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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阿拉伯人的宗教与文化

部落宗教 阿拉伯部落宗教是闪族信仰的最古老的形式,它主要是集体的崇拜仪式,而不是个人的信仰。阿拉伯人遵奉宗教的习俗,既是尊重传统的礼仪和风俗,也是顺从部落的统一意志。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神灵,同时也承认其他部落的神灵在各自范围内的权力。神灵一般都有固定的住处,其象征通常是一块石头,有时是树木、井泉或岩洞。宗教仪式的核心是献祭。圣石常常用作祭坛。通过分享祭牲或蘸舔血液,神灵就与部落建立了血缘关系,成为部落的守护神,有时变成部落的祖先。在举行仪式期间,人们要遵奉戒除性交一类的禁律,要隆重地给男孩举行割礼。地点总是在水源附近,以便执行洁净的规定。举行仪式的区域构成一块禁地,有时是一片不许外族人放牧的牧场。在此类禁地内,禁止砍伐树木、猎取禽兽和杀人流血。禽兽、树木和人的生命,与禁地中居住的神灵一样,享有不受侵犯的权利。受到复仇者追索的人,在禁地内受到保护。即使在神灵的概念形成以后,禁地的石头、树木、岩洞、井泉等自然物仍是圣洁的,因为这些自然物构成了媒介,崇拜者以此才能与神灵发生直接的联系。有些迁徙不定的贝杜因部落,将圣石安放在红色的帐篷里,在重要场合里则抬着或供奉在驼轿里,类似于希伯来人的“约柜”。有的神灵也为不同的部落所敬奉,在一个部落迁走以后,神灵留在原地接受其他部落的朝拜。重要的神灵逐渐成为几个部落在固定季节共同朝拜的对象。在朝拜的各种仪式中,最显著的是围绕圣物的列队行进仪式。巫士在队列前以节奏快速的半谐音韵句高诵咒语,人们在绕行时伸手触摸圣物,以便从中获取超自然的力量。贝杜因人最重要的朝觐中心是希贾兹的几个圣地。他们在集市结束后前往麦加,参加克尔白和阿赖法的绕行和行进仪式,然后在克尔白四周的360块“圣石”——或作祭坛,或作偶像,或兼而有之——上宰祭牲,把血洒在朝向克尔白的那一面上,祭牲就供奉在石头上。

阿拉伯人的部落宗教,只是感觉欲望的宗教。他们向神灵奉献祭品,企图得到神灵的报答,而神灵负有保护和赐福的义务。在他们的宗教观念中,没有说明神灵起源的神话,也几乎不存在由部落神发展而来的具体造像。语言本身也在“神的住所的石头”(沃斯恩)和“雕塑的偶像”(赛奈姆)之间作了区分。前者是指拉特和默那的祭坛;后者源自阿拉米语“偶像”(赛莱姆)一词的转借语,大概是指从叙利亚输入的偶像胡伯勒。

原始巫术与卜士 在阿拉伯人的部落宗教中,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卜士,但不存在真正的祭司职务或教士阶层。卜士(卡欣)的职能是发布神谕和预言,用神签决疑,主持朝拜或祈雨一类的迎神仪式。圣地护卫(萨丁)只是圣石或圣地的世袭监护人,他不主持献祭,因为每人都有权自己宰祭牲。占兆者(阿伊夫)能从飞鸟走兽的动向解释预兆,占卜吉凶,并裁决棘手的内部争执和血统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卜士(卡欣),特别是女卜士(卡希娜),他们被认为具有一种神秘的力量,能够祈雨驱灾,除病辟邪。他们也行使仲裁人的职责。在部落战争中,他们伴随着驼轿,预卜敌人移动和谋划的情报,并用咒语使敌方的武器和战术失灵。在长期的部落战争中,随着部落宗教的解体和巫术的衰微,他们的地位逐渐被诗人所取代。

诗人 阿拉伯人称诗人为“沙仪尔”(本义是“感知者”),认为他们掌握超自然的知识,传之于不可见的精灵或魔鬼;在战时能用语言使敌人遭殃,成为部落的代言人和鼓动者,在平时则是部落的引导人。诗人作为一个部落的智者,精通本部落的宗谱和祖先的功绩,熟知各自的牧场、疆域和权利,了解敌对部落的心理弱点和历史耻辱。因此,他们的口舌有时能比战士的勇武产生更有效的打击。后来在颂扬和讽刺这两大主题中,诗人大力主张道德对比和道义的约束力,借以维护部落的生存。诗人表达和制定了较高的道德规范,明显地避免触及贝杜因人的较为低下而粗野的习俗。这些诗歌凭着口耳相传,成为当时阿拉伯人共同的精神财富,不仅是传世的文学珍品,而且具有历史资料的价值。

部落的美德和荣誉 阿拉伯人的道德标准称为“穆鲁阿” (意为“美德”)和“伊尔德”(意为“荣誉”)。伊尔德是与宗谱的高贵和血统的纯洁相联系的,维护荣誉被认为是规范部落和个人行为的最高准则,损害一个人的荣誉便会招致致命的报复。维护荣誉的手段就是穆鲁阿。它的要素是勇敢、忠诚和慷慨。勇敢体现在劫掠和复仇上。慷慨要求能为不速之客和贫穷无告者宰自己的最后一只骆驼。忠诚即是无条件地忠于部落。到公元6世纪初,一种超越部落的美德——勇敢善战、忍受患难、有仇必报、扶弱抑强——成为部落共同的生存依据。部落关系仍是个人生存的条件,因此,个人的命运并不重要,也没有关于个人永生的信仰,永生存在于部落。但是,大批处于依附地位的弱小氏族在频繁的战争中出现,削弱了血缘关系的重要性。不稳定的游牧生活,使人们感到有一种不可捉摸的力量难以抗拒和抵御。至于不断降临的灾难,诗人都归咎于命运和光阴。每个人的享有、寿限、性别和幸福都听凭盲目的命运主宰,人类的活动和能力要受光阴的无情摆布,部落的美德和荣誉为之黯然失色。在古典诗歌中,常常表现出对生命短促、人生艰辛、祸福无常、爱情不永的悲叹哀伤。这种个人意识的产生,是对以外在仪式为特征的部落宗教的怀疑和否定,也是要求摆脱漠视个人的集体观念的觉醒。

精灵崇拜 贝杜因人在接触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宗教观念之前,还没有来世生活和灵魂不朽的观念。他们认为死者是在某个阴暗的住所睡觉,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有半知觉状态。妇女的哀歌和嚎叫仿佛想挽回离开尸体的灵魂。男人则用誓言安慰死者。埋葬死者时通常都举行献祭:把骆驼拴在墓前,断其筋腱,让它慢慢死去。他们从不在坟堆上加添石头或树枝,忌讳乘骑经过墓旁。他们相信有一种超人的力量控制着周围的自然界,但用巫术能役使它。随着巫术的衰落,它进而与神灵区分开来,被设想成和人类一样具有繁衍能力,同时也受死亡支配的精灵。这就是阿拉伯语的“精尼”。人迹常至的地区,由神灵主宰;人迹罕见的荒野,归精灵统治。精灵即成了这种观念人格化的产物,在传说中常常伪装成性格残暴的贝杜因人出现。 在伊斯兰教时代,精灵的数量增加了,因为拜物教的神灵都被贬入精灵的行列。

犹太教 一神教对阿拉伯人的影响可以追溯到很远。从所罗门时代起,犹太教与阿拉伯人就有了接触。在希腊化和罗马时代,犹太商人活动于也门到耶路撒冷的商路上。大约在公元1世纪,犹太移民开始进入阿拉伯半岛。在半岛南部,犹太教曾产生过很大的影响,希木叶尔王室改奉犹太教为国教,并对当地的基督教社团加以迫害。在半岛西北部,犹太人作为组织严密和居住集中的农业社团,在太玛、斐达克、海巴尔、雅斯里布和瓦迪古拉等地占据了绿洲的良田,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同时还垄断了当地的集市和金属制品贸易,在经济上占有优势。另外,阿拉伯人的古典诗歌中,有许多涉及犹太人的诗句;《乐府诗集》和祝希麦的《诗人传》,都专门提到了犹太诗人。犹太诗人赛毛艾勒·本·阿迪雅,由于不顾儿子被杀,坚持信守对伊木鲁勒·盖伊斯的诺言,使他的名字在阿拉伯人中成了“忠实”的同义词。这反映犹太人在阿拉伯人的文化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但在宗教上,犹太人不仅保留了拉比、会堂、学校、经典和律法,而且也继承了排斥外邦人的传统。他们一般不愿向拜物教徒详细介绍经典中的寓言传说,只有少数人将一些故事赋予阿拉伯的历史背景,或在流行的阿拉伯传说中增添一位犹太教天使,以向阿拉伯人宣传教义律法。在乌卡兹集市上,宗教观念的传播就是这样与商品交易同时进行的。因此,犹太教的一神教义和历史传说,虽给阿拉伯人带来新的观念和知识,进一步冲击了正在解体的部落宗教,但对部落民的影响,多半停留在表面上,并且局限于城镇和集市附近。

基督教 基督教对阿拉伯人的影响,就广义的阿拉伯半岛而言,几乎与其自身的历史一样古老。据说保罗曾在沙漠的阿拉伯人中间住了三年。尼西亚会议上,有五名阿拉伯主教出席。几个世纪以后,北部边境的加萨尼王朝和莱赫米王朝先后改奉基督教的一性派和聂斯脱利派,从而对半岛内部,主要是北部的游牧部落产生影响。受基督教迫害的教士,在内地传播各种异端教义。公元6世纪初,奈季兰成了基督教的重要据点。奈季兰的大教堂,据说是一座装饰着拜占廷皇帝赠送的大理石和镶嵌砖的壮丽建筑。一性派在奈季兰的重要集市传播,甚至在南部边远地区有所发展,由于他们与入侵的阿比西尼亚的关系,奈季兰的赛义德被阿拉伯人叫作“阿比西尼亚总督”。在北部,由于拜占廷帝国设谋拘捕加萨尼国王和长期迫害一性派,在阿拉伯人心目中,基督教与背信弃义联系在一起,这无疑阻碍了基督教的传播。西奈半岛有一所正教的修道院,周围还有一些隐士,但看来在阿拉伯人中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在希贾兹,基督徒主要是一些小商、酒贩、屠夫和奴隶,还有各种异端的修士和隐士。他们人数不多,散处于绿洲的城镇和游牧营地,没有自己的社团和教堂;在神学上简单粗糙,而且互相攻讦,还杂糅有浓重的犹太教成分。由于阿拉伯队商和北部基督教地区居民频繁往来,基督教的修士或隐士经常在集市上布道。阿拉伯人对基督教的教义、传说和仪式多少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们按照传统款待基督教徒,而商道上的修道院和隐士居所也欢迎阿拉伯人。古典诗歌不仅经常提到基督徒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而且还产生了几名基督教诗人。现有的资料还不足以证明基督教在半岛北部生了根,只可以说明许多诗人对于基督教观念及术语是熟悉的。大量的阿拉米词汇变成了古典阿拉伯语,人们的宗教观念也复杂了一些。

女神崇拜 公元6世纪时,以麦加为中心出现了超越部落的地方神灵。这些神灵后来被穆斯林贬为偶像或“配偶”。其中最受崇拜的,是麦加人称为“安拉女儿”的三女神:拉特、欧萨和默那(53∶19—20)。拉特(本义是“女神”)的祭坛是一块方形的白石,位于塔伊夫附近的瓦吉谷地。麦加人和其他地方的人都到那里去朝拜和献祭。塔伊夫把她尊奉为“女主宰”。希罗多德曾提到她的名字艾里拉特。她是奈伯特和巴尔米拉的一个神灵,后来为许多贝杜因部落所崇拜。欧萨(意为“大能者”,她和拉特大概都起源于金星,分别代表启明星和长庚星)的祭坛在麦加东面奈赫莱的加卜加卜山洞前,由三棵阿拉伯胶树组成,其中的一棵是欧萨树。希贾兹有许多部落向她献祭,但她在麦加最受尊崇。默那(意为“命运”)是司命运和时间的女神,据说掌管能剪断生命之绳的剪刀。在麦加和麦地那之间的古戴德有她的圣坛,是一块黑石,曾是麦地那阿拉伯人的朝拜和献祭之处。她被认为是最古老的神灵,是阿拉伯人的家神。这些神灵受到诸多部落的信奉,是氏族社会解体和世界性经济力量变幻不定的现实在宗教观念上的反映。由此体现的宗教领域内综合、抽象和统一的趋势,是阿拉伯民族和政治统一进程的必然结果。

克尔白 麦加的崇拜中心克尔白是一座立方体型的简单建筑,原来没有房盖。墙上嵌着一块黑色的陨石,被阿拉伯人当作神物崇拜,成为朝觐者都要抚摸的圣物。约在公元608年,古来氏人利用一只触礁的拜占廷商船残骸,重建过克尔白,并加上了屋顶。当时,克尔白最显赫的神灵是胡伯勒(发源于阿拉米语,意为“蒸汽”、“精神”)。他是一个真正具有人形的偶像,旁边摆着卜士用以决疑的神签。据说胡伯勒是胡扎阿人从美索不达米亚引进的,被用来替代原来受崇拜的那位神灵阿尔伊拉。穆罕默德克复麦加后,他和其他偶像一齐被捣毁了。

安拉 安拉是阿拉伯人的一位古老神灵。古代南阿拉伯语的铭文中就有这个名称;作为泛指的神,也出现在奈伯特的人名中。在公元前5世纪的列哈彦铭文里,这个名称屡次出现。列哈彦显然曾是阿拉伯半岛崇拜这个神灵的中心。安拉是普遍崇拜的阿拉伯神灵,还是扩大崇拜范围的部落神,迄今尚无定论。从《古兰经》中看,至少麦加人已经认为,安拉是造物主、最高的养育者、盟誓和契约的监督者、流落他乡的异族人的保护人、在特别危急的时候可以呼救的唯一神灵。穆罕默德信奉的安拉与麦加人的概念显然有所不同。在伊斯兰教兴起前,安拉作为至上神的观念虽然被人熟知,但这位“天房之主”在宗教仪式和现实生活中还未占有真正的统治地位。“天地间唯一最高的神”观念的发展,不仅显示了原有宗教意识的融合和升华,而且还反映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强大影响。

哈尼夫 在伊斯兰教兴起前,阿拉伯人中间已经出现了模糊的一神观念。氏族制度的瓦解和社会矛盾的加剧,使得部落宗教的观念和仪式越来越不合时宜。在这种背景下,一些人对以外在仪式为特征的拜物教感到厌倦,产生了对个人信仰和道德的追求,开始转向超越部落的有关个人得救的宇宙神信仰。但是,正在激烈竞争的基督教和犹太教,带有异族入侵的背景,尽管明显优越于阿拉伯人的拜物教,却有悖于阿拉伯人的民族感情。因此,有人在宗教领域中进行探索,主张追求真正的一神信仰。

这些人后来被称为“哈尼夫”(意为“真诚者”)。先知的传记中提到四名麦加的哈尼夫,其中韦赖盖·本·诺法勒、奥斯曼·本·侯韦里斯、欧贝德拉·本·加赫什三人后来都成了基督徒,只有宰德·本·阿慕尔(欧麦尔的叔父)不是基督徒,也不是犹太教徒。他因为否定麦加的偶像崇拜遭到驱逐,独自在麦加附近的山上隐修。有的资料还提到另外几个哈尼夫,如伊雅德族的库斯·本·赛仪达(他曾被误认为是一名基督教主教,穆罕默德在乌卡兹集市上听过他的讲道)、塔伊夫的倭马亚·本·阿比·赛勒特、麦地那的阿布·阿米尔等,后两人都是早期伊斯兰教的激烈反对者。这些哈尼夫声称追随“易卜拉欣的宗教”,厌弃偶像崇拜,拒食祭牲腐肉,谴责活埋女婴,甚至反对部落贵族的特权。从他们的苦行隐修方式和宗教态度看,他们已经感受到时代的变化,为种种宗教问题所困扰,显示了基督教和犹太教的影响以及建立一神教的趋势。他们作为宗教领域中主张改革的先驱,可以视为穆罕默德接受一神教义的媒介。但是,能为广大阿拉伯人接受和信奉的新宗教,必须完全独立于基督教和犹太教,又要能担负社会变革的历史任务。这一超出哈尼夫的模糊一神观念而进一步发展一神信仰的使命,是由穆罕默德完成的。 Qf2B6Ra4I7owy+Ntm7thCfhAM2T3TrlWp5C3x8bS7NxklFBEKw+US+Zb01iUMk4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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