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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霸的反面

《左传》在描述齐桓公(《左传》庄公15. 1,页200;闵公1. 5,页257)和晋文公(《左传》僖公27. 4,页445、447)的成就时,都直接用上“霸”字来称许他们。这些用例既把“霸”视为一种简单、不言自明的称号,同时也说明了称霸的理想模式。 “霸”字的其他用例大都是用来指称某人只实现了称霸理想的一部分,又或者他最终无法完成这个理想。举例说,当宋襄公准备以人牲迫使东夷归顺自己时,宋大夫子鱼就用这个字来批评襄公野心太大(《左传》僖公19. 3,页382)。 尽管楚国打败了宋国,但楚成王在战事后沉迷女色,“诸侯是以知其不遂霸也”(《左传》僖公22. 9,页400)。《左传》提到秦国“遂霸西戎”(《左传》文公3. 4,页530),其中也没有触及中原的情况。

前人在讨论战略和外交谈判时,经常会提到“霸”的定义。例如,在邲之战以前,晋国的将领就曾讨论假如国家要维持霸业,他们应该坚持用兵,还是及时退兵,冷静地等待时机(《左传》宣公12. 2,页725—726)。伍子胥敦促吴王夫差在打败越国之后,不要对越国心慈手软:“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左传》哀公1. 2,页1606)我曾在引言中提到,小国的使臣往往会策略性地运用道德修辞,以抵御强国的要求和侵犯。而强国往往有更大的诱因对小国展示宽宏大量的一面,原因是“道德”之举有助于自己完成称霸的理想。例如,展喜追忆齐、鲁两国昔日的和睦关系,特别称许齐桓公的功劳,藉此说服齐军撤兵(《左传》僖公26. 3,页439—440)。晋国在韩之战中战败,晋惠公被秦军掳去;晋国使臣阴饴甥游说秦穆公放回晋侯,他提出这种宽大而正直的举动可以成就霸业(僖公15. 8,页366—367)。季文子提出霸主应该奉行一贯的道德标准,处事也应该要有信用,藉此要求晋国执政把汶阳之田还给鲁国(成公8. 1,页837)。子产引述晋文公和晋襄公的典范,藉此批评晋侯对诸侯无礼(襄公31. 6,页1186—1189;昭公3. 1,页1231—1233)。上述众人都在言辞中运用称霸的概念,这再次提醒我们,人们可以轻易地把道德标准化为自我保护的策略,化为追逐权力的依据。

各人对谁才是霸主有不同的看法。《左传》有一个著名的例子能够说明人们如何利用修辞策略来操控道德论述:晋国在鞌之战中大败齐国,齐国派宾媚人出使晋国;他阐发了“四王”和“五霸”所代表的理想,藉此说服晋国减轻要求(《左传》成公2. 3,页798)。据《白虎通·号》和《左传》杜预注,“五霸”指的是夏朝的昆吾氏,商朝的大彭氏、豕韦氏,以及周朝的齐桓公、晋文公。但孟子提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孟子·告子下》12. 7),表明“五霸”指的是春秋时期的五个国君;假如我们按照道德高下来排序,这些霸主位居夏、商、周三代圣王之下,却比战国的诸侯和大夫更加优秀。上古先王立下道德典范,后来的人却渐渐背离这些规范。历来对春秋五霸确指哪五个国君说法不一,各人都认同“五霸”包括齐桓公和晋文公,这一点并没有异议。《荀子》和《吕氏春秋·当染》补入了楚庄王、吴王阖庐和越王勾践。 《经典释文》则和《孟子》赵歧注一样,加入了宋襄公、秦穆公和楚庄王。颜师古注《汉书·诸侯王表》提到秦穆公、宋襄公、吴王夫差是另外三个霸主。 我们把楚、吴、越三国国君视为霸主是否恰当?这个问题牵涉到我们如何理解他们“蛮夷”的身份。

如何界定蛮夷?如何划定政策抵抗蛮夷?称霸本来就与这些问题息息相关:晋悼公继位时,《左传》就曾把他的统治概括为“所以复霸也”(《左传》成公18. 3,页908—911)。然而,《左传》提到晋悼公要与魏绛平分歌女与乐器时(见第二章),表明了所谓“复霸”与悼公的实际成就还是有出入的。魏绛认为晋国与其攻打“蛮夷”,不如与戎人和平共处,因为这也可以确保晋国与其他中原国家更融洽友好(襄公4. 7,页935—939)。晋侯起初质疑道:“戎狄贪而无亲,不如伐之。”魏绛随即解释怎样的做法更加重要:“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接着,魏绛援引历史先例,劝谏悼公不要沉迷于狩猎。这部分看似离题,魏绛之所以联想到狩猎,可能是因为他在前面把戎人形容为“禽兽”。魏绛本来只是劝导悼公与戎人和平相处,但后来却变成敦促悼公克制自我以消解纠纷。这种新的称霸模式以安抚外族为基础,戎人也就一直被排斥到社会边缘,甚至被去人性化。吊诡的是,晋国也强调自己与戎人为邻,偶尔甚至会勾结戎人反抗周室(《左传》昭公9. 3,页1307—1310;15. 7,页1371—1372)。事实上,晋国更勇于改革,可能是因为他们受到戎人的影响,也因为他们与周室的传统有较少联系。这些改革成就了晋国的霸业,使晋国能一直称霸。《左传》就提到晋国的始祖曾“启以夏政,疆以戎索”(《左传》定公4. 1,页1539)。

诸侯与蛮夷有何关系?这又如何联系到称霸的雄心壮志?楚国的案例在这方面尤其有趣。除了齐桓公和晋文公之外,楚庄王大概最有成为霸主的可能。而除了晋国和鲁国之外,《左传》和《国语》最常提及楚国。楚国与晋国的竞争几乎贯穿了《左传》所记录的整个时段。不过,《左传》从来没有把楚王称为霸主。从汉代开始,注家经常把注意力集中在“华夷之辨”的问题上。他们留意到《左传》对楚国有严苛的批评——因为楚是“蛮夷”之国。《史记》就曾记录两位楚王自称“我蛮夷也”,第一次是楚王拒绝采用中原国家的谥号,另一次是楚王要求周室确认自己可以使用“王”的名号(《史记·楚世家》卷40,页1692、1695)。事实上,如果霸主应当“尊王攘夷”,如果楚国在晋文公(城濮之战)和齐桓公(召陵之战)的时代都扮演“夷”的角色,那么楚王怎可能称霸呢? 但是,上述的记录从来没有明确指出楚国是“夷”,即使是他的敌人也从来没有在两军交锋或舌战的时候这样称呼楚国。但是从语言到称呼国君为王的习惯,乃至其官阶和制度,楚国都与众不同。这些差异到了会盟和断交时就会变成问题。有一次,鲁国正卿季文子告诫国君不要与晋国断交,转而与楚国结盟。他说:“《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左传》成公4. 4,页818)

史嘉柏(David Schaberg)已经提到,《左传》在提到楚国的时候态度非常暧昧:楚人既不属于中国,却又不完全是蛮夷。 尽管楚王和楚国大夫经常称引周室的典籍,但他们有自己的制度和传统,楚国国君僭用“王”的称号也与中原国家不同。可以说,《左传》中有关楚王的记录其实是称霸论述的反面。也就是说,这些记录清楚表明礼义的论述不可能包容、驯服、掩饰权力的追求。当称霸的论述试图调和“礼”与“力”,它把解释的焦虑隐藏了起来。这种焦虑在称霸的反面论述中更加突出。所以,即使有些霸主试图操纵征兆,藉此使自己的行为更合乎常理。对于楚国这些野心勃勃的霸主来说,他会明确地挑战传统和礼制,而象征着礼义的权威的符号会呈现出这些霸主的行为其实并不合理。

《左传》里有一个著名的故事:楚庄王向王孙满询问周鼎的大小和轻重。当时,楚国攻打陆浑之戎,到达洛水,在周王室的边境上“观兵”。楚庄王攻打戎人,他也可以宣称自己要“尊王攘夷”。 但楚庄王公然挑衅周室的统治,使他称霸的企图遭到阻拦。楚庄王很清楚鼎象征着周室的政权和合法地位,问鼎之举实际已侵犯了周室的权威。

周天子派了王孙满慰劳楚军。他提出鼎的轻重大小根本无关紧要,鼎的真正意义其实取决于拥有者的德行,由是瓦解了楚庄王的挑衅。这些鼎铸造于夏朝建立之初,按照君主的德行而代代相传。因而,由于夏桀的昏聩、商纣的失德,鼎从夏室传到商朝,又从商朝迁到周室。

在德不在鼎。昔夏之方有德也, 远方图物,贡金九牧, 铸鼎象物,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 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螭魅罔两,莫能逢之。用能协于上下,以承天休。桀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商纣暴虐,鼎迁于周。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底止。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 天所命也。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左传》宣公3. 3,页669—672)

假使这些鼎真的铸造于夏朝建立之初,那么,鼎与礼制是同一时代的产物。铸造鼎的材料以及鼎上的图像表明了鼎能超越时间和空间,包揽万物,甚至已经突破了图像的限制。因为鼎上囊括了不同的事物,这些事物又各有寓意,因而这些鼎也就拥有避邪的法力。王孙满讲述鼎的历史,藉此称许图像有再现权威的能力,藉此把权力的讨论从表层转到象征层面上。周室的权威建基于一种象征的体系,而九鼎则是世界的缩影,它体现了这个象征体系的内在连贯性。王孙满认为,楚庄王的提问有两个问题。首先,由于周室仍然拥有天命,周天子守护九鼎依然是合情合理的。因此,楚庄王的问题所隐含的野心和冒犯之意让人无法接受。另外,楚王只从外表探问九鼎的大小轻重,他忽略了鼎所代表的象征世界。换句话说,即使楚王拥有成为霸主的武力,他仍然没有办法操控礼义的论述以建立统治的合法性。王孙满以言辞和图像的再现取得胜利。我们或许可以说,这段叙事特别要称许修辞与再现的力量,把它视为政治与道德权威的基础。

楚庄王问鼎以后,时隔九年,楚国在邲之战中战胜晋国(《左传》宣公12. 2,页721—747)。这场战争的直接起因是楚军围攻郑国。晋国打算出兵救援,但当晋国做好战争的准备时,楚国已和郑国讲和,而且已经退兵。晋国的将领争辩他们接下来应该怎样做,席间有人称赞楚庄王的德行。士会劝阻他的同伴,认为他们不应在两国交锋之时颂扬敌人:“会闻用师,观衅而动。德、刑、政、事、典、礼不易,不可敌也,不为是征。”(宣公12. 2,页722)楚国入侵郑国,其实出师有名。当郑侯屈服时,楚国也展现出仁厚的一面。尽管楚国出兵攻打陈国和郑国,但楚国国内仍能保持稳定,这表明楚庄王的管制有效,政令有方。“合时之举”特指于农闲时间用兵。 楚国上下尊重法制,讲究尊卑,礼制得以顺利推行。士会认为楚国与晋国提升国力的方式非常相似,他们既施威又施恩,内修文治,外事武功。值得注意的是,楚国虽有称霸的潜质,但这一点最终藉由晋国大夫之口表述出来。这是否表明楚国还没有掌握那种结合霸权与礼义的修辞?也许,这里的叙事重心在于晋国丧失霸主之位,而非楚国称霸。 《左传》把晋国将士讨论楚国的实力,与他们错估形势、意见不合的片段并置在一起。最终,这一切都带来了晋国的惨败。

晋国将领在讨论战略时,曾经争辩“武”字的意义。士会反对晋国与楚交锋,因此他尝试把“武”定义为寻找适当时机对适当的对手用兵,又认为“武”必须包含精确的计谋:

见可而进,知难而退,军之善政也。兼弱攻昧,武之善经也。子姑整军而经武乎!犹有弱而昧者,何必楚?

先縠不同意士会的说法。对先縠来说,“武”是一种荣耀,是军力的展现:

不可。晋所以霸,师武、臣力也。今失诸侯, 不可谓力;有敌而不从,不可谓武。由我失霸,不如死。且成师以出,闻敌强而退,非夫也。命为军帅,而卒以非夫,唯群子能,我弗为也。(《左传》宣公12. 2,页725—726)

由于先縠是中军的副将,他率军渡过黄河,进攻楚国,踏出了晋国惨败的第一步。

士会主和,先縠主战,二人都尝试界定“武”的含义。这些见解大概会因楚庄王精彩的论述而黯然失色。楚庄王在邲之战取胜之后,阐明了他对“武”的理解:

潘党曰:“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 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子曰:“非尔所知也。夫文,止戈为武。 武王克商,作《颂》曰:‘载戢干戈,载櫜弓矢。我求懿德,肆于时夏,允王保之。’ 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尔功。’ 其三曰:‘铺时绎思,我徂维求定。’ 其六曰:‘绥万邦,屡丰年。’ 夫武,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故使子孙无忘其章。今我使二国暴骨,暴矣;观兵以威诸侯,兵不戢矣;暴而不戢,安能保大?犹有晋在,焉得定功?所违民欲犹多,民何安焉?无德而强争诸侯,何以和众?利人之几,而安人之乱,以为己荣,何以丰财?武有七德,我无一焉,何以示子孙?其为先君宫,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又可以为京观乎?”祀于河,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左传》宣公12. 2,页744—747)

楚国派人与晋国谈判,出使的大夫就曾谦称庄王“不能文”。霸主必须熟悉礼义的论述,当庄王问鼎时,他并没有展示出这种能力。但是,庄王在这里大量称引《诗经》,藉此拒斥暴力,表现出自己对敌人的宽厚,鼓励人民休养生息,强调国家的秩序,说明战争的正确目的。他完全能掌握周朝的传统 (后来,庄王攻打萧国和宋国,可见他也没有遵守自己提出的这种崇高的标准)。即使是齐桓公和晋文公,也不曾有如此具有道德感染力的言论。借用史嘉柏(Schaberg)的说法,楚庄王似乎在扮演“贤明的蛮夷”(wise barbarian)的角色。 他证明了文教的力量和周礼的普及。吊诡的是,庄王言论中的道德考虑同时也妨碍了他称霸。庄王否认自己具有武之七德,又大大贬低了自己的功绩。《左传》从来没有提过楚王是新的霸主,不但没有提到他曾为各国带来和平,也没有提到他有尊王攘夷之举。相反,这段叙述表明:从道德层面上说,只要武力可以带来秩序,礼义与权力之间的平衡就可以实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思想?是不是因为《左传》尝试在称霸以外寻求另一种典范,寻求另一种有效的统治方式?记录这段史实的人是否来自中原国家?他是否想在称许楚国的同时,尝试为楚国的野心设下限制?我们从《左传》中看到的是楚王的形象本来比其他霸主拙劣,但他最终却比称霸的理想更加成功。

如上所述,霸主理应要求中原国家考虑自己与周初政治秩序的渊源,并要求他们共同对抗外族入侵,藉此建立各国的秩序,维持他们的稳定。由于当时的人都相信楚国同时是“华”,也是“夷”;或者说,他们既不属于中国,也不算是外族,因此楚国对于自己的抱负有不同的定位。楚王审临终前提到自己在十五年前的*陵之战中惨败,因此他要求楚国大夫给予自己“厉”或“灵”这些带有贬义的谥号。尽管如此,楚王审去世以后,楚大夫子囊认为“共”(意谓“恭”)这个谥号比较恰当(《左传》襄公13. 4,页1000—1001)。

君命以共, 若之何毁之?赫赫楚国,而君临之, 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而知其过,可不谓共乎?请谥之“共”。(《左传》襄公13. 4,页1002)

这里强调的是差异的同化、起源、调解、层次。按照上文的逻辑,这种模式会产生出新的象征领导地位的符号。旧有的象征,诸如周天子的认可、召集诸侯会盟等,都会被这些新的符号所取代。但事实上,楚王还受到旧有的称霸观念的束缚。因此,当他们把新旧两种模式同时应用到楚国身上,矛盾的情况就会出现。楚国与周室的礼乐传统有何联系,也就成为问题。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楚灵王。

楚灵王渴望成为霸主,但他并没有尝试去平衡礼义和权力的论述,反而呈现出一种放肆和炫耀的意味。他的野心极大,又常常肆意践踏既有的观念。解释的焦虑因而形成,《左传》不断把同一种解释模式套用到灵王身上,尤其是那些建立在礼制上的解释方法。楚灵王这个例子是称霸的反面论述中最引人入胜的故事。如果说,称霸的论述要求霸主懂得运用和分析礼义的修辞,那么,楚灵王故事的魅力恰恰在于他对这种修辞的理解非常天真。这里最吸引人的篇章铺写了峰回路转的修辞,其中“谲谏”的逻辑容许人详细展开自己对权力不着边际的幻想,这与礼制的规范刚好相反。即使这些篇章仍然会以揭穿真相作结,即使文末仍然会建议人克制欲望,但上述的幻想始终非常诱人。 建言者刺激听众的欲望,鼓励他放纵自己,从而敦促听众遵守秩序,克制自我。倡导的意识变动不居,话语的意义受到操控,就在这样的情境下,建言者以巧妙的方式规劝听众。

我们从一开始就可以清楚看到,楚灵王对礼义一无所知。他发动政变,把楚国的君主郏敖(即他的兄长楚康王之子)绞死,接着又杀了郏敖的两个儿子。当时,他派人向诸侯发出讣告,讣文中他自称“寡大夫围”。楚大夫伍举为了让楚灵王继位显得更为合理,于是便更正了讣文的措辞,把灵王的称呼改为“共王之子围为长”(《左传》昭公1. 13,页1224)。

楚灵王好大喜功,他觉得自己必须选择一个历史上的典范来加以仿效。当他考虑自己应效法哪个先例时,他无视了自己的祖父楚庄王。楚灵王召集诸侯在申地会盟,伍举建议他遵守正确的礼仪:“臣闻诸侯无归,礼以为归。今君始得诸侯,其慎礼矣。霸之济否,在此会也。”(《左传》昭公4. 3,页1250)。接着,伍举列举了八次会盟的先例;灵王选择按照齐桓公与楚军于召陵会盟的形式行事。(上文已经提到,齐桓公为了确立自己的霸主地位,出兵攻打楚国,所以才有召陵之会;当时,桓公把楚国视为半开化的国家,为了保护周室的利益而对抗灵王的先祖楚成王。由此可见,选择这个例子实在非常讽刺。)伍举还建议楚灵王向宋大夫向戍和郑大夫子产询问礼仪,二人最后献上“六礼”。君子认为向戍“善守先代”,子产则“善相小国”。郑、宋等小国虽然任由楚国摆布,但他们可以说是存放礼仪知识的宝库,而这些知识对于称霸至关重要。楚灵王要求伍举在申之会上侍立在自己身后,以便纠正仪式中可能出现的过失。但直到会盟结束,伍举并没有订正任何行为。最后,我们发现,其实伍举自己也非常无知:“礼,吾所未见者有六焉,又何以规?”(《左传》昭公4. 3,页1251)

楚灵王在申之会上表现得嚣张跋扈,展示出极大的野心。伍举以夏桀、商纣、周幽王三人的会盟为例,证明不恰当的仪式会引发叛乱。他劝谏灵王道:“皆所以示诸侯汰也,诸侯所由弃命也。今君以汰,无乃不济乎?”(《左传》昭公4. 3,页1252)《左传》曾经多次用“奢”、“汰”、“侈”等代表“放纵”或“奢侈”的字眼来贬斥灵王。事实上,《左传》从来没有这么坚持预言一个人的覆灭。书中第一次提到他的时候,他还是王子围(《左传》襄公26. 6,页1114—1115)。从那一次起,《左传》有一连串记录刻画楚灵王的外表、仪止、言辞、行为,从而预测他的命运。这些评论家和预言家(郑、晋、鲁、卫、楚的大夫)见证了王孙围篡位,看着他试图称霸,最终走向灭亡。他们把灵王的故事视为无穷欲望的展现,并藉此重申设定界限的重要性。

由于楚灵王影响了政治秩序,甚至对世界的秩序构成威胁,因此《左传》把他在位的十二年解释成罪恶的温床。晋大夫在讨论国家政策时,有人就曾提到这种观点,藉此支持晋国与楚国缔结和约。楚王召集诸侯会盟,晋大夫司马力促请晋国国君接受楚国的邀请。他说:

不可。楚王方侈,天或者欲逞其心,以厚其毒,而降之罚,未可知也。其使能终,亦未可知也。晋、楚唯天所相,不可与争。君其许之,而修德以待其归。(《左传》昭公4. 1,页1246)

尽管申之会确立了楚国的权势,但是整个会盟的记录却充斥着对楚灵王的尖锐批评。郑大夫子产预言灵王的统治不会超过十年,因为他“汰而愎谏”。至于宋大夫向戍,虽然他促成了晋、楚两国缔结和约,但他也同意此说:“然。不十年侈,其恶不远。远恶而后弃。善亦如之,德远而后兴。”(《左传》昭公4. 3,页1252)无论善还是恶,两者都可以逐渐积累,最终造成无法挽救的结果。当楚国攻入蔡国时,子产认为上天放弃蔡国的目的是要让楚国积蓄罪恶。换句话说,楚国虽然得胜,但这并不值得庆幸:“三年,王其有咎乎!美恶周必复,王恶周矣。”(《左传》昭公11. 5,页1325)楚灵王在位十二年,刚好与岁星(木星)十二年的公转周期互相对应,因此《左传》常常以天文现象来追溯和解释灵王的故事。同时,《左传》也利用天体的运行来说明郑大夫伯有之死(《左传》襄公30. 10,页1178)和蔡国国君蔡灵侯之死(《左传》昭公11. 2,页1322)。周大夫苌弘曾经以岁星的运动来阐述人必须顺其自然,容许恶人累积罪孽,等待他自食其果。整个过程正是“天之道也”(《左传》昭公11. 2,页1322)。

数不胜数的预言营造出宿命的气氛。楚灵王的命运避无可避,似乎是因为他所代表的价值观让人不安,而且各国诸侯也不太承认自己臣服于楚。卫国大夫北宫文子认为,楚灵王缺乏“威仪”——“威仪”是种令人敬畏的仪止。假如一个人恰如其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作为众人的楷模所散发出来的强大感染力,也就是“威仪”(《左传》襄公31. 13,页1193—1195)。尽管《左传》中所有谋朝篡位的人大抵都挑战了道德的底线,但是灵王对礼教的违抗似乎特别极端。《左传》在记叙楚灵王被推翻并自缢而死以后,随即交代了两则预言,即使这两则预言在时间上要比灵王之死来得更早。我们可看到这些预言把所有有关灵王覆灭的征兆推向高潮。

初,灵王卜,曰:“余尚得天下。”不吉,投龟,诟天而呼曰:“是区区者而不余畀,余必自取之。”民患王之无厌也,故从乱如归。初,共王无冢适,有宠子五人,无适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请神择于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见于群望,曰:“当璧而拜者,神所立也,谁敢违之?”既,乃与巴姬密埋璧于大室之庭,使五人齐,而长入拜。康王跨之,灵王肘加焉,子干、子皙皆远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厌纽。鬬韦龟属成然焉,且曰:“弃礼违命, 楚其危哉!”(《左传》昭公13. 2,页1350)

灵王以傲慢的态度轻视征兆,这成为他命运的主要解释。正因为他藐视所有权威,《左传》不断揭示他对权力的贪得无厌其实非常无知,藉此预言他的僭越、他的覆亡。《左传》刻意把灵王咒骂上天的片段与一则预言并置:共王请神灵选择他的继承人。后来这段故事演变成一场小型的继承权争夺战。因此,灵王的统治不过是一段过渡时期,合法的君主接着才会出现。《左传》以灵王的言行举止预言他的未来,与之相比,共王的“试验”并没有明确的道德含义——它只说明了共王儿子的命运不过由一堆偶然的事件组成。这次试验本来就不合礼制——既然共王与他的嫡配没有儿子,那么,国君之位就应该传给侧室的长子。这样一来,试验或是多余的(如果预言只是肯定了嫡传的原则),或是无益的(如果预言违背了嫡传的原则)。 (《左传》并没有交代共王何以会选择康王继承君位,也没有提及康王继位时的状况。康王的儿子郏敖统治楚国三年,接着便被灵王杀死)。因此,这次祈祷属于预言未来一类的征兆,它利用了人物的仪态举止来建立对应关系,预示事件的发生,其中并没有任何道德的解释。尽管《左传》以倒叙的方式把这次祈祷放到整个故事之后,但祈祷一事早已众所周知,因为郑国使臣子羽在楚灵王篡位前也曾引述此事(《左传》昭公1. 1,页1203)。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试验也影响了整件事情的发生。 上述两则预言与《左传》其他探讨宿命的事例一样,它们揭露了诠释的机制背后潜藏着两种相反的看法:灵王咒骂上天反映了纵欲的道德问题,而共王试探神的意旨则表现了无常而抽象的宿命。

或许,灵王无从逃避自己的覆亡也是理所当然。因为,《左传》也同意无止境地贪求权力,以及肆意放纵的愿望本身,都是既诱人又危险的。芋尹无宇走进灵王的宫殿缉拿逃跑的门卫,灵王曾经赦免了他(《左传》昭公7. 2,页1283—1284);穿封戍曾经袭击灵王,但灵王却任命他为陈公(《左传》昭公8. 6,页1304—1305);这两件事都表现出灵王宽大仁厚、公正待人的一面。至少,到了晚年,灵王有改过的意愿(《左传》昭公12. 11,页1341),也有能力反思自己的命运(《左传》昭公13. 2,页1346)。但是,这些刻画灵王忏悔的片段并不那么吸引人。相比起来,子产、薳启强、子革等贤士尝试迎合灵王的意见,夸大他的地位,继而揭示其中的矛盾,展现出灵王误入歧途,他们宣扬道德的言辞特别出众。虽然他们的论述全都以道德为依归,但是他们同时描述了无限的权力可以带来极大的快乐。

以下三段谲谏的叙述建立了关于放纵的修辞和逻辑。而且,这三个故事一个比一个反讽,一个比一个含糊。这些故事说明了如果称霸的意图没有得到礼仪的象征结构支持,这个愿望注定失败。在第一个故事里,楚灵王向子产请教:晋国会不会同意他召集诸侯?诸侯又会不会支持楚国称霸?子产分析了当前的局势,由此作了肯定的答复。最后,楚灵王提出了这样的疑问:“然则吾所求者无不可乎?”子产回答说:“求逞于人,不可;与人同欲,尽济。”(《左传》昭公4. 1,页1248)

第二个故事更加峰回路转。晋平公把女儿嫁给楚灵王。当晋国使臣把新娘送到楚国时,灵王一心想羞辱他们,以证明楚国的地位高于晋国:“吾以韩起为阍,以羊舌肸为司宫, 足以辱晋,吾亦得志矣。可乎?”薳启强赞成灵王的做法,但他随即论证了这些行为非常愚蠢:“可。苟有其备,何故不可?耻匹夫不可以无备,况耻国乎?”他从道德的角度和现实的考虑出发,反驳灵王的提议。他考虑到实际的情况,这一点特别有说服力。圣王讲究礼义,绝不会羞辱他人。晋、楚的友谊建基于两国巧妙地平衡双方的权力,这种关系一旦被楚人的粗暴无礼所破坏,结果将无法挽回。加上晋国本身有不少人才,它是楚国的强大敌手,实在不容轻视。

“君将以亲易怨,实无礼以速寇,而未有其备,使群臣往遗之禽,以逞君心,何不可之有?”王曰:“不榖之过也,大夫无辱。”厚为韩子礼。王欲敖叔向以其所不知,而不能,亦厚其礼。(《左传》昭公5. 4,页1269)

即使薳启强的说辞更为委婉,但无论是薳启强还是子产,他们都能轻易地从最初奉承灵王的意愿,迅即转向明显的否定。 这种以肯定来否定的吊诡式论述,还重复出现在第三个谲谏的故事之中。这个著名的故事包含了灵王与子革的对话。这里语意的转折显得更加复杂,更加令人费解:

楚子次于干溪,以为之援。雨雪,王皮冠,秦复陶,翠被,豹舄,执鞭以出。仆析父从。右尹子革夕,王见之,去冠、被, 舍鞭,与之语,曰:“昔我先王熊绎与吕伋、王孙牟、燮父、禽父并事康王,四国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为分,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昔我先王熊绎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川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齐,王舅也。晋及鲁、卫,王母弟也。楚是以无分,而彼皆有。今周与四国服事君王,将唯命是从,岂其爱鼎?”王曰:“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今郑人贪赖其田,而不我与。我若求之,其与我乎?”对曰:“与君王哉!周不爱鼎,郑敢爱田?”王曰:“昔诸侯远我而畏晋,今我大城陈、蔡、不羹,赋皆千乘,子与有劳焉,诸侯其畏我乎?”对曰:“畏君王哉!是四国者, 专足畏也。又加之以楚,敢不畏君王哉!”工尹路请曰:“君王命剥圭以为戚柲,敢请命。”王入视之。析父谓子革:“吾子,楚国之望也。今与王言如响,国其若之何?”子革曰:“摩厉以须,王出,吾刃将斩矣。”王出,复语。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也,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 对曰:“臣尝问焉,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车辙马迹焉。祭公谋父作《祈招》 之诗以止王心,王是以获没于祗宫。 臣问其诗而不知也。若问远焉,其焉能知之?”王曰:“子能乎?”对曰:“能。其诗曰:‘祈招之愔愔,式昭德音。思我王度,式如玉,式如金。形民之力,而无醉饱之心。’”王揖而入,馈不食,寝不寐,数日,不能自克,以及于难。仲尼曰:“古也有志:‘克己复礼,仁也。’ 信善哉!楚灵王若能如是,岂其辱于干溪?”(《左传》昭公12. 11,页1338—1341)

上述引文对灵王的服饰描写非常细致,我们从《左传》中再也找不到其他例子能与之相提并论。这个例子或隐含道德价值的判断:楚灵王枉费心机关注自己的外表,说明了他毫不节制的性格。他的军队身处严苛的自然环境(雨雪)中,但他依然冷酷无情,事事以自己为重。 楚灵王本身也是一个奇观。他不加节制的行为本身就非常诱人,甚至会使人变得不加节制。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子革会以这种戏剧化的方式去劝谏楚灵王。从风格上说,子革与《战国策》里的说客非常相似,甚至可以比拟汉代主文而谲谏的宫廷诗人。子革以巧妙的言辞歌颂奢华放肆,几乎压倒了他倡导克制的意旨。这种情况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当司马迁把这段文字收入《楚世家》时,他会忽略了称引《祈招》的一节。

一方面,子革的答复确实显示了欲望无穷的内在矛盾。楚灵王为他过分的野心找到历史的依据:楚国先王熊绎曾经事奉康王,周室应该把宝鼎赐给楚国,作为回报。子革同意周室没有认可熊绎伟大的功劳,但熊绎的努力特别卓越,正好是因为他来自远古时代,当时的世界还没有完全开化——这也暗示他的权利其实存在争议。《左传》还有另一处提过熊绎“筚路蓝缕”的形象,当时文章把熊绎奉为忘我克己、努力不懈的典范(《左传》宣公12. 2,页731),这也间接批评了灵王的奢侈浮夸。接着,子革突然从过去转向了现在:无论如何,周室以及获取周室赏赐宝器的四个国家,现在都会畏惧楚国,对楚国唯命是从。这样一来,他点破了这里的历史依据并不可靠,楚国要求别人守礼其实也是一场骗局。灵王又提到自己的“皇祖伯父”昆吾(杜预注认为昆吾是“夏伯”,即夏的霸主) 居住在原来的许国,因此楚国有权统治这些土地。子革回到他先前的假设(周室不敢不把鼎献给楚国);他把这个假设当成事实,继而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另一个假设(郑国不敢不把土地奉送给楚国)。这段话的含意是一个过分的要求会衍生出另一个过分的要求,而背后的逻辑其实荒谬至极。无论子革有意提出什么样的微言大义,在灵王那里根本就是白费力气。他在最后总结自己权欲熏心的幻想时,把所有有关历史和礼制的说法一并摒弃,只是一心庆祝楚国的霸业。

文中出现了两次看似随意的中断。这给予子革一个机会可以先表明自己的意图,再加以推行的机会。当灵王退出去察看玉斧时,子革以装饰和打磨武器一事作喻,隐喻自己的谏言将会如刀刃一般。杜预注认为子革“以己喻刀刃”:子革的话看似模棱两可,目的其实是要“磨砺”自己,以“斩”楚王的骄奢和淫佚(《左传》,页1340)。 另一次看似偶然的事件是左史倚相快步走过,灵王由此想起了他的博学多识。 这又给了子革一个表现自己的学识比左史倚相更加渊博的机会。这样一来,子革的权威也就建立在夸大的逻辑上:他先称许灵王,藉此表现自己完全能掌握论述的逻辑(即所谓“今与王言如响”)——如果我们从心理学来说子革展示了灵王如何思考,同时也让灵王意识到子革知道灵王是怎样思考的。接着,他揭示了夸大其实可用于好的方面。玉斧之柄意味着奢华与虚荣,而锋利的谏言不过是个毫不相关的隐喻。如果左史倚相的学识渊博,那么子革应该知道得更多:他知道周穆王也曾追逐无穷的欲望和野心,他熟悉那首提醒穆王抑制欲望的诗歌典范。克制的信息建立在夸大的逻辑上 ——这或许揭示了为什么楚王的自责和反省只是暂时性的;为什么孔子必须再一次清晰地强调整个故事的教诲。

《左传》中子革的言论铺张扬厉,这与《国语》里他简洁可信的发言形成对比。一般来说,《国语》中大臣劝诫灵王的说辞都显得更明确、更直接。灵王邀请伍举称颂章华之台的华美,伍举陈述了大量的历史先例,藉此提出道德与感官愉乐恰当的程度高低(《国语·楚语》1. 5,页541—545)。楚灵王因为自己修筑了陈、蔡、不羹的城墙而沾沾自喜。这招致了范无宇的批评,因为楚灵王授权其他城市和旁系血亲,最终只是带来不利的结果(《国语·楚语》1. 6,页547—550)。 《左传》也记录了以上两次谏言,但大量的细节使人对出言进谏的臣子有另一种看法。伍举建议楚王多加克制(《左传》昭公4. 3,页1250;昭公4. 4,页1254),但他自己却从楚国的扩张中获利(《左传》昭公9. 2,页1307);他擅长外交辞令(《左传》昭公1. 13,页1224),却在申之会上承认自己对礼制知之甚少(《左传》昭公4. 3,页1251)。薳启强说服灵王对晋国的使臣以礼相待,却又用自己的修辞技巧恐吓鲁侯,逼迫鲁侯前往楚国(《左传》昭公7. 3,页1285—1286),要求他归还灵王所赠送的名弓大屈(《左传》昭公7. 6,页1289)。子革也与伍举一样,提醒灵王不要沉溺于奢华之中,但自己却从楚国的战役中获得了不少利益(《左传》昭公9. 2,页1307)。子革本来是郑国的贵族,后来被国人驱逐了出来。从无宇的谏言来看,子革在楚国得势其实很成问题(《左传》昭公11. 10,页1328)。

奢侈淫佚的追求同时伴随着对于诠释的新的不安。灵王招摇的样子惹来许多批评,但反过来,这些诠释者也会被审视,他们的行为也会被分析。虢之会就是这样的例子。王子围在虢之会八个月后杀了楚国国君,自立为王。他在虢之会上炫耀自己用着国君的仪仗服饰。其他国家的大夫和使臣都预言王子围即将篡权夺位,即使他们的预言或隐或显(《左传》昭公1. 1,页1203—1204)。但是,评论的行为本身也要接受外界的评论,而且人往往要通过定义他人来定义自己。郑国使臣子羽预言齐、卫、陈三国的大夫将会遇上祸患:他们试图推测王子围的命运,却因此而表现出不恰当的情绪,这说明了他们错判形势,误用情感(《左传》昭公1. 1,页1204)。后来,这三个人有的被谋杀,有的被放逐。但是,诚如楚国太宰伯州犁所言,子羽本人将要面对郑国的内乱。王子围继位以后,又以“正义”之名杀死伯州犁(《左传》昭公1. 13,页1223)。(有一次,王子围与穿封戌争功。伯州犁为了维护王子围的个人利益,他劝诱郑国的俘虏否认自己被穿封戍捉拿,要他把功劳归到王子围身上。)晋大夫司马侯认为,楚灵王的政权还会维持一段时间,因为上天要使他沉溺于自己的欲望之中,从而加深他的罪孽。这个看法很有说服力,但子产却认为这只是司马侯的诡计,因为晋国本身意志薄弱(《左传》昭公4. 1,页1248)。

楚灵王的一次评论,呈现了最深刻的反讽,也最具感染力。灵王率领诸侯联军攻打吴国。当时,庆封是个声名狼藉的篡位者(下一章将会讨论他);他从齐国出奔吴国,寻求庇护。楚灵王尝试评价庆封。他想在处死庆封之前公开谴责庆封,但楚大夫伍举劝阻灵王,因为只有“无瑕者可以戮人”。灵王没有听取伍举的意见:

使言曰:“无或如齐庆封弒其君,弱其孤,以盟其大夫!”庆封曰:“无或如楚共王之庶子围弒其君——兄之子麇——而代之,以盟诸侯!”王使速杀之。(《左传》昭公4. 4,页1253)

灵王得到的这样的回答,说明公开的评论充斥着危险,评论者或会因而受害。灵王临死前的自我反省,最能反映评论的沉痛:

王闻群公子之死也,自投于车下,曰:“人之爱其子也,亦如余乎?”侍者曰:“甚焉,小人老而无子,知挤于沟壑矣。” 王曰:“余杀人子多矣,能无及此乎?”右尹子革曰:“请待于郊,以听国人。”王曰:“众怒不可犯也。”曰:“若入于大都,而乞师于诸侯。”王曰:“皆叛矣。”曰:“若亡于诸侯,以听大国之图君也。”王曰:“大福不再,祇取辱焉。”然丹乃归于楚。(《左传》昭公13. 2,页1346—1347)

或许,灵王所代表的骄奢放肆过于危险,以致他本人不得不加入其他批评家的队伍,公开评论自己。但是灵王到了生命的尽头,也引起了读者的同情。他对自己一生的评论产生了一种深切的悲恸,后来《史记》有不少篇章运用了相似的写法。如果说,解释的焦虑在《左传》的后半部分逐渐增加,那么,正因为混乱和暴力无所不在,解释的行为处身其中,根本无法保持中立:解释的“对象”太容易侵入诠释者的领域,尤其是当骄奢放肆的象征引来宿命的解释时。或许,只有由僭越的人解释自我,才能短暂地恢复平衡。

灵王的故事与《左传》的其他篇章不同,这段故事并不牵涉道德修辞和无情算计之间的矛盾。相较之下,他的继任者楚平王恪守礼制,恢复秩序,因而赢得了不少称颂(《左传》昭公6. 7,页1278—1279;13. 2,页1348—1353;14. 3,页1365),即便他利用了灵王之死的谣言,以杀戮获取权力(《左传》昭公13. 2,页1348),而且后来还可耻地迫害伍子胥一家(《左传》昭公20. 2,页1408)。《左传》记叙灵王的事迹,旨在表明称霸的外在成就(如召集会盟、扩大影响力等),容易蛊惑人心,并不可取。这些叙述展示了礼义的修辞背后还附有一些问题。不仅灵王没能把握住这些问题,即使是有些谏言和判断,本来的目的在于重申社会的当务之急是要有良好的秩序,它们也会被动机和上下文的语境所规范。 DfNfjdQo5C90YK/EDYJdOmnxP/B2aN4r5AIuMzVWCADX+3EPJZkLZcMAtMI/PK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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