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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真理-话语(陈述)-物

早先发生的事件的静止状态,可能具有其不同的形态和基础。我们来看一下,就此而言,我们的问题会是怎样一种情况。我们听说,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时代,作为特性之承载者的物的规定就形成了,同时,话语之本质也得到了揭示。因此,也就在同一时期,对于真理的标志被理解为对于物的感知的衡量,这种真理在话语中有其位置。所有这一切都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对话和论述中,详细清楚地得到了表达,我们还可以指出,这种关于物、话语以及真理的学说,如何在斯多亚学派那里就发生了变化,我们还可以进一步指出,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又是如何再次以不同形式出现的,而在近代又发生了变化,在德国唯心主义那里再一次改头换面。如果我们这样来描述有关“历史”的问题,就根本或完全不是在历史性地追问,也就是说,我们会使“物是什么”这个问题完全处于静止状态;运动仅仅是,我们借助某种报告对诸多理论进行相互比较而已。只有当我们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对于物、话语和真理的规定置入明确的可能性之中并就此做出决断的时候,我们才会使“物是什么”的问题走出静止状态。我们追问:物之本质的规定和话语之本质的规定以及真理之本质的规定只是偶然地同时发生的,还是说,所有这些环节都相互关联,甚至必然关联在一起?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规定如何关联在一起呢?如果我们引用物之本质规定的正确性为根据来作证的话,那么,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显然已经有了答案,无论如何都是这样。就此而言,真理之本质结构的规定——基于作为正确性的真理之本质——必然指向物之本质结构,由此,物之本质与话语以及真理之本质之间的明确关系就确定下来了,这也可以表面上从物与话语的规定顺序中看出来,主词-谓词-关系处于第四位。当然,我们不要忘记,我们提出所看到的这种关系,将其作为日常或“自然的”对问题之理解的看法,而这种自然的看法却完全是不自然的。这就意味着,其想象的稳固性随着追问的继续进行而自行消解了。您说:真理和话语之本质结构应该由物的结构来衡量呢,还是反过来作为特性之承载者的物的本质结构,根据作为“主词”和“谓词”之统一的话语之结构而被解释的呢?是人在物之结构上察觉到了话语之结构呢,还是他把话语之结构放到了物里面呢?

如果应该是后一种情况的话,那么立刻就会进一步产生问题:话语、陈述如何与之相符合,又如何偏离这种尺度或样本,物应该如何依其物性而得到规定?因为话语、陈述、规定或言说都是人的行为,结果是,不是人符合于物,而是物以人,以人的主体,被人们所熟知的“我”为标准。对物和语词之间的本源关系的这样一种解释似乎是难以想象的,至少对于希腊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因为自我立场是某种现代的东西,因而是非希腊的,在希腊人那里,城邦给予尺度。于是,在希腊人那个思想家的民族里,就记下了这样一句话:

“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说出这句箴言的人,普罗泰戈拉,据说曾写了一部题目很简单的著作,就叫做 ,真理。说这句话的时间离柏拉图时代不会太远,这可能就是由于物的结构以话语的结构为准,而不是相反,不是“主观主义”。在这种情况下,“主观的”只是后来对希腊人思想的看法。如果实际上话语以及包含于话语中的东西被理解为正确性的真理是规定物的尺度的话,如果物因此就关系到了另外的或相反的东西的话,就像自然的观点所认为的那样,那么就会进一步产生问题:如何保证现在就真的切中了话语之本质,其根据何在?从何处来规定真理究竟是什么呢?

于是我们看到:先行于物之本质规定的东西,完全或根本不是过去或完成了的,充其量是重新开始运作并至今还成问题的东西。如果我们不是简单地人云亦云,而是想要把握我们自己所说的或通常所意指的东西,我们立刻就会陷入到问题的全部混乱之中。

有关物的问题首先在于:是话语或真理的本质从物的本质出发而得到规定呢,还是物的本质由话语之本质来规定?问题被确定为“非……即……”的形式,可是——这才成为决定性的问题——这种“非……即……”本身充分吗?物之本质和话语之本质之所以镜像地组建起来,难道是因为它们双方共同被深深扎根于其中的同一个根源所规定吗?然而,对于物和话语的本质及其来源来说,这个共同的根据是什么或者在哪里呢?是无条件的吗?我们一开始就说:物的本质就其物性而言所依赖的条件,本身不再是物或有条件的,它必然是一个无条件的东西,但无条件者的本质,同样也要借助被确定为物或形成物的东西而得到规定。如果物被认作ens creatum(被造物),认作神所创造的现成的东西,那么,无条件者就是《圣经》意义上的上帝,如果物被认作与“我”对立的对象,即作为非我的话,那么,无条件者就是“我”,德国唯心主义意义上的绝对的“我”。无条件的东西在物之上或物之下,还是在物之中去寻找,这要取决于人们所理解的条件或条件性的存在。

借助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切入到了规定物和话语及其真理之可能根据的方向中,但由此,最初关于物的问题在其开始的地方就发生了动摇。以前那个给予物之规定以尺度的事件,那个看似早已过去了的,但只是被卡在了真理中并从那时起就静止了的东西,就被带出了静止状态,关于物的问题走出其开端,重新又运动了起来。

通过指出关于物的这种内在的可疑问题,现在只是说明,我们在何种意义上认为这个问题是一个历史性的问题。历史性的追问意味着:将静止或束缚在问题中的事件释放并置入到运动之中。

当然,这样一种先行的东西很容易输给某种误解,人们可能会认为,那是因为一开始对物的规定推算有误,或者毕竟不充分、不全面。这种空洞自负的优越感是一种幼稚的玩笑,所有后来的东西只是由于来得较晚,它可以随时衡量以前的东西。如果在我们的追问中通常会涉及到批判的话,这种批判不是针对开端,而只是针对我们自己,只要我们把这种开端不再看作那样一种东西,而是当作某种“自然的”,即在某种不经意的歪曲中所携带着的东西。

把“物是什么?”的问题理解为一个历史性的问题,同时远离一种意图即,只是历史性地去报告以前出现过的关于物的看法,同样也远离那种嗜好,即,批判这些看法或通过对当时正确的看法的总结,从目前的观点出发推算出或提出某个新观点。毋宁说应该做的是,根据其最简单的,在静止中被固定下来的运动特点,使这个问题最初的内在事件运转起来,这个事件并不是在遥远的时代、在随便什么地方远离我们的东西,而是在每一句话中,在每一种日常观点中,或在每一次朝向物的行进中都在此存在着。 OaK/ruNKRw5MzbZGGNev52R2fKIOogJJaXWNBgAwEjE0cmXi3QP8kQ2Dkvnl10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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