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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应用创新:推行“3550”改革

为了达到“不见面审批”服务效果,让企业和老百姓真正享受不跑腿、不见面的便捷福利,江苏进一步探索新机制新模式,创新提出“3550”目标,即“3个工作日内开办企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登记、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2017年6月,江苏省印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审改办等部门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92号),提出通过信息共享和流程再造,不断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打通投资建设领域审批中的“堵点”,解决群众不动产登记的“痛点”,最大程度利企便民,着力打造国际一流水平的营商环境。

(一)建立企业开办“一表填报、实时共享”机制

企业开办时间是衡量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指标,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对于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企业开办方面,江苏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使企业能够以最便捷的方式、最低的成本、最短的时间,快速进入市场,更好地经营发展。

江苏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在保留企业登记、涉税事项办理等专业服务窗口的基础上,增设“企业开办”一站式受理窗口,负责受理开办企业申请材料及其在涉企服务部门间的传递,为申请人提供“一站式”办理企业登记、刻章备案、银行开户、涉税事项、社保事项集成服务。同时,将企业开办涉及的各部门业务申请表格整合成一套表,以企业工商登记申请的基本信息为主表,涉企事项其他部门补充信息为附表,实现“企业开办”申请一表填报。申请人无须重复提交材料,一次填报、多方复用,实实在在减少了企业重复填报的文书材料表格,给申请人带来了便利。

企业注册开业流程图

在企业开办过程中,大力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使申请人在江苏企业网上登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现“一表填报”。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将企业的登记信息及其他部门需要申报的信息推送给公安、人行、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实现工商登记、公章备案、发票申领、银行开户等涉企事项全程网上的集成办理。同时,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优化为通过平台实现“一表统一填报、一网信息共享、承诺限时办结、反馈办件信息”的涉企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流程。公安部门在平台上公布印章制作单位名录、地址、联系方式等,由申请人自主选择印章刻制网点,刻章单位应限时完成刻制及备案。税务部门依据共享的企业登记信息,及时为企业完成电子税务局在线自动开户,并提供新办企业套餐首次申领发票的线上申请功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用工登记实行网上办理、自助办理和柜台办理相结合,并限时办结。企业登记主管部门、公安、税务、人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企事项的办理部门都向平台及江苏政务服务网上传推送相关的办件信息,省政务办对企业开办政务服务事项的全过程进行实时监察监控和预警纠错、督察督办、投诉处理,实现“一站式”监管。

(二)深化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

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生活资料,作为国家和社会的巨大财富,在各种财产中具有特别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不动产物权的确认和保护制度,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2007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颁布实施,明确要求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办法。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对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方便民众办事和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增加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制度也具有积极推动作用。近年来,江苏在不动产登记中不断解放思想,勇于探索创新,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2015年3月1日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江苏省徐州市颁发;2016年6月江苏省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目前不动产权证书发放量居全国第一;江苏省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工作中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创造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方法,诸多历史遗留及重大疑难问题迎刃而解,“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不动产登记模式被全国推广,一批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为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供了解决方案,贡献了江苏智慧。2019年1月9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涉及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主要财产关系的调整,《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财产权益、构建良好的经济秩序提供了更加坚强的法治保障,在江苏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法制化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江苏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动产登记“不见面”服务,以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优化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分类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有序减少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不断提升信息共享程度。在全省各地开展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过户等业务联动办理,理顺房产交易、测绘与登记职责,有效降低了办事成本,提升了服务效率和水准,打造出顺畅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江苏模式”。按照便民化原则,各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房屋交易、纳税、登记一体化。在不动产信息共享方面,江苏有效加强了房屋交易、税务、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共享,不断提高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能力。同时,推动房屋测绘和土地测绘“多测合一”,减少了多部门重复测绘,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办证负担。江苏不断优化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模式,建成不动产登记与房产交易、缴税全业务一体化平台,在办事窗口由一人受理房屋交易、缴税、登记所需全部材料;实施房屋交易网上备案,不再进行面签;优化“一窗受理”税费缴纳方式,不动产登记机构和税务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推送和实时共享,全省全面实现了事务部门自行查询核税。在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方面,实行商品房首次转移登记“一证通办”。房屋交易部门将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税务部门将完税凭证通过信息共享实时推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购房人凭身份证即可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再需要提交商品房购买合同、完税凭证等纸质材料,简化了申请材料,压缩了办理时限。

(三)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是建设行业的一项重要行政许可,是考量地方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指标。施工许可改革是当前江苏省“放管服”改革的重要阶段性工作,其主要任务就是建立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制度,这也是实现“3550”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改革过程中,重点围绕施工许可办理过程中“时间长、环节多、材料多、中介多、收费多”等突出问题,实施不见面审批、无纸化申报、电子证书应用等举措,让企业和群众好办事,在施工许可改革中更有获得感。

改革前,从项目核准(备案)到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共需21个审批环节、17个中介服务及审查环节,每个环节基本都是串联审批,资料重复递,费时费力。改革后,江苏开发了施工许可“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成为全国首个可以通过“不见面”方式获得施工许可电子证书的省份。该系统将建设行业六个管理机构的八个环节的审批及审查结果信息汇聚共享,并建立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现场踏勘、施工许可四个环节的并联审批模式。用户只需面向一个系统,把过去需要在质量监督系统、安全监督系统、施工许可系统中申报的事项及施工现场踏勘四个环节的工作全部整合到“省建筑工程一站式申报系统”办理。凡是能通过系统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再要求用户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系统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用户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用户必须到现场办理;凡是在省级系统中已办理过的事项,不得要求用户在其他系统重复办理。通过优化和再造审批流程、共享和关联前置条件、合并和清理审批条件、减少和压缩审批时间,实现施工许可前置环节并联审批。

2018年底,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施工许可办理便捷性,江苏省住建厅制定并实施了《进一步优化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在全面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的举措。一方面,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推进不见面审批、告知承诺与集中审批、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区域评估、联合勘验、联合审图、并联审批、预审代办、联合验收等举措的有机融合,形成稳定和常态化运行机制。另一方面,建立规划设计方案提前指导制度,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前可进行规划设计方案准备,规划审批部门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加强技术交底,进行事先指导,对不符合规划条件和强制性技术要求的规划设计方案,第一时间一次性告知,在规划设计方案符合相关要求并取得规划许可其他前置要件后,按规划审批程序及时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在审图方面,江苏全面实现了施工图多图联审,编制了标准化多图联审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形成了一表送审、统一接收、集中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查、一次告知、整体反馈的规范化、常态化联审工作机制,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查。同时,推行施工图审查“网上办”,实现多图联审相关材料网上流转、网上审图、网上沟通、网上反馈、网上查询的“不见面审图”新模式。 PKACEdl6c2VN75fu92g18oPEG6lC0JsKHyudgg5PFPwxb4vAA2vdtifKbG8Z83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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