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混改的企业可能是一个大的集团公司,也可能是一个单体公司,但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选择什么样的公司、选择什么样的业务来推进混改和股权多元化比较合适呢?对此,我们提出四点核心要义:核心业务,顶层混;多元业务,分拆混;新兴业务,优先混;辅助业务,嫁接混。以下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说明。
◎主业突出,顶层混合
如果说拟混改国企是一家核心主业十分突出、资产的功能属性特别集中的公司,那么这个时候,选择在公司整体层面开展股权多元化,要优于选择下属企业或者部分业务,因为这样可以最大化发挥公司业务的整体价值,同时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也能获得投资者的最大认可。
这方面的典型案例是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建材集团”)。这是一家涵盖建筑材料研发及生产、建材及相关产品贸易与物流、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三大主业,多元化经营业态共同发展的综合性大型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混改前,天津建材集团为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简称“津诚资本”)的全资子公司,也是国有独资企业。2018年,天津建材集团通过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的方式进行增资扩股,北京金隅集团受让55%的股权,津诚资本持股45%,成为参股股东。
天津建材集团是天津第一家试水混改的集团企业,此前并无经验和案例可以参考借鉴。公司最终决定在集团层面开展混改,而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就格外重要。北京金隅集团是北京市市属企业中建材业务最为出色的国有企业,双方业务契合度高,产业、产品构成上下游关系,能够进行项目合作、资源整合,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
天津建材集团本次堪称教科书级别的混改案例充分说明,对于主营业务突出的竞争性领域的商业类国企,如果想最大程度获得混改效果,还是应该考虑实施集团层面的混改。
◎业务多元,选而混之
当一家国有企业拥有多元的业务结构时,又该如何选择混改对象呢?我们认为,可行的方案是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选择发展前景明确、市场化程度高的业务分别进行混改,并为将来分层次进入资本市场奠定条件。
我们前文曾经谈及的案例——东航物流,是目前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的标杆企业之一。东航集团下属多项业务,既有航空客运主业,也有航空物流这样的货运业务,还有传媒、金融、其他服务业等。
东航集团作为中央企业,就选择了针对不同的业务分别进行市场化混改的模式。东航物流的混改是这家集团混改的第一次尝试,之后,东航集团又推动了其下属旅行业务板块的混改,也就是上海航空国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上航国旅”)的混改工作。
上航国旅原先是上市公司东航股份旗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本次混改,东航股份将65%的股权增资转让给投资者绿地控股集团,实现了在该类市场化业务方面的全资变国有参股。
东航集团通过东航物流、上航国旅等不同业务的分别混改模式,践行了“业务多元,选而混之”的基本策略。
◎新兴业务,优先混改
如果在一家国有企业里有一部分种子型或者小树苗型的新兴业务,和之前的传统主业关联不紧密,又需要市场化的基因来发展成长,又将如何准备混改呢?
我们的建议只有四个字:抓紧混改!
首先,这一业务对企业原有业务的影响不大,对集团整体而言,进行混改的难度较小;其次,新业务收入规模、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适中,对投资者有较强的吸引力;最后,若想推行员工持股,对于员工的持股成本也是一个很有正向意义的基础条件。因此,新兴业务要抓紧混改。
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是中国电信布局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板块,是互联网金融行业领先的创新企业,是中国电信深化企业战略转型而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2019年1月14日,中国电信以9.45亿元的价格把49%的股权出让给了前海母基金、中信建投、东兴证券和中广核资本四家战略投资者,顺利完成了第一轮混改。未来将适时启动独立IPO(首次公开募股)计划。
中国电信选择在翼支付处于发展状态时进行混改是一项明智的战略举措,不仅引入了发展资金、合作伙伴,而且战略发展初步目标也已达成。
◎辅助业务,嫁接混合
对于企业的服务型业务或支撑性业务,我们建议进行“嫁接混合”。顾名思义,嫁接就是要把国有企业这部分不是十分重要、只能发挥辅助性功能的业务,通过混改嫁接到一个更大、更加市场化的平台上,让企业找到突破天花板的窗口,让国有股东降到参股位置上。
这样的混改,貌似国有股东短期失去了绝对控制权,但由于这部分业务在自己的怀抱里永远也长不大,通过混改有了更大的增长的市场化机会,国有股东成为出资方可以分享更加丰富的增值,团队和员工更有成长空间,国有企业也可以更加专注于主业,实现资产有效流动和配置,应该说是多赢的选择。
以宝钢气体为例。宝钢气体于2010年8月由中国宝武下属宝钢金属有限公司全资发起成立,是中国宝武工业气体业务的主要平台。宝钢气体具备完整的技术与研发、销售与物流、整体建设与项目运营的专业能力,拥有和运行国内大规模的空分群及量级领先的单体空分。
2018年8月,宝钢金属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转让宝钢气体51%的股权,最终以41.66亿元的价格成交。混改后,宝钢气体的控股股东太盟投资集团持股51%,宝钢金属持股49%。
宝钢气体的混改遵循《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中的“宜参则参”原则,进行了以出让控股权为特征的国有企业混改的探索。中国宝武实现了非核心业务的“战略性有序进退”,走出了一条通过产业培育、价值注入、资本运作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