骑马进行“注坡”训练,从高山上俯冲下来,到了半山,要求突然勒马停驻,因为冲得太急,马的前足陷入一个小坑洼了,结果马失前蹄,岳云一个倒栽葱,身体越过马头,狠狠地摔了下来。岳飞当场斥责道:“难道上阵杀敌,也会这样吗?”当即下令将他推出去斩首。众将士大惊,纷纷求情,最后打了一百军棍了事。在岳飞的严格训练下,岳云练得铜皮铁骨,《金佗稡编》卷九《诸子遗事》称其“手握两铁椎,重八十斤”,每次打仗,都是一马当先,冲锋在前。
也就是说,相对“薛仁贵辕门斩子”和“杨六郎辕门斩子”,“岳飞辕门斩子”才是确有其事。但岳飞最终也只是打一百军棍了事,并没真正“斩子”。
史有记载,真正大义灭亲、斩子以整肃军纪的,是明朝抗倭英雄戚继光!
关于戚继光斩子,最有权威的记载无疑是比戚继光出现稍晚的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篇》卷二十八《戮子》条中的记载,其文大致意思是:本朝大将戚继光之所以斩杀了自己的儿子,是因为他的儿子作战不力,军法不能容,迫不得已。
清代《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子部·兵家类存目》中收录有戚继光著作《纪效新书》,编者在撰写的提要中称:第四篇中一条规定:“若果违犯军令,即便是我的亲生子侄,也要依法施行。”在一次战后,因为他的长子在作战中临阵后退,违反军纪被斩,可以说得上是言出必践。难怪他的军队后来所向无敌。
福建《仙游县志》也记:戚大将军初到莆田,准备出兵。逢大雾天,伸手不见五指,他的儿子戚印为先锋官,自作主张,勒马回头,要求取消行动。戚大将军恼怒他违反军令,杀之。
戚继光斩子以明军纪,在民间影响巨大。浙江临海县至今还有纪念戚印的“太尉庙”,福建福清市也有“思儿亭”“相思岭”等古迹。
似乎,“戚继光辕门斩子”是一件铁板钉钉的历史事实了。
可是,查遍正史以及记录关于戚继光事迹的第一手材料的其他史书,如《明史》、伊璜《罪惟录》、《闽书》中的《戚继光传》、董承诏的《戚大将军孟诸公小传》、汪道昆的《孟诸戚公墓志铭》、戚继光长子戚祚国等编纂的《戚少保年谱耆编》等,并没有任何戚继光斩子的记录。要知道,戚继光斩子是一件彰显将军治军严明的事情,这些典籍之所以不予收录并非要隐讳什么,而是因为压根儿就不存在这件事。
还有,除了福建《仙游县志》的说法,民间也有多种戚印被斩缘由的说法,但这些说法的发生背景要么是戚继光在台州(今浙江省临海县)防御倭寇战斗中,要么就是发生在援闽战役中,时间是在1561年和1562年之后。
这就与戚继光长子戚祚国等编纂的《戚少保年谱耆编》不符了。
《戚少保年谱耆编》编于天启壬戌年(1622年),书中对戚继光的事,无论巨细,有闻必录,但是却没有有关斩子的片言只语。其中记录的一件事可以旁证在1563年之前戚继光还没有儿子:1563年,朝廷擢升戚继光为署都督同知,可荫一子任正千户。戚继光因为无子,把这一荫职让给了弟弟戚继美。
另外,根据《止止堂集·横槊稿下》所记,戚继光在福建抗击倭寇时,曾在1563年到兴化九鲤湖祈祷九鲤仙,祈祷的四件事之一就有“续嗣之忧”,说明戚继光当时还没有儿子。
《止止堂集·愚愚稿上》还记,当时有人安慰戚继光:“不要太过担心没有儿子。”(“无虞不弄璋也。”)
还有,戚继光在死前半年,曾经建立孝思祠祭祀其历代祖妣,在他自己撰写的《祝文》中,有“今有五子一侄奉承蒸尝”之语。这“五子”是指祚国、安国、昌国、报国、兴国,五子中的长子祚国是在1567年出生的。
因此,可以确认:戚继光在南方抗倭的过程中是没有儿子的。“戚继光辕门斩子”记载的故事同样只是一个传说,而不是历史事实。
那么,为了严肃军纪而斩杀自己亲子的事,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否出现过呢?
出现过。
南唐的大将、清淮军节度使刘仁赡在寿州(今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境内)抵抗后周世宗皇帝柴荣的征讨。当时,寿州周边的滁州、泰州、扬州、光州、舒州等地已失,寿州已成一座孤城,内乏粮草,外无救兵。刘仁赡却不为形势所动,仍然据城坚守。
寿州城破只在早晚之间,不少人弃城而去,或投降了周营,或悄悄做了逃兵。
刘仁赡的儿子刘崇谏看见父亲病重,也开小号想溜,却被城中的巡防队抓了个正着。
刘仁赡在病中惊起,下令将刘崇谏腰斩。
帐中将领纷纷跪地求情。
监军使周廷构也苦苦相劝。
刘仁赡义不容情,坚持要斩子以肃军纪。
周廷构便向刘夫人求救。
刘夫人坚定地站在丈夫一边,说,军法不能徇私,名节不能亏损。如果饶恕刘崇谏不杀,那么刘家就成了不忠不义之家,再无面目立于天地之间。
由此,刘崇谏终遭腰斩身亡。
刘仁赡下令将刘崇谏的首级巡视三军,众军皆哭。
不久,寿州城破,刘仁赡含恨而死。
周世宗对这位对手满怀敬意,命人将之厚葬,并率全军为其送葬。将原刘仁赡的寿州守军命名为忠正军,并且追封刘仁赡为彭城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