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扶贫开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举世公认的辉煌成就。但长期以来,贫困居民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针对性不强的问题较为突出,存在谁是贫困居民、贫困原因是什么、怎么针对性帮扶、帮扶效果怎样等不确定问题。原有的扶贫体制机制必须健全和完善,需要解决钱和政策用在谁身上、怎么用、用得怎么样等问题,因此,扶贫必须要有“精准度”。
2013年11月3日,习近平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做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的重要指示。2014年1月,中办详细规制了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推动“精准扶贫”思想落地。2014年3月,习近平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实施精准扶贫,瞄准扶贫对象,进行重点施策,进一步阐释了精准扶贫理念。 2015年1月,习近平在云南考察时强调,要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之后,习近平来到贵州,强调要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如期脱贫,并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的重要论断。精准扶贫针对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切实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是新时期新常态下的一种科学扶贫方法。自2015年以来,全国各省份陆续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青海省是我国西部欠发达的多民族聚居省份,省情特殊,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所有特点,贫困具有区域性、综合性的特征。一是贫困面广。全省98%的地区属于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藏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州全覆盖,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除西宁市四区和大通、平安两县以外全覆盖。二是贫困发生率高。全省有贫困村1622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0%;“两线合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2万,贫困发生率为13.2%,高于全国7.5个百分点。三是贫困程度深。大多数贫困人口居住在东部浅脑山区和高原高寒牧区,气候高寒干旱、生态脆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会发育程度低、产业结构单一、增收难度大。2015年,15个国定贫困县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953.2元,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1%。四是脱贫成本高。贫困人口分布呈小集聚、大分散的特点,扶贫战线长;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水平低,投入量大。五是致贫原因复杂。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复杂多样且交织叠加,主要致贫因素中,因病、因残、缺劳力、缺技能的占55.4%。由于传统习俗的影响,因婚因丧致贫问题也较为突出。六是返贫压力较大。全省农村牧区贫困与非贫困界限不明显,存在相当一部分贫困边缘户,加之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差,抵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弱,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难度大、返贫压力大。
面对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青海省政府提出了“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到2019年,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贫困地区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到2020年,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高,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实现这一目标,青海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发展产业、易地搬迁、资产收益、转移就业、医疗保障和救助、发展教育、生态保护、低保兜底等“八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以及交通、水利、电力、医疗卫生、科技、通信、金融、文化惠民、电商和市场体系建设、农牧民危旧房改造等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形成了“1+8+10”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进一步细化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现路径。
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退出及贫困县脱贫摘帽实施方案》,提出了贫困退出的目标任务、脱贫退出计划、脱贫退出标准、退出程序、工作要求,防止“被脱贫”“数字脱贫”等。建设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为脱贫攻坚决策、项目实施、成效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持。制定了《关于加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对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相关扶贫项目的扶持范围和标准、项目管理和验收考评等,以及金融扶贫扶持对象、扶持方法和实施步骤等做出了较为详尽的安排。颁布实施了《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使脱贫攻坚步入法制化轨道。启动了“百企帮百村、百企联百户”精准扶贫行动,全省第一批140家民营企业与164个贫困村结对签约,开展精准扶贫共建活动。举办了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题培训班,使各级干部更好地了解掌握扶贫政策,提高实际工作能力。筹建了青海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省财政已注入资本金10亿元。通过健全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明确务实举措,青海省精准扶贫效果初步显现。截至2016年底,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了11.8万人,比2015年减少了22.69%。
“精准扶贫意在通过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实现扶贫到村到户,定位定向扶贫,总攻绝对贫困。” 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是以村为单位开展的,每个贫困村面临的脱贫困难不尽相同。精准扶贫贵在精准,众多贫困村在脱贫致富的道路上既面临着相同的脱贫困难,也因资源禀赋、地理环境、经济基础等因素的差别,面临着不同的具体脱贫难题。要实现精准扶贫只有做到因地制宜,才能有的放矢。对此,课题组选定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甘子河乡俄日村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访谈,深入探究当前影响俄日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具体问题及其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俄日村退出贫困村、海晏县脱贫摘帽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支持。
2017年7~8月,北方民族大学社会学与民族学研究所和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三次赴海晏县俄日村调研。问卷调查分为行政村和住户两部分,住户问卷调查样本量为60户,其中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各30户。样本的抽取采用等距抽样法,整理出村住户花名册(剔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两份名单均以2016年底为准,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包含已脱贫户,两份名单均以户主姓名为准,分别抽取30户住户。
行政村问卷内容涉及自然地理,人口就业,土地资源及利用,经济发展,社区设施和公共服务,村庄治理与基层民主,教育、科技与文化,社会稳定情况,村集体财务,公共建设与农民集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展干预,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十三个部分,住户调查问卷内容涉及家庭成员、住房条件、生活状况、健康与医疗、安全与保障、劳动与就业、政治参与、社会联系、时间利用、子女教育、扶贫脱贫十一个部分,行政村和住户问卷内容基本涵盖了村民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除问卷调查外,还对甘子河乡干部、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成员、普通农户进行了深度访谈,内容涉及俄日村近五年的发展变化、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村庄治理基本情况、村庄发展项目和扶贫项目的争取落实情况、劳动力技能培训开展情况、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情况、贫困户精准识别和调整情况等。样本的人口学特征如表0-1所示。
表0-1 样本的人口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