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宗道(966—1029),字贯之,亳州(今安徽亳州)人。少年孤贫,生活于外祖父家。咸平二年(999)进士,为濠州定远尉,继任海盐县令、歙州军事判官司,迁秘书丞。天禧初为右正言,多所论列,真宗书殿壁曰“鲁直”。仁宗天圣初拜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他直言敢谏,为权贵所惮,人称“鱼头参政”,卒后谥“肃简”。《宋史》卷二百八十六有传。
臣尝读近书,自唐季接五代 ,或三四年,或五六年,乱离涂炭 ,冤号天地。金血之气 ,铄尽冲和 ;愁苦之声,求息不暇。天祸既悔,至圣勃兴。故太祖皇帝以神武大略定天下,有反掌之易 ;太宗皇帝以至仁善继恢域中,成光大之业 。陛下奉而守之 ,勤而行之,彝伦叙矣 。故云亭泥检 ,脽壤恭祀 。谒太清之真馆 ,荐玉皇之大号 。至于必躬听断 ,励精理道,以宵旰为晏乐 ,处菲薄而久安 ,从古王者徒载简策耳 。惟亲民之官,政事最切,未见区别,其如民何?今审官例差一知州 ,纵耄昏无识 ,以何道推降之。铨司平配一县令 ,虽菽麦不分 ,且无由摈斥之。今与天下亲民之官,以十分论之,黩货害政 ,未寘刑章者有其三 :清浊混然,巧于情伪 ,使在上知而不能纠举者,又次焉。暗懦不能制猾吏 ,不能审法令,凝滞于物者 ,又次焉;贵游亲属,望风护养而不言者 ,又次焉;是则介然自守 ,约己恕物 ,不谄上 ,不渎下 ,为陛下孜孜于民政者,十不一二焉。欲民之安,其可得乎?汉宣帝凡拜刺史、守相必亲见之 ,考察其言,观其能否 。今或未然 。凡除知州、通判、京朝官知县 ,候满三五人,且令大臣具宴见之,礼以遣之,讯之以言而察其应对,观其词气而考其臧否 。才能者奖之,不肖者退之 。县令则择台阁有风鉴闻望臣僚者遣之 ,能否之间,各如其状,恐于圣政稍得其宜。又审官之任,本宰相之职,宜妙选英哲以委之 ,庶激浊扬清,渐得良牧贤宰,则斯民之大幸也。或诏参预宰司 ,覆令按验 ,亦不为烦。唐故事,宰相带兵、吏部者 ,午前在中书 ,午后归本司治事,是亦内外兼领之制。臣不任狂狷 ,干犯冕旒 ,待罪之至 。
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点校本《宋朝诸臣奏议》卷六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