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产关系及其类型。(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研)
答: 在社会有机系统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便构成了人类社会最为基本的矛盾,二者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生产关系的内涵
生产关系,又称“经济关系”,是指在物质生产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一个复杂的多层次的经济结构系统,是由诸多环节或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对于生产关系,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把握:
①从静态上看,生产关系是由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等方面构成的。
②从再生产过程的动态上看,生产关系是由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上分别形成的直接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等方面构成的。
③把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统一起来看,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产品的交换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和消费关系五种,它们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是核心的部分。所有制关系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关系,它决定着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的结合方式。
(2)类型
生产关系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具有不同的类型。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可以区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和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而每一类的生产关系又具有多种类别与具体形式。
生产关系和社会分工有着直接的关系。生产关系制约着社会分工,社会分工也制约着生产关系。生产关系表现为社会分工,而社会分工特别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工本身就是生产关系。因为社会分工制约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发展阶段,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社会分工还制约着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
2 唯物辩证法的精髓是什么?(东北师范大学2014年研)
答: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精髓。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是指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及其实在的过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不同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不同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发展的根本动力就是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发展的结果意味着一事物变为另一事物。对立统一规律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固有的。实践活动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对立统一,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对立统一。只有把联系的本质理解为一种矛盾的关系,把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双方看作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我们才能理解和说明客观事物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运动的,才能理解和说明人的活动是由于自身的矛盾本性而自我发展的。
(2)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
作为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侧面、不同层次说明联系与发展的,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揭示了联系与发展的本质,因此,它必然贯穿并体现在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作为辩证法的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把握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矛盾分析法是认识的根本方法
辩证法是人的认识活动所固有的。认识活动中的主体与客体、感性与理性、具体与抽象、个别与一般等关系,都是对立统一关系。辩证法的理论体系就是要以概念的矛盾运动去反映、表达“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运动,因而矛盾分析法作为人们认识活动中的根本方法,提供给人们理解现存事物及其运动的钥匙。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新事物的不断产生与旧事物的不断灭亡。
(4)辩证法具有批判性和革命性
对立统一规律从根本上决定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决定着事物从肯定自身到否定自身,推动着新事物的产生与旧事物的灭亡。在实践活动中,人以一种辩证否定的方式促使着事物的不断发展。人对世界的这种否定性的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体现,是一种最深刻、最复杂的矛盾关系,它本身就构成、包含并体现着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因此,以对立统一规律为实质的唯物辩证法本身必然是批判的和革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