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驹支不屈于晋

《左传》襄公十四年

会于向 ,将执戎 子驹支。

范宣子 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 于瓜州,乃祖吾离 shān 、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 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 。诘朝 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 shì 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 juān 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剪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剪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殽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 之,诸戎 之,与晋 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殽志也,岂敢离 ?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 quē ,以携 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 zhì 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 méng 焉!”赋《青蝇》 而退。

宣子辞 焉,使即事于会,成 kǎi 也。

吴评

宣子责驹支之言,怒气相陵,骤不可犯。驹支逐句辨驳,辞婉理直,宣子一团兴致,为之索然。真词令能品。 HYyPPGsvX0ThHxTS171NNY6cFrAr1BbLmE8ih5j4/5txXfBUZa9kjeztGyFW/3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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