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后的一个主要哲学家是墨子。他姓墨名翟。《史记》中没有记述墨翟的身世,对他的生平几乎没有涉及。关于墨子是哪国人,历来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学者认为,墨翟是宋国(今河南东部、山东西部)人;有的学者认为,墨翟和孔子一样,同是鲁国人。他的生卒年代也同样不可考,大概生活在公元前四七九至前三八一年之间。研究墨翟思想的主要资料是《墨子》一书,其中有五十三章,是墨翟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
墨子创立了以他的姓氏命名的学派。在古代,墨子的名声和他的思想影响与孔子几乎不相上下。比较两人之间南辕北辙的不同主张十分有趣。孔子对周代早期的传统典制、礼仪、音乐、文学都抱同情理解的态度,并从伦理上予以解释,论证它们的意义。墨子则恰恰相反,质疑它们的合理性和实用性,并力求使之简化,而且照他看来更为适用。简言之,孔子对古代文明的态度是加以理性化、合理化,墨子则对古代文明持批判态度;孔子是一位文雅有修养的君子,墨子则是一位充满战斗精神的布道家。他的说教的宗旨是反对传统的典章制度及其实践,反对孔子和儒家的各种理论。
在周代,帝王公侯都拥有自己的军事专家,这些人是世袭的武士,是当时军队中的骨干。周朝后期统治权力解体,这些军事家丧失了权力和爵位,散落全国,只求有人雇佣,得以维持生计。他们被称为“侠”或“游侠”。《史记》中称他们:“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游侠列传》)。这是他们的武士道德。墨学中,有一大部分便是这种武士道德的延伸。
在中国历史上,“儒”和“侠”都是依附于贵族的专门人才,他们自己也属于社会的上层。后来,儒生继续来自上层或中层阶级,侠则更多来自下层阶级。在古代,各种典章制度和礼乐都是贵族专用的,在普通百姓眼中,这些典制礼乐都是奢侈的繁文缛节,没有丝毫用处。墨子和墨家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批判传统典制和对它加以粉饰的孔子与儒家。墨家哲学的内容,主要便是这种批判和对游侠道德的辩护。
关于墨子和他的追随者来自游侠,有许多凭证。从《墨子》一书和当时的其他许多著述中都可以看到,墨家有一个严密的组织,足以进行军事行动。墨家的这种组织的首领称为“钜子”(“大师”),对本团体成员,操有生杀大权。墨子就是他的团体的第一位“钜子”。他至少有一次,曾为宋国遭受楚国入侵的威胁而组织防御。
这段故事的情节很有趣。《墨子·公输》篇里记载,当时楚国雇用了一个机械发明家公输般,发明了一种攻城的武器。楚国将使用这种武器进攻宋国。墨子得讯后,前往楚国,劝阻楚王出兵。在楚王面前,公输般演习他准备用以进攻宋国的新式武器,墨子则表演他准备用以防御楚国进攻的防御武器。墨子首先解下腰带,用以划出一座城,用小木棍标志武器。公输般采用了九种攻城机械来进攻,都被墨子的防御武器挡住了。最后,公输般的进攻武器都已用尽,而墨子的防御武器却还有余。公输般不肯认输,说:“我知道怎样击败你,但是我不说。”墨子回答:“我知道你想用的那个办法,我也不说!”
楚王问他们,到底是什么意思?墨子回答说:“公输般想谋害我。但是,我的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经用我设计的武器武装起来,在宋国城墙上等候着楚国军队的进攻。我可以被谋杀,但是楚军无法杀尽他们。”楚王听后说:“如此说来,我们就放弃对宋国的进攻。”
如果这段故事属实,它对今日世界倒是一个好榜样,两个敌对国家不必在战场上厮杀,只要双方的科学家、工程师来到一起,把各自实验室里的攻击防御武器都展示出来,不需要走上战场,便可以决定胜负了。
无论这段故事是否属实,它足以说明墨家的军事性质。还可以再看其他史料,如《淮南子》,这是公元前二世纪的著作,其中《泰族训》篇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汤蹈刃,死不旋踵。”在《墨子》书中,至少有九处论到防御战争的战术和武器。这都足以说明,墨家原来是一个武士的组织。
墨子及其追随者与当时的其他游侠有两点不同:首先,其他游侠只是雇佣兵,谁雇用,便为谁卖命;墨子和他的追随者们则反对任何侵略战争,他们只为防御性战争效劳。其次,通常的“侠”只是墨守武士的职业道德;墨子和他的追随者则对武士的职业道德进行理性化的解释。因此,他创立了一个新的哲学流派。
墨子认为,“儒之道足以丧天下者,四政焉”:第一,儒者不相信天或鬼,结果是“天鬼不悦”;第二,儒家坚持厚葬,特别是父母去世,子女要守三年之丧,浪费了民众的财富精力;第三,儒家“盛为声乐以淫愚民”,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第四,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见《墨子·公孟》)在《非儒》篇里,墨子还说:“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积财不能赡其乐,繁饰邪术以营世君,盛为声乐以淫愚民,其道不可以期世,其学不可以导众。”
这些批评显示出儒家和墨家的不同社会背景。早在孔子之前,一些有学识、有思想的人已经开始放弃对天帝鬼神的信仰。这时,开始兴起一种怀疑主义思潮。处于社会底层的大众,通常总是落后于社会新思潮,墨子所反映的正是当时社会下层民众的观点。上面墨子批判儒家的第一点,其意义就在于此。墨子批判儒家的第二、三点,也是由这个思想基础出发的。墨子批判儒家的第四点其实并没有击中要害,因为儒家虽然经常谈到命,其含义却并不是墨子所攻击的宿命论。在上一章里已经指出了这一点,儒家所说的命,是指人力所无法控制的某种力量。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方面是人只要努力就能控制的。因此,人对外部世界首先应当尽力而为,只有在竭尽所能之后,才沉静接受人力所无法改变的部分,这是儒家所讲的“知命”。
墨子对孔子的中心思想——仁义——并没有提出异议。在《墨子》一书中,墨子经常提到仁义和仁人、义人,但是其含义和儒家略有不同。墨子认为,仁义都是“兼爱”的表现。“兼爱”是墨子哲学的中心思想,它是墨子所由出身的游侠们的职业道德的自然延伸。他们的职业道德是:游侠之间,“有福同享,有祸同当”(这是后来侠客们常说的话)。墨子以这种思想为基础,把它扩大推广,主张天下所有的人都应当不分高低,彼此相爱。
在《墨子》书中,有三章都以兼爱为主旨。其中,墨子首先区分他所说的“兼”与“别”。坚持爱有“区分”的人认为,要我把朋友看成如同自己一样,把朋友的父母看成如同自己的父母一样,是荒谬的。结果,这样的人对朋友十分冷漠。主张兼爱的人则恰恰相反,认为:我应当像关心自己那样关心朋友和朋友的父母。结果是,他为朋友竭尽己力。墨子在例举上述两种情况后问道:这两种原则,谁是谁非?
为了衡量“兼”与“别”以及各种原则孰是孰非,墨子提出了衡量是非的“三表”,即三项准则:第一,人做事是否根据天和神灵的意志,与古代圣王的事业一致,这是事物之本;其次,所做的事应当是百姓能够耳闻目睹、加以验证的事,这是事物之原(验证);第三,由政府付诸实施,看是否对国家、百姓有利,即所谓事物之用。(见《墨子·非命》上篇、中篇)三表之中,衡量价值的标准是“对国家和民众有利”。
这也是墨子据以论证“兼爱”的主要原则。在《兼爱》下篇里,墨子论证说:
“仁人之事者,必务求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然当今之时,天下之害孰为大?曰:若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下之害也。……姑尝本原若众害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爱人、利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恶人、贼人生。分名乎天下恶人而贼人者,兼与?别与?即必曰别也。然即之交别者,果生天下之大害者与?是故别非也。”
“非人者,必有以易之。……是故子墨子曰:兼以易别。然即兼之可以易别之故何也?曰:藉为人之国若为其国,夫谁独举其国以攻人之国者哉?为彼者犹为己也。为人之都若为其都,夫谁独举其都以伐人之都者哉?为彼犹为己也。为人之家若为其家,夫谁独举其家以乱人之家者哉?为彼犹为己也。”
“然即国都不相攻伐,人家不相乱贼,此天下之害与?天下之利与?即必曰天下之利也。姑尝本原若众利之所自生,此胡自生?此自恶人、贼人生与?即必曰非然也,必曰从爱人、利人生。分名乎天下爱人而利人者,别与?兼与?即必曰兼也。然即之交兼者,果生天下之大利者与?是故子墨子曰:兼是也。”
这样,墨子以功利主义的论辩证明“兼爱”的原则是完全正确的,仁人以利世除害为宗旨,就必须以“兼爱”作为处世为人的标准。如果天下人都能这样做,“以兼为正。是以聪耳明目相为视听乎,是以股肱毕强相为动宰乎,而有道肆相教诲。是以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今唯毋以兼为正,即若其利也。”(同上)这是墨子的理想世界;他认为,唯有实行兼爱,才能创造出这个理想世界。
这里还有一个基本问题:如何能劝说世人实行彼此相爱?如上所述,墨子认为,实行兼爱是济世利人的唯一道路,人唯有实行兼爱才是一个仁人。但是,人们还会问:“为什么我作为个人,要为世界的利益献身呢?为什么我要追求做一个仁人呢?”墨家会说,世界的利益就包括了其中每一个人的利益,为世界谋利益就是为自己谋利益。墨子便说过:“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兼爱中》)这样说来,爱人成了一种投资、一种为自己的社会保险,自己可以从中得益,或像美国人的口头语所说:“赚了!”(“It pays.”)多数人往往目光短浅,看不到长期投资的利益,但这种长期“投资”也可能并不带来回报。
为使人们实行兼爱,墨子除了上述的论辩以外,还采用一些宗教和政治的教诲。在《墨子》书中有《天志》篇、《明鬼》篇,其中讲有神,神爱世人,神的心意就是要世人彼此相爱。神经常监察世人的言行,特别是君主的言行。凡不遵行神意的人,就会受到神的降灾惩罚;凡遵行神意的人,神就报以好运。在神之下,还有无数神灵,也同样奖赏实行兼爱之人,惩罚实行交相别的人。
《墨子·公孟》篇里有一个与此相关的墨子的故事很有趣。其中说:“子墨子有疾,跌鼻进而问曰:‘先生以鬼神为明,能为祸福,为善者赏之,为不善者罚之。今先生圣人也,何故有疾?意者,先生之言有不善乎?鬼神不明知乎?’子墨子曰:‘虽使我有病,何遽不明?人之所得于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劳苦,百门而闭一门焉,则盗何遽无从入哉?’”如果使用现代逻辑学的语言,墨子将会说:人之所以得病,由于神灵惩罚,是一个充分原因,但不是一个必然原因。
在这里需要指出一点:墨家和儒家对待神灵以及敬拜神灵的态度似乎都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墨家既信奉鬼神,却反对丧葬和祭祀祖先时要献大量祭牲的繁文缛节;儒家强调祭祀的重要性,却不信有鬼神。墨家对儒家在这方面的自相矛盾,毫不客气地予以指出。《墨子·公孟》篇里所记的公孟子是个儒家人士。他说:“‘无鬼神。’又曰:‘君子必学祭礼。’”子墨子曰:“执无鬼而学祭礼,是犹无客而学客礼也,是犹无鱼而为鱼罟也。”
其实,儒家和墨家这种似乎自相矛盾的地方只是表面上的不一致。丧葬祭祀在古代受到重视,起初是源于对鬼神的信仰,但儒家重视丧葬礼仪,不是由于信奉鬼神,而是由于重视去世的祖先。可以说,儒家重视仪礼,是一种诗情,而不是出自宗教。儒家的这个理论后来经荀子而进一步发展,在本书第十三章将会说到这个问题。因此,对儒家来说,这种表面上自相矛盾的地方,实际上并不存在。
墨子的观点其实也没有自相矛盾。他论证鬼神的存在,是为他的兼爱理论作张本,而不是对超自然有什么特别的兴趣。在《明鬼》下篇里,墨子认为,世上之所以混乱,源于“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接下去,他问道:“今若使天下之人偕若信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则夫天下岂乱哉!”所以,他关于“天志”和“明鬼”的理论只是为了教人相信,实行兼爱,将得上天奖赏;如不实行兼爱,则将受上天惩罚。大众持这样的信仰,将有利于在人间建立理想世界,因此墨子采取这样的主张。在丧葬和祭祀中“节用”,也有利于大众,因此墨子也主张这样的方针。墨子的思想从极端功利主义出发,崇奉鬼神,而主张薄葬节礼,两者之间并不矛盾,因为都有利于大众实行兼爱。
照墨子看来,为使民众实行兼爱,不仅要有宗教的规范,还要有政治的规范。《墨子》书中有《尚同》篇,分上中下三章,其中阐述了墨子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墨子认为,国家的权威有两个来源:其一来自民众,另一来自天志。国君的任务应当是监察民众,对实行兼爱的予以奖赏,不实行的则予以惩罚。为有效实行这种监察,国君要有绝对的权威。说到这里,人们会问:人民大众为什么自愿选择这样一个绝对威权来君临统治大众呢?
墨子的回答是:人民大众接受这个权威,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出于无奈,因为除此以外,别无选择。照他看来,在国家兴起之前,社会大众生活在汤马斯·霍布斯描绘的“自然状态”之中。《墨子·尚同》上篇中说:在初民社会中,“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天下之乱,至若禽兽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据墨子的看法,国君最初是顺应民众的意愿而产生,以免民众陷于无政府状态。
在《尚同》中篇里,墨子又说:“古者上帝鬼神之建设国都、立正长也,非高其爵、厚其禄、富贵佚而错之也,将以为万民兴利除害、富贫众寡、安危治乱也。”照这里所说,则国家和君主乃是按照神的意志而设立的。
无论国君的权力是从哪里产生的,按墨子的看法,君主一旦建立起来,就向民众发出号令:“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墨子·尚同上》)由此引出墨子的名言:“上同而不下比。”(同上)意思是:对最高领导,要事事同意,而不要跟随下面的人。
按照墨子的理论,国家的性质必然是极权主义的,国君的权力必定是绝对化的。这是从他的国家起源理论所导致的必然结论。因为国家之所以产生就是为了制止人们由各行其是而产生的混乱。因此,依墨子的说法,国家的职责就是“一同国之义”(同上)。在一国之内,只能有一个是非标准(“义”),这个“义”只能由国家制定。一国之内,不能容忍多重标准,否则将导致混乱,使民众又回到“自然状态”中去,结果除混乱外,一无所成。从这种政治理论中可以看到,墨子把“侠”的职业道德发展到政治理论,强调集体纪律和集体的顺服。它也反映了墨子时代的政治混乱局面,使许多人倾向中央集权,认为即便专制,也比混乱要好。
这样,墨子主张,必须划一是非的标准(一义)。照墨子的主张,“是”就是“交相兼”,“非”就是“交相别”。墨子指望通过这样的政治规范,再加上宗教的规范,可以使天下之人都实行兼爱。
这便是墨子学说的梗概。从当时各种文献记载看来,墨子自己便是奉行这些原则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