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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你推荐的英国书

在我的书单上,第一本书就是笛福 的《摩尔·弗兰德斯》。没有一个英国小说家能写得像笛福这样逼真。确实,当你读这本书时,你很难觉得自己是在读小说,而更像是在读一篇完整的报道。笛福使你相信,他的人物就是像他所写的那样说话和活动的。他们的行为举止那么合乎常理,他们在那种环境里就是那样生活的,对此你一点也不会怀疑。《摩尔·弗兰德斯》不是一本道德说教的书。它是喧闹的、粗俗的、野蛮的,但我认为它具有英国人性格中的那种活力。笛福的想象力不太丰富,幽默感也不够,但他拥有丰富的、多方面的生活经验。他是个出色的记者,对各种各样古怪的事件都能用敏锐的目光加以仔细观察。他没有高潮观念,也不想精心于结构,所以,读者不是被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席卷着,而是像随着人群一路徜徉,当走到某个街口时,他便可能自顾自地走掉了。说得清楚一点,他读了一两百页后就会觉得读够了,因为读到的东西都是大同小异的。这没什么关系。不过,我很愿意跟随这位作者,直到他把那个粗野的女主人公驯服,最后还使她带着忏悔之情进入体面的上流社会

接下来我希望你读一读斯威夫特 的《格列佛游记》。我在后面要谈到约翰逊博士,这里我只想提一下,他在讲到这本书时曾说:“只是想出了大人国和小人国,其他一切都不怎么样。”约翰逊博士是个杰出的批评家,以富有才智而出名,但他的这句话却是在胡说。《格列佛游记》里不仅有机智和讽刺,还有巧妙的构思、出色的幽默感和充沛的活力。它的文笔也精妙绝伦,至今还没有人能像斯威夫特这样,使用我们这种笨拙的语言 ,却写得如此简洁、明快而自然。我想,约翰逊博士当初若能把评价另一位作家的话用到斯威夫特身上就好了。他曾说:“任何人若想把英文写得既通俗又不粗鲁、既优雅又不浮华,就必须刻苦研读艾迪生 的文章。”除了这两对形容词,他还可以加上第三对——既雄辩又不傲慢。

下面,再谈两部长篇小说。菲尔丁 的《汤姆·琼斯》也许是英国文学中最遒劲有力的长篇小说。这是一本豪爽、勇敢和欢快的书,刚毅而宽宏;当然,也很率直。汤姆·琼斯容貌出众,精力过人,作为朋友,我们每个人都会喜欢他,只是他做了一些使道德家感到不愉快的事。不过,谁会管这些呢?除非我们是一本正经的道德家,否则是不在乎的。我们只知道汤姆·琼斯既不自私,心地还很善良。菲尔丁和笛福不同,是个自觉的艺术家。他的小说结构有利于他描绘一系列互不相干的事件,也有利于塑造大批人物。这些人物生活在一个熙熙攘攘、纷乱不堪的现实世界里,他们形象鲜明,富有活力。菲尔丁写作很认真——当然,作家都该如此——所以他对许多重要问题都觉得有必要提出自己的看法。在这部小说的每部分的开端,总有一篇评论文章,对这样那样的问题发表议论。这些议论有时很幽默,有时又很严肃。不过,我觉得即使把它们通通跳过不读,也不会影响对小说的欣赏。此外,我想说的是,不会有人读《汤姆·琼斯》时不感到愉快的,因为这是一本富有男性气息的有益的书,书中没有半点虚伪,而且会使你的心灵感到温暖。

斯特恩的《项狄传》是一部性质完全不同的长篇小说,可以用约翰逊博士评述《查尔斯·格兰逊爵士》 的话来说明这本书:“如果你是为了故事而读它,那你不如去上吊。”不过,这要看你的性情如何,你或许会觉得它比你读过的任何一本小说都有趣,也可能会觉得它沉闷之极,矫揉造作。这部小说既不协调又不连贯,而且枝蔓横生,但它却具有奇妙的独创性,幽默诙谐,很有感染力。书中五六个极具个性的人物非常可爱,你一旦认识他们,便会觉得不认识他们是一种不可弥补的损失,而认识他们,则可以增加你的精神财富。斯特恩的另一部小说《感伤的旅行》,我想你最好不要漏读了。不过,我除了能说它读起来很吸引人之外,别的就没什么可说了。

我们暂且搁下小说,来看看别的。我想,鲍斯威尔的《约翰逊博士传》是一部已得到公认的最伟大的英语传记,不管你是什么年龄,读这本书总会觉得趣味盎然,而且获益匪浅。你不论什么时候拿起它,随便从哪一页读起,都会读得津津有味。不过,这么说实在是多余的,因为它早已出名,用不着今天再来赞扬它一番。我还是谈谈鲍斯威尔的另一本书吧,它不太出名,所以我认为人们对它有欠公正。那就是鲍斯威尔的《赫布雷德群岛游记》。大家可能都知道,鲍斯威尔的手稿一向是由马隆负责编辑的,而他认为《赫布雷德群岛游记》写得不够典雅。为了迎合当时的典雅风尚,他便自己动手对这本书进行删改,结果反而把许多精彩的章节都删掉了。后来,伊沙姆上校买下了鲍斯威尔的手稿,才使未经删节的新版本得以问世。这本书既可使你进一步了解约翰逊博士,又可使你进一步了解鲍斯威尔。它会使你更加仰慕那位健壮刚毅的老博士,又会使你更加尊敬这位备受屈辱而可怜巴巴的传记作家。他是个不该受轻视的作家,他能敏锐地观察到有趣的事情,深刻地领悟新颖活泼的妙语,而且还有一种独特的天赋,能把各种气氛不同的场景或者一席富有情趣的谈话生动地再现出来。

约翰逊博士是巍然雄踞于18世纪英国文坛的人物,他瑕瑜并存的性格被公认是英国国民性的典型代表。可以说,我们几乎人人都读过他的传记,而且对他的了解甚至多于对许多和我们朝夕相处的人,但在我们当中,读过他本人著作的人其实并不多。他至少有一部著作是非常耐人寻味的。以我所见,在假日里或者在床头,最好的读物就是他的《诗人传》。此书写得清新有力、妙趣横生,简单实用的常识随处可见。虽然他的有些见解会使你吃惊——譬如,他认为葛雷 的诗味同嚼蜡,对弥尔顿 的《列西达斯》也不加称许,等等——但你仍然会兴致勃勃地读下去,因为他所写的一切都体现出他的个性。他对自己所论述的那些诗人和对他们的诗作一样感兴趣,所以,读着他对那些诗人犀利、生动、宽容的描绘,你即使没有读过他们的一行诗,也同样会觉得趣味盎然。

我接着想谈到一本书,但不免有些犹豫,因为我前面说过,我在这里谈到的都是读了能使人生变得更充实的书,而我虽然喜欢吉本 的《自传》,却又不得不说,这本书即便不读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失。当然,会错过一种很大的乐趣,但我如果因此而把这本书提出来的话,又觉得用不同的标准可以提出一大批算不上杰作的作品,那就需要专门来写一章了。不管怎么说,吉本的《自传》确实很好看,它篇幅不长,文笔优美异常,这是他驾轻就熟的技巧。整本书写得既严肃又幽默。说到幽默,我忍不住想举个例子。吉本在瑞士洛桑时坠入情网,但他父亲不同意,还威胁要剥夺他的继承权。他经过慎重考虑后,放弃了自己心爱的人。他在叙述这段经历后,写了这样一段话:“作为情人,我叹息;作为儿子,我服从;我的创伤,由于时间、分离和新的生活习惯,便不知不觉地痊愈了。”我想,就凭这段妙语,这本书也值得一读。

现在,由于要谈到两部伟大的小说,我想放弃到此为止我大致遵循的年代顺序。这两部小说是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和勃特勒 的《众生之路》。我这样做,不仅因为这两部小说在英国长篇小说的伟大传统中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联系到前面简略谈及的作品,我认为这两部小说充分体现了英国文学的特色。也许除了《项狄传》是个例外,上述所有作品都具有雄浑、率直、幽默、遒劲的特点,我认为这是民族性格的表现。所有这些作品都没有特别机敏之处,甚至是不太精致的。它们是行动者的文学,而非沉思者的文学。它们富有常识,有点多愁善感,充满浓厚的人情味。

关于《大卫·科波菲尔》,不用我多说,它是狄更斯最好的长篇小说。在这本书里,狄更斯的缺点几乎看不到,而他的优点却非常突出。继《众生之路》后虽然还有许多长篇小说问世,但是我觉得它是最后一部纯英国风格的长篇小说。在具有相当价值的作品中,它是最后一部没有受法国和俄国小说家影响的作品。它是《汤姆·琼斯》的正统继承者,而从它的作者身上,我们仍可以看到那位被称为典型的英国人的老词典编纂家 的气质。

现在我回头来谈谈简·奥斯汀 。我不想称她为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狄更斯尽管有夸张、庸俗、拖沓和感伤等缺点,但仍是最伟大的。狄更斯心胸开阔,他不仅描写我们熟知的世界,还创造了另一个世界。他的作品有悬念,有戏剧性,又有幽默感,使人感受到生活的纷繁和变幻无穷,而这些,据我所知,除他之外只有一个小说家做到了,那就是托尔斯泰。狄更斯以他充沛的生命力塑造了一系列人物,形形色色而且各具个性,他们动荡不定——不,不是动荡不定,而是在生活中骚动不安。他以惊人的技巧处理复杂的、往往使人难以相信的故事,竟然讲得有条不紊。对于这种技巧,除非你自己也是小说家,否则是很难知其高深的。

然而,简·奥斯汀却是小巧玲珑的。她的小说世界固然很有限,总是描写那个乡绅、牧师和中产阶级的小天地,但是有谁比她更具洞察力呢?有谁比她更精微、更合理地深入人物的内心呢?她不需要我来赞扬。我唯一想提请你注意的是,她很有特点,只是因为表现得那么自然,你便以为是平平常常的了。她的小说虽然从总体上说是没有故事性的,因为她总是避开戏剧性的事件,但不知何故,你却会一页接着一页地往下读,急切地想知道下文如何。这是小说家最重要的天赋才能,没有这种才能,他就完了。我想不出还有哪个作家比简·奥斯汀更熟练地使用了这种才能。现在使我为难的倒是,在她为数不多的几部小说中应该特别推荐哪一部为好。就我个人而言,我最喜欢的是《曼斯菲尔德庄园》。我承认,小说中的女主人公太一本正经,男主人公也是个自以为是的傻瓜,但我并不在乎。这是一部观察精细入微、充满讽刺和幽默的杰作,写得机智、巧妙,非常感人。

谈到这里,我想请你注意一下赫兹利特 。他的名声虽然已被查尔斯·兰姆 淹没,但在我心目中,他是个比兰姆更出色的散文家。兰姆生性可爱、温柔、机智,认识他的人都喜欢他,所以也容易引起读者的爱慕。赫兹利特却大不一样,他粗鲁、笨拙、妒忌、好斗,实在不讨人喜欢。但令人遗憾的是,最好的书并不总是由最和蔼可亲的人写出来的。说到底,艺术家的个性才是最关键的。对我来说,较之于查尔斯·兰姆耐心、伤感的和蔼性格,赫兹利特痛苦、叛逆和刻毒的灵魂更使我感兴趣。作为作家,赫兹利特是有魄力的,是大胆而健康的。他想说的话,都斩钉截铁地说出来。他的散文有血有肉,读起来不像读兰姆的散文那样使人觉得像在品尝一道美味的菜肴,而是像大口大口吃着一顿饱饭。他最精彩的作品大多收在他自编的《桌边漫谈》里,此外还有许多后人为他编的散文选集,而所有这些选集,没有一本是不收他的名篇《初识诗人》的。我认为,《初识诗人》不仅是他的作品中最扣人心弦的,同时也是英国散文中最精彩的一篇。

现在再谈两部长篇小说:萨克雷 的《名利场》和艾米丽·勃朗特 的《呼啸山庄》。由于篇幅有限,我只能简单地谈一下。当代评论家对萨克雷是颇为苛刻的。也许他生不逢时,本该生在我们这个时代,若在今天写作,他就不会有那么多清规戒律了。而在当时那个维多利亚时代,小说家无论看到多么严酷的现实,大多是不敢如实描写的。萨克雷的观点是现代的,他深刻地意识到人的平庸,而且执着地探究人性的矛盾。无论你对他的感伤情绪和说教倾向感到多么遗憾,或者对他一味迎合大众口味的软弱性格觉得多么可悲,事实上他还是塑造了贝基·夏普这样一个堪称英国小说中最真实、最丰满和最生动的人物形象。《呼啸山庄》别具一格。这部小说不太容易读,因为它有许多地方写得太不近情理,简直莫名其妙。尽管如此,它却充满了激情,而且非常感人,它有伟大诗篇的那种深度和力度。读这本书,你会觉得它不像小说,因为读小说无论怎样入迷,需要的话你总能提醒自己说,那不过是作者编出来的故事。《呼啸山庄》却不然,它深深地刺激你,就像你自己在生活中遭到了不幸似的。

还有三部小说,我觉得不读可惜,但在此我只能提一下书名。它们是乔治·艾略特的《米德尔马契》、特罗洛普 的《尤斯塔斯钻石》和梅瑞狄斯的《利己主义者》。

至此,你一定注意到了,说不定还会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我对诗歌只字未提。我们国家固然没有产生出能和其他国家的大师并驾齐驱的大画家、大雕刻家和大作曲家(这些方面的成就虽然也很可观,却并不怎么卓越),但是如果我声称我们的诗人是绝对一流的,我敢相信,别人绝不会说这是出于民族偏见或者褊狭的爱国主义。然而,诗歌是文学之花和文学之冠,它容不得凡俗和平庸。我记得埃德蒙·戈斯 曾对我说,他宁愿读平凡的诗,也不愿读普通的长篇小说;他说读诗无须多花时间,也无须集中精力。不过,我对那些光是有韵的东西却不感兴趣,不管它们格律多么完美。对我来说,诗必须是伟大的,否则就不值一读,还不如读读报纸。我也没法随随便便地读诗。我需要有一定的心情和合适的环境才行。我喜欢在夏天黄昏时分,在花园里读诗;我喜欢坐在悬崖上,面对大海,或者躺在长满青苔的林中斜坡上,从口袋里拿出一卷诗来读。

但是,即便最伟大的诗篇也不免有令人生厌的地方。许多诗人一生写了不少诗集,其中也不过两三首是真正的好诗。我认为凭这两三首诗已足以对他们做出评价了,因此我不愿读那么多,而所得却那么少。所以,我喜欢诗选。我知道批评家看不起诗选,他们说,要欣赏某个作家,就得读他的全部作品。但我并不想听从批评家的指导,我是作为一个普通人,为了寻求安慰、为了丰富生活或者为了获得安宁才读诗的。为此,我很感谢那些目光敏锐的学者,他们从浩如烟海的英国诗歌中去芜存菁,正好适合我的需要。据我所知,最好的三本诗选是帕格雷夫的《黄金诗库》《牛津英诗选》和杰拉尔德·布莱特的《英国短诗精华》。不过,我们既然生活在当今世界,对当代诗人的作品也不该忽视。他们总该为我们写出某些值得一读的东西吧。遗憾的是,我能读到的仅有的一本当代诗选也选得不好,所以我连它的书名也不提了。

当然,每个人都应该读莎士比亚的那些伟大的悲剧。莎士比亚不仅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诗人,也是我们民族的光荣。我很希望哪位有鉴赏力、有才学和有识别能力的人,哪天能编出一本莎士比亚戏剧和诗歌的精选本来,其中除了收录我们大家都熟悉的那些著名段落外,还把一些精彩片段,甚至单行诗句也一并选入。这样,每当我需要享受一下诗之精华时,便可随手翻阅了。 OschY+wFvgw/mnwGo3j3PGF8zO0e46wst44CmGyvaMFIqnqy8lLbJPQZSISERJ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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