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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些日子,一位做建筑的朋友把这本书的手稿给我邮寄过来了。在费城,工匠们修建一座房屋时,找到了一间密室。密室在卧室的壁炉下面隐藏着,看着很小,面积大约有八平方英尺,里面摆放着各种各样的微型家具,在殖民时期,这都是一些宝贝。在各种各样的家具中,其中有一张是秘书桌,桌子上有一本书稿,书页的尺寸与邮票相差不多,上面满是密密麻麻的字迹。

朋友只有用高倍放大镜,才能将里面所记载的内容看清楚,也就是这本书马上要讲的故事。

因为书稿非常奇特,真假很难辨认,因此朋友把书送到很多权威的机构做进一步地检测与评定。

布朗索文研究所的科学家非常有把握地跟他说,经过他们的研究分析,这份稿件的纸张和墨水是美国初期才有的,上面的字迹很可能是用早期的羽毛笔写的。

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国家自然历史博物馆的官方报告称:即使再不可捉摸,但事实就是如此,这些,是一只老鼠写的。

我没有想要做什么改动,仅是把一些拼音和语法上的错误修正了,而且加入了一些插画,下面我就把艾莫斯的故事用他自己的话来告诉大家。

他对富兰克林职业生涯的说法在很多地方都与后来的历史学家有所不同,其中的缘由,我也无从拷问。但是我坚信,这只老鼠和伟人日夜相伴,甚是亲密,他所写的应该比其他学者的记述更有可信度。

罗伯特·罗素1939年5月写于兔子坡 l32jUkEphXJDg7eece2+V+/YOmq7gtDVgoQ3GbSyv8eMcHr5t4HMhDQ7SU5WMz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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