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周官·考工记》:“圜者中规,方者中矩,立者中垂,衡者中水。郑司农注云:治材居材,如此乃善也。”
《墨子》:“子 墨子言曰: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义。虽至百工从事者,亦皆有法。百工为方以矩,为圜以规,直以绳,衡以水,正以垂。无巧工不巧工,皆以此五者为法。巧者能中之,不巧者虽不能中,依放以从事,犹愈于己。”
《周髀算经》:“昔者周公问于商高 曰:‘数安从出?’商高曰:‘数之法出于圜方。圜出于方,方出于矩,矩出于九九八十一。万物周事而圜方用焉;大匠造制而规矩设焉。或毁方而为圜,或破圜而为方。方中为圜者谓之圜方;圜中为方者谓之方圜也。’”
《韩非子》:“韩子曰:‘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 不能以成方圆。’”
看详:诸作制度,皆以方圜平直为准;至如八棱之类,及欹 、斜、羡 (《礼图》云:“羡为不圜之貌。璧羡以为量物之度也。”郑司农云:“羡,犹延也,以善切;其袤一尺而广狭焉。”) 、陊 (《史记索隐》云:“陊,谓狭长而方去其角也。陊,丁果切,俗作隋,非。”) 亦用规矩取法。今谨按《周官·考工记》等修立下条。
诸取圜者以规,方者以矩,直者抨绳取则,立者垂绳取正,横者定水取平。
【译文】 《周官·考工记》上说:“圆的应与圆规相合,方的应与曲尺相合,直立的应与垂线相合,横放的应与水面相平。郑司农注说:在处理木材方面,用此法最为妥当。”
《墨子》:“先师墨子说:天下间做事的人,不能没有法度。即便是各行业中的工匠,也有法度。工匠们用曲尺画方,用圆规画圆,用墨绳画直线,用水平器物规定偏正,用悬垂测定垂直的角度。不论是否为能工巧匠,都要以这五点作为自己的法度。能工巧匠能达到标准,一般的工匠即便不能达到标准,只要依循这五点法则,就会发现借此可以超过自己原先的水平。”
《周髀算经》:“过去周公问商高说:‘数学从何而来?’商高说:‘数学的方法源于圆方。圆的方法由方推导,方的法则由矩推导,矩由九九八十一推导。周围的万物都用圆和方;工匠设立规和矩进行建筑。求圆于方或需要由正方形变为多边形作为圆的近似形;或需要分割圆变为多块弧形,并以此作为多边形面积的推算。由内接方向外推算圆称为方圆,由外切方向内推算圆称为圆方。’”
《韩非子》:“韩非子说:‘没有规矩的准则、绳墨的校正,即使是巧匠王尔也画不好方圆。’”
看详:诸作的制度,都以方圆平直作为标准;至于如八棱这类图形,以及与主要面成斜角的次面、斜面、椭圆 (《礼图》说:“羡就是不圆的样子。璧的径长可以做度量物体的标准。”郑司农说:“羡,如同长,读以、善的切音;其长一尺且宽狭窄。今读xiàn。”) 、陊 (《史记索隐》说:“陊,即抹去角的狭长方形。陊,丁、果切音,俗名为隋,并不是。今读duò。”) ,也用规矩为准则。现在只按照《周官·考工记》等制定下条。
本书规定,用圆规画各种圆形,用曲尺画直角和方形矩,用墨绳弹紧取直线作为准则,用垂绳的办法确定垂直以取正,用水平尺寻取横向水平面。
【原文】 《九章算经》:“李淳风注云:旧术求圜,皆以周三径一为率。若用之求圜周之数,则周少而径多。径一周三,理非精密。盖术从简要,略举大纲而言之。今依密率 ,以七乘周二十二而一即径;以二十二乘径七而一即周。”
看详:今来诸工作已造之物及制度,以周径为则者,如点量大小,须于周内求径,或于径内求周,若用旧例,以“围三径一,方五斜七”为据,则疏略颇多。今谨按《九章算经》及约斜长等密率,修立下条。
诸径围斜长依下项:
圜径七,其围二十有二。
方一百,其斜一百四十有一。
八棱径六十,每面二十有五,其斜六十有五。
六棱径八十有七,每面五十,其斜一百。
圜径内取方,一百中得七十有一。
方内取圜径,一得一。 (八棱、六棱取圜准此。)
【译文】 《九章算经》上说:“李淳风注说:旧时计算圆,都用圆周周长与直径比率三比一的方法。如果用此方法计算圆周率,就会使圆周周长减少、直径增多。直径与圆周周长比率一比三,这种方法并不准确。实在是因为算术从简,粗略例举要点而已。如今依照圆周率的精确值,用七乘圆周的二十二分之一作为径;用二十二乘径的七分之一作为周。”
看详:如今诸工匠制作之前已经有的产品的方法,以周长、直径为准则的,例如点量的大小,需要从圆周周长中求直径,抑或是从直径求得圆周周长,如果用旧时的方法,即“直径为一则圆周周长为三,正方形边长为五则对角线为七”作为依据,那么粗糙简略的地方较多。如今只按照《九章算经》和大致的对角线斜长等长度比值换算关系精确值制定下条。
诸径围斜长依下项:
圆的直径为七,则其周长为二十二。
方形的边长为一百,其对角线斜长为一百四十有一。
八边形,其直径为六十,每一面的边长为二十五,斜径长为六十五。
六边形,其直径为八十七,每一面的边长为五十,斜径长为一百。
在圆形内取内切的正方形,面积为一百的圆形中可得面积为七十一的正方形。
在方形内取圆形,直径与正方形边长相等。 (八边形、六边形内取圆都一次为准。)
【原文】 《唐六典》:“凡役有轻重,功有短长。注云:以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为长功;以二月、三月、八月、九月为中功;以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为短功。”
看详:夏至日长,有至六十刻 者。冬至日短,有止于四十刻者。若一等定功,则枉弃日刻甚多。今谨按《唐六典》修立下条。
诸称功者,谓中功,以十分为率。长功加一分,短功减一分。
诸称长功者,谓四月、五月、六月、七月;中功谓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短功谓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
以上三项并入总例。
【译文】 《唐六典》:“凡是劳役都有轻重的区别,功有时间长短。注说:四月、五月、六月、七月的工作量为长功;二月、三月、八月、九月的工作量为中功;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的工作量为短功。”
看详:夏至白昼时间较长,最长可达六十刻之久。冬至白昼时间较短,只有四十刻。如果用统一的标准来确定工作时长,则浪费的时间太多。如今只按照《唐六典》制定下条。
本书中所说的“功”,如果没有特殊说明,就是“中功”,“中功”以十分为标准工作量。增加一分为长功,少一分则为短功。
本书中的“长功”,是指以农历四月、五月、六月、七月所能完成的工作量;“中功”是指以农历二月、三月、八月、九月所能完成的工作量;“短功”是指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所能完成的工作量。
以上三条并入总例之中。
【原文】 《诗》:“定之方中。又:揆之以日。 注云:定,营室也。方中,昏正四方也。揆,度也。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南视定,北准极,以正南北。”
《周礼·天官》:“唯王建国,辨方正位。”
《考工记》:“置槷 以垂,视以景 。为规识日出之景与日入之景;夜考之极星,以正朝夕。郑司农注云:自日出而画其景端,以至日入既,则为规。测景两端之内规之,规之交,乃审也。度两交之间,中屈之以指槷,则南北正。日中之景,最短者也。极星,谓北辰。”
《管子》:“夫绳,扶拨以为正。”
《字林》:“抟 (时钏切) ,垂臬 望也。”
《刊谬正俗·音字》:“今山东匠人犹言垂绳视正为抟。”
看详:今来凡有兴造,既以水平定地平面,然后立表测景、望星,以正四方,正与经传相合。今谨按《诗》及《周官·考工记》等修立下条。
取正之制:先于基址中央,日内置圜版 ,径一尺三寸六分;当心立表,高四寸,径一分。画表景 之端,记日中最短之景。次施望筒于其上,望日景以正四方。
望筒长一尺八寸,方三寸 (用版合造) ;两罨 头开圜眼,径五分。筒身当中两壁用轴,安于两立颊之内。其立颊自轴至地高三尺,广三寸,厚二寸。画望以筒指南,令日景透北。夜望以筒指北,于筒南望,令前后两窍内正见北辰极星。然后各垂绳坠下,记望筒两窍心于地以为南,则四方正。若地势偏袤,既以景表 、望筒取正四方,或有可疑处,则更以水池景表较之。其立表高八尺,广八寸,厚四寸,上齐 (后斜向下三寸) ;安于池版之上。其池版长一丈三尺,中广一尺。于一尺之内,随表之广,刻线两道;一尺之外,开水道环四周,广深各八分。用水定平,令日景两边不出刻线;以池版所指及立表心为南,则四方正。 (安置令立表在南,池版在北。其景夏至顺线长三尺,冬至长一丈二尺。其立表内向池版处,曲尺较,令方正。)
【译文】 《诗》上说:“定星在黄昏时位于天中央。又说:测量日影来确定方位。注说:定,即建造房屋之意。方中,黄昏时在四个方位的正中。揆,测量之意。测量日出日落,以知道东西方位。南通常被视为确定北方的标准,以确定南北方位。”
《周礼·天官》上说:“只有在君王建造国都的时候,才会明辨方向和端正位置。”
《考工记》上说:“垂直放置测量日影的标杆,观察它的影子所在。目的是为了识别日出和日落时太阳的影子所在;夜晚考察北极星的方位,以确证早晚。郑司农注说:从太阳刚出来一直到日落时记录下槷影远端的变化,这样可以形成一定的规律,测量槷影两端距离的变化,就是审。测量两端之间的影线,如果与槷影重合,则南北的方位就正。太阳在中天的时候,影子最短。极星就是北极星。”
《管子》上说:“绳子,用来扶持拨动倾斜,以使其保持垂直端正。”
《字林》上说:“抟 (读时、钏的切音,今读tuán) ,就是垂直竖立一根标杆用来观测日影。”
《刊谬正俗·音字》上说:“现在,山东等地的工匠还常常说垂悬一根绳子来观察是不是端正,他们把这叫做抟。”
看详:如今一旦有施工建造,都先用水平确定地面,后立标杆进行测量、望星,以此可使四个方位得到确定,这正好与经传相合。如今只按照《诗经》和《周官·考工记》制定下条。
取正的制度:白天在基址正中放置一个标影杆,直径一尺三寸六分。在它的正中心位置上竖立一根高四寸,直径一分的标杆。画出阳光下标杆影子的末端,记录一天之中影子最短的地方。然后在这个位置上安放一个望筒,通过观察太阳的影子来辨正方位。
望筒长一尺八寸,三寸见方 (用木板合造) ;在望筒的两端凿出两个直径五分的圆眼。望筒身上通过两壁用轴安装在两根立颊之内。立颊从轴到地面高为三尺,宽三寸,厚二寸。白天用望筒指向南方,让日影穿过圆孔透向北方,夜间用望筒的筒身指向北方,在筒眼里向南望,使前后两端的孔窍正对北极星。然后将一个坠有重物的绳子垂下去,把望筒两个圆孔的圆心位置在地上做出记号,以此为正南,则四个方位可以确定。若地势偏斜,就用标影杆、望筒取正方位,如果有可疑之处,就用水池景表这种校正南北方位的仪器进行校正。水池景表的立表柱高八尺,宽八寸,厚四寸,上端平齐 (后来上端变为斜向下三寸) ;安放在池板上面。池板长一丈三尺,中间宽一尺。在一尺宽之内,根据立标的宽度,画两道刻线;在一尺之外,开出水道环绕四周,水深水宽各八分。通过水平面来确定池板水平,让日影两边不超出刻线的位置;通过池板所指的方位和立标中心确定为正南,那么方位可以确定。 (安放的时候,要让立标放在南方,把池板放在北方。日影在夏至时长三尺,冬至时长一丈二尺。其立标须与池板垂直,可用曲尺校正确保垂直。)
【原文】 《周官·考工记》:“匠人建国,水地 以垂。郑司农注云:于四角立植而垂,以水望其高下;高下既定,乃为位而平地。”
《庄子》:“水静则平中准,大匠取法焉。”
《管子》:“夫准,坏险以为平。”
《尚书·大传》:“非水无以准万里之平。”
《释名》:“水,准也;平,准物也。”
何晏《景福殿赋》:“唯工匠之多端,固万变之不穷。雠天地以开基,并列宿而作制。制无细而不协于规景,作无微而不违于水臬。五臣 注云:水臬,水平也。”
看详:今来凡有兴建,须先以水平望基四角所立之柱,定地平面,然后可以安置注石,正与经传相合。今谨按《周官·考工记》修立下条。
定平之制:既正四方,据其位置,于四角各立一表,当心安水平 。其水平长二尺四寸,广二寸五分,高二寸;下施立桩,长四尺 (安 在内) ;上面横坐水平两头各开池,方一寸七分,深一寸三分 (或中心更开池者方深同) 。身内开槽子,广深各五分,令水通过。于两头池子内,各用水浮子 一枚 (用三池者,水浮子或亦用三枚) 。方一寸五分,高一寸二分;刻上头令侧薄,其厚一分,浮于池内。望两头水浮子之首,遥对立表处于表身内画记,即知地之高下。 (若槽内如有不可用水处,即于桩子当心施墨线一道,上垂绳坠下,令绳对墨线心,则上槽自平,与用水同。其槽底与墨线两边,用曲尺较令方正。)
凡定柱础取平,须更用真尺 较之。其真尺长一丈八尺,广四寸,厚二寸五分;当心上立表,高四尺 (广厚同上) 。于立表当心,自上至下施墨线一道,垂绳坠下,令绳对墨线心,则其下地面自平。 (其真尺身上平处,与立表上墨线两边,亦用曲尺较令方正。)
【译文】 《周官·考工记》上说:“匠人们营造都城时,在水平的地面上竖立柱子,并用绳子取直。郑司农注说:在四个角上竖立柱子并使其垂直地面,站在水平的位置查看它们的高矮偏颇,确定高矮之后,就在平地上确定修建的方位。”
《庄子》上说:“取水面静止时为合乎水平测定的标准,这是大匠获取水平的标准。”
《管子》上说:“准可以破险为平。”
《尚书·大传》:“没有水就不能确定万里土地是否平直。”
《释名》:“水,是平面的标准。平,与别的东西高度相同,不相上下之物。”
何晏《景福殿赋》:“工匠技艺各有奇巧,建筑形式变化无穷。配合天地开土奠基,按星宿的位置确定建筑。建筑没有一处不与晷影相合,没有一点微小的地方不与水平相合。五臣注说:水臬,即测量水平的器物。”
看详:如今一旦有施工建造,必须先用水平查看地基四角的立柱,确定平面,而后才可以设立柱石,这正好与经传相合。如今只按照《周官·考工记》制定下条。
定平的制度:在四个方位确定之后,根据选定的方位,在四个角各立一个标杆,中心位置安放水平仪。水平仪的水平横杆长二尺四寸,宽二寸五分,高二寸;在水平横杆下安装一个立桩,长度四尺 (桩内安一个 ) ;在水平横杆的两头各凿开一个正方形小池子,边长一寸七分,深一寸三分 (有的在中间开池的,边长和深与前同) 。在水平横杆上开挖一条宽度和深度皆五分的水槽,以让水流过为宜。在两头的小池子内,各放置一枚水浮子 (如果有三个小池子的,就用三枚水浮子) 。水浮子长宽为一寸五分,高一寸二分;水浮子上面镂刻成中空,壁薄仅厚一分,以使其能浮于池内。观察两头的水浮子的上端,对准四个角的标杆处,在标杆上画下记号,就能知道地面高低。 (如果水槽内没有水或有不能过水之处,就在竖桩当中画一道墨线,从上面垂直放置一根绳子坠下,让绳子对准墨线的中心,则水平横杆上的水槽自动水平,这种方法和用水的效果相同。水槽底面与墨线两端,用曲尺校正垂直。)
凡是确定柱础位置并取平时,需要用水平真尺来校正。真尺长为一丈八尺,宽四寸,厚为二寸五分;在真尺正中的位置竖立一个高四尺 (宽厚同上) 的标杆。在设立标杆的中心位置,从上到下画一条墨线,用一根绳子垂直坠下,使绳子和墨线正中对齐,则说明地面自平。 (在真尺保持水平的地方,和标杆与墨线两边保持水平,也要用曲尺校正确定水平。)
【原文】 《周官·考工记》:“匠人为沟洫 ,墙厚三尺,崇三之。郑司农注云:高厚以是为率,足以相胜。”
《尚书》:“既勤垣墉 。”
《诗》:“崇墉圪圪 。”
《春秋左氏传》:“有墙以蔽恶。”
《尔雅》:“墙谓之墉。”
《淮南子》:“舜作室,筑墙茨屋,令人皆知去岩穴,各有室家,此其始也。”
《说文》:“堵,垣也。五版为一堵。 ,周垣也。埒,卑垣也。壁,垣也。垣蔽曰墙。栽,筑墙长版也 (今谓之膊版) 。干,筑墙端木也 (今谓之墙师) 。”
《尚书·大传》:“天子贲墉 ,诸侯疏杼 。注云:贲,大也,言大墙正道直也。疏,犹衰也。杼亦墙也。言衰杀其上,不得正直。”
《释名》:“墙,障也,所以自障蔽也。垣,援也,人所依止,以为援卫也。墉,容也,所以隐蔽形容也。壁,辟也,辟御风寒也。”
《博雅》:“ (力雕切) 、 (音篆) 、墉、院 (音桓) 也。廦 (音壁,又即壁切) ,墙垣也。”
《义训》:“ (音乇) ,楼墙也。穿垣谓之 (音空) 。为垣谓之厽 (音累) ,周谓之 (音了) , 谓之寏 (音垣) 。”
看详:今来筑墙制度,皆以高九尺,厚三尺为祖。虽城壁与屋墙、露墙各有增损,其大概皆以厚三尺,崇三之为法,正与经传相合。今谨按《周官·考工记》等群书修立下条。
筑墙之制:每墙厚三尺,则高九尺;其上斜收,比厚减半。若高增三尺,则厚加一尺;减亦如之。
凡露墙,每墙高一丈,则厚减高之半。其上收面之广,比高五分之一。若高增一尺,其厚加三寸;减亦如之。 (其用葽橛,并准筑城制度。)
凡抽纴墙 ,高厚同上。其上收面之广,比高四分之一。若高增一尺,其厚加二寸五分。 (如在屋下,只加二寸。刬削 并准筑城制度。)
以上三项并入壕寨制度。
【译文】 《周官·考工记》上说:“工匠设计田间的水渠等农田设施,夯土墙厚三尺,高是厚度的三倍。郑司农注说:高度和厚度按这样的比例,可以互相支撑。”
《尚书》上说:“ (如果建造房屋) 就要勤于修筑墙壁。”
《诗》上说:“城墙高耸。”
《春秋左氏传》上说:“墙可以遮掩过错和隐私。”
《尔雅》上说:“墙叫做墉。”
《淮南子》上说:“舜帝建造房屋,用土筑墙,用茅草、芦苇盖屋顶,让臣民都知道离开岩洞,各自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和家庭,这是建造房屋的开始。”
《说文》上说:“堵,就是墙的意思。五块筑墙的夹板为一堵。 ,就是围墙的意思。埒,矮墙。壁,墙。垣蔽也叫墙。栽,筑墙所用的长板 (如今叫做膊板) 。干,筑墙用在两端的木头 (如今叫做墙师) 。”
《尚书·大传》上说:“天子筑方正气派的高墙,诸侯只能用衰墙。注说:贲,大的意思,是说墙修筑得方正气派。疏即衰之意。杼也是墙的意思。是说诸侯的墙不方正、不气派。”
《释名》上说:“墙,即障碍之意,所以墙有阻挡、遮蔽之功效。垣,支援之意,人们依靠垣来保卫支援家室。墉,容纳的意思,可以用来隐蔽身形。壁,庇护的意思,可以用来抵御风霜寒雪。”
《博雅》上说:“ (读力、雕的切音,今读liáo) 、 (读篆音,今读zhuàn) 、墉、院 (读桓音,今读yuàn) 、廦 (读壁音,或读即、壁的切音,今读bì) ,都是墙垣的意思。”
《义训》上说:“ (读乇音,今读zhái) ,就是楼墙。穿垣称为 (读空音,今读kòng) 。为垣称为厽 (读累音,今读lěi) ,周称之为 (读了音) , 称之为寏 (读垣音,今读huán) 。”
看详:如今的筑墙制度,都以高九尺,厚三尺为主制。即便城墙、屋墙、露墙都有增加或减损,不过大致都会以厚三尺,高是厚度的三倍为标准,这正好与经传相合。现在只按照《周官·考工记》等书制定下条。
筑墙的制度:墙如果厚三尺,那么高就要九尺;墙壁的上端往上斜收的宽度,是其厚度的一半。如果高度增加三尺,则厚度增加一尺;降低时情况也一样。
对于露墙,墙每增高一丈,则厚度减为高度的一半。墙上端斜收的宽度是墙高度的五分之一。如果高度增加一尺,则墙的厚度增加三寸;降低亦是如此。 (其中用草葽、木橛的情况,参考并遵循筑城的制度。)
对于抽纴墙,墙体的高度和厚度同上。墙上端斜收面的宽度,是墙高的四分之一。如果高度增加一尺,则其厚度须增加二寸五分。 (如果在屋子下面,只增加二寸即可,削减和降低也应遵循筑城制度。)
以上三条并入壕寨制度之中。
【原文】 《周官·考工记》:“匠人为沟洫,葺屋 三分,瓦屋四分。郑司农注云:各分其修,以其一为峻。”
《通俗文》:“屋上平曰陠 (必孤切) 。”
《刊谬正俗·音字》:“陠,今犹言陠峻 也。”
皇朝景文公宋祁《笔录》:“今造屋有曲折者,谓之庯峻。齐魏间,以人有仪矩 可喜者,谓之庯峭。盖庯峻也 (今谓之举折) 。”
看详:今来举屋制度,以前后橑檐方心相去远近,分为四分;自橑檐方背上至脊槫背上,四分中举起一分。虽殿阁与厅堂及廊屋之类,略有增加,大抵皆以四分举一为祖,正与经传相合。今谨按《周官·考工记》修立下条。
举折之制:先以尺为丈,以寸为尺,以分为寸,以厘为分,以毫为厘,侧画所建之屋于平正壁上,定其举之峻慢,折之圜和,然后可见屋内梁柱之高下,卯眼之远近 (今俗谓之定侧样,亦曰点草架) 。
举屋之法:如殿阁楼台,先量前后橑檐方心相去远近,分为三分, (若余屋柱头作或不出跳者,则用前后檐柱心。) 从橑檐方背至脊槫背举起一分。 (如屋深三丈即举起一丈之类。) 如 瓦 [1] 厅堂,即四分中举起一分;又通以四分所得丈尺,每一尺加八分。若 瓦廊屋及瓪瓦 厅堂,每一尺加五分。或瓪瓦廊屋之类,每一尺加三分。 (若两椽屋,不加;其副阶或缠腰,并二分中举一分。)
折屋之法:以举高尺丈,每尺折一寸,每架自上递减半为法。如举高二丈,即先从脊槫背上取平,下屋橑檐方背,其上第一缝折二尺;又从上第一缝槫背取平,下至橑檐方背,于第二缝折一尺。若椽数多,即逐缝取平,皆下至橑檐方背,每缝并减上缝之半。 (如第一缝二尺,第二缝一尺,第三缝五寸,第四缝二寸五分之类。) 如取平,皆从槫心抨绳令紧为则。如架道不匀,即约度远近,随宜加减。 (以脊槫及橑檐方为准。)
若八角或四角斗尖 亭榭,自橑檐方背举至角梁底,五分中举一分。至上簇角梁,即二分中举一分。 (若亭榭只用瓪瓦者,即十分中举四分。)
簇角梁 之法:用三折。先从大角梁背自橑檐方心,量向上至枨杆 卯心,取大角梁背一半,并上折簇梁,斜向枨杆举分尽处; (其簇角梁上下并出卯,中下折簇梁同。) 次从上折簇梁尽处,量至橑檐方心,取大角梁背一半,立中折簇梁,斜向上折簇梁当心之下。又次从橑檐方心立下折簇梁,斜向中折簇梁当心近下 (令中折簇角梁上一半与上折簇梁一半之长同) 。其折分并同折屋之制。 (唯量折以曲尺于弦上取方量之。用瓪瓦者同。)
以上入大木作制度。
[1] 瓦:即筒瓦,为断面半圆形的瓦。是用来封护两垄板瓦瓦垄交汇线的屋面防水构件。有六种规格。
【译文】 《周官·考工记》上说:“工匠修建田间的水渠等农田设施,规定草屋顶举高为跨度的三分之一,瓦屋顶举高为跨度的四分之一。郑司农注说:各自确定屋子南北的深度,分别以其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为举折的高度。”
《通俗文》上说:“屋势最上方平整而下端倾斜曲折就叫做陠 (读必、孤的切音,今读pū) 。”
《刊谬正俗·音字》上说:“陠,就是如今所说的陠峻。”
我朝 (北宋) 景文公宋祁《笔录》上说:“如今建造的房屋,屋势倾斜曲折的叫做庯峻。齐魏时期,把仪表堂堂长相俊俏讨喜的人称作庯峭、庯峻,大概即是此意。” (如今称作举折。)
看详:现在举屋的方法,以前后橑檐方中线之间的距离,将其四等分;从橑檐方的背部到脊槫的背部,四分中举起一分。虽然殿阁、厅堂、廊屋之类,稍有增加,大概都以四分中举起一分为主制,正好与经传相合。现在只按《周官·考工记》制定下条。
举折的制度:先以一尺为一丈,以一寸为一尺,以一分为一寸,以一厘为一分,以一毫为一厘 (即按1:10的比例) ,在平整的墙壁上画出所要建屋子的侧样草图,确定上举和下折的倾斜和走势,然后可以得出屋内梁柱的高矮,卯眼之间的距离远近 (即如今俗称的“定侧样”,也叫“点草架”) 。
举屋的方法:如果是殿阁楼台,先测量前后橑檐方中线之间的距离,将其三等分, (如果是其余房屋的柱梁作,如果不出跳,就量取前后檐柱的中心线。) 从橑檐方的背部到脊槫的背部,举起一分。 (如果屋子深三丈,则举起一丈,如此这般。) 如果是 瓦厅堂,则在四分中举起一分;又统一取前后橑檐方间距的四分之一,每一尺加八分。如果是 瓦廊屋和瓪瓦厅堂,每一尺加五分。如果是瓪瓦廊屋之类,则每一尺加三分。 (如果是两架椽子的屋子则不加,其副阶或缠腰为二分中举一分。)
折屋的方法:按照举高的尺寸,每一尺折一寸,每一架从上递减一半,以此为准则。如举的高度为二丈,则先从脊槫背部取平,下面至橑檐方的背部,在这上面的第一条缝处折二尺;又从第一缝的槫背处取平,向下到橑檐方的背部,在第二条缝处折一尺。如果椽子数较多,则将每条缝逐一取平,最后都要下到橑檐方的背部,每一条缝都减去上一条缝的一半。 (如果第一缝是二尺,则第二缝为一尺,第三缝为五寸,第四缝为二寸五分,照此。) 如果取平,都要从槫的中心位置抨紧绳子取直为准。如果架道不均匀,则估计距离远近,酌情增减。 (以脊槫和橑檐方为准。)
如果是八角或四角的斗尖形亭榭,从橑檐方的背部举到角梁底部,五分中举一分。至于上簇角梁,二分中举一分。 (如果亭榭只采用瓪瓦,则十分中举四分。)
簇角梁的方法:采用三次下折。先从大角背,到橑檐方中心位置向上测量,到枨杆的卯心位置,量取大角梁背的一半,立起上折簇梁,斜向枨杆上举的末端处; (簇角梁的上下都要出卯,中下折簇梁也一样。) 再从上折簇梁的末端,量到橑檐方的中心,量取大角梁背部的一半,竖立中折簇梁,斜向对着上折簇梁中心以下的位置。再从橑檐方中心处竖立下折簇梁,斜向对准中折簇梁中心偏下的位置 (使中折簇角梁上一半与上折簇梁一半的长度相同) 。簇角梁的折分都和折屋的标准一样。 (只是在量取折的尺寸时,要用曲尺在弦上取方测量。测量使用瓪瓦房屋的举折也一样。)
以上并入大木作制度之中。
【原文】 今按群书修立总释,已具《法式》净条第一、第二卷内,凡四十九篇,总二百八十三条。 (今更不重录。)
看详:屋室等名件,其数实繁。书传所载,各有异同;或一物多名,或方俗语滞。其间亦有讹谬相传,音同字近者,遂转而不改,习以成俗。今谨按群书及以其曹所语,参详去取,修立总释二卷。今于逐作制度篇目之下,以古今异名载于注内,修立下条。
墙 (其名有五:一曰墙,二曰墉,三曰垣,四曰 ,五曰壁) 。
以上入壕寨制度。
柱础 (其名有六,一曰础,二曰礩,三曰磶,四曰磌,五曰磩,六曰磉,今谓之“石碇”) 。
以上入石作制度。
材 (其名有三:一曰章,二曰材,三曰方桁) 。
栱 (其名有六:一曰閞、二曰槉、三曰欂、四曰曲枅、五曰栾、六曰栱) 。
飞昂 (其名有五:一曰櫼,二曰飞昂,三曰英昂,四曰斜角,五曰下昂) 。
爵头 (其名有四:一曰爵头,二曰耍头,三曰胡孙头,四曰蜉 头) 。
枓 (其名有五:一曰楶,二曰栭,三曰栌,四曰 ,五曰枓) 。
平坐 (其名有五:一曰阁道,二曰墱道,三曰飞陛,四曰平坐,五曰鼓坐) 。
梁 (其名有三:一曰梁,二曰杗廇,三曰欐) 。
柱 (其名有二:一曰楹,二曰柱) 。
阳马 (其名有五:一曰觚棱,二曰阳马,三曰阙角,四曰角梁,五曰梁抹) 。
侏儒柱 (其名有六:一曰棁,二曰侏儒柱,三曰浮柱,四曰棳,五曰上楹,六曰蜀柱) 。
斜柱 (其名有五:一曰斜柱,二曰梧,三曰迕,四曰枝摚,五曰叉手) 。
栋 (其名有九:一曰栋,二曰桴,三曰檼,四曰焚,五曰甍,六曰极,七曰槫,八曰檩,九曰櫋) 。
搏风板 (其名有二:一曰荣,二曰搏风) 。
柎 (其名有三:一曰柎,二曰复栋,三曰替木) 。
椽 (其名有四:一曰桷,二曰椽,三曰榱,四曰橑。短椽,其名有二:一曰梀,二曰禁楄) 。
檐 (其名有十四:一曰宇,二曰檐,三曰樀,四曰楣,五曰屋垂,六曰梠,七曰棂,八曰联櫋,九曰橝,十曰庌,十一曰庑,十二曰槾,十三曰檐 ,十四曰庮) 。
举折 (其名有四:一曰陠,二曰峻,三曰陠峭,四曰举折) 。
以上入大木作制度。
乌头门 (其名有三:一曰乌头大门,二曰表楬,三曰阀阅,今呼为棂星门) 。
平棋 (其名有三:一曰平机,二曰平橑,三曰平棋。俗谓之平起。其以方椽施素版者,谓之平暗) 。
斗八藻井 (其名有三:一曰藻井,二曰圜泉,三曰方井。今谓之斗八藻井) 。
钩阑 (其名有八:一曰棂槛,二曰轩槛,三曰栊,四曰梐牢,五曰阑楯,六曰柃,七曰阶槛,八曰钩阑) 。
拒马叉子 (其名有四:一曰梐枑,二曰梐拒,三曰行马,四曰拒马叉子) 。
屏风 (其名有四:一曰皇邸,二曰后版,三曰扆,四曰屏风) 。
露篱 (其名有五:一曰 ,二曰栅,三曰椐,四曰藩,五曰落。今谓之露篱) 。
以上入小木作制度。
涂 (其名有四:一曰垷,二曰墐,三曰涂,四曰泥) 。
以上入泥作制度。
阶 (其名有四:一曰阶,二曰陛,三曰陔,四曰墒) 。
以上入砖作制度。
瓦 (其名有二:一曰瓦,二曰甍) 。
砖 (其名有四:一曰甓,二曰瓴甋,三曰 ,四曰 砖) 。
以上入窑作制度。
【译文】 现今按照群书制定总释,已经并入《营造法式》的第一、二卷之中,共四十九篇,二百八十三个条目。 (在这里不赘述。)
看详:屋宇等的名件,数量很多。书传中记载的内容,各自有其异同;或者一物有多个名字,或是俗语阻碍阅读。这其中有讹传,音相同字相近的,变字并不修改,因而成为旧俗得以延习。如今只按照群书和曹语,参照选取,制定了总释两卷内容。如今放在各制度篇目下,以古今不同名记载在注中,制定下条。
墙 (墙有五个称谓:一是墙,二是墉,三是垣,四是 ,五是壁) 。
以上并入壕寨制度之中。
柱础 (柱础有六个称谓,一是础,二是礩,三是磶,四是磌,五是磩,六是磉,如今称为“石碇”) 。
以上并入石作制度之中。
材 (材有三个称谓:一是章,二是材,三是方桁) 。
栱 (栱有六个称谓:一是閞、二是槉、三是欂、四是曲枅、五是栾、六是栱) 。
飞昂 (飞昂有五个称谓:一是櫼,二是飞昂,三是英昂,四是斜角,五是下昂) 。
爵头 (爵头有四个称谓:一是爵头,二是耍头,三是胡孙头,四是蜉 头) 。
枓 (枓有五个称谓:一是楶,二是栭,三是栌,四是 ,五是枓) 。
平坐 (平坐有五个称谓:一是阁道,二是墱道,三是飞陛,四是平坐,五是鼓坐) 。
梁 (梁有三个称谓:一是梁,二是杗廇,三是欐) 。
柱 (柱有两个称谓:一是楹,二是柱) 。
阳马 (阳马有五个称谓:一是觚棱,二是阳马,三是阙角,四是角梁,五是梁抹) 。
侏儒柱 (侏儒柱有六个称谓:一是棁,二是侏儒柱,三是浮柱,四是棳,五是上楹,六是蜀柱) 。
斜柱 (斜柱有五个称谓:一是斜柱,二是梧,三是迕,四是枝摚,五是叉手) 。
栋 (栋有九个称谓:一是栋,二是桴,三是檼,四是焚,五是甍,六是极,七是槫,八是檩,九是櫋) 。
搏风板 (搏风板有两个称谓:一是荣,二是搏风) 。
柎 (柎有三个称谓:一是柎,二是复栋,三是替木) 。
椽 (椽有四个称谓:一是桷,二是椽,三是榱,四是橑。短椽有两个称谓:一是梀,二是禁楄) 。
檐 (檐有十四个称谓:一是宇,二是檐,三是樀,四是楣,五是屋垂,六是梠,七是棂,八是联櫋,九是橝,十是庌,十一是庑,十二是槾,十三是檐 ,十四是庮) 。
举折 (举折有四个称谓:一是陠,二是峻,三是陠峭,四是举折) 。
以上并入大木作制度之中。
乌头门 (乌头门有三个称谓:一是乌头大门,二是表楬,三是阀阅,如今称为棂星门) 。
平棋 (平棋有三个称谓:一是平机,二是平橑,三是平棋。俗称平起。采用方形椽子并用不雕花纹木板的,叫做平暗) 。
斗八藻井 (斗八藻井有三个称谓:一是藻井,二是圜泉,三是方井。如今称为斗八藻井) 。
钩阑 (钩阑有八个称谓:一是棂槛,二是轩槛,三是栊,四是梐牢,五是阑楯,六是柃,七是阶槛,八是钩阑) 。
拒马叉子 (拒马叉子有四个称谓:一是梐枑,二是梐拒,三是行马,四是拒马叉子) 。
屏风 (屏风有四个称谓:一是皇邸,二是后板,三是扆,四是屏风) 。
露篱 (露篱有五个称谓:一是 ,二是栅,三是椐,四是藩,五是落。如今称为露篱) 。
以上并入小木作制度之中。
涂 (涂有四个称谓:一是垷,二是墐,三是涂,四是泥) 。
以上并入泥作制度之中。
阶 (阶有四个称谓:一是阶,二是陛,三是陔,四是墒) 。
以上并入砖作制度之中。
瓦 (瓦有两个称谓:一是瓦,二是甍) 。
砖 (砖有四个称谓:一是甓,二是瓴甋,三是 ,四是 砖) 。
以上并入窑作制度之中。
【原文】 看详:先准朝旨,以《营造法式》旧文只是一定之法。及有营造,位置尽皆不同,临时不可考据,徒为空文,难以行用,先次更不能施行,委臣重别编修。今编修到海行《营造法式》总释并总例共二卷,制度一十五卷 (现存十三卷) ,功限一十卷,料例并工作等第共三卷,图样六卷,总三十六卷;计三百五十七篇,共三千五百五十五条。内四十九篇,二百八十三条,系于经史等群书中检寻考究。至或制度与经传相合,或一物而数名各异,已于前项逐门看详立文外,其三百八篇,三千二百七十二条,系自来工作相传,并是经久可以行用之法,与诸作谙会经历造作工匠详悉讲究规矩,比较诸作利害,随物之大小,有增减之法。 (谓如板门制度,以高一尺为法,积至二丈四尺;如枓栱等功限,以第六等材为法,若材增减一等,其功限各有加减法之类。) 各于逐项制度、功限、料例内剙行修立,并不曾参用旧文,即别无开具看详,因依其逐作造作名件内,或有须于画图可见规矩者,皆别立图样,以明制度。
【译文】 看详:依照先前的旨意,《营造法式》旧文是确定的法规。等到开始建造,却发现实际的位置和书中的都不相同,因此不能参考该书,它只是一纸空文,不能使用,也不能实施,所以委派臣重新编修《营造法式》。如今编修到海行《营造法式》总释和总例一共两卷,制度十五卷 (现存十三卷) ,功限十卷,料例和工作等一共三卷,图样六卷,总共三十六卷;总计三百五十七篇,三千五百五十五个条目。总释、总例两卷共四十九篇,二百八十三个条目,都是从经史等书中考究后摘取的。至于有的制度与经传相合,有的一物多名,已经在前文逐个列出看详,共三百零八篇,三千二百七十二个条目,来自经验相传,并且是长久的可以施用的方法,我与各种手工业中有经验的工匠商讨其中的讲究、规矩,比较其中的利害关系,跟随物体大小,制定增减的法度。 (例如板门的制度,以高一尺为标准,直到二丈四尺为止;如枓栱等功限,以第六等材作为标准,如果材增减一等,其功限也要相应增减,等等。) 各个制度、功限、料例共同制定,并没有参考旧文,如果没有别的看详,依照工序要求制作构件,凡是需要画图以表明规矩的,都应另外附上图样,以表明制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