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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罗

一 保罗皈依基督

保罗原名扫罗(希腊文Saûlos,是一个犹太名字的音译,原意为“恳求而得的”),出生在大数(今土耳其境内地中海沿岸的塔尔苏斯)的一个虔诚的犹太教徒家庭中,但他上辈就已取得了罗马公民的资格,所以他生下来就是一个罗马公民。据《使徒行传》记载,扫罗从小就受严格的犹太教教育,年轻时曾到耶路撒冷,在著名经师迦玛列门下攻读律法,是一个热心的法利赛派,曾积极反对基督徒社团。当犹太人用石头打死基督徒社团活动家司提反时,扫罗也参与其事,替行凶的人们看守衣服。后来他主动向大祭司讨得公文到大马色(大马士革)的犹太会堂去迫害基督徒。约在公元36年,扫罗从耶路撒冷到大马色去,路上他忽然感到有一道强烈的光照射着他,有声音对他说:“扫罗,扫罗,你为什么逼迫我?”扫罗说:“你是谁?”“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稣。”于是,扫罗就皈依了耶稣,改名保罗(希腊文Paûlos,亦译保禄,是个罗马名字,意为“微小的”),改变了原来的宗教信仰,和基督徒一起在大马色的各会堂里宣传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保罗的行动使他原来的同伴极为恼怒,商议要杀掉他,保罗不得已,连夜逃往阿拉伯,在那里住了3年。

约公元39年(或40年),保罗到了耶路撒冷。由于他曾热衷于迫害基督徒,门徒们都害怕他,不相信他已经皈依了基督。只有巴拿巴帮助他,带他会见了彼得、雅各等耶路撒冷的基督徒领袖们,取得了他们的信任,他们承认他是自己的弟兄。保罗在耶路撒冷的时间不长,就回大数去了。过了些时候,小亚细亚一带有许多外邦人(泛指非犹太人)加入了基督徒社团,耶路撒冷的基督徒领袖们就派巴拿巴到安提阿去主持那一带的工作。巴拿巴到安提阿后,为了开展工作,就往大数去找保罗,带他回到安提阿一同工作。从此以后,向外邦人传福音就成为保罗的神圣任务,所以他被称为“外邦人的使徒”。

二 旅行布道

约公元45年,保罗和巴拿巴奉安提阿教会的差遣开始第一次旅行布道。他们从安提阿出发,经塞浦路斯到小亚细亚,再从小亚细亚到耶路撒冷。约公元48年,他们参加了为解决犹太人基督徒与外邦人基督徒之间的矛盾而召开的耶路撒冷会议。

基督徒社团反对高利贷,解放奴隶,特别是以相信耶稣是基督作为赦罪得救的条件,不分种族,不分贫富,一视同仁等主张在当时非常有吸引力,不但一些犹太人加入了社团,而且一些外邦人(非犹太人,异教徒)也加入了基督徒社团。随着社团在地中海沿岸诸希腊化城市中的广泛建立,加入社团的外邦人越来越多,其人数甚至超过了犹太人而成为社团的主体。由于这些外邦人的民族习俗、文化传统、道德规范、生活方式以至宗教观念等都和犹太人有很大的差异,再加上犹太人一向以“上帝的选民”自居,形成了一种民族优越感,所以,社团内部自然逐渐分为两大集团:犹太人基督徒和外邦人基督徒。双方的分歧集中为两点:第一,外邦人加入基督徒社团是否应该严守摩西律法,行割礼,因为犹太人基督徒认为不行割礼就不能得救;第二,犹太人基督徒坚持民族传统,反对与外邦人同席吃饭,这是与基督徒社团的集体生活原则不和谐的。为此,双方发生了争论。

为了解决这场争论,约在公元48年,使徒们在耶路撒冷召开了一次会议,后来有人称这次会议是基督教史上的第一次宗教会议。以小雅各为首的犹太人基督徒坚持,凡要分享上帝对犹太人的应许的人,必须首先皈依犹太教,行割礼,严守全部律法,包括成文的和不成文的。因为耶稣曾亲口说过:“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第5章第17—18节)他们还反对犹太基督徒和外邦皈依者同桌吃饭或进入他们的家,因为犹太教认为外邦人的一切都是不洁净的。外邦皈依者和部分思想开放的犹太基督徒则坚决主张“凡求告我主耶稣基督之名”的人都是基督徒,在社团内应享有同等的地位。保罗和巴拿巴就是这一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还介绍了在外邦人中传道的经验和收获。彼得曾动摇于两派之间,但最后他也承认“我们得救乃是因主耶稣的恩”,在这一基本信仰上外邦人基督徒与犹太基督徒是平等的。经过讨论,雅各也表示“不可难为那归服上帝的外邦人”。这样,会议就取得了一致意见:犹太基督徒应继续严守律法,行割礼;外邦人基督徒则只要求他们“禁戒偶像的污秽和奸淫,并勒死的牲畜和血”(《使徒行传》第15章第20节)。耶路撒冷会议为外邦人皈依基督敞开了大门,使基督徒社团更加迅速地发展壮大起来。

约公元50年,保罗和巴拿巴准备第二次旅行布道。由于他们之间发生了一次不愉快的争论,终于使二人分道扬镳。巴拿巴带马可去了塞浦路斯。保罗选择希腊人西拉为助手先到叙利亚各地旅行布道,然后经基利家、以哥念横穿小亚细亚来到西海岸的特罗亚。在这里,有异象提示保罗去马其顿,于是保罗渡海经撒摩特喇、尼亚波利来到腓立比、帖撒罗尼迦、雅典。在雅典,保罗与雅典的哲学家们进行过辩论,然后向南到哥林多,再由哥林多渡海经以弗所到耶路撒冷。约公元52年,保罗回到安提阿。这是保罗第二次旅行布道,保罗和西拉历尽艰辛,一边布道,一边建立基督徒社团,取得了很大成绩。

约公元53年,保罗进行第三次旅行布道。他们从安提阿动身,经加拉太、弗吕家、以弗所、哥林多,最后来到耶路撒冷。一路上,保罗访问了他过去建立的基督徒社团,解决了一些存在的问题。约公元58年,保罗到了耶路撒冷,受到小雅各等耶路撒冷基督徒的欢迎。但反对保罗的人借口他把一个希腊人带进圣殿而制造了一场骚乱,想趁乱打死保罗。罗马驻军为平息骚乱就把保罗暂时拘留起来送往该撒利亚。保罗使用自己的罗马公民身份要求上诉于罗马元首。于是罗马巡抚就差人把保罗送到罗马去。

约公元61年,保罗被押送到罗马。由于保罗没有触犯任何罗马法律,罗马政府无法对他判刑,就允许他在监外自己租赁的房子里居住,只派一名士兵监视他。保罗就这样在罗马住了两三年。约公元63年,罗马政府释放了保罗。

据说,保罗获释后,曾返回小亚细亚,住在以弗所继续传教。约公元65年,罗马皇帝尼禄迫害基督徒时,保罗再次被捕,押送罗马。公元67年,保罗在罗马殉道。 pPVxaXz9AcZE0J0PCuRphEcASCruYm8A1mK3i9IVO+X99ZB5Uhtz20kVLtVxPX6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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