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的一篇文章里,我曾提到过“政治正确”——这一产生于美国,旨在反对任何形式的种族歧视,以保护被压迫的少数派权利的名词正在演变成一种新的激进主义,认为对于真理只能有唯一一种解释,而把其他观点都看成是邪说。因此,尽管该主义并不一定是狭隘的(它能够容忍其他非基要主义者的存在),但却很容易变得狭隘,从而游离在那些所谓没有“正确”理解真理的大众群体之外。
我有一个朋友在美国一所大学任教。他给我讲了这么一件事。他是一个吸烟者,由于学校禁止师生在大学室内吸烟,所以他常常利用课间去室外吸烟。那些吸烟的学生也会到室外去,于是老师便会和这些学生交谈十来分钟。事实上,我也是这么做的。我的授课时间是两小时,因此我会在两堂课之间安排一次十分钟的休息,然后到花园里或路边去吸烟,并会与那些同样拥有这种恶习(显然,我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恶习,但大家都认为如此)的学生闲聊一会儿。
如今,那些不吸烟的学生却向校长投诉了我的这位美国朋友。理由如下:由于他经常与吸烟的学生聊天,因此会与他们建立一种更加亲近的关系,从而损害了不吸烟学生的利益。这种特殊的亲近关系破坏了“公平原则”。因此,这位教授的行为是应该受到审查的。正如大家所见,在该事件当中,并不是要尊重那些少数的受到排挤的弱势群体,却是要保护大众的利益,也就是说,这体现了大众对于一小部分优势势力的担心。
我们可以察觉到,这样一种过分强调“尊重每一个人”的担忧将会导致一种危险的局面,会使人们对于任何人都无法容忍。打个比方,法律中可以加上一条,说我不能娶我所爱的女人,而必须与指派给我的女人结婚,以此来保护所有少数民族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有十个中国人都已经结婚了,那么我就必须娶印度女人或芬兰女人,但就是不能跟中国女人结婚,从而保证所有少数种族的机会均等)。
罗纳德·德沃金 是激进自由主义(保护每个人的权利,包括那些选择放弃生命的人的权利)的主要代表人物。上个星期,他获得了博洛尼亚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而他在演说中所讨论的恰恰就是关于学术自由的问题。
大学的产生(中世纪时的大学也正是在博洛尼亚诞生的)是一个重要的事件,因为它确立了独立教育机构存在的必要性,这样的教育机构不仅要独立于政治和宗教权力,而且其中的教师也应具备独立于大学本身的各种思想和理念。这是一种革命性的想法,也正是这种想法推动了西方科学的进步。
但如果要遵循所谓的“政治正确”的原则,这种自由就会受到质疑。例如,一个英国文学教授将会被禁止讲授莎士比亚的《奥塞罗》,因为书中的那个黑人 是个嫉妒鬼,而且还是杀人凶手,这一点将会激怒那些不是来自西方的学生;他也不能讲授《威尼斯商人》,原因很明显,因为在那部戏剧中,莎士比亚不可避免地带有一点大众化的排犹主义思想(尽管夏洛克是个出色的人物形象)。他甚至没有勇气讲授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因为这意味着他忽视了某些非洲民族的哲学和神话(而这些非洲民族的后裔却在大学里就读)。
毫无疑问,在大学里既教授亚里士多德哲学又教授多贡族 神话,这是完全正确的。只可惜所谓的“政治正确”却要惩罚教授亚里士多德哲学的人,而奖励教授多贡族神话的人。这就体现了一种盲目主义和基要主义,这种观点与那些认为亚里士多德哲学体现了人类理性,而多贡族神话只是一种野蛮思维的极端观点是没有什么两样的。
的确,大学和中学都应为所有理论的教学提供空间(因此,我很久以来就认为一所好的学校应该让学生了解《圣经》、福音书、《古兰经》和佛教典籍的基本内容)。但若是仅仅因为《圣经》与《古兰经》互不相容,就禁止某人谈论(他非常了解的)《圣经》的话,就表现了一种危险的狭隘性,只不过表面多了一层“尊重不同观点”的伪装而已。
一九九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