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0年前后的清朝收入,约等同当时国民所得的4%—8%。在1808—1856这48年中流出的3亿2千7百万银元,意味着每年减少681万银元,或者是田赋的16.1%,是或者1842年清廷整个财政收入的13.31%。 众多省份出现白银外流、田赋减少。1841年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省的田赋收入,总合比官方的定额的少了12%,1842年少18%,1845年少13%,1849年少33%。 1843年以前各省田赋短缺593.48万两。1843年至1847年的前6个月,再次减少206.48万两,1847年的后半年又减少106.53万两,1848年,尽管豁免了280万的欠税,短缺仍然达770万两。 正如缪梓1849年的计算那样,“东南为财赋所出,地丁征钱解银,自银价日增,其征足敷解者,十之一二,余则征十解九或解七八” 。1840年一位御史发现江苏是支付田赋最多的省份,但是欠收也最多。 此外,河南与山东税额短收三分之一。
盐税收入也在下降。属于两淮盐区的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其盐税收入占整个国家盐税收入的一半,但在1841、1842、1845、1849年,其收入比规定的数字低37%。此外,浙江、安徽、江苏的两浙盐场是第二大盐场,不足官方定额的一半。其他盐场,例如长卢(直隶、河南)、山东(山东、江苏)、福建广东(广东、广西、贵州、福建)、广西(广西、广东)、四川(四川、湖北)的盐场,在1841、1842、1845、1849年所征收的税比官方的税额少三分之一。
在整个商业部门,随着贸易减少,海关税收少于定额 ,属于非正式岁入的捐输也减少。大部分省级政府的费用要用辖区内的海关税与盐业部门的捐输来弥补。 由于商业萧条,来自商业部门的非正式收入减少。就非正式岁入的捐输而言,冯桂芬写道:
干嘉间一例之开,动赢千万,数商之助,动赢百万。今则开捐助饷,拿者寥寥,此何故也?中国之银止有此数。不过相流转于上下之间,开捐助饷,无非挹彼注兹之法。今则无可挹,何有注。虽刘晏复生,不能转无为有矣。
1841、1842、1845、1849年,实际征收的土地、杂项、盐、关税等税入,平均比官方的定额少14.28%。 正如1848年的一位御史所说:“国家岁入有四千余万两之额,近日欠款,每年几及三分之一。” 北京户部的税收登记簿也表明了户部盈余的减缩。如果将1842年的户部盈余设定为100,1843年则跌到73,1845年为83,1848年为81,1850年为66。 在此困难时期一些税收被豁免,正如户部官员王庆云指出,税收豁免的部分通常是那些被运往中央政府的部分,而非为地方政府存留的部分 ,因此中央政府更加受到影响。包世臣认为:“盖银价之于钱漕,如米之于饭。” 银贵钱贱危机是税收不足的关键因素。
由于政府也在钱庄以铜钱换成银两以支付开销,所以当铜钱相对于银两贬值时,以银计算的公共支出就变贵了。漕粮可以作为一个例子。中国东南的好几个省,漕粮作为田赋的一部分支付,漕运总督将运送漕粮或折换而成的白银通过大运河运入北方。 漕丁80%的费用以银两或银元支付,仅仅20%用铜钱支付,当银钱兑价倍增时,即使实际费用并没有增长,但至少要多用成百上千串的铜钱来兑换银币。既然地方政府几乎各种费用都用银币支付,各地区各部门的财源因为倍增的银价而枯竭了。 这就是为什么冯桂芬说:“昔之一两今之三两也,是国家之出银也,常以三两而供一两之用。” 税收减少支出增加,户部的赤字据统计,1843年为127.9946万两,1848年为3.721万两,1849年为55.9017万两,1850年为237.5925万两。 平均而言,赤字大约达到经常岁收的4%。
最后,国家还得支付更多处理因为支出短缺而引发的问题。冯桂芬生动地描述了这一恶性循环:
钱贱而银贵……国家之出,银也。常以三两而供一两之用。……而撙节之说起。撙节甚,而因循之事成。应修之水利不修,因之宣蓄无资,农田易成旱潦,转以蠲恤捐帑金。应设之巡缉不设,因之养痈贻患,穿窬变为跳梁。转以征调糜军饷。凡地方应办之事,大多以工用支绌,概缓筹议。率之,事后补救,需费更多。歧中有歧,弊益滋弊。如是而国安得不贫,揆厥原本,无非银贵有以致之。
当白银危机使民众更加贫困时,无论是高官还是平民,他们不顾一切地追求金钱。管同(1780—1831)——一位有举人身份的学者,悲叹道:“逐利”、“阿谀”成为这个时代的缩影,下属尽可能频繁地拜访其上司。 冯桂芬注意到这个时代民众毫不迟疑地讨论官位的利润。1850年他告诉他的幕主林则徐一位地方官朋友的天真。当这位朋友听闻一位官员讨论江苏山阳、泰兴职位的获利情况时,他认为官员提到的是名为“三阳”的酱油店和名为“泰兴”的缫丝厂。由于当时常按照收入来评估官位的获利情况,即使林则徐也对此笑话击掌叫好。冯桂芬接着说:“大小京官,莫不仰给于外官之别敬、炭敬、冰敬,其廉者,有所择而受之,不廉者,百方罗致,结拜师生兄弟以要之。”总结来说,“大抵大官之廉者仅足,不廉者有余,小官则皆不足。不足则揭债,母十岁三,其子子复为母,十年外简数已巨万,债家相随不去,犹冀其洁清自好乎” ?于是,诸多公共事务更加留给幕僚、胥吏、衙役去执行,这些人建构了一套贿赂体系。
幕友,也就是所谓的绍兴师爷,帮助地方官处理钱粮、刑名问题,还有可能为地方职位提出候选人。其拥有店铺的亲戚为贿赂官员提供门路。1836年的一份谕令指出,甚而有县令、知府要拜布政使衙门中掌权几十年的一位幕友——吴烈门为“耆老”,因为他掌有推荐县令、知府的权力。这位幕友的子孙、侄儿女、亲友所开的绍兴酒店、钱庄、货店,也是贿赂的门径。 绍兴酒店还开在各省,形成了跨省的网络。
清朝前期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腐败与拜金现象,当和珅掌政的1775—1795年间,政治腐败的程度恶化。 乾隆时期袁枚(1716—98)的文章提到,钱比其他一切事物更有作用。画家郑燮(1693—1765)在1759年提到,比起其他礼物,他偏好以白银交换他的画作。
但是,在银贵钱贱危机时期,腐败进一步恶化。从嘉庆时期到1854年,支付幕友的费用上涨5—10倍,可见腐败的快速增长。幕友几乎与官员一样多,约2.7万人。 1854年御史范承典指出:“州县之糜费,以胥吏幕友为最巨。州县之胥吏,原以供奔走而已,今则钱粮税课,事事饱其溪壑,凡所隐匿所侵渔者,若逐一清厘,每岁可得银五六百万两。州县之幕友,原所以资佐理而已。嘉庆年间,刑名钱榖,修脯一二百金,近则逐渐加增,竟敢私设定额,大缺一二千两,小缺亦五六百两。合天下一千四百馀缺之州县计之,此项竟须二三百万两。” 两项合计,一年被幕友侵吞的款项多达八百万两,约占政府岁入五分之一,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19世纪前期,管账的幕友制度化而称之为账房师爷,也呈现了此时贿赂剧增。从18世纪以来,地方官的幕友协助处理刑名、钱谷、奏章、战役、诉讼。但是到了19世纪前期,出现了一种账房师爷负责秘密记录从下级所获得或赠送上级长官的礼物。 当史无前例的银贵钱贱危机发生时,已经建立的社会价值受到金钱至上的社会风气的致命威胁。管同评论他所处时代所弥漫的逢迎,背后可悲的是既无忠诚,亦无爱心。他接着说道:“上之所行,下所效也。时之所尚,众所趋也。今民间父子兄弟有不相顾者矣。合时牟利者是为能耳。他皆不论也。士大夫且然,彼小民其无足怪。” 这种发展到最后,官员们倾向于沉默寡言,学者所关注的不是知识,而是获得更高的职位、赚取更多的金钱。他们不再在意执行公共行政事务所需的正直。
在一些案例中,税收不足迫使官员强迫民众支付更多的税,这常常引发抗争。1842—1849年间的110次抗争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更高的银价增加了税收负担。 一些高官将最大的抗争归因于银贵钱贱危机,以及胥吏、衙役滥用刑罚。 1842—1849年间的110次暴动发生于江苏、浙江、福建者,与秘密社会无关,但是其在1847年后于广西、广东、湖南发生者则有关联。当由秘密社会领导的抗争延伸到中国东南地区时,原本参加经济抗争的民众加入了由秘密社会领导的太平天国的行伍。 1850—1870年间清廷平定太平天国运动,花费了清廷4.2亿两白银(大约5.8亿银元)。 但是,1852年清朝的年收入减少到1850年的60%。1852年开始大量卖官鬻爵。都察院左都御史花沙纳(1806—59)如此描述:
富豪竞进,寒士向隅,为乾隆时所未有。然天下士尚踊跃观光者,以科甲一途,非银钱所能为力,犹足贵耳。今乃并此而捐之,胥天下而出于利途,益令垂首丧气口议腹诽,是失士心也。
到1853年清廷失去的不仅是无法获得官位的学者的支持,也丧失了维持自身的能力。每年支付官员与军人的薪金共约3,000万两。 事实上,户部盈余只有29万两,需要用来维护国家机器运转的钱项90%没有着落。
但是,1856—1886年间,通过商业税,政府能够汲取回流中国的白银,以协助化解这个巨大的危机。负责平定太平天国运动的高官,例如曾国藩、胡林翼(1812—1861)等意识到农业税不能增加,而对商业界征收重税。 19世纪后半叶,在整个税收中商业税的份额快速增加。1841—1849年商业税仅仅构成政府岁入的11% ,到了1890年大约达到65%。 增加的商业税包括关税(条约口岸开放以后,一种快速扩张的收入)、盐税、厘金(创立于1853年的一种新型的国内关税)、鸦片税(1858年后引入)、常关税。 1890年田赋相当于所有税收的28.2%,关税为24.7%,盐税为15.35%;厘金为14.56%;鸦片税为9.25%,常关税为1.12%。 尽管仍然面对外国帝国主义者带来的困难,这些商业税使清廷得以处理国内危机而维持到19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