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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乖乖地跟在她后面到了学校隔壁的一家西餐厅,这是一家专向国际交流生类高层人物开放的高档西餐厅,开的价根本就不是给人看的,我刚走到门口时就想,幸亏才得了零用钱,否则还真没胆子在这里混。

不过转念又一想,切,关我什么事呀,这笔账回头跟夏平这小子算不就成了,这次本来就是他害的我。

这么一想我就放松了许多,坐下时满脸笑容像花儿一样:“姐姐你要吃什么尽管点,我这人不挑食的。”

“你挑不挑食关我什么事,这顿饭你付账。”她柳叶眉倒竖,桃花眼圆睁,拉开架势玩命地点菜。

鹅肝牛排、鳕鱼龙虾,一连串地从她嘴里报出来,点菜的服务员也吓了一跳,从来就没见过这么恶狠狠的客人。

“看什么!”我喝他,“只管上菜不就成了,我还要泰式大明虾和XO酱炒响螺。”

这下不光是服务员,连她的眼光都从菜单后面滑了过来。

我笑容不变:“姐姐你还要什么?千万别替我省。”

“就来这些吧。”她顺手把菜单丢给服务员,“开两瓶干红再拿两瓶啤酒过来,快点!”

我奇怪,就这点,也太小儿科了吧。

后来事实证明我是太天真无邪了,对革命敌人的险恶性认识还不清,当服务员把酒端上来后,她从背包里抽出一瓶透明晶莹的东西,往桌上一摆,商标对着我,上面写:泸州老窖,52度!

我这才知道事态有些严重了,红酒啤酒白酒一起上!她这是要喝死我呀。

“怎么啦,你怕了?”她从眼角睨我,一脸不屑,“哼,我顶瞧不起你们这种小丫头,一脸清高骄傲,其实什么本事也没有。”

听到这里我很想上去表明一下态度,可仔细一考虑,这个问题好像不算主要矛盾,所以我就忍下了,拿起她的泸州老窖往面前的水杯里倒满一大杯,自己一仰脖子就喝下去了。

牛皮不是吹的,我的酒量还真在场面上混过。小时候爸爸参加各种宴会,又舍不得把我一个人放在家里,就带着我一起去。到了酒席上,他在上面红酒白酒一通干,我在下面也没闲着,等他惊觉我面若桃李红粉绯绯时,面前的酒瓶早空了。

其实大多数时候我还是很谦虚谨慎的,能喝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事,但现在既然她已逼到我眼前,有本事我干嘛不亮出来呢!

等我一大杯酒先下肚后,她显然知道遇上了硬头货,但她也不会轻易承认,想也没想,自己也倒了一大杯灌了下去。再抬头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用眼神回她的话:你狠,算你是块料。

那一天,西餐厅一角的情形有些诡异,两个女孩子一语不发,你一杯我一杯(不是酒杯,是人家喝橙汁用的方口水杯)地猛灌泸州老窖,喝水都没这么痛快,一边喝一边擦眼泪(这泸州老窖还真呛人呀!)。

我们每人各灌了半瓶后,才停下来,算是中场休息。

我问她:“还有红酒啤酒,一人一半?”

她歇了歇,用一种极为挑衅的眼光盯着我:“你小子有一套,我妹妹败在你手下不算亏了。你叫什么?”

“季缨络。你又叫什么?”

“萧瑟!”她道,“我原是来看看抢我妹妹男朋友的女人长什么样,现在我明白了。”

其实这个时候我该把主要问题说清楚了,我本来就不是夏平的女朋友,可回头又一想,都战斗到这个份上了,双方各有损失,我要是现在打着哈哈说一切都是误会,大家有什么事干什么事一边歇菜凉快去吧,她准抡着瓶子上来灭我,这也是我考虑周到的地方。于是我说:“明白了就好,叫你妹妹离我男朋友远点,还有,告诉她以后有什么事自己担当,让姐姐出头摆平的是孬种。”

“哈……”她居然笑了,“行。”她竖着拇指夸我,“还是第一次有人敢当面说我妹妹是孬种,就你这么横的才像是我亲妹子呢。”

我被她说得骨头发软,刚想涎着脸也称赞她几句。谁知她突然一拍桌子立了起来:“你再横也不能当着我的面骂我妹妹,知道不?本来我都想放过你小子了,可现在我决定不饶你了,咱们继续喝,今天一定要分出胜负来。”

我听得怔住,想不到只多了一句话就变成了这个模样,一事未平一事又起,傻了眼,又不能扇自己的耳光后悔,只好硬着头皮,开始下一轮奋战。

后来我们都躺下了,还是餐厅的服务员翻我的包摸出学生证找到老师又打了家里电话才把我们送回去,幸亏那天等在我家里的是夏平而不是爸爸。再后来我和萧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说得没错,我比她妹妹窝心多了。而我喜欢她独有的那一份沧桑和烈性,听她对形形色色的人或事的评价与说明,果然见地新鲜,令人耳目一新。

仔细算来,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的女性朋友,可她比夏平还像男人,豪言壮语、大刀阔斧麻利得很。

自从我认识她第一天起,就不停地听说她在换工作,好像所有的职业到了她手里,都超不过三个月,可是她又特别骄傲,说若只是为了赚钱还不如直接卖身来得快。这段时间,她又告诉我,她在酒吧里找了个工作,是负责端酒上菜的那种性质。

“有空来玩吧。”她说着,从包里翻出一张名片丢给我,“我们的酒吧搞原创音乐,有几个哥们是真正有些才华的。”

我接住,展开看,一张黑色底面的名片,上面用莹白颜料龙飞凤舞地写了三个字:“雅客吧”。翻过来翻过去,居然只有这么点名堂,墨黑加莹白,雅客吧。

“我要去上班了,夜班。”她叹了口气,站起来,“这酒吧不是那种卖摇头丸、倒迷魂药乱七八糟的地方,有自己的乐队和调酒师,很有些意思,改天带几个朋友一起来玩吧。”

“改天带朋友做什么?”我笑,“择日不如撞日,反正今晚我也没事,不如跟你去上班吧。”

“你不怕你爸爸啦?”她奇怪,“这么晚了还可以往外面蹦?”

“他不在,出差去了。”我拿了外套,准备跟她走。

本城的酒吧一向很是景气,好像只要立个主题什么的噱头,立马就能赚到钱,萧瑟工作的地方同样如此,不过比别处安静些,没有什么高声喊叫人头拥挤的场面,连音乐也是抒情多过激情,每个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一眼看过去倒像是个咖啡厅。

她把我领到吧台前坐下来,又向人介绍:“我妹妹,给她橙汁。”

“小样。”我在肚里暗骂,“又不是没和你喝过酒,到这里来给我装淑女。”脸上却笑得很很平静,接过橙汁,在一边用两根吸管慢慢地啜饮。

这里的乐队的确不错,主唱是个一米七不到的小个子,声音出奇的悦耳,极具磁性,现在他正抱着麦克风,面无表情地唱:“他们说你已动身去了远处,那里有一年四季的冬日,我想这样也好,冰雪下,你可以回忆,曾经,我们如何相识,如何相依为命。”

这样的歌听上去不坏,既不愤青也不矫情,而且周围实在是静,除了乐队与唱手,所有的人都低声细语,我乐呵呵地抱着橙汁在一边打量周围众态。

仔细看,乐队里的确有几个帅哥,除了主唱,其他的人都一米七八以上,面目清俊可人。可惜,长得俊的手艺差,唱得红的又长得不好,怪不得乐队专辑不如个人专辑销路好。

昏黄的灯光下,我看到一个男人坐在离我不远处的角落里,把玩着手里的酒杯,半天,抬起头,看到我的目光,淡淡一笑。

我想说:“妈妈咪呀……这男人怎么长成这样。”

不,他不丑,他是唇红齿白,俊美到了极点。我并不是那种一见帅哥就眼直头昏的花痴女,人人都说夏平长得好,我看也就是那么回事,就连现在舞池中那几个一米七八以上的人材,看了一眼,我都懒得再回头看第二次。

但现在我却从两根吸管间,偷偷瞟看那个男人。幸好他已经低下了头,重又埋首到自己的位置上,不过五步路的距离,我可以看到他俊秀的轮廓,和一脸刚毅的神情。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背景音乐换了,我突然觉得缠绵牵连,气氛有些诡异,空气里仿佛粘扯了丝丝的糖,糖汁将滴欲滴。

这样可不行,如果就这么错过了,今晚回去我定要后悔吐血而亡。想了想,丢了吸管,咕咕咚咚把杯子里的橙汁一气喝完。

“那个……什么,劳驾帮我换一杯新的饮料。”

调酒师微笑,递过来一张酒单,我接过,名正言顺地向他那里挪了几步位置,在光线充足的地方研究饮料单。

激情海岸、椰林飘香、马提尼之星……都是些什么名字呀!我有些犹豫,想了半天,说:“香堤。”

偷偷又看他一眼,没有什么不妥,他正低着头,在一张纸片上缓缓写字。

我再也不肯挪动位置,死死霸在原地,等调酒师把我的饮料送上来,长圆锥的平底杯,里面黄浑冰冷的一整杯,尝一口,原来是啤酒。

这时,那男人离座,摸出手机大概是去打电话。

良机不可失,我猛地轧头过去,伸手拿了他桌上的纸片看,原来是酒吧的杯垫,翻过来,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立在风中

看夕阳凝视晚霞

沉默

可以听到声音

是千古空阔处死者的呼吸

悲欢离合不过只是种际遇

在一个路角转身

同直行一样危险重重

互相依赖或是离弃

结局终归如此

不必愤然怨言

他是诗人么?还是个作家?此刻的我不知是因好色引发了好奇,还是因好奇而调动了好色,暗淡的空气下只怕已是眼冒绿光,握着纸垫子贪婪细看。

句子下面,他零零落落地写了几个中英文相杂的字:苏、cherry、一室阳光。

“小姐。”有人在耳边轻唤。

我如做贼被抓,面红耳赤,想不到他的动作这么快。

“对不起,我拿错垫子了。”我只好说,“抱歉。”

他微笑,神清气定地接过去,又从桌那边给我找来新的纸垫子。

“谢谢。”我接过来,舍不得用,按在掌心里,问他,“先生是一个人来的?只是为了听歌?”

话没说完,只见他以掌捂嘴,满脸掩不住的笑意,我顿时也发觉不对,怎么听上去像吧台流莺,寻人搭客的货色,立时怔住,脸上又是大红一片。

“你继续听音乐吧。”他说,“我有事先走了。”

我痴痴地,看他付了账,又回过头来向我一笑,略略挥手转身走了。

身后,是乐队在低唱:“没有尽头的尽头,没有承诺的承诺,没有明天的人们,不要想,为今天……”

所有的事情从开始到结束不过十分钟的时间,然而我心里饱胀了快乐、酸楚和不知名的担忧和感动,多好的乐队,多好的酒吧,多好的十分钟。

“傻啦?”萧瑟在后面大力拍我,“你吃了迷魂药么,发什么呆呀?”

“姐姐。”我转身扑过去抱住她,“您老行行好吧,帮妹妹我做件事,下一辈子我做牛做马卖身为奴都会念得您老人家的好处。”

那个男人叫枫,是酒吧的常客。调酒师说:“他总是一个人来,坐在吧台光线充足的位子上,不大和人说话,偶尔低头写些什么,很沉默。”

他看上去最多不过二十五岁。我欢喜,年纪大点的男人果然是好的,就是把我们学校兜底翻过来也找不出这样整齐成熟的男人。

“你小子别得了失心疯!”萧瑟骂我,“就算他二十五岁也要比你大七岁了,你小子恋父情结呀?”

这次,我没顶嘴,只是温柔地笑,酒吧里光影纷杂,各色红黄橙绿青蓝色的线条长河般自我脸上流淌而过,模样必然有些古怪,萧瑟沉默下来,说:“你这个傻妞。”

我仍是微笑,她说错了,我喜欢他,是因为他眼里的神情,从容温和、淡定风尘,掩不住丝丝痛楚与忧郁,才从眼角翻身上来,瞬间又隐入瞳底。

虽然我只有十八岁,但是我知道优秀的男子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oTS5Nci44pz/5A/9NrN5AR8C7Y1LnMevFOMIAvDWr4yIOBOQQDRVk/QUeBF5xM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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