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1843—1916)是英语文学中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在美国纯文学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先后为伊迪丝·华伦和威廉·福克纳等所效仿,被尊为一代大师,他的小说理论和创作手法对现代小说产生了巨大影响。
以解放黑奴生产力为目标的美国南北战争于一八六五年结束,从此开始了经济高速度发展的重建时期。三十年后,美国的工业总产值即跃居世界首位。这一时期的美国,资本迅速集中,各行业的“大王”们暴敛钱财、挥金如土,官场和商界贿赂公行、腐败成风,劳苦大众不甘屈辱而奋起反抗,西部的不毛之地一时似是遍地黄金……这一幅幅包罗万象的人生图画,为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多彩的题材,滋润着乡土文学、幽默讽刺文学、揭露黑幕运动等种种文学现象破土而出,一大批来自中西部的作家登上了文坛。美国文学史上的这一巅峰期的成就使之得以跻身于世界文学大国之列。而为这一时期奠定了小说理论和创作方法的则是一对挚友:威廉·狄恩·豪威尔斯和亨利·詹姆斯。如果说前者以其文学评论和编辑的慧眼指导并提携了一批知名作家的话,那么后者则以其多产的精致深刻的作品影响了后代的小说创作。
亨利·詹姆斯生于一个条件优裕的家庭。祖父在美国独立后自爱尔兰移居新大陆,成为美国第一批百万富翁,为子孙留下了大笔家财。父亲老亨利·詹姆斯是宗教哲学家,交往的都是社会名流。他主张孩子们要在充分认识世界后再确定自己的选择,因此,小亨利自幼不但受到良好的家庭教师的教育,而且经常随全家在欧洲旅游,进过多所学校,学会了多种语言。父亲的计划十分成功,在这四子一女的家庭中,哥哥威廉·詹姆斯成了著名的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实用主义哲学和意识流心理学的创始人,弟弟小亨利·詹姆斯则成为举世闻名的文学家。
亨利·詹姆斯后来曾经指出,小说家应该是“什么因素在他身上都要起作用”的人。他自幼就生长在优越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环境之中,又频频往返于大西洋两岸,对欧洲古老的文明由认识而景仰。在他决心从事文学创作之后,感到美国舞台不利于创造才能的发挥,而且也提供不出适当的写作题材,便移居欧洲。先是旅居巴黎,结识了屠格涅夫、福楼拜和莫泊桑等作家,后来定居伦敦,参与沃吉妮娅·吴尔夫夫妇组织的文学活动,同当时的众多知名作家过从甚密。一九一五年,他因不满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持中立态度,愤而加入英国籍,遂获英王颁发的勋章。翌年逝世后,骨灰运回美国安葬。
亨利·詹姆斯始终生活在有高度文化教养的上流社会的狭小圈子里,形成了优雅细腻的写作风格。在他多达二十余卷的作品中,中长篇小说主要是描写欧美两种文化的冲突,具体地说,就是天真无知的美国人在老于世故的欧洲文明前的内心活动和性格发展。从成名作中篇小说《苔茜·密勒》(1879)到晚期的三部长篇小说《鸽翼》(1902)、《专使》(1903)和《金碗》(1904)无不如此。
亨利·詹姆斯在小说创作上主要师事霍桑、巴尔扎克和屠格涅夫。尤其在和屠格涅夫的交往中,他懂得了小说主要是写人物而不是写情节。显然,从情节到人物是小说的发展和提高,是摆脱了以情节取胜的通俗的初始阶段;而他提倡的从人物外在的音容笑貌和行为举止深入到内心的情感变化和思索体验,也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更本质地刻画人物。不过,詹姆斯的人物很少行动,总是在思考从目睹到的一切中所受到的“启示”和“暗示”,这种借人物的主观“角度”向四周观察的叙事法是他的一大创新,为后人大大推崇,但是用得过滥,未免显得拖沓繁琐;至于他的人物的对话则过于高雅,似乎都在兜圈子,不是卖弄自己的智慧,就是揣摩对方的弦外之音,因此他编写的一些剧本,搬上舞台后多不成功。
《一位女士的画像》(The Portrait of a Lady)写于一八八一年,一向被视为亨利·詹姆斯的代表作,不但体现了他前期的最高成就,而且也没有后期作品中那些过分晦涩的缺点。
一八六九年他首次独自赴欧旅游,在英国时听说他心爱的表妹密尼·坦普尔去世,悲恸欲绝,竟终身不娶。十年后的春天,作家在意大利佛罗伦萨旅居时,就是以其表妹为原型,从“一个特定的、引人入胜的少女的性格和形象”开始构思,以此为基础展开故事:一个天真又有主见的少女伊莎贝尔·阿切尔只身随姨妈杜歇夫人来到英国,住在姨父的花园山庄里。她先后拒绝了美国工厂主卡斯帕·戈德伍德和英国贵族沃伯顿勋爵的求婚。深深爱着她但为痼疾所困的表兄拉尔夫要求父亲留给她一大笔遗产,由此招来梅尔夫人的垂涎,诱使她嫁给吉尔伯特·奥斯蒙德。婚后她才发现丈夫的真面目和他同梅尔夫人的暧昧关系,面临着何去何从的抉择。
作家在这里为我们提供的是一条旅居欧洲的美国人的画廊:刚愎冷漠的姨妈,慷慨大度的姨父,冷静清醒的拉尔夫,执著豪爽的亨利艾塔·斯塔克波尔,诚挚直率的戈德伍德,长袖善舞的梅尔夫人,傲慢自私的奥斯蒙德,粗俗浅薄的格米尼伯爵夫人,热情稚气的爱德华·罗齐尔,纯洁善良的帕茜。他们由友谊、恋爱、婚姻和家庭关系联结在一起,成为在美国气质和欧洲文化相互吸引又相互排斥的微妙环境中的种种典型形象。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的几位女性,都是强者。杜歇夫人不消说是要以自己的意志左右周围的一切的自我中心主义者。女记者亨利艾塔不但喜欢随意发表己见,而且谈起话来咄咄逼人——她和杜歇夫人无法融洽,是两强难以相容的结果,如果说到差别,无非是老夫人欧化较深,更多地表现为我行我素,置旁人于不顾;而年轻的女作家则要评头品足,把个人主张强加于人。梅尔夫人尽管蒙着高雅的面纱,靠处世圆滑周旋于上流社会之间,但不时流露出她是个欲望和野心从未得到满足的人。她曾痴恋过奥斯蒙德,只是因为对方目空一切又一事无成还想支配她的生活,才没有嫁他。但她出于原来的爱情,恐怕更是出于对帕茜成长的关心,还是为他撮合了同富有的伊莎贝尔的婚姻。至于她对帕茜的母爱尤是必须深藏在心的,事实上,正是她迫不及待地要为私生女儿安排美好婚姻的意图,最终暴露了她的隐私,使她被迫返回美国。奥斯蒙德的妹妹格米尼伯爵夫人虽然俗不可耐,但她涉及自己婚姻和名声的那些自白,何尝不在玩世不恭中伴随着痛苦的心声。这个不甘寂寞的女人和梅尔夫人一样念念不忘自己未遂的追求,她们生活中充满了失意,还要硬撑门面,实在是有苦难言——二人的差别不过是智愚之分,或者说,在接受欧洲文化的影响上,她只学到了皮毛,而梅尔夫人则领悟到了真谛。她们两人的相互攻讦,毋宁说成是美国式的粗率和欧洲式的狡猾之间的冲突。帕茜虽是修道院培养出来的少女,以谨听父命为最高准则,但在关于个人前途的婚姻大事上,也已露出独立自主的端倪,以她的年龄而论,将来未必不成长为一个强者。
当然,这一组群像都是主人公的陪衬。如果说她们的形象由于具备真实的心理依托而十分丰满,使我们难以简单地用好恶来归类的话,那么作家着意描绘的伊莎贝尔·阿切尔就益发形神兼备了。她本是一个自幼丧母、长而丧父、身无分文的纯真少女,只是因为聪明好学而十分自信。这位单靠书本认识世界的美国姑娘一来到欧洲,就竭力想在令人眼花缭乱又深不可测的生活漩涡中得出对人对事的独特见解。而她引为知己的表兄拉尔夫·杜歇虽然为人正直、思想深刻,却一向抱着冷眼旁观的态度,在指导她步入社会时又过分尊重和相信她的判断,不肯也不敢把叵测的世事人心灌输给她,这就导致了她婚姻上的失误。从她性格的发展来看,她自恃聪明、追求独立,才使她拒绝了广有钱财却缺乏教养的美国青年戈德伍德和有钱有势又有头脑的英国贵族沃伯顿勋爵的真诚求婚,并且在自己得到大批遗产后嫁给清高而贫困的奥斯蒙德。无论是她的纯真朴实还是拉尔夫的养尊处优都使他们忽视了金钱的可怕的腐蚀力。拉尔夫劝父亲给她遗产,原以为可以让她不必为物质生活操劳,以便安心享受精神生活的乐趣,也隐含着让她拥有家产便可消除与沃伯顿勋爵成婚的心理障碍的目的。而她在成了富女之后,一心想着要帮助“甘于清贫”的奥斯蒙德,以致别人的不同意见被她一概拒之门外。谁知正是这笔遗产坑害了她,觊觎她的钱财的人也正是利用了她个性中的自信和善良才得以欺骗了她。及至她发现丈夫那种“清高”不过是吃不着葡萄便说酸的假象,骨子里却狂妄到任何人都不看在眼里,恨不得主宰世界的阴暗内心后,已经后悔不及。但伊莎贝尔的个性决定了她不会公开自己的不幸,甚至还要以照顾帕茜乃至感化丈夫为己任,从而完成自信到自强加忍耐的发展,具备作者所推崇的高尚品性。尽管她对奥斯蒙德已深恶痛绝,但也不会学姨妈的样子不能容人(哪怕是好人),不过她也绝不会让帕茜重蹈自己的覆辙。很多评家喜欢猜测主人公下一步的去向,但只有按照作家为她安排下的性格发展的导向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一位女士的画像》之所以成为亨利·詹姆斯的代表作,是因为无论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这本书都足以反映作家的特色。他不愧是“海洋两岸他那一代人的阐释者”(这是为他刻写的碑文),而他在结构和词句上所下的功夫也证明他“头脑精纯到没有任何概念能够干扰的地步”(这是托马斯·艾略特对他的评语)。
那些以情节取胜的小说或许可以令读者难以释卷,但一旦了解了结局就不必再看第二遍。而《一位女士的画像》却需要你仔细玩味,反复翻阅,读后掩卷深思,还想再从头重新读起。
胡允桓
19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