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位制的存在取决于各国央行将可兑换黄金制度作为首要任务。只要能清楚揭示贴现政策与利率水平及商业周期关系的理论还未问世,货币当局为了达成其他目标而使用贴现等工具的可能性就很低。随着部分储备金体系的出现,即银行吸收存款后只需保留一定比例的现金或流动证券,改变了这种状况,于是有可能会出现存款人挤兑致使一家流动性不足但尚能偿还债务的银行倒闭。有人担心一家银行倒闭会动摇人们的信心并殃及其他金融机构,危及整个金融系统。一家银行的倒闭会使恐慌心理蔓延,还会使陷入困境的银行将存在其他银行的存款提现,两种情形都引发了争论,要求进行最后贷款人干预,阻止危机蔓延。
尽管很难确切地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央行认识到了这些,但英国1866年的欧沃伦格尼银行危机是个转折点。欧沃伦格尼银行是一家建立很久的企业,于1865年组成有限责任公司。1866年利物浦铁路承包公司沃特森(Watson)、欧沃伦(Overend)破产,接着西班牙商业企业斑马(Pinto)和佩雷斯(Pérez)倒闭,欧沃伦格尼银行由于为这些公司提供了担保,被迫关门。整个金融体系陷入恐慌之中,各家银行设法到英格兰银行贴现票据来补充流动性。有些银行抱怨无法从英格兰银行得到足够的援助。由于自身的储备要保持在一定额度,英格兰银行拒绝提供更多的贴现。于是,在最恐慌的时候,一些银行不能得到政府担保预借款,恐慌进一步升级。
或许是因为这次经历,在1890年巴林银行危机中,英格兰银行深刻地意识到作为最后贷款人的重要责任。但问题在于充当最后贷款人角色会与金本位制管理者的角色相冲突。假如某家英国商业银行遭到挤兑,存款人纷纷提现并兑换成黄金,则英格兰银行的储备会减少。如果要救助困境中的银行,英格兰银行就应该提供流动性,这样一来就违背了金本位制的游戏规则。在黄金储备不断下降的同时,央行还在增加市场信贷供给。当储备降至低于金本位制设定的最低限时,可兑换黄金的承诺就会难以落实。人们一旦担心央行会搁置兑换黄金、宁愿货币贬值也要制止商业银行危机蔓延,就会加快存款搬家和兑换黄金的节奏,避免在通货贬值时因持有的国内货币资产贬值带来的资本损失。向银行系统注入流动性的速度越快,则流出越严重。因而,最后借款人干预不仅举步维艰,甚至会适得其反。
在20世纪30年代,政府当局就是在这里栽了个大跟斗,我们将在第3章进行介绍。在一战前,绝大多数央行都设法避开这一困局。一方面,央行充当最后贷款人的观点是逐步形成的,实际上,在美国等国家甚至都没有央行可以承担这一义务。另一方面,许多央行和政府在20世纪20年代实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主要意图是稳定银行体系,成为政府加大对经济监管力度的举措之一。此外,央行的信用以及政府置维护金本位平价于首位的态度,让消费者相信最后贷款人干预对金本位游戏规则的破坏是权宜之计,是暂时的。在其他方面,外国资本流动保持稳定,如果由于央行向金融系统注入流动性导致汇率走低,资本会从国外流入,因为投资者认为汇率会反弹回来(在这种情形下投资者受益)。于是金本位制与国内金融稳定之间的权衡变得容易一些了。如果投资者还需要更大的激励,央行可以加息提高回报率。这就是众所周知的白芝浩规则(Bagehot'rule):通过自由贴现应对“内部流失”(提现并兑换成黄金),通过加息应对“外部流失”(为了消除国际收支的影响)。
在特殊情形下央行可以启动的例外条款提高了央行腾挪的空间,如果危机严重,央行可以将储备降至低于金本位制规定的底线,允许将通货贬值低于黄金输出点。正如上面已经指出的,这在国家财政部长首肯或交税的情形下可以实行。即使在金本位制条例中没有这样条款的英国,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经国会批准增加信用发行。由于启动例外条款应对的状况是确凿的,并且显然不是政府能左右的,因此,完全可以特事特办,政府在正常化后依然会信守承诺。 这样,最后贷款人干预对金本位制的影响只是暂时的。
银行系统也可以启动例外条款,允许被挤兑银行暂停业务,共同管理这家银行的资产与负债,同时注入流动性。这样“救生艇机制”与最后贷款人的效果如出一辙。如果银行系统发生整体性挤兑,银行可以同时暂停提现业务。在美国这样没有最后贷款人的国家可以动用这项措施。银行同时压缩存款提现额度,避免了银行间流动性的失衡。由于降低了所有商业银行负债的流动性,流通中的现金产生溢价(在手上的1美元比存在银行的1美元要值钱)。市场对货币的需求增加,尽管发生了银行危机,黄金很可能从国外流入而不是流出。比如,美国1893年金融危机时的情形就是这样。 再一次,国内金融稳定与国外金融稳定之间的冲突被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