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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自上古时期,在中国北部边疆就活跃着靠渔猎或游牧为生的族群。黄河流域的沃野接续着河西走廊的绿洲,在这传统上华夏民族 (后来形成汉族) 农耕居民住地的北部,越过阴山山脉,是绵延辽阔的草原和荒漠,再往北则被不宜人居的原始森林覆盖。这广大地域气候严酷,谋生不易,在这里生存的居民锻炼出健硕的体魄和顽强的性格;他们靠渔猎、游牧为生,转徙不定,形成适于恶劣环境、惯于迁徙的习性和好勇斗狠、冒险犯难的精神;随着人口孳生,这些族群必然要扩展活动空间。有些沿着蒙古高原经中亚、两河流域的广阔荒漠和草原地带西进 ,更多的则越过阴山山脉进入南方农耕地带即传统的中国本部地区。那里人口、财富密集,提供不尽的营生资源。这样,中国从有历史记录的周秦时期起,北方族群一波波兴起,随之在北部边疆出现他们一次次南下的洪流。这些族群规模大小不同。他们初起时,一般是一些原始形态的部落联合体;继而一步步扩充壮大,融入新的成分,形成更强大的族群。这些族群被称为“族”或“民族”。而从实际构成看,他们都不是单一种族,也不具备现代学术意义上的“民族”形态。本书也是在这样的意义上讨论“北方民族”的

当然,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迁徙是双向的。南方农耕地区居民也不断向北方流动,但是主导潮流是北方民族向气候更温暖、更适宜生存、经济更发达、财富更集中的南方涌进;这种流动在平常情况下会是渐进的、和平的,但当某些民族形成一定实力,又适逢时机,就会采取武力侵袭、掠夺的形式;它们发展早期南下往往是劫掠人口、资财,然后就退居北方住地,再伺机南进,这对于中国本部就是所谓“边患”,而一旦积累足够实力,他们就会部分或倾族南下,按中国传统方式在汉地建立政权 ,以致如蒙古族、满族统一中国;这些民族所建立的政权败灭后,有些在汉地定居下来,或者被同化而消失了作为独立民族的踪迹,另有些则退居到发祥的北方故土,继续作为独立民族发展。这样,在中国的漫长历史上,北方民族的兴衰变动波澜壮阔,谱写出众多动人心魄而又灿烂辉煌的篇章。他们的历史,他们与南方汉地民族、他们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斗争、融合的历史,乃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民族对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造成深远而巨大的影响,做出了重大贡献。今日世界上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中华民族大家庭,面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是包括北方民族在内的各民族及其先民经过长期奋斗的历史共同创建的。

讨论中国历史上边疆各民族的活动与贡献,内容理应涵盖东方沿海之外的北、西、南三个方面。但基于独特的地缘和社会等方面原因,北方民族的活动及其造成的影响无疑是更为巨大和重要的。又北方民族中有些或者势力单弱而没有形成与南方本部政权争衡的足够力量,或者在南方活跃一时而未能长久驻留,或者基本活跃在北部边疆而没有大规模南下 (如南北朝时期的柔然、高车,隋唐时的突厥、回纥等) ,比较那些深入汉地建立起政权的民族,这些民族的历史地位和影响也就相对单弱。就本书主题——佛教与北方民族发展关系——所关涉的内容说,这些民族的活动理应包括在范围之内。但是为了突出重点,本书将集中讨论那些曾南下汉地并创建起政权的民族的活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讨论到的那些民族的活动及其贡献与意义并不重要。

又讨论本课题,几个理论前提需要明确。

第一,研究中国历史,需要明确“历史的中国”这一概念。确定这一概念的最重要的依据是民族和疆域,还需要顾及语言、文化等诸多比较次要的方面。

中国在历史传统上本是多民族构成的国度,因此确立起“华夏”、“中华”这样兼有族群、地域意义的概念,表明中华民族的历史乃是居住和活跃在中国疆域内的众多种族、民族共同生存、交往、融合的历史。殷周以来的上古文明即是诸多民族共同创造的果实。如著名的宗教史家伊利亚德 (Mircea Eliade) 所指出:

中国人的种群并非是单一的。此外,起初其语言、文化与宗教均非表现为一个单一的体系。沃弗朗·埃伯哈特 (Wolfram Eberhard) 研究了周边人种因素泰族、通古斯族、突厥—蒙古族、藏族等等对于汉族综合体的贡献 (参见Eberhard: Kultur und Siedlung der Randvölker Chinas ,和其两卷本著作 Lokalkulturen im alten China 。对宗教史学家而言,这些贡献弥足珍贵:它们首先有助于我们理解北方萨满教对中国宗教性的影响,以及对于某些道教实践之“起源”的影响。 [1]

春秋战国时期,在当时中国疆域核心部分即黄河、长江流域居住的华夏民族已经是众多民族的集合体。秦王朝在中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和重大贡献之一,即它不仅仅在政治上和文化上实现了空前的统一,更促进了统治疆域内各民族的融合,为中华民族进一步充实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也确定了基本方向。

有史以来,在黄河、长江流域即传统上中国本部的北方广大森林、草原地带陆续兴起并活跃一批批新的族群,他们形成伊始就和南部农耕地区保持密切的经济与文化联系,并与之频繁地相交流、相沟通。他们向南方农耕地带扩展势力乃是生存的需要,因而发展到一定阶段,向南方涌进就成为这些族群活动的常态。战国时期齐、楚、魏、燕、赵、秦和中山国修筑长城,秦王朝统一中国后又大肆扩建,均意在阻挡北来“胡族”南下。后来的一些王朝又曾加以修补和扩建,这就形成中国本部汉地与北方民族之间一条人为的界线。但这条界线只是区分黄河、长江流域农耕地带与北方草原、森林地带的自然地理区划的界线,大体也是中原农耕民族与北方渔猎、游牧民族不同活动区域的界线,往往又成为南、北方民族发生纷争的地带。但这不是“历史的中国”的国界。事实上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条界线也并不是某些北方民族所建立的政权的边界。这就必须打破把“历史的中国”的范围局限在长城以南以长江、黄河流域为中心、主要是汉族居住地区的偏见,而应肯定它的范围包括南、北众多民族活动的长城内、外的广阔地域。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占据南方中原及其周边的中国本部的王朝,与这些北方民族的关系不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而是中国内部的民族关系或中央政权与地方政权的关系;北方民族中有些南下建国称帝,是中国内部的割据政权,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国家;而如蒙古人建元朝,满族人建清朝,则是少数民族建立的传统意义的中国王朝。事实上,中国历代王朝,包括那些北方民族建立的王朝,也往往把与这些民族或政权的纠纷当做国内事务来对待。这样,“历史的中国”的疆域就应涵盖在北方草原、森林活动的诸多民族所在的广阔地域。

还值得注意的是,“历史的中国”的边界又是不断变化、相对模糊的。汉代的王充就曾说过:“周时仅治五千里内,汉时廓土收荒服之外……古之戎狄,今为中国;古之裸人,今被朝服……” 这是说,从西周到汉朝,领土是不断扩大的,而扩大的地区则是当时边疆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这也是后来“历史的中国”疆域的大体发展趋势,从而使其边界不断移动;同时在古代条件下,国家边界又是模糊的,而且时间越是靠前这种模糊状态越是明显。傅海波、崔瑞德讲到唐代边界情形说:

唐代中国的“边界”概念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有一个外部环状地带,那里的人民因为加入了纳贡体系而成为“中国世界”的一部分;有一个在羁縻制间接统治下的部落民的内部环状地带;还有唐朝军事防御体系的外界和有效的文官管理的外界。 [2]

这里说的“羁縻制”是唐代的,并不适用于其他朝代;所说边界三个环状地带即使在唐代也并不清晰且在不断发生变化。但是在现代意义的国家边界基本划定 (对于中国,这是清朝前期的事) 之前,“历史的中国”的边界存在着或宽或窄的模糊环状地带,这些地带又随国家发展而变化则是事实。在北方,这种环状地带靠近汉地的部分往往是汉族和少数民族居民杂居区域;越是往北,汉族居民越稀少,基本是少数民族生存、活动地区。而这整个环状地带往往在中央政权不同形式 (包括羁縻、纳贡、联姻等) 的统属之下,又处在朝廷有效的军事、政治管辖体系之外,因此形成一些相对独立的政权,有些更曾建立起某种形式的“国家”。但是即使是后一种情况,它们在政治、经济上与中央政权仍保持密切联系,并处在中国发达的经济和传统文化的强烈影响之下;而更重要的是,那些南下建立起或割据或统一的王朝的北方民族无例外地都自觉地把他们的政权纳入到中国历史传统之中,自认为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就是“历史的中国”生存和发展的实际状态。这样,所谓“历史的中国”,应当包含历史上中华民族各民族活动的领域,这又是在不同历史时期不断变化的疆域 。在这不断变化的“历史的中国”的广阔疆域之内,中华民族各民族逐渐形成、充实、发展、壮大起来。

讨论中国北方民族的历史,有人拿欧洲中世纪的“蛮族” (中国的北方民族也往往被称为“蛮”、“胡”等) 相比附。例如法国汉学家勒内·格鲁塞 (René Grousset) 就把蒙古人南下比拟为“类似于欧洲五世纪的民族大迁徙” [3] 。如就民族迁徙与交流情形说,古代欧洲的“蛮族”和中国的一些北方民族确实有相当多的共同之处:公元四世纪至五世纪欧洲北部的日耳曼人、汪达尔人同样是经济、文化后进的民族,他们同样凭武力自北方南下,造成欧洲民族的大迁徙、大融合。不过就欧洲历史发展总体形势看,南下的“蛮族”面对的是腐败的罗马帝国和已经衰朽的罗马文明,他们则生机蓬勃,他们的南进促成了罗马帝国的衰落,欧洲文化从而吐故纳新,开启近代欧洲发展的坦途;随之“蛮族”在历史发展中逐步演进为近代欧洲各民族,遂建立起近、现代各独立国家,形成今天欧洲列国并兴的局面。而作为中国“蛮族”的北方民族尽管同样迁徙南进,也曾依靠武力侵夺建立起诸多政权,以至如蒙古人、满族人建立起统一中国的王朝,它们的活动也曾多方面改变了中国版图和面貌,但是他们面对的是汉地先进的、具有强大发展潜力的农耕经济体系和高度发达的、生命力旺盛的文明,它们不可能用原始的渔猎或游牧经济取代汉地的农耕经济,也不能摧毁、改变中国自古以来形成的卓越的文化传统,因而他们尽管一时可以依恃武力攻城略地,以致建立“国家”,却不能变更中国历史发展的总体形势。正因此,他们才都无例外地把所建立政权归属到中国历史传统之中,并认为自身的活动是中国历史的一部分。这样,他们的活动在历史上的作用与后果都绝不同于演变为欧洲近代民族、建立起近代欧洲各独立国家的“蛮族”。他们始终作为中华民族的成员生存、发展,与各族民众共同创造着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这也成为“历史的中国”的民族关系的一大特色,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大特色。

第二,应当充分认识到,“历史的中国”是中华民族各族共同创造的。历史上一拨拨北方民族兴起、活跃、南进,不断给中华民族注入新鲜血液,充实、丰富了中国的经济、文化,对中国的发展、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巩固做出了重大贡献。

李济曾指出:

两千年来中国的史学家,上了秦始皇的一个大当,以为中国的文化及民族都是长城以南的事情。这是一件大大的错误,我们应该觉悟了!我们更老的老家——民族的兼文化的——除了中国本土之外,并在满洲、内蒙古、外蒙古以及西伯利亚一带:这些都是中华民族的列祖列宗栖息坐卧的地方。

这里只提北方,如果更全面地说,不能忽视西方和南方。不过从历史事实看,北方民族南下,在中华民族的融合、统一与巩固过程中确实起了更重大的作用。

李济具体分析了1644年以前的三次北方大入侵:“(a)匈奴—鲜卑入侵;(b)契丹—女真入侵;(c)蒙古入侵。” 具体时间分别是公元304—580年;907—1235年;1280—1368年。还应当有第四个时期,即女真后裔满族南下,建立清朝。前两次,南下民族曾创建起一批政权,形成南北割据状态;后两次则蒙古人、满族人先后统一中国。这样,考察秦汉以来的历史,给予中国发展整体以巨大影响的北方民族南下活动几乎贯穿近两千年的全过程。因而如萧启庆所指出:

在中国史乃至整个亚洲史上,北亚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民族具有相似的重要性,而在中国历史上游牧民族所建立的征服王朝如辽、金、元、清更与汉族王朝也有相同的影响。过去的汉族中心观掩盖了中国历史的多元性,这是国史研究中的一个严重缺失,有待弥补。

当然,承认这一点,并不能忽视不同民族发展的特点及其作用、贡献有所不同,也不能否定汉族在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主体地位。

这样,北方民族兴起、发展、南进,与汉族为主体的南方民族交流、融合就成为中国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而北方民族的活动则往往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一趋势的进程和后果。如果说先秦时期实现了华夏民族第一次大融合,为秦的统一和汉的兴盛奠定了基础,那么秦汉以后这种民族融合过程迄未终止,并为中国的持续发展不断提供有利条件。

自西汉初期,分别活动在长城南、北的两大族群——以汉族为主的汉地居民和北方的匈奴人就来往迁徙,通过战争的与和平的手段,密切经济、文化联系,促成双方的交流与融合。汉末中原动乱,地旷人稀,给北方诸民族大举南下提供了机会;到两晋之际,他们相继在广大的北方建立起一批割据政权。这些政权争斗混战,旋起旋灭,各民族则迁徙流动,混居杂处,形成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又一个高潮。正是这个高潮,替隋、唐再度实现统一催生,为唐、宋经济、文化高度繁荣局面的出现做了准备。唐末五代,北方又一批民族兴起,开始活跃。先是契丹、女真进入长城以南建立辽、金,接着蒙古族大举南下,统一中国,造成又一次时间更长久、规模更大的民族大迁徙,实现又一次民族大融合。在这个时期,还有党项人在河西建立起多民族聚居的西夏国。在汉族建立的明朝取代蒙古人的元朝统治近三百年之后,女真族后裔满族强盛起来,又南下中原,建立起另一个少数民族统治的统一王朝。蒙古人的元朝历时近一个世纪 (在元朝建立之前,蒙古人已在北方建立“大蒙古国”;元朝灭亡后,部分蒙古贵族在漠北建立“北元”) ,满族人建立的清朝则长达近三个世纪。美国汉学家韩森把唐末至清王朝这千余年看做是中国历史上“面向北方”的民族融合时期。汪荣祖则说这“历时数千年的三次大融合,奠定了今日中华民族及其传统文化的巩固基础” 。清王朝灭亡之后,当年举族南下的满族人在汉地定居下来,如今作为中华民族的重要成员仍在活跃,但与汉族的区分已渐趋消泯;而清王朝自康、乾极盛时期奠定的版图,把五十六个民族包容其中,构成了今天中国版图的基本格局。

葛剑雄分析南方农业民族和北方牧业民族不同的生产方式和活动区域,解释为什么无论哪一个北方民族都要对南方采取攻势,他们南下占据新的领土后又为什么都无例外地接受南方农业民族的文化并逐渐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作结论说:

中国农业区的统一是由汉族完成的,但中国历史上农业区和牧业区的统一都是由牧业民族完成的,牧业民族的三次南下为中国的统一作出了更大的贡献。第一次南下可以追溯到东汉后期,魏、晋时都未停止,以拓跋鲜卑的南下建立北魏为高潮,在统一北方的基础上由隋朝完成了消灭南朝的使命。唐的统一实际上也是以此为基础的。第二次南下从唐朝中后期开始,唐朝后期的一些藩镇就是南下的少数民族的首领,五代中的三代都是由沙陀人建立的,以后从契丹 (辽) 、女真 (金) 一直到蒙古 (元) 灭南宋,建立元帝国。第三次则是满族南下建立清朝,最终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伟业。

这样,历史上北方民族的活动,乃是决定中国发展与命运的决定性因素之一,也是造成“历史的中国”民族融合、国家统一的大趋势的重要推动力。这是考察和认识中国历史,包括本书讨论的佛教与北方民族关系的历史必须充分加以注意的。

第三,讨论中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应当对于民族“同化”和“汉化”,对于与之相关联的中华民族各族文化的多样性与统一性进行科学的、历史的分析与评价。特别是在当今世界强调民族独立与自主、保护民族文化传统成为普遍追求的环境下,如何看待中国历史上的“同化”和“汉化”现象更成为具有重大学术意义与现实意义的课题。

如上所述,中国历史上诸民族流动、迁徙进而混居杂处是他们发展的常态,这就必然促成他们之间的“同化”。这种“同化”情况十分复杂。就历史上北方地区情形看,历代都有汉族人 (当然还有其他民族的) 出于各种原因,例如垦殖、逃荒、避役、避罪等等北出塞外,与北方民族混居,有一部分融入北方民族。这对于历代北方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都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特别是有些汉族知识分子北上塞外) 。又北方各民族也同样在相互交流、“同化”,例如“十六国”时期鲜卑族吸收大量匈奴人,后来满族兴起大量吸收周边的蒙古人,等等。因而所有的北方民族都是不同种族的联合体,有人更曾说长城内外的中国北部广大地区乃是民族融合的大熔炉。不论这种融合过程是和平的还是武力的,也不论它伴随多么残酷的厮杀屠戮,造成多么严重的破坏,作为重大后果的民族“同化”则是历史的大趋势,对于这些民族的充实、壮大起了重要作用。而如上所述,北方民族南下富裕的汉地乃是他们流动迁徙的主要趋势,他们南下不仅充实了汉地人口、劳力,输入了不同的民族文化,给汉地发展提供了活力和滋养,不可避免地也在或迟或速地“汉化”,即接受南方汉地的先进经济与文化,从而他们的社会形态、生活方式以至语言、风俗等等逐步与汉族“同化”。这种“汉化”对于不同时期的不同民族途径不同,程度不同,成效、后果也不完全一样,但可以肯定,从总体看对于这些民族发展的作用是积极的、重大的,对于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同样也是积极的、重要的。

不同民族均有各自独特的文化传统。这是民族的精神财富,也是民族生存的特征。然而在人类历史上,随着不同形式的民族交往、交流进而相互融合,民族间的趋同即“同化”乃是必然现象,也是民族关系的总体发展趋势。人类学上把民族“同化”区分为“自然同化”与“强制同化”。发展形态后进的民族自愿地、自然地“同化”于先进民族,推动了这些民族自身的发展,先进民族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充实与提升,这是“自然同化”。这在历史上是具有进步意义的,也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普遍现象。“强制同化”则是强势民族强制弱势民族与之“同化”,是对作为弱势民族生存根基的民族文化的侵害和破坏,是消灭弱势民族的手段。历史上强势民族的侵略与扩张往往伴随着对被征服民族的“强制同化”。在历史发展的实际过程中,二者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往往体现相当复杂的情形。而具体分析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同化”,当然存在统治民族的“强制同化”。但是应当肯定,作为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主导趋势的“汉化”基本是“自然同化”。这是因为就中国历史发展的总体状况说,汉地的经济、文化、生活形态比起边疆民族来一直保持绝对的优越性,对于这些民族具有不可抵御的吸引力和亲和力,与汉地民族“同化”,带给他们的是更优越的生活条件和更美好的发展前景。因而南下的北方民族,不论他们是否曾居于强势地位,不论他们是否建立起政权,也不论所建立政权领地大小、时间长短,从主要倾向看,他们基本是相当主动、积极地实现“汉化”的。有些时候南、北方政权并立,甚或南方政权明显处于弱势,但汉地经济、文化处于先进地位的基本状况并没有改变,北方民族为谋求自身发展,仍会自觉地向南方学习、靠拢。例如“十六国”第一个立国的“刘元海之僭位也,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而祭之。而窃伪诸君,多博古右文” 。这种情况表明了南下北方民族融入中土传统的主动性。因为这无论是对于他们扩张领土、确立统治地位,还是对于自身的发展都是有利的。从总体看,中国历史上作为边疆民族发展主导潮流的“汉化”是有利于各民族的发展与进步的,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巩固也是起了重大积极作用的 [4] 。而另一方面,汉族在历史上又曾不断积极地汲取北方民族的经济、文化成果。就是说,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同化”又是双向的。这也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根本原因之一。所以肯定“汉化”的积极作用,并不是否定汉族之外其他民族文化传统的价值,也不是否定保持和发扬这些民族文化传统的意义。当然也应当注意到,中国历史上某些民族政权确实采取过“强制同化”措施,包括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强制同化”,在许多情况下,“自然同化”与“强制同化”又是纠缠在一起的。具体历史现象需要作具体探讨。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汉化”,应当细密地做这种历史的、科学的考察和分析。

与如何评价历史上的“汉化”相关联的,还有汉族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问题。这也是认识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大课题。早在殷商时期,已形成中国疆域以“中原”为核心的基本格局。这个“中原”的范围同样模糊,并随着历史发展而变动。但这实实在在是历代中国的本部与核心。在先秦时期,这个地区主要指黄河、长江流域,后来不断向四方延展。这作为不变核心的“中原”地区在历史上一向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自然形成为政治、文化的发展中心。这一地区人口密集,居住着中国全部人口的大多数,居民则基本是由先秦华夏诸族融和而成的汉族。汉族自形成伊始就是众多种族结合而成的,在后来的发展中,又不断融入新的成分,其中包括众多边疆各族经过“汉化”的居民。这些新成分给汉族的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也成为汉族不断发展壮大、在中国人口中一直占绝对多数的重要原因。这居住在以“中原”为中心的、自然条件优越地区的、人口不断增多的汉族具有长期历史发展中积累起来的高度发达的经济基础和卓越的文化传统,形成优秀的民族品格:重人事,重现世,重理性,重伦常;勇于实践,刻苦耐劳,不沉溺于迷信和幻想;仁爱宽厚,坚韧不屈;具有兼收并蓄、海纳百川的胸怀。加上其发展得到地理的、地缘的等诸多优越条件,形成有形、无形的实力,具有带动、扶助周边后进少数民族的善良意愿和强大能力,自然成为“历史的中国”的主干民族。汉族在中国民族发展方面更形成某种典范意义,从而增强了对于后进民族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它在与周边少数民族的交往中不断地“自然同化”,双方得以共同发展与进步。这样,从基本内容看,中国历史上诸多民族与汉族的“汉化”乃是人类“自然同化”的范例,对于中国的发展与巩固起了重大的积极和保证作用。

中国历史是生育在中国领土上的各民族共同创造的,在这一创造过程中汉族起了更大作用、占据主导地位的形势是不可否定的。葛剑雄分析中国自古以来维持统一局面的条件,指出:

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口中,汉族占了绝大多数。汉族在长期共同的生产和生活中形成了共同的文化和民族心态,经过儒家学说的总结提高,升华为一种统一的观念。由于汉族地区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汉族人民的辛勤劳动,这一主体部分从秦汉以来一直是东亚大陆经济和文化最发达的地区,对其他政权和民族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固然也导致了其他民族的入侵,但更促进了民族之间的融合。

上述论断或有应该补充之处:说到中国历史上的统一观念,不只是儒家的,诸子百家和后来的佛教、道教都是讲统一的。如果不是用狭隘民族主义观点,又除去大汉族主义的偏见,则肯定汉族对于建设和发展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主导作用与巨大贡献是客观的、符合实际的。

基于这样的历史事实,可以肯定,在古代中国的具体历史环境中,北方民族实现部分地或彻底地“汉化”乃是这些民族发展与进步的过程。当然肯定“汉化”,不应当否定其他民族为保护本民族文化传统、生活方式所做出的努力及其意义,更不能否定这些民族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伟大贡献。

第四,唐君毅说:

由民族之宗教思想,最可知其文化精神之内容。

这句话可以换一个说法: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可以在它的宗教思想里反映出来。因此,关乎少数民族的历史研究,宗教乃是十分重要的领域。

纵观中国历史,北方民族活跃、南进,与中央王朝冲突、争斗,迁徙内地,建立政权,必然造成复杂、尖锐的民族矛盾、阶级矛盾。那些北方民族活跃、民族斗争激烈的时期正是民族、阶级矛盾十分复杂、尖锐的时期,必然也是宗教传播兴盛、影响巨大的时期。北方民族一般信仰萨满教,南下接触中土流传的佛教、道教 (还有后来相继传入的其他外来宗教以及本土的各种民间宗教和民间信仰) ,信仰随之发生“同化”。中国佛教和儒家、道家与道教相并列,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三大支柱。接受中土主要宗教佛教与道教遂成为这些民族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津梁,也为他们提供了实现“汉化”的一种具体途径。而与道教相比较,佛教是形态更为成熟、文化内涵更为丰富的宗教;又作为“夷教”,北方民族对它自会产生一种特殊的亲切感和认同感,佛教对他们也有更强大的吸引力。北方民族接受佛教,关乎其生存、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从事相关历史研究不可回避的。

关于一般的历史研究,当年梁启超曾慨乎言之:

吾国史家,以为天下者,君主一人之天下,故其为史也,不过叙某朝因何而得之,以何而治之,以何而失之而已。

就对于传统史学的评价说,这当然是极端说法,不过确也道破了所谓“王朝史观”的影响及其偏弊。韩森也曾指出:

(中国) 传统的宫廷史官撰写的编年史,是自上而下关于帝王将相的历史,却几乎完全忽视普通百姓、非汉族的少数民族,以及经济和社会变迁的历史。而这种变迁,事实上对中国历史中以朝代为分期的方法构成了有力的挑战。 [5]

就中国学术传统而言,对于汉族之外各民族历史的研究历来疏略。相关文献资料本来搜求不易,史家一般又受到“华夷之辨”传统观念的限制。由于这种种缘由,在历朝所谓“正史”里,有关边疆各民族的历史基本只是在《外夷传》、《西域传》之类篇章里留下简略记述。又关于史学中的宗教史研究,陈寅恪在给陈垣《明季滇黔佛教考》所作序言曾指出:

中国史学莫盛于宋,而宋代史家之著述,于宗教往往疏略,此不独由于意执之偏蔽,亦其知见之狭陋有以致之。元明及清,治史者之学识更不逮宋,故严格言之,中国乙部之中,几无完善之宗教史。

至于历史上少数民族宗教发展状况,则更少有人关注。陈寅恪赞许陈垣著作,又曾说:

世人或谓宗教与政治不同物,是以二者不可参互合论。然自来史实所昭示,宗教与政治终不能无所关涉。

前引韩森的著作里也说到“佛教的传入只是官方史书所忽视的中国历史上诸多变化之一” 。这样,研究北方民族的历史,其宗教活动就是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梁启超、陈寅恪以及韩森所说的状况,在近、现代学术研究中已有所改变,其重大成就之一是力破大一统的王朝史观,把视野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各个地域,从而各民族、各社会阶层、社会生活各个层面的历史得以更多纳入学术研究视野。特别是晚清以来,在严重的内忧外患威胁之下,边疆史地之学得到更多重视,连带着民族史研究逐渐兴盛起来,史学遂开拓出两个十分重要又密切相关联的部门:民族史和宗教史。陈寅恪论国史,即曾特别注意民族与文化二事。他本人的重大学术贡献之一,就是打破传统上严于“华夷之辨”的以中央王朝为中心的历史观,对于历史现象多方面地掘隐发覆,包括揭示历史上有关民族关系长期隐没的许多重要事实。而在文化史层面,他又特别注意宗教史并多所开拓。这样,在学术先驱的推动之下,自二十世纪上半叶,民族研究、宗教研究渐成显学,成绩斐然。

近三十年来,随着学术环境的改变,民族学与宗教学研究突飞猛进,取得重大进展。但是一个长久荒疏的学术领域的水平得到提升,非短期可以呈功。就民族史和宗教史而论,尚有许多重要领域有待拓展。其中之一就是民族发展与宗教信仰的关系。本书讨论的北方民族与佛教的关系就是其中一个具体课题。解决这个课题,对于认识这些民族的历史,对于认识他们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与贡献都是不可或缺的。

中国作为多民族国家,历史上各民族的活动与发展情况十分复杂。即使是关于某一具体民族的宗教信仰的研究所关涉的内容也是方方面面,许多都是历来学术研究较少涉及的。本书总括考察北方民族的发展与佛教的关系,限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只能是浅尝辄止的简要叙说,而且这个叙说是否真切、公正,笔者更没有把握。这一领域有待探讨的题目正多,亟待有志者做更扎实、更长久的努力。 M2aBMS6D8kJin3ZANficFvbX/rxHGwXRdM26/iVJHBe3pbkQMw5bepLiBWcu0f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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