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小的时候,我时常会溜进父亲的书房,翻看他摆在桌上的那些报告。我的父亲是一位数学家,他经常用铅笔在绘图纸上写东西:一长串一长串工整的数字和图形。我会坐在他座椅的边缘,带着疑惑和好奇一页页地翻看。这些东西当时在我眼里简直是无字天书,而父亲靠这些居然就有薪水可领,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更重要的是,我如此挚爱的一个人却每天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琢磨着我难以理解的事,这一点实在令我受不了。
这正是我后来学到的,被心理学家称为“他者心灵”的现象。1岁的孩子认为,如果他喜欢金鱼小饼干,那他的爸爸、妈妈也一定很喜欢这种饼干,他还无法理解,自己头脑里想的跟其他人头脑里想的都不一样。未来某天,他将懂得他的爸爸、妈妈不一定也喜欢金鱼小饼干,这就是人类发育过程中认知能力成长的一大里程碑。为什么2岁的幼儿会如此淘气?那是因为他们正在验证一些令他们好奇的全新观念:此事虽然能让自己感到快乐,却并不一定能让别人也感到快乐。其实成年人也从未失去对人类心理的好奇心。当我们在社交场合认识一位医生时,我们想要知道的第一件事是什么?我们并不会问“你都做些什么事”,大家大体上都知道医生是做什么的。我们反而想知道整天跟生病的人待在一起意味着什么,我们想知道当医生是什么感觉。因为我们相当清楚,当医生跟整天坐在计算机前工作、在学校教书,或是销售汽车的感觉完全不一样。问这种问题不是在明知故问,这种问题也不是蠢问题。对于别人日常工作的实情感到好奇是人类基本的原动力之一,而我之所以撰写各位手上拿着的这本书,也出自同样的原动力。
《大开眼界》一书中收录的所有文章,之前均刊载于《纽约客》杂志。我自1996年起便担任《纽约客》的特约撰稿人。在这期间我写过无数的文章,而选入本书的都是我的最爱。我把这些文章归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关于一些锲而不舍的“天才型小人物”——我喜欢这么称呼他们。他们不是爱因斯坦、丘吉尔或曼德拉那样的人物,也不像那些打造我们这个世界的伟大建筑师,而是像销售万用剁碎机的罗恩·波佩尔(Ron Popeil),或是以一句广告语而名噪一时的雪莉·波利考夫(Shirley Polykoff)这样的人。那句广告语是:“她染不染头发?只有她的美发师最清楚。”(Does she or doesn’t she? Only her hairdresser knows for sure.)第二部分是理论研讨,主要讨论了整理个人经验的方式。我们对于街头游民现象、金融丑闻,或是像“挑战者号”航天飞机灾难这些事件,应该持什么样的态度呢?第三部分侧重于讨论我们是如何对他人做出预判的。我们怎么知道一个人是好是坏、聪明与否,或是能不能把某件事情做得十分妥帖?各位将会读到,我对于我们做的这类判断的准确性是存疑的。
其实,我们的看法不是关键,更让我感兴趣的是,那些会去思考游民问题、番茄酱或金融丑闻的人,他们究竟是怎么看待这些问题的。就我本人而言,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评断“挑战者号”的事故。那对我来说无疑是无字天书:那是一堆工整地记在绘图纸上的我无法解读的数字和图表。可是如果我们通过另一个人的眼睛,通过另一个人的头脑,去看、去思考这个问题,那我们会得到什么答案?
比如,书中有一篇文章是关于我试图去了解“惊慌失措”(choking)和“紧张失常”(panicking)有什么区别。这篇文章的灵感来自1999年7月小约翰·肯尼迪驾驶飞机失事身亡事件。他是飞行新手,又遇到坏天气,因此“失去平衡”(lose the horizon,这是飞行员惯用的说法),开始螺旋俯冲。为了解他当时经历的过程,我特别请了一位飞行员带我搭上肯尼迪驾驶的那个型号的飞机,并且选择了跟他当时经历的一样的天气状况飞行。我要飞行员做出急速下坠的动作,这不是什么噱头,而是有其必要性的。我想尽可能地了解飞机失事是什么感觉,因为只知道肯尼迪做了什么,不足以让我真正了解那次意外事故。
“图像问题”这一篇谈到如何解读卫星图像,就好比布什政府误以为自己已掌握的萨达姆·侯赛因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照片。我之所以着手写这个题目,是因为我和一位放射医学家看了一下午的乳房X光片,看到一半时——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他提到他想过,像他这种人看乳房X光片所遇到的问题应该跟CIA(中央情报局)的人看卫星图片时会碰到的问题很相似。我当时正想知道他是怎么想的,而他却想知道CIA官员的脑袋里在想什么。我还记得在那一刻,我整个人觉得头晕眼花。
还有就是关于本书英文书名来源的那篇文章,那是对驯狗专家西泽·米兰(Cesar Millan)的人物速写。米兰可以靠手的触摸摆平最凶悍、最顽劣的狗。当初促使我执笔写那篇文章的原动力是,我想知道米兰做这种工作时在想什么。可是这篇报道写到一半时,我发现还有一个更棒的问题:当米兰施行他的“魔法”时,狗在想些什么?这才是你我真正需要知道的:狗能看到什么?
我最常被问到的问题是:你写作的灵感是从哪里来的?我每次回答这个问题都答得不好。通常我的答案模棱两可,有时是说有人会讲些故事给我听,或是说跟我合作的主编亨利拿了一本书给我看,从而激发了我的灵感,要不就干脆说我不记得了。我在挑选本书的文章时,就想到要试着一劳永逸地整理出答案来。例如有一篇篇幅较长且内容有点儿偏离主题的文章谈到,为什么市面上从未出现与亨氏分庭抗礼的番茄酱品牌(我们吃番茄酱时在想什么)。这篇文章的灵感得自我的友人戴夫,他是做食品杂货生意的。我们俩经常一起吃午餐,而他是那种会思考这些问题的人(戴夫还有一些关于甜瓜的有趣理论,但我将留到后文揭秘)。另外一篇是“真实的发色”,描写的是开创染发市场的女性。一开始是因为不知怎么的,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念头,觉得写洗发露应该很好玩(我想我当时可能真的是文思枯竭了)。在做过很多次采访后,一个麦迪逊大道 类型的人愤恨地对我说:“你干吗要写洗发露?写染发剂要有趣得多。”于是我就改了题目。
寻找写作灵感的秘诀就是要说服自己:每个人、每件事都有故事可说。我虽然用了“秘诀”两个字,但其实我真正的意思是“挑战”,因为这是很难办到的一件事,毕竟人类的直觉是假设大部分事情都不会有趣。我们总是在电视频道间转来转去,先要跳过10个,才能选定1个。在书店里,我们总要先翻过20本小说,才能选定1本自己想看的。我们会过滤,区分好坏,再做判断,这都是情非得已,因为各式各样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可是要从事写作工作的话,你每天就必须对抗这种筛选的本能。洗发露感觉上好像没什么意思?管他呢,我一定要从这里面找到故事,即使一时找不到,我也要满怀信心,相信继续挖掘下去最终一定会发现可以写的东西(对于这一点,我要请读者来判断我是对是错)。
另一个寻找灵感的秘诀是,对于权力与知识的不同之处要有所认识。出现在本书中的人物很少是大权在握的人,他们甚至没有什么名气。我是真的对“天才型小人物”最感兴趣。要发掘有趣的故事,切忌从最上层人物找起,而要从中层人物着手,因为全世界在做实事的大多是中等阶层的人。我的朋友戴夫,就是教我番茄酱知识的那一位,他便是中产阶级人士。他做过番茄酱生意,所以他懂这里面的故事。高高在上的人,因为要保护自己的地位和特权,所以说话时自我意识很强(这也是应该的),而自我意识正是“趣味”之敌。
在《王牌推销员》一文里,我们会结识阿诺德·莫里斯(Arnold Morris)。某年夏天,他曾在泽西海岸的自家厨房里,向我演示如何推销万用切果蔬机。他的开场白是:“各位乡亲父老,请过来这边,我要向大家展示一台史上最强的切果蔬机。”接着,他拿起一包烤肉调味料当道具。“请看这个!”他高举着那台机器,像是在展示一只蒂芙尼花瓶。这就是我发掘灵感的地方,在泽西海岸某人家的厨房里。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想过要当作家。我曾经想当律师,后来,到大四那年,我决定进军广告界。于是我向多伦多市的18家广告公司申请工作,结果收到了18封拒绝信。我把这些信一字排开,用胶带贴在墙上(它们到现在应该还被我存放在某个角落)。我考虑过考研究生,可是我的成绩不够好。我申请过奖学金,想到有异国情调的地方游学一年,但也遭到拒绝。到最后,写作成了我无心插柳而走上的一条路,我之所以走了那么多弯路只出于一个简单的原因:我怎么也没想到写作可以是一种工作。工作应该都是很严肃、很可怕的,可是写作对我而言充满了趣味。
大学毕业后,我在印第安纳州为一家出版《美国观察者》杂志的小型出版社工作了半年,然后搬到华盛顿特区,做了几年自由撰稿人,后来又进入《华盛顿邮报》,再从那里跳槽来到《纽约客》。一路走来,写作的乐趣对我来说丝毫不曾减少,但愿读者在翻阅本书时能体会到我对写作的热爱。最令我感到挫败的事莫过于有人看了我写的或别人写的东西,却生气地说:“我不赞成这种看法!”他们为什么要生气?文章的优劣并不取决于其说服力有多强,反正读者在本书中读到的文章不会是这一类。写作成败的关键在于,能不能让读者爱不释手,能不能刺激读者思考,给读者从别人的视角审视世界的机会——哪怕读到最后的结论是“我还是更喜欢从我自己的视角审视世界”。我认为选入本书的每一篇文章都可以被称为一段“探索之旅”,我写作的初衷也正是如此。现在就请各位细细品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