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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推动审管衔接,加快“互联网+监管”改革

“放管服”改革,难点在审管并重、闭环推进。江苏坚持放管结合,初步建立了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但从调研反馈来看,监管不到位和监管乱作为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2018年10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强化对地方和部门监管工作的监督,实现对监管的“监管”,并通过归集共享各类相关数据,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江苏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案》(苏政办发〔2019〕21号)的相关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江苏省集约化、规范化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形成了全省联网、全面对接、依法监管、多方联动的监管“一张网”。省政务办组织有关省级部门和设区市政务服务系统业务骨干成立专项工作组,启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全省监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及时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相关标准规范,全面调研掌握各地各部门监管信息系统情况。为使“互联网+监管”工作高质量走在全国前列,结合江苏实际,下一阶段重点推进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快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全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并做好清单动态管理。建设省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对接国家系统,形成江苏省监管事项库,并与省政务服务事项库对接。二是加快建设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成系统主要功能建设,实现与国家系统联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南京、苏州、南通作为试点城市,同步开展监管数据汇聚、信用监管、风险预警及监管方式创新等试点任务。加快推进行业监管系统升级改造,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无缝对接。三是建设省监管数据中心。建设执法人员库、监管对象库、监管行为库、投诉举报库、知识库、法律法规库、信用信息库等数据库。四是推进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应用。重点推进在公安、司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领域的应用。依托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在全省范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联合监管,以及移动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承接好国家和省内发起的协同监管任务和风险预警线索,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充分利用省12345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监管投诉举报系统,并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数据联通。推动各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监管投诉举报系统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做好协同监管任务、风险预警线索和投诉举报处理。五是建设监管效能评估系统。通过数据实时汇聚、大数据分析,及时、全面评估各地各部门“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包括监管事项维护、监管系统联通、数据共享等;评估各地各部门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情况,包括双随机抽查、投诉举报处理、协同监管等。 PKACEdl6c2VN75fu92g18oPEG6lC0JsKHyudgg5PFPwxb4vAA2vdtifKbG8Z83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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