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康奈尔大学就读时,胡适曾应万国学生会之请演讲中国婚姻制度。当时西方人讽刺中国人的婚姻为“盲婚”,胡适却说:“贵国人结婚,男女事先恋爱,恋爱热度达到极点乃共缔姻缘。敝国人结婚,从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素未谋面,结为夫妻后,始乃恋爱,热度逐渐增加。是故贵国人之婚姻是爱情之终也,敝国人之婚姻则爱情之始也。”胡适的演讲引来台下阵阵掌声。
生在中国,胡适的立身处世,确然完全符合中国的伦理之道,尤其是他的婚姻一事。
胡适十三岁时,母亲就为他定下一门亲事,未婚妻叫江冬秀,比他大一岁,是徽州望族之女。他对母亲非常孝顺,从不曾挑剔为难,博母欢喜是为孝道。接受了母亲的安排,胡适对夫人也切实做到了终生敬爱,到老不变。
1916年1月,胡适偶患小病,身居异乡,躺在床上,颇为清冷凄苦,忽然邮差送来了江冬秀的信,尽管全部“不满八行字,全无要紧话”,胡适却莫名地感动。
胡适回国后,提出要在婚前见江冬秀一面,江冬秀勉强答应了。胡适到江家后,由其哥哥陪同前往闺房。胡适刚跨进绣阁,江冬秀便掩进床帐内,张目望去,隐隐约约。舅母上前要去撩床帐,胡适感到愧疚,忙拦住,然后就退了出来。胡适虽未见到未婚妻,江冬秀却见到了未婚夫,心中煞是欢喜。回到家里,大家问胡适见到新人没有,胡适笑着说:“见了,很好。”
1917年冬,二十六岁的胡适终于奉母命完婚。婚礼那天,江冬秀穿花袄、花裙,胡适穿西装礼服、戴礼帽、穿黑皮鞋,两人相对,恭恭敬敬地行了三鞠躬礼。胡适为自己的婚礼写过一首诗:
记得那年,
你家办了嫁妆,
我家办了新房,
只不曾捉到我这个新郎。
这十年来,
换了几朝帝王,
看了多少世态炎凉,
锈了你嫁妆剪刀,
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样,
更老了你和我人儿一双。
只有那十年的陈爆竹,
越陈便越响。
新旧交错的婚姻中,“好好先生”自有他的宽慰可愉之处。胡适常说,太太年轻时是活菩萨,怎好不怕;中年时是九子魔母,怎能不怕;老了是母夜叉,怎敢不怕!他“惧内”的趣谈,不胫而走。
许多人都认为这桩婚姻中,江冬秀占了大便宜。李敖曾说:你看到了江冬秀女士以后,你才知道胡适的伟大。像鲁迅,从日本留学回来以后,把原来那个乡下婆子丢掉了;像傅斯年把原来老婆丢掉了,可是胡适没有把他这个缠小脚的乡下老婆丢掉,乡下老婆就反客为主,欺负起胡适来。欺负到什么程度啊?胡适跟朋友们一起聊天的时候,这个老婆可以进来,当众骂街,讲脏话,讲粗话,讲撒泼的话。
但是,江冬秀虽没有文化,却是个称职的妻子。她懂得如何与出版社交涉,催要稿费;她支持胡适的事业,理解胡适的宽容与慷慨;她包办了家中大小事务,知道如何照顾胡适,不让胡适太过拼命工作。1918年,江冬秀到北京照顾胡适的生活起居,胡适的生活从此规律了,他在给母亲的信中说:“自冬秀来后,不曾有一夜在半夜后就寝。冬秀说,她奉了母命,不许我晚睡。我要坐迟了,她就像一个蚊虫来缠着我,讨厌得很!”胡适的父兄子侄寿命都不长,胡适却享年七十一岁,不能不说有江冬秀的功劳。
江冬秀从不逼迫丈夫做官,甚至不愿意丈夫做官,胡适曾在家书中说:“你总劝我不要走到政治的路上去,这是你在帮助我。若是不明大体的女人,一定巴望男人做大官。”胡适出任驻美大使,江冬秀写信“痛斥”胡适。胡适复函安慰说:“我声明,做到战事完结为止。战事一了,我就回来仍旧教我的书。”她在报纸上看到胡适在美国心脏病发的消息后,未征得胡适同意,直接托张慰慈拍电报,请之向国民党政府汇报,准许胡适辞去大使职务。此后对于胡适任北大校长,江冬秀虽未阻拦,但亦表示不赞成。
胡适的领带下端总会有一个小拉链,拉开是个暗袋,内藏五美元,这是江冬秀为他藏的,因为即使出门被人抢劫了,旧领带也不会丢失,他可以用五美元搭车回家。
细节之处,皆是明证。在时间的相待相携中,江冬秀受了胡适的感染,对青年怀以友助,保持施恩予惠。这或者也是何以胡适与之感情深长吧。
罗尔纲就曾断言:“假如适之夫人是个留学美国的女博士,我断不能在胡适处五年。”他在上海多年过冬都是穿一条秋裤。随胡适到了北京,这条秋裤怎能抵得住北方的寒冬,江冬秀立刻给他缝了一条厚棉裤,还把胡适的皮袄给他穿。
吴晗去云南大学任教前,曾向江冬秀借三百元,一百元自用,两百元留给在北京的妻子。江冬秀听后二话不说,取出三百元交给吴晗,说:“我送给你。”
抗战时期,胡适赴美后,江冬秀依旧给胡适家乡的学堂捐款,救济家乡生活困难的人。胡适写信给妻子表示十分感激。
唐德刚更道,江冬秀有与胡适一样的率性底色。第一次见面,她对他直呼其名。几次访问之后,他在她的厨房内烧咖啡、找饼干……就自由行动起来。唐德刚直言,江冬秀是千万个苦难少女中,一个最幸运、最不寻常的例外,而胡适则是三从四德的婚姻制度中,最后的一位福人。
对于质疑的声音,胡适的回答是:只有自己的脚才知道鞋子合不合适。他还有心得:久而敬之这句话,也可以作为夫妇相处的格言。所谓敬,就是尊重。尊重对方的人格,才有永久的幸福。如此,胡适也不觉深谙了婚姻之道。
高梦旦曾邀胡适到消闲别墅聚餐。席间二人谈及胡适的婚事,高梦旦赞扬道:
“许多旧人都称赞你不背旧婚约,是一件最可佩服的事!我敬重你,这也是一个原因。”
胡适反问:“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
高梦旦回答:“这是一件大牺牲。”
胡适坦陈:“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讨便宜的了。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若此事可算牺牲,谁不肯牺牲呢?”
诚然,在胡适的婚姻之外,也有过一些美丽的小插曲。但是,所有与女朋友相关的内容在胡适本人的日记里都十分隐晦,而他的自述和晚年谈话录则压根儿不谈情感。可见,胡适是位发乎情、止乎礼的“胆小”君子,且每次都从罗曼史中全身而退。
胡适是自有见地的,因他和他的社会地位,以及他的家庭都被那些爱他的人好好地呵护着。这何尝不能够满足呢?
——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时下,胡适的“新三从四德”仍为人所熟稔称道。
都是平常情感,都是平常言语,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