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和政府行政能力的不断提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被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地方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治理改革创新经验经过实践检验,可以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改革开放过程中,这样的事例屡见不鲜。江苏是东部沿海发达省份,作为先发地区,“为全国发展探路”是党中央对江苏的一贯要求。江苏在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有责任有条件展开先行谋划和实践,做好现代化建设的探路者。江苏积极顺应新趋势、新潮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不见面审批”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推进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为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治理”是关键性概念,涉及从国家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到事业单位法人治理、公司法人治理、学校内部治理、社区治理。“治理”概念在《决定》中被提及次数达24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被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这是继20世纪50—60年代提出“四个现代化”后,党和政府提出的第五个现代化,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深远的战略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又快又稳地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提出: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新时代的治理方略既在本质上区别于传统统治者治理国家的思路,又在价值取向和政治主张上区别于西方的治理理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和实践,尤其是对改革开放和新世纪以来党的“治国理政”理论的运用与实践。国家治理的基本含义就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既定方向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话语语境和话语体系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中,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科学、民主、依法和有效地治国理政。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它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另一方面也是对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的主动回应。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需要改进和完善,但怎么改、怎么完善,我们要有主张、有定力。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成效。这充分表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加强顶层设计,进行整体谋划和战略布局,而且要大胆创新,开展具体的实践探索。地方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部分和整体、局部和全局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九大之后,随着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全国上下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全面铺开,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的新背景下,地方治理呈现出诸多新特点和新趋势。
一是党建在地方治理中的引领作用日益增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向纵深推进,地方治理尤其是基层治理已经进入了一个党建引领发展的新阶段,“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已成为地方治理变革的基本格局和原则性思路。党建日趋从组织引领向政治功能引领、整合功能引领、动员功能引领和沟通功能引领等功能型引领转变。
二是数字化治理正在成为地方治理的新形态。随着网络强国战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等系列重大战略和行动的全面实施,以信息化、数字化驱动治理现代化成为新一轮数字革命背景下的新趋势。近年来,国家层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浙江、广东、福建、江苏等省份数字政府建设高位推进,数字化治理已成为地方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三是协同化、整体化治理的特征日趋明显。由于地方公共事务越来越显现出复杂性、多元性和动态性,许多地方政府内部的社会问题变得越来越外部化,传统单一化的治理模式越来越难以适应,解决这些问题无疑需跨越地方治理传统的权力边界。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治理结构呈现出以地方政府为中心、各种不同治理主体之间互动融合的开放式关系结构,包括上下级政府所形成的纵向开放结构,同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及市场之间所形成的横向开放结构。治理结构的开放化使得多主体协同成为主流趋势,地方治理越来越呈现出整体化治理的特征。
四是地方治理正在纳入制度化治理的架构之中。在制度化治理的背景下,一方面,国家层面的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通过层级化的政策推进机制,辅之以强有力的督查、考核和问责机制,在全国迅速得以落实。在竞争、学习和示范效应的牵引下,地方层面的典型创新实践被更加有效地复制推广到全国。另一方面,地方的改革创新被严格纳入现行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之中。因此,如何平衡好地方治理的统一性和自主性,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模式,成为必须深入探索的重大现实问题。
五是全球化正在成为地方治理的新元素。当前,我国正在持续融入和推进全球化的进程,新时代的对外开放是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新方式、更具影响、更有效益的对外开放,国际化已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发展战略。因此,当前的地方治理必须树立全球化思维,在治理理念、治理规则、治理主体、治理方式上更多地与国际通行规则相协同,使得全球化与地方治理相互促进、相互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全力推进、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改革”(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放管服”改革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政府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江苏积极顺应新趋势、新潮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不见面审批”改革为抓手,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廉洁、高效、服务型政府,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江苏样板”,为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塑造廉洁政府。廉洁的政府要求政府公职人员奉公守法,清正廉明,不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私利。中国共产党历来坚持“反腐倡廉”,尤其在经济体制转换的改革开放时期,更是把“反腐倡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纲领。这使得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快廉洁型政府建设迫在眉睫。“不见面审批”改革着重界定政府权力边界,着力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扎紧了制度的笼子。特别是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整合优化审批流程,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法治化,强化了群众参与、群众评价、群众监督,推动了政务公开,使权力运行变得更加规范有序、公平透明。同时,网上全程办理、全程留痕、全程监督,有利于革除与审批发证相关联的权力寻租弊端,铲除滋生腐败的空间土壤。
二是塑造高效政府。高效的政府是高行政效率、社会效益显著、民众真正受益的政府,要求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全面提高政府效能”提出了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强调,“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完善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给积极干事者撑腰鼓劲,对庸政懒政者严肃问责”。“不见面审批”改革的目标是将政府效能推向极限值,体现的是江苏建立高效政府的决心。“不见面审批”通过“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倒逼审批流程再造、部门职能协同,促进政府职能配置合理,形成各级政府职能相互衔接、分工合理的职能体系,实现审批服务的全面提速。
三是塑造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主要是指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增进和维护公民的公共利益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服务型政府重视政府治理职能履行的覆盖面及其质量,强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性,提供普惠型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建设服务型政府是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重塑政府”浪潮下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共识。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不见面审批”改革,通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打造全天候在线的智慧政务,构建网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一门”与“一网”深度融合,努力实现“网上能办事”“网上办成事”。同时,坚持从群众和企业的角度来界定政府提供服务的质量,从能否办成一件事、完成一项投资的角度来评价改革的成败,从而从更深层次、更大层面上凸显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