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论看似也有与亚里士多德近似的论调,譬如“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但这只是事后感慨,并非艺术主张;再如“诗必穷而后工”“物有不平则鸣”,强调的主要是诗歌发生论的一面,而缺乏审美理论的建构;更重要的是,上述种种都不是中国传统诗歌的正统理论。
用精湛的艺术手法来宣泄不平之气、怨愤之情,屈原、阮籍便是这样的例子,但这样的人都是异端分子,正统理论是儒家的“乐而不淫,哀而不伤”,高兴了不能手舞足蹈,悲伤了不能捶胸顿足,情绪最好含而不露、若隐若现,是为中庸之道。如李白《玉阶怨》:
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精帘,玲珑望秋月。
诗题《玉阶怨》,点明了一个“怨”字,但我们看这寥寥二十个字,“怨”的情绪是如此之淡,朦胧缥缈,不仔细体会便很难觉察出来。这样的诗,可谓“哀而不伤”这一儒家正统诗歌理论的典范之作,如果撕心裂肺地发泄怨气,那就是彻底的异端了。
再如唐代诗人朱湾有一首《秋夜宴王郎中宅赋得露中菊》,吟咏菊花:
众芳春竞发,寒菊露偏滋。受气何曾异,开花独自迟。
晚成犹有分,欲采未过时。忍弃东篱下,看随秋草衰。
这首诗被唐人高仲武选入《中兴间气集》,认为颔联写得最好:“受气何曾异,开花独自迟。”菊花分明与其他花卉一般接受天地雨露的滋养,却不知为何要独自迟到秋天开花。高仲武盛赞这一联“哀而不伤,深得风人之旨”。
但是,诗的结句“忍弃东篱下,看随秋草衰”,却哀伤得有些怨气了。及至明代,“后七子”之一的谢榛特地批评这一联,说不如改成“过时而不采,将随秋草萎”来得温厚有气。(《四溟诗话》)
所以,西方美学之“崇高”若用在中国古典诗歌当中,总会成为一个方凿圆枘的概念。“崇高”的根源是痛苦,而同样对于痛苦,中国的正统是压抑痛苦,只许淡淡地流露;西方的传统则是热爱痛苦,唯恐痛得不够、苦得不够,这可以说是东西方审美观念上的一个最核心的差异。所以中国没有悲剧传统,寥寥几出悲剧也会被接上光明的尾巴,而没有悲剧传统则很难达到美学意义上的“崇高”。
这于我们似乎难以理解,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还不够悲吗?王国维不也说李后主的词是以血写成的吗?但是,李后主的词再怎么愁、再怎么痛,也只属于西方意义上的抒情诗的范畴,而在叔本华的美学体系里,抒情诗位于文学体裁之序列的最低端,大受轻视,戏剧才是这个序列的最高端,我们由此可以想见悲剧与“崇高”处于何等的地位了。
王国维的理论之所以时而出现难于自洽的地方,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把西方美学(尤其是康德、叔本华美学体系)的宏观框架应用到了中国古典词作这个微观层面上。在叔本华那里,“崇高”基本与抒情诗无缘,王国维却借用了这个概念来说明抒情诗的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