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有个绅士 在拉·曼却的一个村子里居住,至于那个村子叫什么我不想说了。他那种绅士,通常都有一条在枪架上摆放着的长枪、一张年代久远的盾牌、一匹瘦削的马,还有一条猎犬。他平时吃的砂锅杂烩中,牛肉要多过羊肉 ,晚饭通常吃葱头拌剩肉,周六的食物是煎腌肉以及鸡蛋饼 ;周五的食物是扁豆 ;周日加上一只小鸽子。这便用掉了他一年收益的四分之三。过节的时候,他会穿上黑色的细呢子大氅、丝绒裤和丝绒鞋,平常穿一身做工极佳的本色粗呢子衣服。这便将剩下的钱都花掉了。他家中有一位四十余岁的女管家,一个还没有二十岁的外甥女,以及一个可以下地也可以上街的小伙子,帮他套马、除杂草。
我们这个绅士即将五十岁了,身体非常健壮。他体型清瘦,面颊瘦削,每天起床非常早,喜爱打猎。有人说他的姓氏是吉哈达,还有人说是吉沙达,说法都不相同,推究起来,应当是吉哈那。不过这个问题在书中根本不重要,咱们只要说得不违背故事的真实性就行了。
且说这个绅士,一年里大部分时间都非常清闲,闲着无聊的时候便一直读骑士小说,简直是爱不释手,乐此不疲,甚至将打猎啊、管理家产啊都抛到了脑后。他好奇心非常重,并且深陷其中,竟然卖掉了数亩田去买书读,将可以买到的所有骑士小说都弄回了家。他最欣赏著名作家斐利西阿诺·台·西尔巴 的小说,因为行文讲究,会拐弯抹角地打比方。他简直将它们当成了无价珍宝,特别是常常读到的那些祈求爱情以及幽怨的书信,比如:“你用无理回应我的有理,这个所以然的道理,让我有理也理屈词穷;所以我抱怨你漂亮,并不是毫无道理的。”再比如:“……伟大的天通过神圣的手法,拿星星装点你的神圣,让你可以值当你的崇高所当值的价值。”
不幸的绅士被这些话迷住了心智,晚上还睁着眼不睡觉,要弄明白这些句子,探究句子里的含义。实际上,就算亚理士多德特意为了这一点而复活,也没有办法探究出,也没有办法弄明白。这个绅士对堂贝利阿尼斯 把人打伤了自己也受伤,一直感到有些担心,因为根据他的设想,虽然外科医生的医术非常高超,伤口愈合后也肯定会在身上脸上留下满满的疤痕。不过从另一方面说,作者在末尾说明故事还没有结束等待续文,这点他非常赞同。他不止一次想要自己动笔写,真的将故事补充完整。只是由于他无时无刻不在想着更要紧的事,才未能去做,不然他肯定会拿起笔去写,并且真的会写出来。
他总是同村子里的一个神父(一个毕业于西宛沙大学 的饱学之士)争辩谁是最出色的骑士:是巴尔梅林·台·英格拉泰拉,或者阿马狄斯·台·咖乌拉。但是村子里的理发师尼古拉斯觉得他们都没有太阳骑士杰出,唯有阿马狄斯·台·咖乌拉的弟弟堂咖拉奥尔可以和太阳骑士相媲美,原因是他能屈能伸,并非过分谨慎的骑士,也没有他哥哥那么喜欢哭,说到英勇,也丝毫不逊于他的哥哥。
简单来说,他沉迷书中,每天从傍晚看到破晓,又从破晓看到傍晚。如此睡眠不足,读书过多,他脑汁干枯,丧失了理智。他满脑子全是书里说的什么魔术啊、比武啊、战争啊、挑衅啊、受伤啊、调情啊、爱情啊、痛苦啊等等荒唐无稽的事。他非常顽固,坚持认为自己看的那些荒诞的故事都是真实的,都是世界上不容置疑的确凿的历史。他总是说:熙德·如怡·狄亚斯 是一个杰出的骑士,不过没有火剑骑士厉害。火剑骑士只要轻巧地挥一挥剑,便将两个凶残的巨人都劈作了半截。他格外钦佩贝那尔都·台尔·咖比欧,因为他模仿赫拉克利斯用一双胳膊将地神的儿子安泰掐死的方法,在隆塞斯巴列斯把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杀掉了。他非常赞赏巨人莫冈德,因为他的族人全是高傲粗鲁的巨人,只有他彬彬有礼。但是他最钟爱的还要属瑞那尔多斯·台·蒙达尔班,特别喜爱他从自己的城堡跑出来,碰到人抢劫,又去海外偷来了传说中浑身都是由金子铸成的穆罕默德的像。他还要给背叛了伙伴的恶贼咖拉隆狠狠一顿踢打,甘愿为此赔上一位女管家,甚至还赔上了一位外甥女。
总的来说,他已经彻底丧失理智了,天底下没有哪个疯子如同他那样异想天开的。他要当一位游侠骑士,身披盔甲,手握兵器,骑着马周游世界,去各个地方猎奇冒险,将书中那些游侠骑士经历的事全都体会一遍:他要把所有的暴行都消灭,要经历各种各样的艰险,在未来成就一番功业,便能流芳百世。他认为一则让自己名声远播,二则替国家效力,这是一件美差,也是必须要做的事。这个不幸的人想要借助两条胳膊的力量,立功扬名,至少也要当个特拉比松达 的国王。他这样幻想着,自得其乐,迫切地想要实践自己的心愿。
他第一件事便是去将他曾祖留给后人的一套盔甲擦干净。这套盔甲一直放在一个角落中没有人理会,已经锈迹斑斑,还发了霉。他想方设法地拾掇它,但是看到了一个致命的缺陷,这套盔甲的头盔是没有面甲的顶盔,而非可以将头和脸完全护住的全盔。他匠心独运,想办法补救,拿硬纸制成一张面甲,装到顶盔上,看着就似乎是一只完好无缺的头盔。他取出剑砍了它两下,试一试结不结实,能不能禁得住刀剑,但是一剑砍下,将整整一周的成绩全砍没了。他看着自己的作品一触即碎,非常失望。为了防止再出现这样的危险,他找来几条铁皮衬着又制了一个,自己觉得已经非常结实了,不愿意再检验,便把它当作坚固的、有面甲的头盔。
然后他想起了家里的马。这匹马的马蹄上的裂痕数都要超过一个瑞尔能够换来的铜钱数了 ;它毛病太多,都超过了郭内拉那匹瘦得摸不到肉的马 。但是在我们这个绅士的眼中,它比亚历山大的布赛法洛 、熙德的巴比艾咖 都要好。他为了替它想一个名字用了整整四天的时间,心道:它的主人是非常有名的骑士,它自己也是一匹非常好的马,要是名字不出彩那可不行。他得为它取个名字,既可以说明它在主人还没有当上游侠骑士的时候的身价,又可以说明它眼下的身价:它的主人远非昔日可比了,它自然也应当重新起一个显耀且响亮的名字,才能与它主人的新身价与新身份相匹配。他心中打着草稿,想了不少名字,又抛到一边,重新拟定,再次取消,接着重拟。最终他下定决心将它的名字定为“驽骍难得”,认为这个名字既响亮又尊贵,并且说明它以前是一匹驽马,眼下却举世难得 。
他替自己的马起了这么满意的名字,也要为自己起一个,用了八天的时间,下定决心叫自己堂吉诃德。或许便是依据这一点,前文提到这部写实传记的作者推断他的姓氏是吉哈达,而非其他人以为的吉沙达 。但是他想起勇敢的阿马狄斯觉得只用阿马狄斯当姓还不能让人满足,他得替国争光,将国家名加到姓氏中,称自己是阿马狄斯·台·咖乌拉。我们这个绅士由于想要充当真正的骑士,下定决心将自己家乡的名字也加到姓氏中,称自己是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他认为这样做能说明自己的籍贯,并且用地名做姓,能够为本乡增光。
铠甲已擦洗干净,顶盔已改为头盔,马和他都已起好了名字,可他感到还有一丝欠缺,他还需要寻找一位心上人。因为游侠骑士没有心上人,就如同树没有树叶与果实,躯壳里面不存在灵魂。他心道:“游侠骑士总是会遇见巨人。要是我是咎由自取走了霉运,或者恰逢好运,也遇见一两位巨人,我同他较量,将他打倒或劈成半截,总之,我击败了他,收服了他,那么,我就能吩咐他去拜见某个人,让他进门后在我那位迷人的小姐眼前跪下,谦卑地说:‘小姐,我是马林德拉尼亚岛的主人,巨人卡拉库良布洛。有一个怎么夸赞都不为过的骑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与我决斗,击败了我,让我来您这里,听您的吩咐。’那就太好了!”
啊!我们这个绅士想到了这几句道白,特别是给自己心上人取好了名字后,真是太兴奋了。原来,听别人说,他之前爱过邻近的村子里一个非常迷人的农村姑娘,但是那姑娘似乎对此毫不知情,也从没放在心上。她的名字是阿尔东沙·罗任索。他觉得她能称作自己的心上人。他想为她起个名字,既得和原来的名字相像,又得有公主贵人的意思,最终打算将她称作“杜尔西内娅 ·台尔·托波索”,因为她住在托波索村。他认为这个名字就和他替自己还有自己所有的东西所起的名字一样,动听、新颖,并且非常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