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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著名童话(之一)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著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生于纽约州。父亲是个桶匠,后来到宾夕法尼亚州开采石油并发了财。鲍姆的童年是在父亲的大庄园里度过的,从小喜欢写作。他做了父亲以后,常常回忆自己童年时代所听过的故事。他觉得那些故事枯燥沉闷,讲的尽是些令人讨厌的道德和训诫的内容。他自己构想出一些听了使人愉快的故事,同时把儿歌改编成故事。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后又出版一本小诗集和一本儿歌《鹅爸爸的书》。这本书附有精美的插图,全由他的朋友艺术家W·W·邓斯洛绘制。此后又出了3本韵文诗和短篇小说。

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铁皮人》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著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铁皮人、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我们听说过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生平吗?正如人们想象的那样,莱曼·弗兰克·鲍姆是个迷人的人,过着趣味横生的日子;有着险象环生的经历,时而欢歌笑语,时而痛哭流涕,一如故事中漫游仙境的人物。毫无疑问,《绿野仙踪》已经成为很多人心中最喜爱的影片之一。在这种动力的驱使下,我们不妨探询一下这个神秘的幕后者,让读者了解这位曾经被自己作品改编成的电影的光环遮住了的人。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因为喜欢弗兰克(直率)这个名字,他从来不使用过莱曼这个名字。他生来身体孱弱,胆小而害羞。由于心脏问题,他不能参加任何体力运动,于是他常常生活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与梦中的玩伴们嬉戏。在他的一生里,健康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成为伴随他生平的重要因素,尽管如此,他的创造力,他的动力和才能却丝毫没受影响。

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的最爱。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

弗兰克充满了白日梦似的幻想,为了使他克服掉这些不切实际的举止,他的父母决定把他送到一所严格的军事学校。这一决定很不明智,弗兰克异想天开的本质不但没有改变,他的心脏病反而因此而发作,或者可以说他的精神因此而崩溃(谁也说不清到底是哪一种病)。在此之前,弗兰克总是在家自学。他一点儿也不喜欢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因为他不能适应军团式的作息表和残酷的体罚。当父母意识到上军校对他和他的身体的负面影响如此大时,他们同意他从匹克斯格尔军事学校肄业,并从此培养他的创造力。

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他爱好广泛,其中之一是养鸡。在父亲和弟弟的帮助下,他养起了当时很流行的彩色红冠青脚鸡,不久就因此获利:弗兰克又创办了一本新杂志《家禽档案》;他的第一本书于1886年问世,名叫《红冠青脚鸡:有关不同种类的红冠鸡的交配、饲养和管理》。

弗兰克一生爱好广泛,他尝试做的事情几乎件件成功。他最有影响力的爱好是戏剧,这是他少年时期就培养起来的爱好,一生钟爱不已。他认真对待表演,认为表演是艺术。“当他观看演出时,他仔细研究演员的演技。他背诵莎士比亚的剧本,在父亲的资助下,他组建了‘莎士比亚剧社’”。年轻时的他总是以想象自己是个演员为乐。在与纽约的阿尔伯特·M·帕尔马联盟广场剧社的合作中,他体会到了舞台的滋味,并取了笔名路易斯·F ·鲍姆和乔治·布鲁克斯。他的父亲本杰明·鲍姆,这位拥有纽约和宾西法尼亚成片剧院的人,也许看出了儿子对戏剧的激情和热爱,于1880年任命自己的儿子为所有剧社的经理。在他证明自己的确能够胜任之后,父亲把剧社交给了他。弗兰克对戏剧的渴望被激起,在了解了观众喜爱什么样的戏剧之后,他决定亲自创作剧本。他的《阿伦的女仆》大获成功,“剧本、音乐和台词都出自这个名字——这个专为舞台表演而取的名字。这部戏剧取材于苏格兰小说家威廉·布莱克的小说《舒勒公主》。”弗兰克不仅担当领衔主演,而且是该剧演出公司的经理。这是他的第一部文学作品。总的来说,这部戏剧的评价是积极的,弗兰克对戏剧的激情火焰被这火花点燃了。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

当时看来,鲍姆家的希望应该在中西部,他于是决定再做一次搬迁……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明智的。在多年的经济拮据的日子里,弗兰克一直保持着难能可贵的乐观向上。1893年,芝加哥举办“世界哥伦比亚博览会”,这是个谋职的好去处。弗兰克先找了个晚报记者的职务,但是薪水太少,他又谋了一份为匹特金-布鲁克斯瓷器公司做推销员的工作。在茂德和弗兰克分开的几周里,茂德的母亲马蒂达会来帮忙。马蒂达有几次听到女婿给孩子们讲故事,虽然她并不看好弗兰克这个女婿,但她敬重并鼓励他的讲故事的禀赋。她告诉弗兰克把这些故事写下来,拿去出版。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鲍姆在介绍《绿野仙踪》时说:“是想象力使我们有了蒸汽机、电话和汽车,因为这些东西只有先被想象出来才会变成现实。所以,我相信梦想,白日梦般的梦想会把这个世界带到一个更美好的境地。富有想象力的孩子会成为富有想象力的大人,这些大人最有潜力从事创造和发明,从而促进文明的发展。一位卓越的教育家告诉我,童话故事对于启发年轻人的想象力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我坚信这一点。”旅行时,弗兰克从不让灵感溜走,相反,他会在旅馆找张碎纸片或别的什么东西把它们记下来。

在芝加哥期间,弗兰克与自己早年的报业生涯中加盟的芝加哥媒体俱乐部保持联系,向当时的著名小说家欧佩·雷德谈到自己正在写《鹅妈妈的故事》,想找一个出版商。通过欧佩·雷德,他认识了威-威廉姆斯出版社的C·L·威廉姆斯。1897年,鲍姆和插画家M·帕雷什合作出版了《鹅妈妈的故事》。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弗兰克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他经常流鼻血,胸痛。一位心脏病专家劝他找个相对稳定的差使,别再做游动性的工作了。他吸烟的恶习对他虚弱的身体恐怕没什么好处,但他从没因此而放弃过。

鲍姆曾与威廉·W·邓斯洛经常合作,邓斯洛总是到他家,两人一起为诗歌配画。他们的第一次正式合作是1899年出版的《鹅爸爸的书》,这本书一出版就大获成功,成为该年度最畅销的儿童书。《芝加哥论坛报》于1900年六月报道说:“全年的《鹅爸爸的书》创下了全美青少年书目销售之最。”鲍姆终于走对了路子,对比以前各行各业的尝试,这次的成功更加甜蜜。最好的消息要数鲍姆曾经为之效力的匹特金所说的一句话:“为我们效力的鲍姆就是热销中那本书的作者”。这本书非常畅销,书里的一些诗句被谱了曲,制成了《鹅爸爸之歌》。鲍姆的故事和邓斯洛的插图成了孩子们最喜欢的搭配,鲍姆的初衷得以实现。《鹅爸爸的书》的收益使鲍姆一家有了好几次到密歇根湖畔的马卡塔瓦公园度夏的机会;他们在那里买了度假别墅,鲍姆用作品中的角色为其命名“鹅之迹”。屋里的一切家具都是弗兰克亲自做的:大摇椅、老爷钟、小书橱等等。弗兰克和自己的作品如此水乳交融,他在自己家的木器和玻璃器皿上都雕刻印制了鹅的图案。自打他的面瘫恢复后,命名成了他的一大爱好:他的狗叫做“托托”,加利福尼亚的家叫做“绿踪”,都取自他的最著名的作品《绿野仙踪》。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他以E·V戴恩为笔名写的《简婶婶的侄女》在青少年女生中广为流行。

鲍姆生前一直以“奥兹国皇家史学家”著称,他去世后,R·P汤普森被冠以此衔继续写作。1905年,人们觉得奥兹国的不是还不够多,于是创刊了一份小报纸《奥兹都市报》。

《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怀着复杂的情感,我又一遍欣赏了《绿野仙踪》,但愿鲍姆了解他的书对于这个世界有多么大的影响。

2013年7月于天府雄州·四川简阳 bKNVGFFquFCEpdso+/khzDpUVdSuK/Oo39ESgZIYtC0fLIq5ysBuulj66HER/6TK



莱曼·弗兰克·鲍姆和他的著名童话(之二,压缩版)

刘荣跃 编译

本书作者鲍姆是一位著名的美国儿童文学作家。1897年,他编了一本《鹅妈妈的故事》,出版后获得成功。此后出版了一系列优秀的儿童文学作品。1900年,鲍姆45岁时写成《绿野仙踪》(即《奥兹国的魔术师》),其印刷之精致可与《鹅爸爸的书》媲美。《绿野仙踪》是美国儿童文学史上20世纪的第一部受到赞赏的童话,从出版一直行销至今。

鲍姆写《绿野仙踪》时,并没有想到要把它写成多卷集,可是这部书的成功在读者中引起越来越大的反响,人们要求把它写下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在这种情况下,鲍姆又写了《奥兹国的地方》、《多萝西与奥兹国的巫师》、《去奥兹国的道路》、《奥兹国的装翠城》、《奥兹国的奥茨玛》、《奥兹国的补丁姑娘》、《奥兹国的梯克——托克》、《奥兹国的稻草人》、《奥兹国失踪的公主》、《奥兹国的铁皮人》等。他去世后,其最后一部著作《奥兹国的格林达》也得以出版。

1939年,《绿野仙踪》由美国米高梅公司改编拍制成电影。也许你在一生中的某个时刻曾经看过米高梅公司1939年的电影《绿野仙踪》;也许读者根本不会把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与这部电影联系起来,尽管它正是根据这位作家的同名小说改编的。实际上,除非读者读过他的小说,或者正好出生在他正走红的年代,要不然可能对他的名字闻所未闻。无论是每年在电视进行播放,或是在当地的影碟出租店里出租,《绿野仙踪》都成了美国时尚文化的发源地。无论长幼,我们知道那些耳熟能详、过目不忘的台词;我们像了解自家院子一样了解多萝西、托托、铁皮人、稻草人、胆小的狮子、芒奇金人……

虽然电影和书有所不同,但是故事的情节和大部分人物是相似的。对于孩子甚至成人而言,唯一明显的区别在于:电影里多萝西的仙境游只是个梦,纯粹的想象中的梦,换句话说是假的;而在书中却没有任何这种理性的推理,相反,书里邀请孩子们用自己的想象来作为创造、变革之力,去接受这个漫游,而仙境在书里也是一个真正存在的、充满希望的彩虹之地,在这儿孩子们可以摆脱日常枯燥的生活。鲍姆笃信孩子们身上的创造力是无限的,只有我们深信不疑,仙境才真正存在。《绿野仙踪》为什么这么特别?为什么这么引人入胜?米高梅公司为我们提供了最好的答案:“与人为善的人生观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时间在它面前也无能为力。”

莱曼·弗兰克·鲍姆生于1856年纽约西瑞克斯东区的西特南高。弗兰克5岁时,父亲本杰明·鲍姆因石油生意发财,举家搬往西特南高附近的罗斯劳山庄。对于童年的弗兰克,罗斯劳是他赖以成长的田园诗般的乐园,除了时时袭来的心脏病外,那里留给他的,只有欢乐。由于弗兰克不能从事体力运动,所以他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玩耍,这可能正好培养了他的创造力;可以设想,他讲故事的天性就是在这一时期产生并不断发展成熟的。他如饥似渴地阅读童话故事和英国作家的作品,狄更斯是他最喜爱的作家。即使在他很小的时候,他就批评那些恐怖的童话故事。“我很小的时候就喜欢童话故事……我还是一个挑剔的读者。那时我最讨厌的就是故事里的巫婆和小妖精;我不喜欢树林里那些小矮人不断制造恐惧。”也许由于他的过度想象,这些童话故事成了他梦魇的一部分。他于是决定要写另一种童话故事。弗兰克很早就展示出他的非凡才华和创造力。在一生的有限时间里,他充分发挥利用自己的时间和能量,不断创作,从不懈怠。

在阿伯丁,弗兰克租房开了一个杂货店,取名“鲍姆商店”。1888年10月1日开店,经营从桌具、家庭日用品、洋铁制品、灯具到玩具和糖果等各种物品。店门口经常围着一群孩子,他们喜欢听弗兰克讲远方之地和神奇国度的故事。“小店总是挤满了放学的孩子,有的来买糖果或冰淇淋……大部分是来听故事的。弗兰克总是经不起哀求”。

弗兰克一生喜爱孩子,孩子们也特别崇拜他,他一直坚信想象的创造力。写作时,他总是去了解他那些忠实的听众“当他走在阿伯丁大街上搜集新闻和广告业务时,他常常被孩子们拦住要故事听。这时的他,总是坐在满是尘埃的人行道上开始编织一个梦幻王国的世界。”孩子们预知了他的未来,他们看出了他的说书天才。每当弗兰克回家后,“他总会向孩子们吟诵他们最喜欢的鹅妈妈歌谣……比如,孩子们会问烙在饼里的画眉鸟怎么会跑出来唱歌?他总是能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案。连孩子们的邻家朋友都会在讲故事的时候跑来听”。鲍姆生来就有讲故事的天分,他能抓住孩子的想象力,在自己的故事中创造一个永恒的的世界。

童年脑海里的恐怖记忆促使鲍姆早期想写一种别样的童话。“在鲍姆之前,几乎没有美国人自己写的童话……美国儿童只好指望不列颠的童话故事……”鲍姆似乎从未真正创造过一个“纯粹”的美国童话,因为他借鉴了欧洲童话的传统观念,刻画了女巫、仙境、魔鞋等等。有趣的是,曾经不断在噩梦里追逐他的稻草人成了《绿野仙踪》里多萝西最友好的伙伴。

由于《绿野仙踪》的极度畅销,鲍姆着手写续集,共写了17集。第1集就是《绿野仙踪》。孩子们经常写信给他,告诉他《奥兹国的巫师》有多棒,他写的故事他们有多喜欢并恳求他再写些这样的故事;但是痴迷奥兹国故事的不光是孩子,也有大人,他经常收到不同年龄读者的来信。鲍姆说:“我的书是为那些心灵永远年轻的人写的,无论他们年纪有多大。”鲍姆似乎并不想写那么多的续集,他想写其它的儿童书籍,但是孩子们的要求络绎不绝。他希望人们把他作为一个美国童话作家而记住,于是他用几个不同的笔名去写其它的书籍,这样他也就可以尝试其它方面的写作而不用担心成败与否,就可以探索别的主题而不仅仅是快乐的奥兹国仙境。这些作品大多也被誉为成功的优秀之作。

《奥兹国的格琳达》是最后一部续集,在他去世后的1920年出版。1919年5月5日他停止了呼吸。虽然鲍姆简陋的墓碑上只刻了“L ·弗兰克·鲍姆 1856-1919”,但是对于那个年代的儿童和成年人来说,他却非同寻常。当他们在曾经引导了鲍姆的神奇的想象力面前敞开心扉时,他们的探索和发现却无穷无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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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漫游者伍特

奥兹国温齐邦有座金碧辉煌的铁皮城堡,城堡中有个漂亮的铁皮大厅,锡樵夫端坐在他专属的金光闪闪的铁皮宝座上。他的旁边有一把稻草编成的椅子,上面坐着他最要好的朋友,奥兹国的稻草人。他俩不时交谈着,回忆起他俩从第一次见面到成为朋友以来所见过的怪事以及经历过的奇遇。不过,他俩也不时沉默不语,因为这些事他俩已经说过无数遍了。他俩觉得只要能相伴左右就非常满足,时不时地搭上一句话,只不过说明他俩是完全清醒的,并且在注意在倾听对方的说话。话又说回来,这两个奇怪的人是从来不睡觉的。他俩从来就不疲劳,干吗要睡觉呢?

金灿灿的太阳悬挂在奥兹国温齐邦的上空,让一座座亮闪闪的铁皮塔顶和铁皮城堡的铁皮尖塔染上一片辉煌的夕阳。这时,沿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小路,走来漫游者伍特,他在城堡门口见到了一位温齐邦侍从。

所有锡樵夫的侍从都头戴铁皮头盔、身穿铁皮胸甲以及缀满密密麻麻小圆铁片银色制服,所以一身上下都跟铁皮城堡一样发出灿烂无比的光芒,那副装扮跟锡樵夫没什么两样。

漫游者伍特望了望那位浑身明亮、闪烁的侍从,又望了望那座气势恢宏的城堡——一样明亮、闪烁。他望着望着,那双惊异的眼睛不由得越睁越大。伍特尽管是个漫游者,可他毕竟年龄还小,阅历也不深,这么绚丽的景象在他那孩童目光中还是第一次见到。

“谁住在这儿?”他问道。

“温齐邦的君王,名扬奥兹国的锡樵夫,”训练有素、礼貌待人的侍从答道。

“一个铁皮人?这好怪呀!”小个漫游者惊叹道。

“没错,我们的君王也许是有点怪!”侍从承认道,“但他却是个仁慈的主人,就像上好的铁皮能使他显出的一样真诚实在。所以我们都心甘情愿地伺候他,常常忘了他跟别人不一样。”

“我能见见他吗?”漫游者伍特思考了一会儿问道。

“麻烦您稍等片刻,我这就去向他禀报,”侍从说完,转身走进锡樵夫和稻草人相依而坐的大厅。

一听说有个陌生人来到城堡,两人十分高兴,因为来访者会给他俩带来一些可供谈论的话题。于是,他俩就叫侍从请那位男孩进来。

伍特走过了一个个嵌满铁皮的宽大走廊之后,来到了气派十足的拱道下,接着又穿过了无数个陈设着漂亮铁皮家具的铁皮房间,他的双眼睁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还大,整个幼小的身子惊讶得直战抖。尽管他非常吃惊,但在宝座前还能彬彬有礼地鞠躬,并毕恭毕敬地说道:“向闻名遐迩的陛下致敬,并愿意为您效劳。”

“好极了!”锡樵夫用他那习以为常的快活神气说道。“请告诉我你是谁,从什么地方而来。”

“人人都叫我漫游者伍特,”男孩答道,“我来自奥兹国吉利金邦僻远的老家。我游历过了很多地方,绕过很多弯路才来到了这儿。”

“离家漫游,”稻草人评论道,“就意味着将会面临危险和艰难,漫游者如果是血肉之躯的话,那就更是如此了。在吉利金邦的那地儿你没有朋友吗?在那边儿没家,生活也不愉快吗?”

让伍特感到大为吃惊的是,他听到了塞满稻草的人开口讲话,而且讲得那么动听。他或许有点儿不敬地看了看稻草人,想了一会儿后才回答道:“我有家,也有朋友,尊敬的稻草人阁下,只是他们过的生活太平静、幸福、舒适了些,因此让我觉得傻得乏味。在奥兹国的那个角落里,没有一件事情让我感兴趣。不过我却相信,在这个国家的其它地方,我会遇到陌生人,见到新奇的景象,于是就动身四处漫游。我已漫游了将近一年,这才来到您们这座金碧辉煌的城堡。”

“依我看来,”锡樵夫说道,“在这一年里,你看到了那么多新奇的事儿,一定是非常有见识了。”

“哪里哪里,”伍特若有所思地回答道,“我还远不够有见识,请陛下相信。我越流浪,越觉得自己懂得太少,因为在奥兹国里还有不少东西需要学习。”

“学习是件简单的事情。难道你就没有问过什么问题吗?”稻草人询问道。

“问过了的,我尽我的胆量,有多少就问过多少,不过有些人却拒绝回答我的问题。”

“那他们也太不友好了,”锡樵夫声称道。“一个人如果不问问题的话,那他就不大可能获得知识,所以,我就给自己定下一条规矩:凡向我提出的任何世俗问题,我都予以回答。”

“我也是,”稻草人点头说道。

“听您俩这么一说,我很是高兴,”漫游者说道,“于是斗胆请求给我一点儿吃的。”

“哦,我的老天!”温齐邦君王叫道,“我太粗心大意了,竟然忘了漫游者常常饿肚子这件事。我立即让人给你送来些食物。”说完,他吹了一声挂在铁皮脖子上的铁皮口哨。听到召唤,一个侍从进来了,他低头鞠了一躬。锡樵夫吩咐给客人端上食物来。几分钟后,侍从端着一个铁皮托盘进来,上面满是各种精致的美味佳肴,每一样都整齐地摆在擦得光亮如明镜的铁皮盘子里。托盘搁在移到宝座前的一张铁皮桌上,侍从又在桌前放了一把铁皮椅子,好让男孩坐下。

“请吃吧,漫游者朋友,”这位君王真心诚意地说道,“我相信这些饭菜会合你的口味的。我本人是不吃东西的,因为像我这样的情形是不需要靠食物维持生命的。我这位稻草人朋友也是不吃饭的。但是我所有的温齐臣民都吃饭,因为他们像你一样都是血肉之躯,所以我的铁皮橱柜里从没空着过,凡来访的客人都欢迎尽情享用。”

男孩实在饿坏了,于是默不作声地吃了一会儿。不过,等肚里多少填了些东西后,他开口说道:“陛下,您怎么会是一身铁皮,而且还活着呢?”

“这个嘛,”铁皮人回答道,“说来话长。”

“越长越好,”男孩说道。“您愿意给我讲讲这个故事吗?”

“只要你愿意听,”锡樵夫承诺道,身子往后靠在铁皮宝座里,然后又交叉起两条铁皮腿。“我已经好长时间没有讲过我的故事了,因为在这儿,人人都跟我一样,对这段往事的来龙去脉一清二楚。可你毕竟是个外来人,自然会很想知道我是怎么变得如此漂亮、如此生龙活虎的,那我就为你讲述讲述一下我的种种奇遇吧。”

“那就谢谢您啦,”漫游者伍特一边道谢,一边吃着。

“我原先并不是铁皮身躯,”国王开始说道,“我起初也是个有血有肉有骨头的人,住在奥兹国的芒齐金邦。我在那里的职业是樵夫,我砍下森林里的树木、劈成柴火,妇女们则用它烧菜做饭,孩子们围着炉火取暖。就这样,我为奥兹国人民舒适的生活尽了一点儿自己的绵薄之力。在森林边缘,我有一间小屋为家,心满意足地过着日子,直到后来爱上了一位住在离我家不远的漂亮的芒齐金姑娘。”

“这位芒齐金姑娘叫什么?”伍特问道。

“妮咪·艾美。这位姑娘非常美丽,连照在她身上的落日余辉都感到自惭形秽。她跟一个巫术高明、脚穿银鞋的巫婆住在一起,还被这个巫婆变成了奴隶。尼米·阿咪被迫替这个东方老巫婆洗刷、清扫屋子、做饭、洗碗碟,从早到晚干个没完。女孩还得砍柴,直到有一天我在森林里看到她,并爱上了她。从此以后,我总是给妮咪·艾美送去大量柴火,我们后来就成了好朋友。最后我求她嫁给我,她也答应了。没想到巫婆刚好偷听到了我俩的谈话,因此恼怒万分,因为她才不愿意让自己的奴隶离开她的身边。巫婆命令我不得再接近妮咪·艾美,但我回答她说,我主宰着自己的命运,我爱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管不着!可是,我没有意识到,我用这样的口气跟巫婆说话,未免也太冒失了。

“第二天,我在森林里砍柴,残忍的巫婆在我的斧子上施了魔法,结果斧子就滑落下来,砍掉了我的右腿。”

“太可怕了!”漫游者伍特尖声叫道。

“是啊,这看似件很不幸的事,”铁皮人赞同地说,“因为一个樵夫只有一条腿的话,几乎就一无是处了。不过,我可不愿让巫婆就如此轻易地征服了我。我认识一个技术娴熟的机械工朋友,他住在森林的那一边。我靠着单足跳到他那儿,请求得到他的帮助。他很快就用铁皮给我做了一条腿,接着巧妙地将它连接在我的肉体上。那条铁皮腿在膝盖和脚踝处各有连接部位,走起路来和我失去的那条腿几乎一样舒适。”

“你那位朋友一定是个了不起的工匠,”伍特赞叹道。

“确实如此,”君王承认道,“就职业而言,他是铁皮匠人,能用铁皮做出各种各样的东西来。当我回到尼米·阿咪身边时,她非常高兴,还用胳膊搂住我的脖子,亲吻我,跟我说她为我感到自豪。巫婆看到我俩接吻,比以前更恼怒了。第二天,我去森林里干活时,我的斧子仍然被施了魔法,结果斧子脱手砍掉了我的另一条腿。我用一条腿跳到铁皮匠工朋友那儿,他好心地又替我做了一条铁皮腿,把它连接到我身上。于是我又高兴地回到了尼米·阿咪身边。看到亮闪闪的双腿,她十分高兴,还答应等我们结婚后,她会经常给它们上油,让它们擦得锃亮锃亮的。可巫婆这时比以往任何时候的火气都还大,等我举起斧子砍树时,斧子转过来砍掉了我的一条胳膊。铁皮匠又给我做了一只铁皮胳膊,我并不怎么担忧,因为妮咪·艾美说她仍然爱着我。 K7uD/+uH5wCH2jOMhrgmYElbK5Fs9jeL5avnspRWpx4zGBz7nFhRoF8xmGzaLu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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