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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著文、写诗、填词,多涉“有我之境”而罕及“无我之境”,原委并不难知:人只有在情到浓时才有抒之于笔墨的欲望,写作也只是感情宣泄的一种形式罢了,与手舞足蹈、哭天抢地并未有实质之差异。或以物喜,或以己悲,或不得其平而鸣,或感时伤世而咏,而笔墨愈酣畅,宣泄愈彻底,使万事万物莫不染上主观之情绪。这样的作品总是更容易感人的,因为读者也只是软红尘里的凡夫俗子,不经意间便会陷入那些极度情绪化的文学里,借作者的宣泄来做自我的宣泄。

所以说感染人心的文学并不是最高明的文学,因为哪怕它臻于极致,终归不脱“有我之境”。最高明的文学反而缺乏那种撕心裂肺的感染力,彻底解脱于七情六欲的枷锁,在“无我之境”中超然物表,只有极少数的天才(王国维所谓“豪杰之士”)可以攀上这样的高度。

这是一种高处不胜寒的高度,所以臻于“无我之境”的文学注定只有少数人才能欣赏。 9ayapknTzZbRzAcVBFqGXGKlRBsC+qjPomTMk4B70qq4cdX7yHys7+cLIhqif3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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