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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皮人,一个印第安部落,有着与我们同样复杂的语言,但没有表示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时态。那种界限并不存在。关于时间,这说明什么?

物质—握在你手中、构成你身体的,最为坚固、为人熟知的事物—现在却被认为大多不过是真空。真空和光点。关于世界的真实性,这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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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约旦。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件事。

那是夜里,时间大约是十二点差一刻,天空分成了两半,一半多云,一半清澈。云朵悬浮在林子上方,与树顶之间没有一丝空隙。那半清澈的天空在河流和新犁的田地上方,将满的月亮散发出黄色的光晕,在水中折射着许许波光。对面的牧地上散布着牛群,在山坡的映衬下呈现为黑影,一动不动,沉沉睡着。仅有的一间屋子里闪着一丝光线,像是巨人城堡前护城河的灯,挺拔的树林在一侧掩映着。一匹马在院里乱跑,蹄子踢在石头上,溅起点点火星。

然后便起雾了。来自河上的雾像教堂墓地里的鬼魂般袅袅盘旋,又在瓶中精灵的神力下变得厚重。雾气先覆盖了芦苇,再是树干、树梢和树杈。树顶浮现在浓雾之上,成了鸟儿的空中岛屿。

牛群全被雾吞没了,而护城河的灯仿佛一座灯塔,忽隐忽现,像一把亮剑切割着空气。

雾向我涌来,把那半清澈的天空也覆盖了。天气严寒,我的头发湿了,也没有暖手炉。我试图找路,却只看到杵在田地中间石雕般的野兔和它们圆瞪的眼睛。于是我张开双手,在身前摸索着路,像那些梦魇的人们一样。就这样,我第一次在对面勾勒出了自己脸庞的轮廓。

每一段旅程的路线上总隐藏着另一段旅程—那些没走过的路和被遗忘的边角。这些正是我想要记录下来的旅程。并不是那些已经经历过的,而是我本可能经历的,或在其他时空中可能会经历的旅程。我可以按照日记里、地图上和日志中所记录的来向你讲述真相。我可以忠实地描述自己所见所闻的一切,向你呈现一本游记。你可以追随这本书,用手指描画那些旅程,在我去过的地方插上红旗。

对古希腊人来说,书写隐藏的生活需要用看不见的墨水。在写普通信件的时候,他们用牛奶作墨水,在行间写下了另一封信。那些信件看起来再平常不过,直到有心人在上面撒上一层煤灰。信上写些什么已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骤然闪现、至今未被察觉的生活。

我发现我的生活是隐形书写的,它被挤压在事实之间,正脱离我飞舞着,就像十二个跳舞公主 ,她们在每个夜晚飞出窗口,然后在每个清晨衣被撕破、鞋被磨烂地回家,全然不记得发生过什么。

我像个猜疑的父亲,决意自我监视,企图抓住那个正穿过刚刚显现在墙上的暗门、即将消失的自己。我知道自己放荡,并非安分守己之人。我让自己逃离,像影子一样行走在这个世界上。逃离自我的时间越长,我越是沉迷于“发现”这个念头。有时,我的某个同伴会在我的面前打个响指问:“你在哪儿?”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慢慢地,我开始找到另一种生活存在的证据,而它也渐渐显现在我面前。

“你们要追想被凿而出的磐石,被挖而出的岩穴。”

母亲在河边的烂泥中找到我的那天,在一条金属挂坠上刻下了这行字,并把它系到我脖子上。那时,我被塞在一个破麻袋里,像一只即将被溺死的小猫,但我的头却紧紧抵靠着河岸。我听见狗正向我走近,水中传来一声咆哮,接着便看见一张像月亮一样圆的脸,从那张脸两侧垂下的头发在我周身起伏扫动。她把我捧起,捆在她的双乳之间,她的乳头坚挺得像两颗核桃。她把我带回了家。那里除了五十条狗和她自己,再没有别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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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有个名字,但我已经忘了。

他们都管我叫“狗妇”,所以我就叫“狗妇”吧。我管他叫约旦,所以他就叫约旦了。他以前没有过别的名字,后来也没有。像他那样从臭烘烘的泰晤士河里捞出来的孩子,能取个什么名字呢?一个孩子不能叫泰晤士,不,尼罗也不行,尽管他的经历同摩西那么相似 。但是我想给他取一条河流的名字,一个不受束缚的名字,就像水不被任何事物束缚。女人生育的时候,先破羊水,再把孩子泼出来,然后那孩子就自由了。我也想从我的身体里泼出个孩子来,但你得有个男人来配合。可没有男人会跟我配。

约旦还是婴儿时,他总是坐在我身上,像苍蝇栖息在粪堆子上。而我则像粪堆子养育苍蝇一样养育了他。可他一旦吃够了本儿,就离开了我。

约旦……

如果当初给他起一个死水塘的名字,也许就能让他留在我身边。但是我给了他一条河流的名字,河一涨潮,他就流走了。

约旦三岁时,我带他去见了个稀罕物,这件事我真是做错了。当时有传闻说一个叫托马斯·约翰逊的人带回了一种全英格兰都没见过的水果。这个约翰逊—尽管如今他已死了二十多年—当时是个草药贩子,但我得说他的营生肯定不止这些。当女人们突然发现自己的身材异常臃肿又没来月事时,她们会独自提个灯笼去找约翰逊。从他那儿出来后,她们身体平坦了,脸上挂着笑容,说是用了些槲寄生、猫薄荷 那类的草药,但我觉得是他把那东西吸出来送给魔鬼了。

不过呢,既然是大白天,又有一群看热闹的人,就当是去看狗斗熊 的把戏好了。我拿上一条狗链牵着约旦,推开那些蠢货和下作货,挤到了最前排。约翰逊正在那儿准备向前来参观的人收费。

我把约旦举起来,告诉约翰逊如果他不快点儿揭开那块破布,让我们看看那稀罕物,我就会把他的脸摁到我的大奶里,使劲地摁,摁到他窒息,摁到他后悔吃过他娘的奶。

他嘴里念念有词地从脑袋后面拿出了一个彩色罐子。我在想,他不会在我面前放出个舌头分叉、睾丸像宝石的精灵吧。于是我一把抓起他,将他按到我的裙子里头。他立马又哭又咳,要知道我已经五年没有换过那条裙子了。

“那好。”我边说边把他像只黄鼠狼一样提起来,“你说的稀罕物在哪儿?”

“上帝保佑我!”他哭喊道,“尊敬的女士,您先让我回回神儿吧!”

但我才不信他那一套呢,我自己把布给掀开了。我敢发誓,他说的那东西根本就像是东方人的下体。又黄又青又长的。

“夫人,那是香蕉。”那下流坯子说。

香蕉?看在上帝的分上,香蕉是啥?

“天堂里肯定不长这玩意儿。”我说。

“长呢长呢,夫人。”他说。他的脸肿肿的,像是一只毒宽蛇。“这种水果来自百慕大群岛,那儿离天堂很近,您可永远都到不了离天堂那么近的地方!”

他把它举过头顶,围观的人群没见过那玩意儿,炸开了锅,互相推搡着问是哪个破落户穷得把命根子给卖了。

“这要不是涂了颜料,就是染了病。”我说,“世上哪有这种颜色的玩意儿。”

约翰逊扯着喉咙大叫,试图盖过人群的嘈杂声……

“它可不是哪个倒霉蛋的耙子!这是树上结的果儿!剥开皮就可以吃了!”

话音一落,台下开始呕吐声连连。良家妇女哪会把那话儿放进嘴里?男人要是吃那玩意儿,岂不是手足相残!这些年来,我们走进教堂、接受耶稣基督鲜血的洗礼,难道是为了像异教徒那样蚕食我们自己!

我拉起狗链准备把约旦带走,却只拉到一条空空的链子。人群里到处都是赤脚、破烂袜子,还有一位绅士的皮带。我蹲下身扎进去四处找他,但他不见了。我的孩子不见了。我像牲口一样大吼着,如果不是有个贱货拧着我的耳朵、扭着我往约翰逊那邪乎的桌子下面看,我会一直吼叫下去,直到末日来临。

我看见约旦呆呆地站在那儿一动不动,举着双手,盯着约翰逊头上那根香蕉。我把头贴向他的脑袋,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我看见深蓝的水流拍打着惨白的岸,绿叶在树枝上欢唱,看见一群嘉年华般绚丽的鸟儿和一位缠着腰布的老人。

那是约旦第一次航行。

伦敦是个污浊的地方,到处都是瘟疫和腐败。我也想带着约旦去乡间生活,但我们必须住在海德公园附近,这样我才能让我的狗参加比赛和格斗。每周六到家时,我总是满身口水,咬痕累累,但口袋里有了钱。除了要个伴儿以外,我什么也不缺。

我的邻居一身污黑,又没有头发,以至于有两次被误认成一块平纹细布包裹着的腌牛肉,而她则对外宣称自己是个巫婆。没人知道她到底多少岁;这个用足球样的皮革当脑袋,用破布毯子堆成身体的东西,她能有啥年龄呢?我和其他人都不曾见过她裙子底下的脚,所以没人知道她是用什么走路的。她的那双手总是蜷缩着扭动乱晃,看上去像街头艺人带着的皱巴巴的猴子。她很少动弹,但是那双手却从来没停过,不时地挠挠头、搔搔大腿内侧,紧接着又伸出来抓点吃的,把食物捣碎塞进嘴里。我虽也不习惯用刀和勺,但当着外人的面还是知道该怎样吃东西的。我会把面包当盘子盛放少量炖菜,这样就不会滴一堆到裙子上。可看看她的下巴,不用什么巫术就可以占卜出近三个星期她都吃了些什么。我捡到约旦的时候,他被泥巴裹得严严实实的,简直可以当刺猬烤着吃。而正是这位邻居帮我将他洗干净,并确定了他的性别。当时一边是我用热水泡过的海绵软化他身上的泥巴,一边是她用手指快速麻利地刮下那些碎泥,像处理一条狩猎归来的狗。

“他会让你心碎的。”她说道,很高兴在离家这么近的地方发现了不祥之物。“他会让你爱上他,然后让你心碎。”

她停顿了一会儿,把耳朵贴到他的胸口。他的心跳声顿时填满了整个房间。

“会有很多人想要得到这颗心,但没人能拥有它。只有一个人可以,但她会把它拒之门外。”

这干瘪的丑老太婆差点在喋喋不休中把自己给噎死,我不得不使劲拍打她的后背,直到她咳出口浓痰,然后感谢我的烦劳。说实话,我本可以像拍折鱼骨一样直接拍断她的脊骨。如果我那么做了,我们的命运可能就会改变,因为命运往往系于一瞬间,随时会被改写。我本该杀了她,为我们的命运找到不同的脚本。

她缓慢地遁入夜色,我紧随其后。

那时我是隐形的。我,穿过任何一道门都须侧身的我,却能像在教堂里唱着颂歌的缥缈生灵 那样轻巧地融化在夜色中。我喜欢歌唱,但不是在教堂里,因为牧师说过,滴水嘴兽 必须一直待在室外,唱诗班中没有它的位置。于是我在自己身体的大山里歌唱,我的声音芦苇般悠长,毫不让人腻歪。我歌唱的时候,狗会安静地坐下,在夜里路过的人们会停下他们的窃窃私语和牢骚不满,想起另外一些时光,那些幸福时光。而我也在歌唱着另外的时光,那些幸福的时光,尽管我知道那不过是我的臆想,并非我曾亲历过的时空。但如果我能描绘出那个地方,即使它在地图上不存在,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天晚上,约旦带我出海。我们在日落潮涨时出发,沿泰晤士河一路航行,最后驶向大海。一路上我都在不停地往回看,那些我最熟悉的事物缩小、消逝的速度快得令人惊叹。约旦说,星星能指引人们去任何地方。河岸两侧,低矮的房屋由几根柱子撑起,略略高于水面。挖沙船在这些柱子之间的水面上来回驶过,挖沙人用棍子搅动起大量的黑色泥土,将垃圾卷送进他们的藤编篮子里。就在一星期前,一艘挖沙船找到了一个锚,据说来自罗马时代—那时我们英格兰人都还是长发及腰的野蛮人。挖沙人不知羞耻,他们可以为了任何东西投身于肮脏的泥沙之中。的确,他们中有个家伙在切尔西区住着豪宅,但即便他发达了,他和他老婆还有他家的小鬼们都还是跟滋养他们的垃圾没有区别。她是条棕黄的绳子,而他就是一大坨屎。他们的小孩像兔子粪一样把草坪填满。我是一个罪人,一个普通的穷人,但是如果我能赚够钱买一条珍珠项链,我会先把脖子洗干净再戴它。

为了这次旅行,约旦让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我就照他说的戴上了一顶羽毛帽子,它安置在我头顶,如同鸟巢窝在树上。他把我安顿在一个舒服的位置上坐下,又问了我十多遍够不够暖和。我很暖和。我正看着这个世界。

天色完全暗下来的时候,约旦在船的周围点起了灯笼。他来到我的身边,说这是一年当中最短暂的夜晚,几小时后太阳就会升起,到时候,我会看到一些从未见过的景象。他没有再说别的,而我则绞尽脑汁地思考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顺便说一句,我可以自豪地说自己比大多数人都见多识广,我甚至亲眼见过一具埃及的木乃伊。虽然没有看到木乃伊身上的绷带,但我亲眼瞧见了途径伦敦运往恩斯顿 的镀金棺木。那是亨利埃塔王后送给一位宠臣的礼物,他曾打造一座奇异花园,里面摆满了欧洲大陆的各种发明。

我还见过香蕉。

那么,约旦为我准备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们在船里等待着,浪花轻轻拍打着船身。约旦跟我讲起了他去过的那些地方的故事,以及他带回英格兰的各种植物。他已熟知法国还有意大利的种种,他还跟约翰·特拉德斯坎特去过波斯。约旦把第一颗菠萝带回英格兰后不久,特拉德斯坎特就去世了,但在那之前,他那位于兰贝斯 的房子里早已塞满了他从遥远的世界尽头搜罗回来的各种稀罕物什。特拉德斯坎特乐于称他的房子为“挪亚方舟”,那里头放置了太多珍稀物件,以至于前去拜访的客人都找不到地方搁帽子。不过很多大人物都去过那儿,包括国王,我也见过国王。到底还有什么是我没见过的呢?

“看!”约旦说。

我们已置身于海洋之中,灰色的水面上不断翻卷起白色的浪花。远处,在水天相交的地方有一条细细的线。没有鸟,没有楼房,没有人,也没有别的船只。一阵微风吹拂着我们。

然后我们看见了太阳。我们看见太阳从水面上升起,它的光线越来越响亮,如果不大声嚷嚷,我们根本没法听见彼此的声音。我看见太阳爬上了约旦的脸,看见灯笼最后一丝余光。迎着月亮最后的踪影,一群海鸥飞起,它们凭空出现,就像诞生自太阳。

我们一直待在原地,任凭海水摇荡,直到夜航的捕鱼船队悄无声息地出现。他们呼唤着我们,给约旦扔来两条鱼,然后看着我,又多扔了条鱼过来。

我带了一条面包,于是我俩做了早餐,把吃剩的食物丢给了一直盘旋在船边的海鸥。之后我们背朝太阳启程回家了。进入泰晤士河的时候,我曾回头看了一眼。我仍记得那熠熠闪光的水面和世界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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熠熠闪光的水面和世界的尺度。

自从在污浊的泰晤士河畔与母亲道别后,我曾一次次见识过它们,但在心中,我总是会回到同一个地方,它既不是最美的,也不是最令人称奇的地方。

为了逃避世界的重量,我时常把身体留在原地,在与人对话或就餐的原地,而自己则穿行于一条条蜿蜒的街道,来到一座背对着街的房子。

这条街上的灯光很暗,街面也很窄,不足两臂宽。路上碎石满地,鹅卵石也不平整。挤满街道的人群相互叫喊,他们的声音从攒动的人头上方升起,飘向教堂尖顶那在白日将尽时即要敲响的铜钟。他们的话语向上飘升,在城市上空形成一朵厚厚的云,而这话语之云累积多了,就必须时不时地把城市彻底清理一下。男人和女人们会带着拖把和刮刷从中心广场乘坐热气球飞上天去,与困于太阳底下的话语之云酣战。

话语抵抗着抹杀。最古老亦是最固执的那一群语云形成了一层喋喋不休、气势汹汹的厚重硬壳。有清洁工曾经还被争吵中的词语咬伤。在一起著名的案件中,一段凶狠的争吵吃掉了一位女清洁工的拖把,并严重抓伤了她的手。她试图把这段争吵的发起双方告上法庭,但被告则以“说出去的话不可归咎于发声之人”作为辩护词。很多年早已过去。这个城市至今仍没有解决掉那些悬亘于头顶上方的问题,这难道是他们的错?虽然原告的诉求被否决,但法官还是命令这城市给她买一根新拖把。她不服判决,不久人们便发现,她在被告的烟囱里塞满了尖酸咒骂的话语。

我也曾经陪过一位清洁工一同坐上了热气球。当城市的风景向下隐退时,我惊奇地听见一阵细微的蜂嗡声。嗡嗡声越来越大,大到像群鸟的喧鸣,接着又变成像小学生庆祝假期开始时震耳欲聋的嚷闹。她拿着拖把指给我看颤动着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各种颜色。我们不再说话,也不再能听见对方的声音。

她将拖把对准其中一堆尤为吵闹的亮红色话语。我能听得出,这堆词语刚从一群拜访过妓院、准备回家的年轻男人嘴里跑出来。从我同伴嘴巴的一张一合中,我能看出这份工作令她生厌,但她仍在坚持干活。不久后只剩下些许隐约可闻的脏话,缕缕消散的粉色云彩。

接着,我们被一团愤怒云朵袭击,这云是从一位与自己母亲通奸而遭到逮捕的教士嘴里喷出来的。这片云包围住我们的气球,我们的性命安危令人担忧。我已看不到我的向导,但能听见她因吸入毒气而发出的剧烈咳嗽声。突然间,我被一阵甜蜜的液体淋湿,一切又恢复到了轻盈的状态。

“我用圣水征服了它们。”她说着,给我看了看印有大主教封印的石罐。

那之后我们的任务就简单多了。见到年轻女孩因爱而生的叹息被扫掉,我还有点遗憾。虽然被严厉禁止,但我的同伴还是抓了一首十四行诗放在一个木盒子里,送给我作纪念。只要稍稍将盒子开一点缝,我就能听见它永无止境地重复朗诵着自己,仿佛这是命中注定,直到有人将它放归自由。

结束这一天的工作之前,我们和其他的气球一起把剩下的那些流离失所的词语刷扫干净。夕阳下的天空像一块爬满纹路的大理石,巨大的平静包裹着我们。在从洁净的空气里下降的过程中,我们看见一团团新的词群不时从身边飞升经过。它们源自于大街上的人们,他们对生活的重荷感到不满,不断将最沉重的事物转化为最轻盈的质量。

我们降落在大学外围。在那儿,由于争论形成的厚厚迷障,那些大学教师们最近五年来既没有见过太阳,也没见过雨水。他们像欢迎英雄一样接待我们,并设宴款待。

那天晚上,在教堂铅顶下窃窃私语的一对恋人被他们自身的激情言语杀死。他们吐露的词语无法穿透戒备森严的铅顶,于是填满了整个楼阁,挤走了所有空气。那对恋人窒息而死,而当圣器保管人打开那扇小门的时候,那些词语怀着对自由的渴望向他席卷而去,翻滚而过,化身鸽子的形态飞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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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约旦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会叠纸船放到河里漂浮。由此他学会了风向如何改变航行,但他却从来没有学会爱如何改变人心。比他的耐心更为强烈的,只有他的希望。他夜以继日地用从破鸡笼上取下来的碎木头和任何能偷到的纸制造帆船。我时常看见他站在烂泥中,或者脸朝下趴着,鼻子几乎没入水流,而他的双手则稳扶着帆船,然后松开,让船直直驶入风中。如此往复几个小时。等时机到了,他也是这样对待他的心。他从不相信会沉船。

然后他会回家,回到我的身边,带着那支离破碎的船和挂满泪水的脸颊。我们坐在台灯下,尽一切所能修补,而第二天,一切又卷土重来,循环往复。但是当他失去自己的心时,却没人坐在他的身边。他只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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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座我已告诉你的话语之城里,有一幢我还没告诉你的、弥漫着野草莓味道的房子。植物的藤蔓在由石砖围砌的花圃中蔓延开来,紧紧攀附在无釉赤色陶罐和锈迹斑驳的铁制品上,覆盖了铺满院落的宽大石板。任何行至大门的人都会发现自己正面对着阵阵绿色的波涛,其下点缀着小小的红草莓,有些被蜘蛛网包裹着,像被遗忘的红宝石。一条小径穿过其间,通往一扇橡木门,门后是这所房子的方形大厅,那儿还有其他通向别处的门。大厅里有四套盔甲,和一根狼牙棒。

住在这所房子里的那家人恪守着一种奇怪的习俗—他们都不允许自己的脚碰到地板。打开大厅里的任何一扇门,你都会发现,门后没有地板,只有无底深渊 。房子里的家具都悬挂在天花板的支架上;餐桌由粗大的铁链支撑,每条都足有六英寸粗。在这儿进餐可真是个奇观,客人必须坐在镀金椅子上,被绞盘吊拉着去他的餐位。他最后一个到达,而主人们早已入座,谈笑风生,在有鳄鱼出没的深渊上方晃动着他们的双脚。每个人吃饭时都备有好几套玻璃杯和餐具,以防其中有些不慎掉落。饭后,所有剩下的食物都会被扔进深渊,然后便可以听到底下传来一阵可怕的咀嚼声。

每个人都吃饱后,男士们会继续待在桌前,女士们则按照优先级顺序沿着一条钢索来到另一个房间,在那里,她们可以吃饼干,喝兑了水的酒。

众所周知,一个房间的天花板便是另一个房间的地板,但这家人完全无视这种不断下降的必要性,他们不断上升,赞美天花板而否认地板,因此他们的房子没有尽头,他们必须在走的时候呼唤另一人结伴,借助绞车或绳索从一个房间转移到另一个房间。

现在房子空荡荡的,但它曾存在过,在晚餐席上方晃荡,被席间的交谈点亮,浸润着烤鸭的肥美。在那儿我曾注意到一个女人,她的面容是一次我没有勇气尝试的航行。

我没有与她说话,尽管我和那儿的其他所有人都进行了交谈。午夜时分,她穿上平底鞋,沿着钢索平稳地离开,身体丝毫没有晃动。她是一名舞者。

那晚我整夜都在吊床上辗转难眠。黎明时分,我在腰上系好绳索,从窗口爬了出去。那时月亮依旧隐约可见,我感觉到自己距离月亮比地面还要近。一阵冷风冻僵了我的耳朵。

接着,我看见了她。她正沿着一根细绳从窗口爬出来。在下降的过程中,她不断把这条绳子剪断,又重新打结。我竭尽目力追随她的身影,但她很快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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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一六四〇年左右吧,约旦快十岁的时候,他在沸腾的泰晤士河畔遇见了约翰·特拉德斯坎特。那年夏天热得出奇,家庭主妇们烤整猪时完全不用生火,只需要把猪绑起来放在院子里搁一个小时就熟了。阵阵热浪时时向我袭来,仿佛来自地狱之门。我敢肯定,到了审判日那天,那些没站到天使一边的人也会在脸和脚趾上感受到这样的灼烧,预演着即将降临到他们身上的严酷折磨。我才刚刚从屋里走到屋外,就流了足足一桶汗水。无数虱子和其他小虫子随着汗水的瀑布冲流而下,我不得不时常来到水泵下冲澡。因此我可以毫不含糊地说,我很洁净。

“清洁近乎神圣。”一位路过的清教徒说道。

“上帝看重的是心灵,而不是一个穷女人的衣着。”我反驳道,但这并没有阻止他卑微的布道,布道时,他的眼睛虔诚得像兔子似的,滴溜地转着。

的确,这个城市的骚动不仅仅是因为炎热,也因为国王似乎要开始实行教皇制度,议会一片慌乱,而克伦威尔则顶着他那肿瘤状的脑袋在其间不断搅和。

一天,约旦一大早起来就去驾驶他的船,我答应他,等我弄完狗的事情,就给他一颗苹果。我面朝阳光,眯着眼前去找他,远远便看见他坐在被虫子蛀噬殆尽的防波堤上,身边还有一位绅士。我赶紧跑了过去,心想可能是某个道貌岸然的恶棍想把他骗走。

等我走近了,约旦朝我招了招手,那绅士也站起了身向我微微鞠躬,这令我颇为高兴。他说他叫约翰·特拉德斯坎特,稍顿片刻又补充说,“国王的园丁”。

他大约三十多岁,相貌英俊,虫蛀的防波堤摇晃着,就像乌鸦摇晃鹪鹩窝那样,随时会被我的重量压塌,但他看上去丝毫未感到恐惧。他问我是否介意坐下来,我心疼他,于是走回到岸上。他蹲下来在包里摸索了一会儿,掏出了三颗桃子。一颗给我,一颗给约旦,约旦双手捧着它,就好像那是只水晶球。

“这是我种的,”特拉德斯坎特说,“你们吃的是国王的树上结成的果实。”

然后他咬了一口他的那颗桃子,果汁喷了出来,溅了他满身。我以更加淑女的方式小心翼翼地咬了口我的。约旦则无动于衷,我不得不提醒他要注意礼貌。

特拉德斯坎特告诉我,他从普特尼沿河而上来到了美人鱼港,一路上一直被一个问题困扰着。他曾看见一艘小船从他眼前掠过,动作轻盈,让他着迷,于是他忘记了忧愁,想起了自己在海上冒险的日子。在一六三七年他父亲去世前的多年间,他一直航行,去遥远的异国搜集那些世人从未见过的稀有植物。这些都被他安放在他父亲位于兰贝斯的博物馆和植物园里。父亲的死让他不得不停止在弗吉尼亚的航行,回国接任家族世袭的皇家园丁一职。虽然很喜欢这份工作,但他有时还是会觉得内心空虚。在那些日子里,他知道自己的心仍属于大海。

“一个男人要有自己的职责,”他说,“但那并不总是他们自愿选择的。”

“的确如此,”我说,“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魔鬼的负担是成倍的。”

特拉德斯坎特当时正站在河岸上看着小船,身体像块石头,思绪则在不断奔涌。约旦跑了过来,为他的小船加油。那时他眼里只有他的船,没有注意到特拉德斯坎特的腿,于是一眨眼的工夫他俩就撞到一起,倒在了岸边。约旦被撞得惊魂未定,心里还惦记着可能会把船给弄丢。就在这时,特拉德斯坎特把约旦拉了起来,拯救了小船,然后拿着船带着约旦坐到了堤坝上,也就是我发现他们的地方。

他向约旦演示了怎么把船舵加长,这样船就不会在深水里航行时倾翻。他给他讲各种见闻—从大海里冒出来的石头,肉眼所能见到的最远的陆地,那儿除了一种会尖叫的鸟儿之外便再没有其他生命。他说大海如此浩瀚,永远不会有人能航尽它。他还说,每一段在地图上被标定好的旅程都包含着隐藏于航线之间的另一段旅程……

我对此不屑一顾,因为世界当然是一个由血液和石头建成的可把握的存在,而且它完全是平的。我相信,如果我愿意,也能从一头走到另一头,而如果我们中有一大群人都愿意这么做,世上将不会存在未被发现的土地。那么,怎么可能会有像手风琴一样折叠起来的旅程呢?

但是约旦相信他。特拉德斯坎特离开后,约旦和我也回家了,他抱着他的船,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我在后面几步远的地方尾随着。看着他瘦弱的身体和乌黑的头发,我在想,要多久之后他就会建造出大到他扛不动的船呢?到那时候,其中的一艘就会带着他永远地离开我。

我有多丑?

我的鼻子扁平,眉毛浓密。我的牙很少,仅存的几颗又黑又烂,不堪入目。我还是姑娘的时候生过水痘,留下的坑疤深得足以让虱子安家。但是我有一双能洞悉黑暗的明亮的蓝眼睛。至于我的体形,我只知道在捡到约旦之前,一个巡回马戏团曾路过齐普塞街,团里有头大象。大家都很喜欢看大象,那头晃着长鼻子的巨兽。它耍的把戏是像有教养的绅士一样,戴着眼镜坐在座位上。在它对面放有另一个座位,而猜谜游戏便是:邀请一定数量的人,尽其所能地爬上那个座位,不必整齐,看要多少人一起才能超过萨姆森—那头大象的名字—的重量。尽管奖品是一大桶啤酒,但没有人成功过。

有天晚上,我用一条丝带将头发束起,想亲自试试看能不能超过萨姆森的重量。我曾看过它一眼,对我来说它并非大得可怕。于是我找到那个正在叫喊着嘲弄人群、刺激他们跟野兽比试的人,说我要上那个座位。

“可是夫人,”那个小贼尖叫道,“我看你可比天使还轻哪。”

“你根本就不懂经文,”我说,“《圣经》中可从来没提到过天使的重量。”

他眉毛一抬,快要冲上天堂(那双眉毛可能是他身上唯一能够到那儿的部件了),接着便像奔丧一样边敲鼓边大喊大叫,招呼着人们这里有热闹看,快拢来快拢来。我很快就被人群散发出来的热气闷得透不过气,而那头大象则在被泼了一桶冷水后才算是活了过来。

“让我带你上座。”那泼皮说道,他帽子上的铃铛忽闪忽闪、丁零丁零。

我天生就气质优雅,自然该被领着走。

“我得先搜你的身,”那畜生边滚着眼珠瞟着人群边对我说,“我得确认你身上没有铅块和别的啥东西。”

“你敢碰我!”我大叫了起来,“我自己给你看。”然后我便把裙子拉过头顶。因为太热,我内里什么都没穿。

人群炸开了锅,我听见有人把我比作山峦。不管怎么样,此举让那位蠢货勋爵闭上了嘴,不再提什么搜身的废话,直接把我带到了椅子边。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让空气充满肺腔,然后用最大的力气把自己甩到了那座位上。只听得耳边一阵咆哮。等我再张开眼去找萨姆森的时候,它已经消失了,只有空荡荡的椅子还在摇晃,像是避暑山庄里的摇椅,眼镜则落到椅子下方。我随着人们的目光往上看,在我们上面很远很远的地方,那颗悬挂在白色天空中的黑色星星,就是萨姆森。

把一头大象推向天空是女人的职责。但我仍然不能以此解释我的体形,因为尽管一头大象看起来很大,我又怎么知道它实际有多重呢?气球看起来就很大,却轻若无物。

我知道人们害怕我。要么是因为我那些乱吠的狗,要么就是因为我长得比他们都高大。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父亲曾将我放到他的膝盖上,摇着我讲故事,结果我坐断了他的两条腿。从此以后,除了用他抽狗的鞭子以外,他再也没碰过我。但我的母亲,虽然她只活了很短的一段时间,身体纤弱得不敢在刮风天出门,却能把我放到背上走好几英里路。有传言说她用了巫术,但有什么比爱更有力量?

当约旦还是婴儿时,我曾把他放在我的手心,像捧着一只小狗一样。我举着他靠近我的脸庞,让他从我脸上的疤痕里挑走虱子。

他总是那么快乐。我们在一起过得很快乐。即使他注意到我比多数人都要庞大,也从不提起。我是他的骄傲,因为没有哪个孩子的妈妈能把一打橘子同时放到嘴里。

我能有多丑呢?

有天早上,在那本该一个月就结束却拖沓了八年之久的内战爆发后不久,特拉德斯坎特来到我们家找约旦。当时我正在朝着一位邻居大喊大叫,那是个脑袋凹陷、眼睛斜视、鼻子能挂上帽子的家伙。那老鹳草 对我说,国王向自己的人民开战是错误的。我告诉他,如果不是满嘴臭气的苏格兰人又开始坑蒙拐骗,总想着跟人干一仗,我们根本就不会有战争。在过去的十一年里,我们只有国王,没有议会,而现在有了议会,却几乎没了国王。

就我所知—当然,我知道的并不多—国王被迫召集议会是为了筹集资金,好向那些穿苏格兰短裙的野兽和他们野蛮的生活方式宣战。他们真是野蛮透顶,而我们可怜的国王不过是想让他们用上一本合适的祷告书 [1] 。他们不仅不接受他的祷告书,还以最非基督徒的方式威胁他的王位。国王只能向他的子民求助,却发现议会里全是些清教徒,他们要求他答应改革才肯给他钱。他们对伟大的亨利国王留给我们的国教感到不满,想要他们所谓的“上帝的教会”。

他们说国王荒淫无度,说主教贪污受贿,说我们的《公祷书》满是天主教教条,说女王本身就是法国人,肯定也是满脑子天主教思想。噢,他们还憎恶所有美好、精致、充满生活气息的事物!他们穿着沉闷灰暗的衣服到处走动,从衣服顶端探出同样沉闷灰暗的脸庞。他们身上唯一亮眼的地方,便是他们的手帕,他们喜欢镶上蕾丝花边,让手帕保持白净,那是他们所认为的自己灵魂的颜色。我曾见过那些清教徒在路过充满欢乐和愉悦的戏院时,用他们那上了浆的亚麻布捂住鼻子,生怕可能会因吸入享乐的气息而被感染。

一旦他们拥有了一点权力,没过多久,伦敦所有的剧院就被关闭了。

但难道不正是我们的救世主把水变成酒的吗?

我们这个地区的教堂主事很快就变成了清教徒,开始在他的布道坛上公然指责国王。

“斯科罗格斯牧师,”一天早上,他做完题为“恶人的记忆将会腐烂”的布道后,我问他,“您难道不知道国王的王位是神赐的吗?”

他用那双斜视眼中稍好的那一只盯着我,双手紧握在一起。

“向天主祈盼吧,女士。没有尘世的权力,只有撒旦。”

我听他妻子说,他是通过被单上的洞和她做爱的。

“他难道不吻你吗?”我说。

“他从来没有吻过我,”她答道,“他害怕情欲。”

如果亲吻她这个像兔子一样大耳朵、圆瞪眼的女人就能让情欲一发不可收拾,那么它一定是种强大的力量。

俗话说得好,越是你害怕的东西就越会跟着你。

我的一位邻居十分倾慕斯科罗格斯牧师,大半是因为臭味相投。某天,他极其自以为是地与我大谈上帝的意志,好像他懂上帝就像我懂我的狗一样。跟他讲理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得不把他给吼下去。特拉德斯坎特便是在这时找到了我。

“夫人,夫人,冷静。”他用他特有的温和对我说。

我转过身,虽然已经有两年没见,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特拉德斯坎特先生,”我说,“我这是在为国王辩护!”

“一项高尚的事业。”他说。

对此,我邻居宣称,在给耶稣下跪之前他决不会为国王下跪。他说,圣人们的法则如今随时就会生效,所有的罪人都将被处以火刑,以彰其咎。

除了勒住他,我别无选择。尽管我只用了一只手将他举到离地面一只胳膊的距离,他的脸却马上变得青紫,而好心的约翰·特拉德斯坎特则像只小猴子一样摇着我的胳膊,祈求我放过那人。

“看在先生您的面子上,我就放过他。”我说着,将这个丑东西丢回到他自己的粪堆里。

我立刻把他抛在脑后,带特拉德斯坎特进屋,请他喝壶麦芽酒。他面色苍白,必定是因为舟车劳顿。

“我来是想跟您谈谈约旦的事。”他说。

他似乎想找一位年轻的园丁助理帮他在温布尔登为亨利埃塔王后建造一座宏伟的花园。他不想让时下的风波搅扰他的工作。在他想来,等到王后结束欧陆之行,带着避难的孩子们归来,为国王带回胜利的消息之时,这座花园将会成为纪念她勇气的丰碑。

但我怎么能失去约旦呢?他和我这么亲近,他是我唯一的慰藉。

特拉德斯坎特用尽一切办法对我软磨硬泡。我一直拒绝,说我不想让我的孩子每天跑那么远。但我又希望约旦得到这份工作,因为我知道,看见如此奇异的事物聚集生长在同一个地方,他会有多高兴。最后,我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

“我陪他去。”我说。

特拉德斯坎特看上去有些惊讶,于是我继续说了下去。

“我早就想在温布尔登住上一段时间透透气了。”

“那儿没您住的地方,”他说,“约旦必须和其他男工们合住。”

我在建筑方面颇有些天赋,现在住的棚屋就是我自建的。我向特拉德斯坎特保证,我可以再建一个棚屋。

他摊开双手,叹了口气,我明白他已经拿我没办法了。

“还有我的赛狗,我必须带上它们。”

他问我有多少条,我对他说现在只剩下几条了,让他安心。

“你们什么时候过来呢?”

“我们明天就启程。温布尔登在哪个方位?”

他说马车夫肯定知道。我看他急着要走,便没有继续追问,心想我可以去问荆冕堂客栈的老板。

三天后,一个蠢货跑到特拉德斯坎特先生跟前唾沫横飞、结结巴巴地喊道,花园被一个邪灵和她带来的地狱恶犬入侵了。特拉德斯坎特匆忙跑到大门前,当他看到不过是我牵着约旦过来时,他一定松了口气。

“您的狗……”他说,我看见他的喉结上下滚动。

“噢,”我答道,“三十条而已,只有五条在繁殖期。”

他是一位绅士,即使被吓了一跳,也很快就恢复了平静。他提议为我们付车钱,并帮忙取行李。

“没有马车,”我告诉他,“我们的行李都在这儿。”

我举起一个红布包裹,它像是一个巨大的圣诞布丁。约旦的腋下则夹着他的船。

“但你们是怎么……”

“我们走来的,”我说,“约旦累了我就背着他走。”

特拉德斯坎特什么都没再说,只是试图帮我拿包裹,不料却马上被它压倒在地。我以母亲的方式非常温柔地用手臂环住他,把包裹放在他身上,然后领着我的三十条狗和约旦,走进了这座大宅的大门,从此开启作为国王仆役的新生活。

0

我在吊床上断断续续睡了两个小时,然后吊着绞索下去吃早餐,感觉像是晕船一样。

房子的主人们那天上午要去练习射箭,因此我借故离开,去城市里寻找舞者。房子里的人都对她没有印象。但这怎么可能呢,她美艳犹如火舌,可以吞噬周围所有人 。我不明白。

我先是去了剧场,然后去了歌剧院。伴随着渐渐加深的恐慌,我的所寻之处越来越声名狼藉:咖啡馆、赌场、春楼,直至最后到了一位有钱人为他的好朋友开办的妓院里。那里的女人充满善意,但还是催促我换过女装再回来,那样才能准许我入内。若是以男人的身份出现,不管有多纯洁,我都会被赶走,甚至会被阉掉。

我照着她们的建议,穿着专门为此租借的简单服饰回到她们那儿。她们夸赞我的衣着,边爱抚我的脸颊边夸它光滑,让我有些脸红。

我们喝了点淡葡萄酒。管理员经过时,他问她们是谁来了这么开心,其中一位站了起来,告诉他我是她的远房表妹。

她们对那位舞者一无所知,她不是她们的同伴,但她们答应会帮我问问朋友。

她们怎能忍受如此困缚?

她们的住处很舒适,有各种各样的沙发和床,还有各式游戏可供消遣。但她们被禁止外出。

空间如此逼仄,她们怎么生活?

一阵沉默,好像她们在进行无声的交谈。然后,其中一位告诉我,其实她们的生活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受限制。入夜后,她们也可以随意出入。

这怎么可能?那座房子可是围了铁栏杆的。每扇门都上了十三道锁。窗户高得根本够不着,而天窗虽然总是敞开着,却小得让人难以通过。

房子之下是一条小溪。小溪通往河流,河流则通向大海,途中会经过一群与她们截然不同的女人的居住地。修女。这个修道院—圣母修道院—的地下室入口正位于小溪上方。每天晚上,任何一位想去城里找乐子、拜访朋友或与情人共进晚餐的女人,都会跳入激流之中,顺流而下,被送往修道院。修女们已经习惯彻夜监视着水流,每一个快速漂过修道院地下室的女人都会被值班的修女用一张巨大的捕虾网迅速捞起。

有些女人的情人就在修道院里,还有一些女人总会留一套换洗衣服在那边,从那儿启程去外面的世界。到了黎明时分,这些女人又跳入水中,奋力逆流而上,游回她们幽闭的城堡。

她们的主人是个愚蠢的近视眼,从未发现自己手下的女人一直在换。城里人人都心知肚明,任何想要快速敛财的女人都会去那房子里工作,夺走顾客的财物,偷走那些不易被发现的墙上饰品。而对于那位自私的男主人来说,生命不过是另一件商品。但他不知道的是,自己其实已经资助了数千女人通向光明的未来,她们现已遍布世界各地,或者开店,或者经商。同时,修道院出名的上等葡萄酒和大量祭坛装饰品也是由他独家赞助的。

几年后,我听说,有一天当他走进自己的逍遥房时,发现那里面空空荡荡,既没有女人也没有财宝。他从未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也没有把圣母修道院骤增的修女人数与此事联系起来。

我遇见过不少急着要摆脱性别束缚的人们,男的扮成女人,女的扮成男人。

有了妓院的经历后,我决定短时间内继续扮成女人,然后在卖鱼的小摊上找到了一份工作。

我发现女人们私下里有一种自己的语言。这种语言并不依赖男人的那一套,而是由符号和表情组成,它将普通的词汇作为暗号,表示其他的含义。

身着衬裙的我,成了身处异国的游客。我不会说她们的语言。迎接我的是怀疑的目光。

我看到女人跟男人调情,取悦男人,和男人做生意,然后我看到她们笑作一团,把这当笑话分享。而那些男人对此却一无所知,还以为自己才是掌握大局的人,跑去酒吧自吹自擂,在讲坛上宣讲女性的懦弱和愚蠢。

女人们的这种共谋让我震撼。我喜欢女人,她们让我觉得很害羞,却又十分欣赏她们。我从未想过她们有多恨我们或者有多么可怜我们。她们觉得我们是零花钱太多的孩子。卖鱼的女摊主曾经警告过我,千万别想欺骗女顾客,但要想着让男人付双倍价钱,或者给他们不怎么新鲜的海产。

“他们的嗅觉很迟钝,”她说,“他们区分不了哪些龙虾是已经放了一天的,哪些是新鲜的。”

她还让我记住,女人如果受了骗,即使事情过去多年,也永远不会忘记,总有一天会让你付出代价。而男人则会暴怒地吼叫,给你一个耳光,接着就会被别的事物吸引走注意力。

她生怕我什么都不懂,总想着要教我一些关于男人的事情,便给我写了一本法则书,第一页摘录如下:

1. 男人很容易取悦,但很难长期满足,必须得有些新奇的事物让他们开心。

2. 让男人激情勃发很容易,但让他们保持激情很难。

3. 男人永远都在寻找温柔的女人,但没了强壮的女人,他们的生活就会破败不堪。

4. 男人得每时每刻都有正经事做,不然他们就会到处惹事。

5. 男人把自己看得很重,把女人看得很轻。因此,当他们变成大麻烦时,在他们的脖子上绑块石头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他们淹死。

6. 男人最好生活在男人堆里,这样他们便会在大醉和好斗中耗尽精力。而女人此时正好可以继续她们的自在生活。

7. 永远永远不要相信男人,不要告诉他你心底最珍贵的是什么。如果他们刚好是你最珍视的,不要告诉他们。

8. 如果有男人问你要钱,不要给他。

9. 如果你问一个男人要钱而他不给你,把他最值钱的财产卖掉,然后立刻离开他。

10. 你最大的优势便是每个男人都认为自己对天下所有女人都吃得很透。

读完第一页时,我感到很沮丧,但在观察自己的内心和身边那些人的行为后,我不得不承认这些都是真的。这让我沉重到极点,我甚至无法从坐着的地方站起来。但看看周围,我明白自己不过是一连串不幸者中的一员,他们像一群坐在倒下的大树上的乌鸦,每一个都在凄厉地哀号,没人能从自己的悲伤中走出来。

幸运的是,我的双手还能动弹。我把手伸进鱼筐,捞出了一条红色的鲻鱼,在头顶上挥舞着。

一群海鸟很快就出现了,盯着这条鱼尖叫。我的左手挥舞着另一条鱼,正如我所料,那些鸟俯冲下来,啄走了鱼。

当它们用喙咬紧我的饵时,我没有放手。那些鸟儿被进食途中的阻力激怒,奋力拍打着翅膀,成功地将我也拉了起来。我立刻放开了手,可鸟儿似乎把我想象成了一条巨鱼,将我带到空中,衔着我越过城市朝大海飞去。

远在下方,我看见海浪拍打着高耸的悬崖,帆船朝热带方向驶去,恐惧让我晕了过去,等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不在空中,而是落在了陌生城镇里一幢精美房子的窗台上。一位年轻的姑娘走到窗前,问我是不是她祈求已久的姐妹,并殷勤地邀请我与她同床。就这样,我在疑惑中度过了一个夜晚。

0

爱是什么?

到达温布尔登后的第二天清晨,我一醒来便沉浸于无边的哲思之中,只有约旦均匀的呼吸和那三十条狗的呼噜给我慰藉。

我太过庞大,无法得到爱。没有人,男人或女人,敢接近我。他们不敢攀登巨山。

我想到爱,是因为牧师说只有上帝才能真心爱我们,其他的都不过是情欲和自私。

教堂里的浮雕上,一个男人的那玩意儿肿得像个葫芦,他压着一个女人,女人的乳头嗖嗖地摩擦着地面,像挤奶前的母牛。她双眼紧闭,他则望向天堂,两人都没注意到草地上已着了火。

教区长特意摆设这些浮雕,是想让我们沉思自己的罪,以及将会遭到的报应。

浮雕上也有欲火焚身的女人,她们吮吸着彼此的唇,而男人们则像握着赶牛棒一样握着彼此的那玩意儿。

每个星期天,我们都会排队去做弥撒,好让自己下个星期能保持谦卑和洁净,但我时不时会在本该如上帝般平静的地方发现情欲的骚动。

对于我来说,我所了解的爱来自我的狗,它们从不在乎我的长相;也来自约旦,他说我像他被命名的那条河一样宽广泥泞,因此我们注定相依为命。至于这个罪孽深重的世界中的其他人,他们尽量躲着我走,这样对我已足够好了。

我和父亲一样,以养殖大猎狗为生,我本希望将来约旦也能做这一行。但他不会留下,他的脑袋里装满了其他大陆的故事,在那些地方,男人的脸长在胸脯上,还有些人则蔑视自然的重力,用单脚跳跃行走。

这些单脚跳的人一跃就是一英里,而且只以树皮果腹。众所周知,他们的伙伴是蛇,就是那个害我们被驱逐出天堂、至今罪孽深重的妖兽。这些妖兽异常狡诈,一旦听到耍蛇人的笛声,它们便会将一只耳朵贴紧地面,然后用尾巴紧紧堵住另一只耳朵。若我也能用一条尾巴或任何东西堵住耳朵,我能将自己从罪孽中拯救出来吗?

我是个罪人,不是指身体,而是我的心灵。我知道爱听上去是怎样的,因为它从隔壁传来过,但我不知道它的感觉。两具身体如置身泥滩中的鳗鱼,发出群狗追逐猪时的喘息声,会是什么感觉呢?

我也曾爱过一次,如果爱指的是把你带到天堂之门、只为提醒你它们永远对你紧闭的残忍。

以前曾有一个男孩经常带着一大包东西过来贩卖。小珠子和丝带挂在他的衣服里,而他的口袋里则塞满了水果刀、手帕、皮带扣和鲜艳的丝线。他有一张让我喜欢的脸。

那时,我经常提前一个小时起床梳头,要知道,通常我只在圣诞节时为了表示对救世主的尊重才会这么做。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将自己装扮得像市集上的小公牛,但这些努力都没能引起他的注意,我感到我的心蜷缩起来,变得只有一颗豌豆那么大。每次他转身离开,我都会伸出我的手试图让他停留,但他的肩胛骨是那样锋利,让人无法触碰。我在床边的尘土上描摹他的样子,并为我母亲所有的小鸡都取了他的名字。

最终,我认定真爱必须是纯净之爱,于是我给自己煮了一块肥皂……

我讨厌洗澡,因为暴露皮肤会沾染污秽。我遵从的是詹姆士国王的习惯,他永远只清洗指尖,可心灵却洁净无比,足够给予我们用美妙的英语所写成的《圣经》

我讨厌洗澡,然而一旦获知这是爱的征兆,我便毫不惊奇地发现自己正在夜深人静之时爬向水泵,犹如食尸鬼爬向坟墓。我下定决心要清洗我所有的衣服、内衣,还有我自己。在一条过道里,我使劲摁着水泵手柄,先用右手洗左边的身体,再用左手洗右边的身体。当我浑身湿透,从身上任何部分拧下的水足以在脚边形成一片水坑时,我便去面包房门口等到它营业,然后在烤箱边一直坐到早上。白面粉落了我一身,但这正好可以让我黝黑的皮肤白皙一些。

我向我爱的人展示自己这崭新的风貌。他微笑着,露出所有的牙齿赞美我,发誓说如果他能够到我的嘴,肯定立马会亲吻我。我抓住他的脚将他举起,对他说:“现在就吻我吧。”然后我闭上眼睛,等待那美妙的时刻。我一直紧闭双眼等了五分钟,才张开眼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发现他已经昏死过去。我把他带到那个见证过我的努力的水泵下,向他使劲浇了不少水,直到他苏醒过来,像一只落入陷阱的狐狸般扭动着,祈求我放下他。

“这是什么意思?”我大喊道,“是你对我的爱让你反应如此强烈?”

“不,”他说,“是恐惧。”

几个月后,我在小镇的另一个片区看见了他,手臂上挂着一块精致的美玉,那张脸像往日一样明朗。

0

早上,那位叫齐拉的年轻女孩告诉我,她自出生以来就被关在这座塔里。

“这不是座塔,”我说,“它不过是一幢很高的房子。”

“不对,”她说,“你搞错了,到窗边看看吧。”我照她说的走过去,在几英尺之下的街上有个市集。穿着皮围裙的妇女正往木头货架上堆放小萝卜;一位教士正在为一箱子圣人的遗骨赐福;而一位神似圣人的男人来得很早,正在为一根肋骨的价钱争论不休。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空气中弥漫着柠檬的味道。

我往下望的时候,一个小商贩正好转过脸来,直直地盯着我。我微笑着挥手,但他好像根本就没看见我。不过这也没什么,人们总是对陌生人感到紧张。

“你不觉得很可怕吗?”齐拉说。

那时我以为她是在逗我玩呢,于是我上前将她拉到窗前。

“过来看看那堆积如山的小萝卜。”

她沉默不语。我注意到她面色苍白,眼睛异常明亮。我凑上去想指给她看些她会感兴趣的东西,但却什么也没能说出口。她向下凝视着,我顺着她的目光往下看,再往下看:我们正身处一座陡峭高塔的顶端,一根石柱无所依傍,直直倒坍在被泛着泡沫的海浪侵蚀的碎石滩上。蜿蜒而去的海岸线上一片荒凉,没有人烟。枝叶缠绕的迷迭香丛中既没有棚屋也没有羊圈。这儿什么都没有,只有风和蓝灰色的海。

她抽身离去,来到床边坐下。我背靠着窗户,问她是什么将她困在这里。

“是我自己,”她说,“只有我自己。”

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那个房间没有门。

“有什么我可以吃的东西吗?”我问她。

她微笑着趴到床底,抓着尾巴拽出了两只老鼠。

她笑着向我走来,一手抓着一只老鼠。她的眼神变得迷蒙,双眼逐渐消失。我能闻到她的气息,像棉布包裹的奶酪。

我奋不顾身地翻身跳出窗户,直直地落到了萝卜堆里。

身着皮围裙的妇女揍了下我的头,但有人从她身后拉开她,抓住了我的双肩,迫切地问我是从哪儿这么突然地掉下来的。

“从那个高塔里。”我说着,向上一指。

整个集市顿时一片哑然,所有人都跪倒在地,在胸前画着十字。那个运送圣人遗骨的商人把一副殉道者的牙齿挂到脖子上,又往我身上洒了些圣安东尼的骨灰。

这是个恐怖的故事。

一位年轻的姑娘因与她的姐姐乱伦而被抓,被判为自己建造一座死亡之塔。为了延长生命,她尽己所能将塔造得越来越高,用石头砌出了一圈圈无尽的阶梯。石头都用尽后,她封死了房间。整个村子里的人都被她垂死的尖叫逼疯了,于是撤离到了一个遥远的、听不见她声音的地方。多年以后,这座塔被一个外国人推倒,在原地盖起了我先前看见的那幢房子。慢慢地,村民又都搬回来了,但不管是那个外国人,还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住在那幢房子里。夜里,那儿的哭声太响了。

村民们对我很好,而我则一整天都在他们卖异国水果和石斑鱼的摊子上帮手。到了晚上,男人们填满烟斗,坐在海堤上,问起我从哪儿来,为何而来。

我没跟他们说我来到这儿的奇异方式,但我向他们道明了我心中的目的地。

“这世界到处都是舞者。”其中一个说着,往我的头上吐着烟圈。

“况且你只在晚上见到了她。”又有人说道。

“况且那时她正翻墙逃跑。”他妻子说,一边剔着蟹肉往罐子里扔。

村子里的哲学家告诫我,与其去寻找爱,不如忘掉爱,因为连寻找一只黑雁的踪迹都比寻找心的轨迹要简单。

这话引发了一系列关于爱的讨论,下面我将向你们转述其中的一些。

有一部分人认为,即使爱获得了许可,它也必须服从婚姻的誓言和家庭的纽带,这样爱的火焰才会温暖人心而又不灼烧生活。

另一部分人则坚信,只有激情才能让灵魂从肉体的泥屋中得到解脱,只有放任你的心像野兔一样奔跑直到日落,才能使人在入夜后安然睡去。

还有“沉重说”学派,他们压抑爱情,并以古代文学中的章节为例,声称那些为欲望—最轻浮的东西—所驱使的人,终会被他们无法承受的重量所伤。与其承受这可怕的重量,不如一开始就接受情欲必要带着枷锁走完一生。

那个在逃离她热情的追随者时变成月桂树的女人如何了呢?她的双脚深陷在泥土里,柔软的树皮渐渐爬上她的双腿,一点点地覆盖住了她的腹股沟。她想拽头发的时候,双手已长满了树叶。

俄耳甫斯 呢?他为了追寻激情,穿过地狱之门,却在最后一刻失败,永失所爱。

还有阿克泰翁 ,他对阿尔忒弥斯的情欲让他成了一只雄鹿,而后被自己的猎狗分尸。

有很多这样的事情,也许铺展开来就是一条庄严的饰带,能沿世界的边界绕一整圈。

然后我站起身,提醒大家不要忘了珀涅罗珀 ,她因为对一个男人的爱而拒绝了可轻而易举得到的黄金王国,在每天入夜时拆掉一整天编制的织物,好在天亮时两手空空。

也不要忘记萨福 ,她宁可从狂风肆虐的峭壁跳下,让自己的身体变成一只鸟,也不愿她的爱人被一个男人夺走。

大家也都知道,那些被下了毒咒的人,只有爱人的亲吻才能唤醒。那些看似已经死去、归于尘土的人,也可以被温暖的人召回生命。

等到夜晚降临,卡斯托耳和波吕克斯这对双子星刚刚显露在天空中,我讲起了那对兄弟的悲剧,人们可能会认为他们的爱是不正常的。当他们中的一个被杀害时,另一个是如此悲痛,以至于为了祈求给他以重生,愿意接受一个人活半年,剩下的半年归另一个人,但两人将永远不能在一起的宿命。我们同样如此,穿着铅甲行走在人世间,总能感受到我们的所爱之人,近在咫尺却又难以触及。

村民们沉默了,一个又一个地离开,每个人都若有所思。有个女人用手将我的头发向后梳了梳。我仍然坐在那里,肩膀靠着坚硬的海堤,自问那些未曾向别人提起的问题。

我是在寻找一位连名字都不知道的舞者,还是在寻找那一部分舞动着的自己?

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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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暗中,在水里,我毫无重量。我不虚荣,但爱人的面庞所能带来的慰藉也会让我喜悦。可自从那唯一一次陷入爱河以后,我便决心再也不让自己犯傻了。我拒绝了一份妓院的工作,因为我的心太脆弱。那种日夜往复的运动难道不会让心变得软弱,让它容易陷入爱情吗?当然你懂的,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因为缺乏爱情的情欲假以时日必定令人厌烦。我就这个问题询问过一个在史派特妓院工作的女孩,她告诉我,她憎恨她的钟点情人,但仍旧渴望着能有人坐着马车到来,给她喂食肉派。

这些不切实际的梦,它们从何而来?

至于约旦,他没有我的这些常识。毫无疑问,他将会追随他的梦想直到世界的尽头,然后倏然跌落。

我无法教他去爱,因为我毫无经验,但我可以教给他爱的缺失,也许能说服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孤独更为可怕的事情。

在去温布尔登的路上,有个男人跟我搭讪,问我想不想看看他。

“先生,我已经看得够清楚的了。”我回答说。

“你没看见我的全部。”他边说边解开了裤子,展示出一个扁豆荚子一样的东西。

“摸摸它,它就能大起来。”他向我保证。我照他的话做了,它确实变大了,看起来更像根黄瓜。

“太美妙了,太美妙了,太美妙了。”他眩晕地陶醉着,尽管我看不出有什么可陶醉的。

“把它放到你嘴里,”他说,“是的,就像在吃美味那样。”

有可以开阔眼界的机会,我绝不会错过。我照他的建议做了,把它整个吞入,猛地咬了下来。

正当我这样做时,我那位急切的同伴陶醉到极点,晕死了过去。而我一方面对他的狂喜感到震惊不已,一方面对堵在嘴里的那条皮革似的东西感到恶心,便把没能吃下的部分吐出来,丢给了我的一条狗。

那位史派特妓院的妓女曾经告诉我,男人喜欢被嘴服务,但我始终觉得此举有些鲁莽,因为那个小兄弟肯定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再长出来吧。不过,那始终是他们自己的身体,我这种对他们完全不了解的人,只须谦逊地按照指示去做就好了。如果再有男人让我做相同的事情,我相信我还是会做的,虽然我自己什么感觉都没有。

交媾,在这项女人能获得更多愉悦的运动中,那个小兄弟通过那条伟大的隧道,悄悄进入子宫。在那儿,经过一段时间后,它会像红花菜豆一样裂开,然后留下一个小侏儒,在那片肥沃的土地上生长。至少,那些怀孕的女人是这么告诉我的,她们对丈夫那位小兄弟很了解,就像我了解我的狗一样。

等约旦长大些,我会告诉他我所了解的人体知识,警告他小心对待他的小兄弟。但他让我担心的不是这位,而是他的心。他的心。

在温布尔登,我们有位叫作安德烈·莫莱的法国园丁,他是专程来教特拉德斯坎特如何修建法式喷泉和花坛的。

和大部分法国男人一样,比起他的铲子,他对自己那玩意儿更为上心。除了我,大宅里的所有女人几乎都被他热情地表白过。他精力无限,作为回报和表彰,我们打算建起一根高达九英尺、顶部托着银球的水柱。倾泻的激流将汇聚成一道篱笆一样的水墙,隔开鱼塘与耕地。

圆形和方形的鱼塘里灌满了极为罕有的水,它有时是咸的,有时又是静止的,里面养着各种只存在于想象中、却没人亲眼见过的珍稀鱼类。

在最大的鱼塘里游着一群飞鱼,它们跃起银光闪闪的身体,从一头跃到另一头。它们是否正梦见被风猛烈吹拂的树顶呢?

另一处奇特的水池闪耀着东方圣井的光泽,里面住着一群歌声悦耳的斑点蟾蜍。这些蟾蜍不呱呱叫,而是沉浸于牧歌曲调之中,它们编排出的颂歌比教堂里的任何一个合唱团都要美妙。连法国太阳王的宫殿 里也没有如此美妙而罕见的事物,尽管人们告诉我,他有一只用一百棵梨树换来的会跳舞的黄鼠狼。不过,我自己更偏爱那条流淌的小溪,它从种植着樱桃树的岸边流出,在饰有隐士雕像的石窟里形成一个水池。溪流很浅,底部铺满了小小的鹅卵石,两边生长着西洋菜。石头下面游着清水虾,它们以比自身更微小的生物为食。靠近源头处有一块岩石,我时常在傍晚时分躲藏其后,唱着有关爱与死的歌,等待着日头落下。当橘黄的色带横亘地平线时,翠鸟就会拍着蓝色的翅膀飞来,迅猛地扎入水中,接着像圣人般挺直而光荣地升起,嘴里塞满了小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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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远离家乡的海上,在一艘嘎吱作响的船里,特拉德斯坎特睡在我身边。有时,我会梦见一个小镇,那里的居民非常狡猾,为了逃避紧追不舍的债主,他们会在一夜之间把自己的房子推倒,在别的地方重建。因此,虽然这座城市里的房子在数目上没有变化,但位置却每天都有不同。

对于近亲来说—这座城市里的人大多都是近亲—这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多数时候,逃逸者都会在新挑选的地点发现债主正在那儿等着他们。

因此,作为逃债手段,这毫不可取,但作为游戏,它却是让人非常愉快的消遣,而这也说明了为什么生活在那儿的男女有着超长的寿命。我们所有人都曾是游牧民,沿着不可能被探查、只有识路人才清楚的轨迹穿越沙漠和海洋。自从我们定居下来,像树木一样扎下根须、却没有能力借助风传播种子之后,我们所能找到的只有传染病和不满。

而这座城镇的居民调和了两种不可协调的欲望:留在一个地方,也同时将它永远抛在身后。

第一次去到那儿时,我与一家人交了朋友。吃过晚饭,我许诺第二天会过来拜访。他们急切地想要我这样做,所以我做了,却沮丧地发现那幢小房子已被一座古董博物馆取代。馆长同情我,为我指了路。而我在心里记下这个地方,想着将来回到博物馆,参观那具已经灭绝了的鲸鱼的骨架。我想,一座公共建筑应该不大可能像普通人家一样需要逃跑吧?

我想错了。博物馆已经搬回到坐落于码头边的原址,而在它之前的地点,腾出的空间放置了一座风车。我看着风车叶搅动空气,心想空气到底是怎样一种元素,它看上去空无一物,却又能产生如此阻力。磨坊主走到他的圆窗前,喊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楚。我抓住一片正好经过我眼前的风车叶,向上一跃来到他身边。

他问我是否知道十二位跳舞公主的故事,我说我听说过。他告诉我她们仍然住在这条街的尽头,不过她们现在肯定要老多了。我为什么不去探望拜访她们呢?

想到一位舞者可能会认识另一位舞者,而一打舞者必然会认识我要找的那位,我便提了一网鲱鱼作为见面礼,敲响了她们的大门。

[1] 这本书指的是《公祷书》( Book of Common Prayer )。 Ro+Nz778djUsrNZXPtSIKnRt4pf0J7mE3Di4NJ8y++C4TUTe1aeStoF7HOrKPy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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