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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拉尔夫·杜歇是一个哲学家,尽管如此,六点三刻时还是很热切地敲开了母亲的房门。即便是哲学家也难免有所偏好;应该承认,双亲当中更多的是父亲的呵护培养了他对父母亲的情感依恋。拉尔夫心里经常想,父亲更像一位慈母,而母亲更像严父,或者用时下流行的话语说,更像个地方官。当然,母亲很爱她唯一的儿子,而且一直坚持拉尔夫每年和她在一起生活三个月。拉尔夫对母亲的关爱给予了完全公正的评价,而且知道,母亲的生活井然有序,有仆人服侍,在母亲的心里和生活中,除了与她切身有关的事情,除了要求所有执行她意志的人都要行动准时,最关心的就是他了。现在,拉尔夫看到母亲已经穿戴整齐,准备用晚餐,但还是用戴着手套的双手拥抱了儿子,让他挨着她坐在沙发上。她仔细地询问丈夫和儿子的健康状况,听到两人的情况都不容乐观,就说道,现在她更相信自己有多明智了——因为没让自己生活在英国的气候下。否则,她的身体也会垮掉的。听了这话,拉尔夫笑了,不过并不想提醒母亲,他身体不好并不是英国的气候造成的,因为每年他都会有很长时间不在这里。

拉尔夫的父亲丹尼尔·特雷西·杜歇是佛蒙特州拉特兰人氏,拉尔夫还是个小孩时,他作为一家银行的第二大合伙人来到了英国,十年后获得了对这家银行的绝对控制权。丹尼尔·杜歇明白,自己要在寄居的国家永远居住下去。起初,他的想法很简单,很理智,不过是要适应这里而已。不过,正像他对自己说的,他并不想英国化,也不想让自己唯一的儿子去掌握这门微妙的艺术。住在英国,同化却不皈依,这对他来说是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他死后,他的合法继承人也应该在纯粹的美利坚精神下经营这家灰蒙蒙的古老银行,这对他也同样简单。他把儿子送回祖国接受教育,尽力培养他的美国精神。拉尔夫在一所美国学校学习了几个学期,又在一所大学拿了学位。回来时父亲发现他过于美国化了,就把他送到牛津待了三年。牛津吞没了哈佛,拉尔夫最终有了足够的英国味。表面上他的行为方式同周围的风俗保持着一致,然而隐藏在这面具下面的却是独立自由的思想。没有什么能够长久地影响他的内心。他天生富于冒险精神,善于讽刺幽默,在爱好上也享有无边的自由。他曾经前途无量,在牛津读书时成绩显著,让父亲很是得意。周围的人都说,这样聪明的人被事业拒之门外真是万分遗憾。倘若他回到美国,也许会开创一番江山(尽管这始终是个未知数),即便杜歇先生愿意和他分开(事实并非如此),他也很难将一片浩渺的大海永久地横亘在自己和父亲之间。拉尔夫一向把父亲当作朋友,爱他,仰慕他,更希望能长久地观察他,欣赏他。在他的眼里,丹尼尔·杜歇是个天才,尽管他对银行业的秘诀并无天赋,还是用心学习了一些,足够了解父亲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然而他最欣赏的,是老人用一层象牙般光滑细腻的表面,抵挡住了种种可能的渗透,并且在英国的环境下打磨得愈加光润。丹尼尔·杜歇既未上过哈佛,也没读过牛津,如果说他把现代批评精神的钥匙放到了儿子的手里,那是他的错。拉尔夫的头脑里充满了父亲从来想不到的思想,却极其尊敬后者的独创精神。无论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美国人总是受到称赞,说他们能够轻松地适应异国环境。然而,杜歇先生却没有完全入乡随俗,这构成了他事业成功的一半基础。他性格中最为根本的印记仍然保留完好,新鲜如初。他的语调,就像儿子总是很高兴地注意到的,是新英格兰富饶地区的口音。晚年的时候,在金融界,他的成熟老练已堪比他的富有。他把高度的精明和显得很亲善的性格结合起来。而他的“社会地位”,尽管他对此毫不在意,也如同尚未采摘的果实一样坚固完美。也许他缺乏想象力,也许他没有一般所说的历史意识,总之,英国生活通常会给一个有教养的异乡人留下很多印象,而他的感官却对此完全关闭。有些差异他从未体察到,有些习惯他始终没有养成,有些奥妙他也从未领悟。不过,如果有一天他真的了解了这些,儿子对他的评价恐怕就不会那么高了。

拉尔夫离开牛津后旅行了两三年,然后就被安置在了父亲银行的一把高凳子上。这类职位的责任和荣誉,我相信并不是靠凳子的高低来衡量的,而是出于其他的考虑:拉尔夫的腿很长,的确喜欢站着工作,甚至来回走动着。不过这样的锻炼他只持续了短暂的一段时间,一年半后他发现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很糟糕了。他患了重感冒,病毒黏着在肺部,导致肺功能严重紊乱。他不得不放弃工作,转而严格执行一项讨厌的命令,那就是照顾自己。起初他没把这项工作看得很严重,好像他照看的这个人并不是自己,而是一个不相关的家伙,他令人厌倦,与自己毫无共性。可是这个家伙却不断地同他熟悉起来,最后,拉尔夫只能勉强容忍他,天长日久,甚至暗暗对他有了一些尊重。难中不择友,我们的年轻人发觉,这件事与自己关系重大——他通常认为,这涉及他的名誉,关系到他是否具备一般的理智——就开始重视这项不怎么光荣的任务,投入了应有的精力,结果至少保住了这个可怜的家伙的命。他一边的肺开始痊愈,另外一边看起来也要好转。拉尔夫确信,如果移居到适合肺病患者居住的气候条件下生活,自己还能挺过十几个冬天。可是他非常喜爱伦敦,诅咒背井离乡的乏味日子。不过,诅咒归诅咒,拉尔夫还是屈服了,渐渐地,在这种严格的关心下,只要发现对自己脆弱的器官有好处,就会更加善待它们。情况是,他在国外过冬,天气晴好时沐浴阳光,起风的时候足不出户,下雨时就躺在床上,有那么一两次,大雪连夜纷飞,他几乎就不起床了。

他性格中那种潜在的淡泊懒散的态度,就像上学第一天慈爱的老保姆塞在孩子校服里的一块厚蛋糕,现在向他伸出了援手,帮助他和这种牺牲而妥协;以他的病情,他至多也只能玩玩这艰巨的游戏了。就像他对自己说的,其实也没有多少他真正想做的事情,所以至少他还没有丢掉自己的勇气。然而现在,禁果的芳香似乎在不时地向他飘拂过来,提醒他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果敢的行动。而他现在过的日子,就像在读一本翻译得很拙劣的好书,对一个自认为有望成为优秀的语言学家的年轻人来说,不过是乏味的消遣而已。有些冬天他情况很好,有些冬天又很糟。乐观的状况持续时,他就会成为幻想的愚弄对象,以为自己有望完全康复。可是他的痴心妄想终于破灭了,那是大约在本书故事开始的三年前:他在英国停留的时间比往年过久,结果没有来得及到阿尔及尔,就遭遇了坏天气。抵达那里时他已经半死不活,躺在床上,在生死线上足足挣扎了几个星期。他能够挺过来简直是个奇迹,不过,他从中得到的第一个教训就是,这样的奇迹不会再有第二次。他告诉自己,离他最后的时刻已经不远了,自己也应该有所警惕,密切地关注它;不过,他还是应该欢愉地度过这中间的时日,尽可能与这当务之急保持一致。想到将要失去自己的机能,能够简单地使用它们就成了精美的享受;而以前他好像从未感受过冥想的乐趣。过去的他觉得很难放弃出人头地的念头,而现在的他早已过了那个时期;不过那念头模模糊糊地始终挥之不去,同拉尔夫内心一阵阵激越的自我批评做着斗争,却也给他带来了快乐。朋友们觉得拉尔夫现在更加快活了,并且归因于他会重获健康的理论。对于这种说法,大家摇摇头,心知肚明。其实,他的安详不过是点缀在他这片废墟上的几朵野花而已。

现在,一位年轻女士的到来很快引起了拉尔夫的兴趣;主要吸引他的很可能是眼前这位尤物本身的甜美气质,因为一眼看去,她绝非平庸乏味之辈。一个声音告诉他,如果他乐意的话,现在有事可做了,足够他忙活连续好多天的。不妨再说一句,在他日渐消损的躯体里,对爱的想象仍然占有一席之地——是爱别人,而不是被爱。他只是禁止自己去热烈地表达出来而已。然而,他不想点燃表妹的热情,而她即便愿意的话,也无法帮助他来这么做。他对母亲说:“现在,跟我说说这个姑娘吧,你打算怎么办?”

杜歇夫人很快回答说:“我想让你父亲邀请她在花园山庄住上三四个星期。”

“你不需要讲这些礼节,”拉尔夫说,“我父亲当然会邀请她的。”

“那我不知道。她是我的外甥女,又不是他的。”

“天啊,亲爱的妈妈,你的所有权观念太强烈了!正因为这个,才更应该是父亲邀请她。不过这之后——我是说三个月之后,因为只邀请那个可怜的女孩住上区区三四个星期,恐怕有些荒唐——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想带她去巴黎。给她置办衣服。”

“啊,那是当然。不过除此之外呢?”

“我会邀请她到佛罗伦萨和我一起过秋天。”

“你尽说些细枝末节,亲爱的妈妈,”拉尔夫说,“我想知道的是,总的来说,你的打算是什么?”

“尽我的责任!”杜歇夫人宣称道,接着又说,“我看你很怜惜她。”

“不,我不可怜她。她可不是要人可怜的人。我想我是嫉妒她。不过到底是不是呢,一会儿再说,你还是先让我知道,你认为你的责任意味着什么?”

“让她看看欧洲的四个国家——我会让她选择其中的两个——给她完善自己的法语的机会,不过她现在说得已经很好了。”

拉尔夫微微皱了皱眉。“听起来有些乏味啊,很枯燥——虽然允许她选择两个国家。”

“如果太干燥的话,”妈妈笑道,“你就不要管伊莎贝尔了,让她自己去弄湿吧!她每天都像夏天的小雨一样美好。”

“你是说她是个有天分的人?”

“我不知道她是否有天分,不过她很聪明——意志坚强,很有性格。她从不知道什么叫厌倦。”

“我可以想象。”拉尔夫说。接着又突然说道:“你们相处得怎样?”

“你是说我让人厌倦?我觉得她可不这样想。有些女孩也许会,我知道;不过伊莎贝尔很聪明,不会这样看我的。我想,我让她很开心。我们能够相处是因为我理解她;我知道她是哪类女孩。她很坦率,我也是:我们彼此知道,能够期望对方些什么。”

“啊,亲爱的妈妈,”拉尔夫叫道,“大家一直知道对你能期望些什么!你从来没有让我吃惊过,只有一次,就是今天——突然给我带来一个漂亮的表妹,而我从来不知道她的存在。”

“你觉得她很漂亮?”

“她确实很漂亮;不过我指的并不是这个。她的整体气质让我觉得很特别,是这一点打动了我。这个罕物儿到底是谁?她是什么人?你在哪里找到她的?怎么跟她认识的?”

“我发现她时是在阿尔巴尼的一幢老房子里,那是一个雨天,她坐在一间沉闷的屋子里,在读一本厚书,无聊得要死。她并不知道自己很闷,不过我离开她时,毫无疑问,她很感激我让她意识到了这一点。你也许会说我不应当唤醒她——让她这样过下去好了。这很有道理,不过我这么做可是出于良心;我觉得她应该有更好的人生。我突然想到,要是带上她,让她了解世界,那会是一件很仁慈的事。她自以为很了解世界——很多美国女孩都这样认为;不过,和很多美国女孩一样,她错了,很可笑地错了。如果你想知道,我觉得,她会给我争光的。我喜欢让别人觉得我好,在我这样的年纪,嗯,没有什么比身边有一个可爱的外甥女更合适的了。你知道,我已经好多年没见过我妹妹的孩子们了;因为我一直很反对她们那个父亲。不过我常常想,等他死了之后,我要为她们做些什么。我打听清楚会在哪里找到他们,然后,没有通知她们,就直接去了。除了她之外还有两个,都已经结婚了;我只见了大的,顺便提一句,她的丈夫很粗鲁。那个妻子,名叫莉莲,听到我对伊莎贝尔感兴趣,兴奋得不得了;她说,这正是她妹妹最需要的——得到某个人的关注。她说起妹妹来,就像你们说起某个年轻的天才一样——需要得到鼓励和资助。也许伊莎贝尔是个天才;不过,如果是的话,现在我还没发现她的过人之处。拉德洛太太一心想让我带伊莎贝尔到欧洲来;那边的人都把欧洲当作一个移民的地方,一个可以获得拯救的地方,能够为他们过剩的人口提供避难所。伊莎贝尔自己也很想来,所以事情很容易就安排好了。钱上面有些小问题,她好像很不喜欢在钱的方面欠别人什么。不过她有些收入,还以为是靠了自己的钱旅行呢。”

拉尔夫用心倾听着这番评论,不过对其主人公的兴趣却丝毫不减。“啊,如果她是个天才,”他说,“我们就得发现她的特殊之处,难道她只会卖弄风情?”

“我觉得不是。起初你也许会怀疑,不过你会发现自己错了。无论怎样,我觉得,要对她做出正确的判断,都不会很容易的。”

“那么沃伯顿错了!”拉尔夫高兴地嚷道,“他还自鸣得意,以为已经弄明白了呢!”

他的母亲摇摇头。“沃伯顿勋爵不会理解她的。他不必白费力气。”

“他很聪明,”拉尔夫说,“不过,偶尔迷惑一两次也不错。”

“能让一位勋爵弄不懂,伊莎贝尔会很得意的。”杜歇夫人说。

她的儿子微微皱了一下眉。“她对勋爵们知道多少?”

“一无所知,这会更让他弄不懂的。”

听了这话,拉尔夫大笑了起来。他看了看窗外,接着说:“你不要下去见我爸爸吗?”

“七点三刻下去。”杜歇夫人说。

儿子看了看表。“那你还有一刻钟的时间呢,再告诉我些关于伊莎贝尔的事吧。”杜歇夫人拒绝了这个请求,说他必须自己去弄清楚。“嗯,”他接着说,“她会给你增光的。不过她会不会给你带来麻烦呢?”

“我希望不要;不过即便会的话我也不会退缩,我从不那样。”

“我觉得她很自然。”拉尔夫说。

“自然的人是不会给人带太多麻烦的。”

“对,”拉尔夫说,“你自己就是证明。你很自然,我相信你从不麻烦别人。那样做太麻烦了。不过告诉我,我刚刚想到这个,伊莎贝尔会让人不喜欢吗?”

“啊,”他的母亲叫道,“你问得太多了!自己去找答案吧。”

可是他的问题还没有完。“到现在,”他说,“你还是没有告诉我,你打算拿她怎么办。”

“拿她怎么办?看你说的,好像她是一码印花布。我根本没打算把她怎么办,她可以做任何她想做的事。这个她事先已经提醒我了。”

“这就是你电报里说的,她很独立?”

“我从来搞不懂我在电报里说了什么——尤其是从美国发的电报。要把意思说清楚太贵了。现在我们下去见你的父亲吧。”

“还没到七点三刻呢。”拉尔夫说。

“我必须为他考虑,他已经很着急了。”杜歇夫人回答道。

拉尔夫知道父亲的着急意味着什么;不过并没有反驳,将手臂伸给了母亲。这似乎让他有了权力,两人一起下楼时,他就让母亲在楼梯中间的平台上停留了一会儿。橡木的楼梯宽大,平缓,扶手宽阔,因为年岁久远变成了黑色,是花园山庄最引人注目的特色之一。“你不打算把她嫁出去吗?”他微笑着问道。

“把她嫁出去?我要是这样作弄她,真是太对不起她了!不过话说回来,她完全能把自己嫁出去。她完全有条件。”

“你是说她已经有了丈夫的人选了?”

“我不知道是否是丈夫,不过有一个波士顿的年轻人——”

拉尔夫对这位波士顿的年轻人没有兴趣,接口说道:“啊,爸爸说得不错,她们都已经订婚了!”

他的母亲告诉他,他必须溯本求源,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很快他就发现,这样的机会并不少。当天晚上,客厅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拉尔夫就和年轻的表妹谈了很多。沃伯顿勋爵是从家里骑马过来的,离这里十英里远,晚饭前就已经上马离开了。用过晚餐一小时后,杜歇先生和夫人似乎已经完成了见面的所有仪式,在身体疲惫的有效借口下,回到了各自的房间。于是,年轻人就和表妹一起度过了一个小时的时光。伊莎贝尔虽然旅行了半天,却丝毫不显得疲乏。她确实很累,这她知道,而且知道明天会为此付出代价。不过在这种时候,她的习惯是挺到筋疲力尽,不到完全支撑不住,不会承认疲劳。现在,她还可以掩饰得很好,她兴致很高,就像她对自己说的,仿佛是飘在空中一样。她请拉尔夫带她去看画,这座房子里有很多画,大多是拉尔夫亲自挑选的。最好的都在一道橡木走廊里,比例匀称地悬挂在墙上,布置得很精美,走廊两端各有一间休息室,通常夜间也亮着灯。但这光线并不足以展现这些画的优美,所以最好还是等到明天再去看。拉尔夫也这样提议道;可是伊莎贝尔看起来有些失望——尽管仍然微笑着——说:“如果你愿意,我就想看一小会儿。”她很迫切,她知道自己很迫切,而且也表现出来了,可她没有办法。“她不听从建议。”拉尔夫心里说,不过并不生气;她的急切让他觉得很有趣,甚至很喜欢。画廊里的灯安装在托架上,间隔分布着,光线虽然不很亮,却很柔和。灯光打在一方方模糊的色彩绚烂的画面上,打在已经褪色的厚重的鎏金画框上,又在光滑的地板上抹上一层光晕。拉尔夫托着一支烛台,边走边指给她看自己心爱的那些画。伊莎贝尔一幅一幅地探身观赏,一边频频发出轻轻的赞叹声。她显然是个评论家;具有天生的鉴赏力;这让拉尔夫印象很深。她也拿着烛台,举得很高,慢慢地四处观赏;而他站在画廊中央,双眼投向的却并不是那些画,而是她。不过,确实,他的目光虽然离开了画,却并没让他有丝毫损失,因为她比大多数艺术品更值得欣赏。她体态纤瘦,轻盈高挑,这无可否认,一望而知。人们想把她和其他两位阿切尔小姐区分开时,总是把她叫做苗条的那个。她的头发颜色很深,几乎呈黑色,这让很多女性都很嫉妒;她淡灰色的眼睛,在她严肃时也许显得过于坚定,却也有足够缓和的空间,让它们显得很迷人。他们沿着画廊的一侧走过去,又从另一侧走回来。这时,她说:“嗯,现在我比刚开始时懂的又多了一些!”

“看来你很热爱知识。”她的表兄回答说。

“我想是的,大多女孩都非常无知。”

“我觉得你和大多数女孩不同。”

“啊,有些女孩还是愿意……只是人们跟她们说话的方式问题!”伊莎贝尔小声说,她并不想过多地讨论自己。于是,过了一会儿,她换了个话题说:“请告诉我,这里有鬼魂吗?”

“鬼魂?”

“城堡幽灵,会显身的幽灵。在美国我们叫鬼魂。”

“如果见到它们,我们这里也这么叫。”

“那你见过吗?在这样一座充满浪漫色彩的老房子里,你一定见过。”

“这并不是一座浪漫的老房子,”拉尔夫说,“如果你期望这个的话,你会失望的。这不过是个阴沉乏味的地方,没有什么浪漫的东西,除了你带来的。”

“我是带来了很多浪漫;不过我觉得,我是把它带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

“当然,在这里它不会受到任何伤害;和我们父子在一起,什么事都不会发生在它身上。”

伊莎贝尔凝视了他片刻。“这里除了你和你父亲,没有其他人了吗?”

“还有我母亲,当然了。”

“哦,我知道你母亲;她可不浪漫。还有其他人吗?”

“很少。”

“真遗憾,我非常喜欢认识人。”

“哦,我们会把全郡的人都邀请来,让你高兴的。”拉尔夫说。

“你在给我开玩笑,”女孩有些严肃地说,“我到的时候,草坪上的那位绅士是谁?”

“同郡的一位邻居,他并不常来。”

“那太可惜了,我喜欢他。”伊莎贝尔说。

“是吗?可我觉得你好像没怎么和他说话呀。”拉尔夫反驳道。

“那没关系,我还是很喜欢他。我也非常喜欢你的父亲。”

“你完全应该喜欢他。他是一个顶好顶好的人。”

“我很难过他身体不好。”伊莎贝尔说。

“你应该帮助我来照顾他,你会是个好护士。”

“我想我不行,别人说我不行,说我只会讲大道理。不过,你还没有告诉我鬼魂的事呢。”她接着说。

拉尔夫却没有理睬这个提问。“你喜欢我父亲,喜欢沃伯顿勋爵,那么,我猜你也喜欢我母亲?”

“我很喜欢你母亲,因为——因为——”伊莎贝尔试图寻找喜欢杜歇夫人的理由。

“啊,我们从来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同伴笑着说。

“不,我总是知道为什么,”女孩回答说,“那是因为她从来不指望别人喜欢她。她不在乎别人是否喜欢她。”

“所以你喜欢她——因为你与众不同?嗯,我很像我母亲。”

“你可不像你母亲,我根本不相信。你希望别人喜欢你,而且总是想办法让大家喜欢你。”

“天哪,你能把一个人看穿!”拉尔夫沮丧地说,一点开玩笑的意思也没有了。

“不过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他的表妹又说,“要想保证让我喜欢你,那就让我看看鬼魂。”

拉尔夫忧伤地摇摇头。“我可以带你去看鬼魂,可你是不会看到的。这不是所有人都能有的权利;也不值得羡慕。像你这样快乐天真的年轻女孩是永远不会看到的。你必须要先受苦,遭受巨大的苦难,了解人生苦难的知识,然后你的眼睛才会打开,才会看到它。我很久以前就看到了。”拉尔夫说。

“刚才我告诉你了,我很热爱知识。”伊莎贝尔回答说。

“是的,可那是幸福的知识——快乐的知识。但是你还没有受过苦,你不是为苦难而生的,我希望你永远也见不到鬼魂!”

她一直很专注地倾听着,嘴上挂着微笑,但眼神却很严肃。他觉得她很迷人,却发现她有些自以为是——的确,这也是她魅力的一部分;他想听听她会怎么说。“你知道,我不害怕。”她说,口气听起来也很自以为是。

“你不害怕遭受痛苦?”

“不,我害怕。可是我不害怕鬼魂。而且我觉得,人是很容易受苦的。”她又说。

“我相信,你不会受苦的。”拉尔夫双手插在口袋里,看着她说。

“我想,这不是什么过错,”她回答,“并不一定非要痛苦;我们生来不是为了受苦的。”

“你当然不是。”

“我指的不是我自己。”她说,一边走开了几步。

“是的,这不是什么过错,”她的表兄说,“坚强是一种优点。”

“只是,如果你不感到痛苦,人们就会认为你很冷酷。”伊莎贝尔说。

他们从画廊折回来,穿过小会客室,出来停在大厅的楼梯脚下。拉尔夫从壁龛里拿了一支蜡烛,递给他的同伴,让她拿到卧室里去。“不要在意别人怎么说。当你真的感到痛苦时,他们就会叫你傻瓜。最重要的是要尽可能地快乐。”

她凝视了他片刻;手里接过蜡烛,一只脚已经踏在了橡木楼梯上。“是的,”她说,“这就是我为什么到欧洲来,我希望尽可能生活得快乐。晚安。”

“晚安!祝你如愿,我会很乐意帮助你的!”

她转过身去,他看着她慢慢登上楼梯,然后回到了空荡荡的客厅,两手始终放在口袋里。 pBK4EfEla26RdDSNWlo0ZHNKrUUkDL1gpf3qfyzxlceMSfRZBNtoM0kmmoRBAH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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