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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释的叙事

音乐和女人都是有解释能力的“充分理由”的范例。两者都代表了人对逸乐、欲望、放纵等历史的破坏性因素有所畏惧。如上所见,音乐的象征意义非常清晰,传统的论述也对这个象征有更深入的阐发。相对而言,《左传》更有意识建构“红颜祸水”这一意象——有时我们甚至可以说《左传》一厢情愿地利用这个意象——以解释那些似乎别无其他理解方法的事件。不论是音乐还是女人,两者都指向一种对完整的因果关系的追求。我们可由此看出,人们正寻找一个能够影响整个系统的符号,一个能把看似毫无关联的事件汇集起来的符号。事实上,这一章还讨论了其他与因果关系有关的概念,好像各类“细微的开端”、模范的力量、“渐”(事情逐渐发展,无可更改)的观念。这些概念都倡导了历史的必然——可以说,该发生的事总要发生。尽管《左传》中丰富的细节有时会给人一种印象,以为事情的发生纯属偶然,但是《左传》从来没有把机遇看作因果关系中的一环。

因果关系的原则和动因,主要由预言家负责分析。但由于这些原则和动因也同时决定了叙事的结构,因此它也就主导了《左传》隐含的“叙事者”的声音。《左传》有不少例子,延伸的叙事提供了多种对最终结果的预言,《左传》有时又以各种不同(乃至于矛盾)的观点反复阐释事件。由于《左传》以编年的方式著录史事,我们很可能会在不同年份的记录里,读到这些展望将来(有可能由后来的人提出)或追溯前因的片段。然而,即使我们尝试把这些分散的片段组织起来,它们互不协调的情况仍然一目了然。我们归纳出来的并不是线性的发展,这些片段亦没有什么悬念或高潮。我们只可从这些片段找到不断重复的预兆,这些预兆提示了事情的结果和起因。另外,我们也可从这些片段看到各人不厌其烦地重申这些预兆,反复地解读它们。

韩之战这个例子正可说明以上的现象(《左传》僖公15. 4,页351—366)。在这场战争中,秦国打败了晋国,晋惠公被秦国所俘。从秦国决定支持流亡的公子夷吾(后来的晋惠公)回国继承晋侯之位开始(《左传》僖公9. 6,页330—331),各种预示着他不得善终的征兆相继出现。从僖公九年到僖公十五年,所有与夷吾有关的记录,构成了一个连贯的叙述。这个叙述的要旨在于辨明晋国在韩地战败的原因,罗列晋国败绩的征兆。《左传》隐含的叙事者有感于夷吾战败和他一脉绝后都是无可避免的,因此他觉得自己似乎有必要解释他当初为何可以成为晋国的国君。从表面上看,最明显的原因当然是秦国的支持。而秦国之所以选择帮助夷吾,正因为秦国看准了他的势力较弱。秦国大夫公孙絷早已预言夷吾无法为晋国带来安定,因为“其言多忌克”。秦穆公也考虑到夷吾的缺憾,因此才决定扶持他回国继位:“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左传》僖公9. 6,页331)

夷吾的举止反映了他的命运:当他接受意味着周天子承认其诸侯地位的瑞玉时,他的表现是“惰”(《左传》僖公11. 2,页338)。对于这种态度,史过曾向周王汇报说:

晋侯其无后乎!王赐之命,而惰于受瑞,先自弃也已,其何继之有?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礼不行,则上下昏,何以长世?(《左传》僖公11. 2,页338)

正是夷吾即位时的态度,预示了他的血脉将遭逢厄运。

人为错误能与自然灾害互相对应。在韩之战发生的前一年,沙鹿山崩塌。晋国的卜偃看出了凶兆,说:“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左传》僖公14. 3,页347)夷吾的怠惰与这次山崩互相照应,两者同时成为晋国衰败的征兆。当然,《左传》并没有这样描述韩之战,它只是提供了各种有关这次战果的预言和解释。在战争的前夕,《左传》不断重申夷吾的道德缺陷,并把这些缺陷视为秦、晋交锋的原因。夷吾缺乏信誉,也没有正确的判断力。而且,他还背叛了国外(主要是秦国)和国内(支持他登位的臣子)的支持者。

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 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左传》僖公15. 4,页351—352)

《左传》在罗列了所有导致战争发生的原因之后,立即交代了一次有关这场战争结果的占卜。这次占卜的结果十分含糊,含糊得足以使秦穆公感到害怕。但最终占卜者还是从占卜的卦象看出了晋国战败的预兆。这次战争的记录以占卜的结果迅速应验开始:“三败及韩”。这次战争结合了人为的失误与天降的异象。这一点引起不少人讨论天人之际的问题,论者都希望从这次战争中分析命运与人力之间的张力与平衡。在韩之战以后,我们得知晋国失利早在有关伯姬(晋室的长女,即夷吾的姐姐,也就是上文的穆姬)和秦穆公的婚事的一则预言中,就已经有所暗示。但是,当晋惠公指责他的父亲晋献公没有遵循占卜的结果而反对这门婚事时,随侍的韩简责备了晋惠公。他强调了人的作为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 遇归妹椪之睽椗。 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衁也;女承筐,亦无贶也。 西邻责言,不可偿也。 归妹之睽,犹无相也。” 震之离,亦离之震。 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其輹, 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 归妹睽孤,寇张之弧。 侄其从姑,六年其逋, 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 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之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 (《左传》僖公15. 4,页363—365)

史苏的预言一字一句都得到了应验:晋国在韩之战中败北,秦国扣押了晋惠公的儿子圉作为人质,长达六年,这也就印证了所谓“从姑”之说(《左传》僖公17. 2,页372)。后来,晋惠公去世,圉逃出秦国回到晋国,并遗弃了他在秦国所娶的公主(僖公22. 5则,页394)。圉的继位非常短暂(僖公23. 4,页402—403),他在一年之后就在高粱被重耳杀死(《左传》僖公24. 1,页414)。

预言的精准强化了宿命论的色彩。但是,秦、晋联姻与晋国战败两者,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从僖公十年(公元前650年)到僖公十五年(公元前645年),有关夷吾的缺失和过错的记录,充分解释了韩之战的结果。事实上,真正把晋献公拯救出来,使他免受秦国无尽的扣押和羞辱的人,正是他的姐姐穆姬。没有穆姬竭力求情,没有她以自己和儿子的性命苦苦相逼,晋献公很可能还要受更多的苦。如果晋献公决意要反对伯姬和秦伯的婚事,那么晋国就会失去这个调停者,整个国家很可能会蒙受更大的损失。从这个角度说,反对秦、晋联姻的预言没有好好应验,它形成了一个吊诡的情况。韩简的谏言强调,晋献公的罪孽并不会因为一次没有遵从占卜的结果而加深。按照这种逻辑,占卜揭示了事物潜在的倾向;占卜的结果仅仅反映了人物品性和外在局势两者的趋势,占卜根本不能引发这些趋势。换句话说,史苏的预言关注的并不是伯姬的婚姻,而是晋国这个政体的整个状态。他借用了没有成果的联姻作为隐喻,表明这桩婚事根本无法逆转由晋侯父子(献公和惠公)败德的行为所造成的恶果。《左传》在叙述韩之战的后果时,人为的责任以及人受制于无法控制的力量的困局,同时决定了整个叙事的性质。尽管穆姬模棱两可的角色和韩简精彩的谏言,都使我们觉得人应负最终的责任。

另外,《左传》还从另一层面补入了一种超自然的因果关系:秦穆公表示要“从晋君而西”(即把晋侯带回秦国作为俘虏),认为这“亦晋之妖梦是践”(《左传》僖公15. 4,页357)。这里的“妖梦”指的是晋大夫狐突遇上晋国太子申生的鬼魂(申生被骊姬诽谤、中伤,最后又因她的阴谋而自杀身亡。骊姬是申生之父晋献公的宠妃)。以下让我们看看这段奇特的文字:

晋侯改葬共大子。 秋,狐突适下国,遇大子。 大子使登,仆, 而告之曰:“夷吾无礼,余得请于帝矣,将以晋畀秦,秦将祀余。”对曰:“臣闻之: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君祀无乃殄乎?且民何罪? 失刑乏祀,君其图之。”君曰:“诺。吾将复请。七日,新城西偏将有巫者而见我焉。”许之,遂不见。及期而往,告之曰:“帝许我罚有罪矣,敝于韩。”(《左传》僖公10. 3,页334—335)

申生要求狐突为他驾车,这延续了人物生前的角色及关系。然而,申生生前本来是道德的楷模,死后却变成了恶鬼。因为他自己一个人被冒犯(有的论者把晋惠公的“无礼”解释为他与申生的寡妻贾姬私通),申生的鬼魂就要毁灭整个国家。即使狐突最后劝止了他,但申生的考虑不过是私人的利益(如果秦国灭了晋国,他将无人祭祀)。 狐突在这里提出,鬼神只能享用自己族人的祭祀。但《左传》在其他地方却又提到,不论献祭者是些什么人,只要他们人品端正,鬼神就可以享用他们的祭品(例见《左传》僖公15. 8,页309)。两种说法似乎互相矛盾。狐突的说法却也可从《左传》另一些片段中得到印证。在这些片段中,个别的神灵负责的范围较小,他们只需眷顾特定的宗族。这些神灵只能接受自己的宗族献祭,似乎也很合理。

狐突遇上申生的鬼魂,似乎是众人皆知的事情。秦穆公抓住这个事件,以此解释晋国战败的原因,使晋国败绩显得更合理。这里把与鬼相遇当成“梦”,也就表明当时的人可以把私人的经历或鬼神的现象当成公共的事件,尤其当这个经历或现象与国家的命运有关时。我们无法追查这则记录的源头,但显而易见的是,这个梦的内容并没有考虑过申生这个人本身的性格。这则记叙的主旨是要教读者留意夷吾逾越礼制的举动,以及他如何招致鬼神的厌恶。这里表明了晋国的战败是无可避免的。然而,当秦穆公宣布他要践行晋国的“妖梦”时,表现出来的却是人如何操纵所谓“必然发生”的征兆,借此获取政治利益。

有些预言家似乎有能力回避灾难,但他们的建议是注定不会被采纳的。事实上,正是他们预言的能力,才是他们沮丧而无力的根源。这一点进一步强化了宿命的力量。在每一个关键时刻,庆郑都向晋惠公进谏。他所有的预言都应验了,但他的分析也带来了他的毁灭。庆郑愤恨晋惠公不用忠言,二人渐渐不和时,预言也就自然而然地应验了。庆郑被困在一个窘局里:一方面他知道自己的预言不可更改;另一方面他有尽忠的责任,他必须努力令这些预言无效。当秦国因为饥荒而向晋国请求援助的时候,庆郑运用了令人信服的道德言辞劝说晋惠公答应秦国的请求,但他的建议最终还是没有被采纳。当秦国攻打晋国时,他向晋惠公夸耀自己的先见之明。这进一步惹怒了惠公:

三败及韩。晋侯谓庆郑曰:“寇深矣,若之何?”对曰:“君实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孙。”卜右,庆郑吉,弗使。(《左传》僖公15. 4,页354)

当晋惠公决定骑着郑国的马(而不是晋国本国的马)参战时,庆郑再次以精彩的谏言劝阻,但晋惠公再次对他的建议置若罔闻。在庆郑的滔滔雄辩中,他以连串的排比对照,把策略的错误(错误地选择了战马)联系到道德上的缺陷。

尽管庆郑一直努力想改变晋国战败的命运,但他自己却造成了晋国最终的败局。

壬戌,战于韩原。晋戎马还泞而止。公号庆郑。庆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韩简,虢射为右,辂秦伯,将止之。郑以救公误之,遂失秦伯。秦获晋侯以归。(《左传》僖公15. 4,页356)

无论是晋惠公被俘,还是秦穆公逃脱,庆郑都有责任。然而,即便是他亲手实现了自己的预言,他后来还是想拯救惠公,希望借此反抗命运。反讽的是,因为他这样做,反而让他的敌人逃脱了。晋惠公回到晋国后处死了庆郑(《左传》僖公15. 8,页366—367)。庆郑精准的谏言带来了他力图规避的灾难,可以说他成为自己预言的牺牲者。庆郑的悲剧充满了反讽。《国语》讨论了庆郑的罪责,借此呈现出他那充满矛盾的角色(《国语·晋语》3. 8,页332—334)。

如果夷吾的故事取材于晋国的编年史,那我们大可推测,编纂这些记录的人应该是在晋国的权力斗争中获胜的人。我们推断,这里的叙述经过修饰,目的是要解释重耳为什么要谋杀自己的侄儿(夷吾的儿子圉),并说明重耳最终成为晋国国君乃天命所归。因此,这里的叙述才会如此努力地把晋国在韩之战中的战败,归咎于夷吾道德上的缺憾。但如此一来,我们如何解释晋大夫对夷吾的忠诚?我们又如何说明为什么夷吾回到晋国后仍能担任国君呢?当秦军在战场上俘获夷吾时,“晋大夫反首拨舍从之”(《左传》僖公15. 4,页357)。夷吾被俘也触发了晋国政治和军事组织上的重大变化。

晋侯使郄克告瑕吕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国人而以君命赏。且告之曰:孤虽归,辱社稷矣。其卜贰圉也。”众皆哭。晋于是乎作爰田。吕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忧,惠之至也,将若君何?”众曰:“何为而可?”对曰:“征缮以辅孺子。诸侯闻之,丧君有君,群臣辑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劝,恶我者惧,庶有益乎!”众说,晋于是乎作州兵。(《左传》僖公15. 4,页360—363)

注家对晋国政治和军事重组的本质,说法不一。但大部分论者都同意,这次重组的结果是令大夫的土地增多。晋国的军队也因这次重组变得更有规模、更有效率,他们所配备的武器也变得更加精良。这些全都是晋国日后称霸的要素,但《左传》并没有因此而称许夷吾。夷吾的谦恭和悔恨只是在瑕吕饴甥精妙的言辞中一闪而过。除了互惠互利的言辞外,这里似乎透露了一点:夷吾把一些特权赏赐给晋国的大夫,以换取他们的忠诚和支持。或许,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他会被冠以“惠”的谥号。

总而言之,夷吾在位期间的事件,既显示了他的道德缺陷,也表明了他应该对晋国在韩的战败上负责。但是,即使夷吾曾经战败,他对晋国的崛起也贡献不少。如上文所言,夷吾因为晋国战败而受到指责,但在晋国复苏的过程中,《左传》却把他描写成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色,认为他的影响有限。《左传》反复记叙各种有关韩之战的预言和解释,因为这满足了贬抑夷吾的需要。故此,《左传》刻意把这次战争放到重耳即位和晋国称霸的大叙事里,夷吾的继位也就因此显得不太妥当了。尽管人为因素已足以解释韩之战的结果,但这些“大叙事”似乎还有加入一些超自然征兆的需要。各个层面的因果关系聚集在一起,使晋国在韩之战惨败中看似比注定的更夸张。我们已然看到,《左传》每次把宿命引进叙事,都会暗中以各种方式去试验或讨论它。《左传》对人力有所偏好,它倾向于认为人应该对自己的事负责。《左传》之所以提到各种预兆,只是想把这些征兆看成人为因素的投射,又或是希望借此表现出那些潜藏的力量,以便解释后来的局势。 1h1PQQVAPCHY27I/cGzh1wH/bHgnB/kYchHb26ZbqgwlvkKvNYsN5gB/1sp3zp5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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