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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

意大利

连续数小时、数天、数周,周遭似乎只剩黑暗与颠簸,只有乍现的光亮,随后进入漫长阴暗的隧道,被甩东甩西,又被仓促地拎到亮光下,看到巴雷特小姐靠近的脸颊,随后是纤细的树木、线条、铁轨和光影斑驳的高耸房屋—因为当时铁路运输有野蛮的规定,行程中狗必须关在狗箱里。然而弗勒希并不害怕,他们逃离了,他们把暴君和偷狗贼远远地甩在身后。尽情颠簸、尽情咔嚓吧,火车不断把他东摔西撞时,他喃喃自语道:“只要能让我们远离温波尔街和白教堂区就行。”最后,光线变得充足了,颠簸也停止了。他听见鸟儿在唱歌,树儿在风中叹息。抑或是水流的奔腾声吗?他终于睁开了眼睛,抖抖身上的毛皮。他看见了可以想见的最令人讶异的景象。巴雷特小姐身处湍急水流当中的一块岩石之上。树木向她探下身来,河水在她周围激荡。她危在旦夕。弗勒希纵身一跃,水花飞溅。他穿过河流,来到她身旁。“……他以彼得拉克的名义受洗了。”当他爬上石头到她身边时,巴雷特小姐如是言。原来他们来到了沃克吕兹 ,而她正栖身于彼得拉克之泉当中的岩石上。

随后是更多的颠簸,更多的咔嚓声,接下来他又一次在平稳的地面上站定了。黑暗被分开,光线倾泻而下,洒满他全身。这是一间阳光普照的巨大的空屋子,他站在房间的红色瓷砖上,发觉自己还活脱脱的,如梦初醒,又满怀困惑。他跑过来跑过去,这里嗅嗅,那里摸摸。这儿没有地毯和壁炉。这儿没有沙发,没有扶手椅,没有书架,也没有半身像。呛人的陌生气味刺激着他的鼻孔,让他打起喷嚏。光线极其强烈、澄澈,令他目眩神迷。他从未身处过这样的房间—如果这真是一个房间的话—如此坚硬、如此明亮、如此巨大,又如此空旷。巴雷特小姐坐在屋子中央一张桌子旁的椅子上,看上去比以往更加娇小。然后威尔逊带他出了门,他发现自己几乎啥也看不见,先是因为阳光,再是因为阴影。街道的一半仿佛燃烧般炙热,另一半却寒气逼人。路过的女人们身上裹着毛皮大衣,却又都打着阳伞遮阴。那条街异常干燥。尽管眼下已是十一月中旬,地面上却没有会弄湿他脚掌或黏结他脚毛的烂泥和水坑。这里没有地下室的采光井,也没有栏杆,更没有那浓烈的混杂气味,那气味总令他沿着温波尔街或牛津街散步时心有旁骛。话说回来,从尖锐的石头角落和干燥的黄色墙壁散发出来的新奇气味也异常刺鼻而古怪。接着,一股香甜得让人震惊的气味从一幅舞动的黑色帘布后面传出来,像云朵般飘荡。他停住,抬起前爪,品味着;他尝试跟着气味往里走,从帘布下方往里钻。他一眼瞥见一个有低沉回响的、光影斑驳的大厅,大厅非常高,非常空旷。随后威尔逊惊恐地尖叫一声,利落地把他猛拉了回去。他们再度沿街道而行。街上的喧闹声震耳欲聋,仿佛所有人都在同一时刻高声吼叫。有别于伦敦那一成不变、催人入眠的嗡嗡声,这里咔嚓声、尖叫声、叮当声、吼嚷声、噼啪的鞭子声和当啷的铃铛声不绝于耳。弗勒希蹦这边跳那边,威尔逊也一样。为了避开运货马车、一头小牛、一队士兵和一群山羊,他们被迫上上下下人行道二十次。他感觉,和过去这么些年相比,自己反而更年轻、更敏捷了。他眼花缭乱却乐不可支,趴倒在红色地砖上,虽然以前他可以睡在温波尔街后面卧室的软枕头上,却从未睡得如此香甜。

不过没多久,弗勒希便意识到还有更深层次的差异,那便是比萨—他们如今居住的城市—有别于伦敦。两城的狗不相同。在伦敦,哪怕只是小跑到邮筒附近,他也不可避免地会碰到哈巴狗、寻回犬、斗牛犬、獒犬、柯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圣伯纳犬、猎狐犬或西班牙猎犬家族最著名的七种狗之一。他给每种狗都取了不同的名字,排了不同的等级。但是在比萨,尽管狗的数量大,却毫无等级之分。全都是—这可能吗?—杂种狗。他放眼望去,他们只是狗而已—灰狗、黄狗、斑纹狗、斑点狗,可无法从中辨认出哪只是西班牙猎犬、柯利牧羊犬、寻回犬或獒犬。难道犬业俱乐部在意大利毫无势力吗?难道西班牙猎犬俱乐部不为人知吗?难道这里没有法律规定冠毛是致命缺陷,有卷耳者为珍物,脚上的羽状毛必须予以保护,眉骨必须呈拱形—不可凸出?显然没有。弗勒希感觉自己像一位流亡在外的王子,是一群下里巴人中唯一的贵族。他是整个比萨城里唯一的纯种可卡犬。

弗勒希多年来一直被教导要将自己视为一条贵族狗。紫色水罐与狗链的法则深深浸透了他的灵魂。他失去了心理平衡一点儿也不足为奇。一个姓霍华德或卡文迪什的人落魄到泥屋里,混迹于一帮当地人当中,如果他时不时缅怀查茨沃思 ,惆怅地怀念起夕阳照耀彩绘玻璃时的红地毯和饰满冠冕的长廊,这也情有可原。我们必须承认,弗勒希有势利的一面。很多年前米特福德小姐便已察觉到这一点。在伦敦,置身同级别以及更优秀的犬类当中,这个特性被压抑住了。如今再度抬头,他认为自己举世无双。他变得飞扬跋扈、放肆无礼。“弗勒希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大王,想叫人开门的时候便吠个不停,让你心烦意乱。”勃朗宁夫人写道。“罗伯特,”她接着说,“宣称弗勒希认为他—我的丈夫—被创造出来是—门为他效劳的,看上去还真像是那么回事。”

“罗伯特”,“我的丈夫”—如果说弗勒希变了,那巴雷特小姐也一样。不仅仅是因为她现在自称勃朗宁夫人,还在阳光底下炫耀手上的金戒指;她的变化和弗勒希的变化一样巨大。弗勒希一天能听到她说五十遍“罗伯特”和“我的丈夫”,而—语气当中的得意总让他颈毛倒竖、心跳加速。发生变化的不只是她的语言,她整个人都焕然一新了。比方说,以前她只能呷一小口波尔图葡萄酒,还抱怨头痛,现在却不同了,她能将基安蒂红葡萄酒一饮而尽—睡得更为香甜。餐桌上摆着的是一大串连枝带叶的橙子,而非一小颗去了皮、又酸又黄的果子。她不再坐带顶篷的四轮大马车去摄政公园,而是穿上厚靴子去攀岩。她不再乘着双驾马车辘辘地驶过牛津街,而是登上快散架的出租马车,一路颠簸到湖边欣赏山景。疲惫了,她不会挥手再叫另一辆马车,而是在石头上坐下观察蜥蜴。阳光普照时她满心欢喜,天寒地冻时她也欢喜满心。在滴水成冰的日子里,她会把从公爵森林里捡来的松枝丢进火里。他们一起坐在噼里啪啦的火苗前,闻着那股强烈的松香味儿。她总是不厌其烦地赞美意大利,批判英国。“……我们这些可怜的英国人,”她惊叹道,“需要学会享乐。他们需要经过阳光净化而非炉火的淬炼。”在意大利,太阳孕育了自由、生命与喜悦。你看不见任何男人打架,也听不见他们对骂;你也绝对看不到意大利人喝得烂醉—肖尔迪奇区“那群男人的脸”又浮现于她的眼前。她总是拿伦敦来跟比萨进行比较,说自己是多么地喜欢比萨。漂亮的女人可以独自行走于比萨街头。尊贵的女士们先倒空了自己的夜壶,再带着“无可否认的光鲜亮丽”去到宫廷。拥有铃声、杂种狗、骆驼、松树林的比萨,比拥有桃花心木大门及羊肩肉的温波尔街不知要好上多少倍。就这样,勃朗宁夫人每天一边将基安蒂红葡萄酒一饮而尽,再从橙子树枝上扯下一个橙子,一边赞美意大利,并为可怜、乏味、潮湿、阴霾、抑郁、昂贵、保守的英国悲叹。

诚然,威尔逊还将四平八稳的英式作派保持了一段时间。有关管家和地下室、前门与窗帘的记忆可没那么容易从心头抹去。“惊骇于维纳斯的有失体统”,她心有余悸地走出美术馆。后来,由于朋友的好意允许,她得以从门外瞥见大公爵宫廷的富丽堂皇,但她依然忠诚地坚持认为圣詹姆士教堂更胜一筹。“跟我们英国的宫廷比起来,”她报告说,“那地方……简直半零不落。”然而在她观赏的同时,一名大公爵侍卫绝佳的体格却吸引了她的注意。她的幻想被点燃,她的看法有点儿动摇,她的标准倾塌了。莉莉·威尔逊跟侍卫里吉先生陷入热恋 [6]

正如勃朗宁夫人探索着她的新自由,欣喜于她的新发现,弗勒希也忙于进行他的发现,探索他的自由。他们离开比萨之前—一八四七年春,他们迁居佛罗伦萨—弗勒希就坦然面对了这新奇—起初令他心烦意乱的事实,即犬业俱乐部的律法并非放诸四海而皆准。他设法让自己接受了淡色冠毛并非致命缺陷这一事实。他也相应地修正了自己的行为准则。他依照犬类社会的新观念行事,刚开始时还有点儿瞻前顾后的,接下来便一日比一日平易起来。就算在比萨,勃朗宁夫人也注意到:“……他每天都出去跟小狗们说意大利话。”现在到了佛罗伦萨,昔日束缚他的最后一副镣铐也从他身上脱落了。解放的那一刻降临在去卡施奈公园的那一天。当弗勒希冲过“翡翠般”的草地,惊起“野鸡四下飞蹿”时,他突然忆起摄政公园及其规定:狗必须系狗链。可现在“必须”在哪里呢?狗链又在哪里呢?公园管理员和警棍又去哪儿了?全都消失不见了!和腐朽贵族社会的偷狗贼、犬业俱乐部及西班牙猎犬俱乐部一起消失了!和四轮马车、双驾马车一起消失了!和白教堂、肖尔迪奇一起消失了!他驰骋,他飞奔,他的毛皮闪亮,他的眼睛放光。他现在是全世界的朋友,每一条狗都是他的兄弟。在这个新世界里,他不需要狗链,也不需要保护。如果勃朗宁先生迟迟不肯出去散步—他跟弗勒希现在成了最好的朋友—他会大胆地叫唤他。“在他面前站起来,用无法想象的骄横腔调吠叫。”勃朗宁夫人有点儿气恼地观察着—因为眼下她和弗勒希的关系远不如往昔亲昵。她不再需要他的红色毛皮、明朗双目来弥补自己缺失的体验。她已在葡萄园及橄榄树丛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牧神潘,他还出现在夜幕下的松木篝火旁。就这样,如果勃朗宁先生磨磨蹭蹭,弗勒希便会站起来吠叫;可要是勃朗宁先生宁愿待在家里写作,也没关系。弗勒希现在很独立了。爬满墙的紫藤和金链花正在盛开,花园中的紫荆怒放欲燃,野郁金香缀满田野。他为什么要等呢?他自己就跑了。如今他是自己的主人了。“……他独自跑出去,一去就是几个小时。”勃朗宁夫人写道,“……他对佛罗伦萨的每一条街都了如指掌—凡事都要有自己的主张了。我不再因为他不在就担心受怕。”她补充道,面带微笑地回忆起在温波尔街的痛苦时刻,只因她一时疏忽在维尔街忘拴狗链了,那帮贼便躲在马腿下面,伺机把他偷走。在佛罗伦萨,人们不知畏惧为何物;这里没有偷狗贼,她或许还叹口气想到,这里也没有—制的父亲。

但是坦白地讲,但凡圭迪府邸的门开着便要往外窜的弗勒希,可不是为了要观赏名画、探索黝暗的教堂或仰望模糊的壁画。他是为了享受某样东西,为了找寻这些年来他久违的某样东西。曾经,维纳斯的号角吹起狂野的音乐,在伯克郡的大地萦绕,他爱过帕特里奇先生的狗,她还给他生过一个孩子。现在,他又听见同样的声音响彻佛罗伦萨狭窄的街巷,而—经过这么多年的沉寂,那声音变得更为紧迫,更为猛烈了。此刻,弗勒希理解了人类永远不会理解的东西—纯粹的爱,简单的爱,彻底的爱,在清醒时分不会带来无尽忧虑的爱,问心无愧,无怨无悔;来了又去,仿若那采花的蜜蜂来了又去。今天的花儿是玫瑰,明天的花儿是百合;此刻是沼泽地里的野蓟,下一刻是温室里矫揉造作的套袋兰花。如此博爱,如此无忧无虑,弗勒希将小巷深处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斑纹狗和黄狗一一拥入怀中—无论是谁,都没有关系。对弗勒希来说,全都一样。号角声起,随风飘送,飘到哪里,他追随到哪里。爱是一切,有爱便足够了。没有人责备他的放浪。每当弗勒希深夜迟归,甚至翌日清晨返家,勃朗宁先生只是大笑着说:“对于像他这么体面的狗来说实在丢人!”当弗勒希扑倒在卧室地板上,在用人造大理石镶嵌的圭迪家族纹章上沉沉睡去时,勃朗宁夫人也笑了。

圭迪府邸内的房间都很空旷。所有在他与世隔绝的那段日子里被遮罩覆盖的家具全都消失了。床就是床,盥洗台就是盥洗台,每样东西都呈现本来的面目而非其他。巨大的客厅零零散散放了几把旧式乌木雕花椅,壁炉上方挂了一面镜子,两旁有丘比特举着灯。勃朗宁夫人自己也把印度披肩扔到一边。她戴着一顶用颜色鲜艳的丝绸制成的无边小帽,这是她丈夫喜欢的。她的头发梳成了新的发式。夕阳西下,遮光板拉起时,她穿着白色薄棉裙在阳台上踱步。她喜欢坐在那儿观望并聆听街上的人们。

迁居佛罗伦萨没多久,有一天夜晚街上沸反盈天、脚步杂沓,他们冲上阳台一看究竟。一大群人从下面奔涌而过。他们举着横幅,又叫又唱。每扇窗子里都探满人头,所有的阳台都挤满了人。窗子里的人朝街上的人抛撒鲜花和月桂叶,而街上的人—庄严的男人,快活的年轻女子—彼此亲吻,对着阳台上的人高举起他们的宝宝。勃朗宁先生和夫人倚在栏杆上,不停地鼓掌。一条又一条的横幅经过。火把的光把它们照亮。其中一条写着“解放”,另一条写着“意大利统一”,还有“纪念烈士”“庇护九世万岁”及“莱奥波尔多二世万岁”—长达三个半小时,横幅不断经过,人们不停欢呼,勃朗宁和夫人站在点了六支蜡烛的阳台上不停挥手。弗勒希也跟着挤在他俩中间,前脚搭在基石上,努力地跟着欢呼了好久。但是最终—他装不下去了—他打起了哈欠。“他终于坦白了,他认为那群人闹得过久了。”勃朗宁夫人观察到。疲惫和疑虑将他占据,他生出一股下流的欲望。这究竟在干啥?他自问。这位大公爵是何许人物,他又许诺了什么?他们为什么都激动得如此离谱?—因为每当有横幅经过,勃朗宁夫人便热情地挥手再挥手,不知何故,这令他有点儿恼怒。他觉得,如此殷勤地对待一位大公爵未免过于夸张了。接着,就在大公爵本人经过时,他留意到有一条小狗停在门口。趁勃朗宁夫人沉浸在反常的兴奋中,他赶紧抓住机会,溜下阳台跑了。他穿过横幅和群众,一路尾随着她。她则越跑越远,跑入了佛罗伦萨的中心地带。大呼小叫声愈来愈遥远,人群的欢呼声渐渐隐没于岑寂当中。火把的光亮也熄灭了,只剩下一两点星光在阿尔诺河的涟漪中闪烁,弗勒希便和那条斑点西班牙猎犬并肩趴在河畔,蜷缩着依偎在泥地上的一个旧篮子里。他们迷失于爱情中,一直到旭日东升。弗勒希直到第二天上午九点才回到家。勃朗宁夫人满怀嘲讽地跟他打招呼—她想着,他至少应该记得今天是她第一个结婚周年纪念日吧。不过她料想“他一定是找到乐子了”。的确如此。当她从四万人的大游行、大公爵的种种许诺及横幅上迎风招展的愿望中生发出无法言说的满足感时,弗勒希无比欢喜的却是门边的那条小狗。

毋庸置疑,勃朗宁夫人与弗勒希在各自的发现之旅中抵达了截然不同的目的地—她发现的是大公爵,他发现的则是斑点西班牙猎犬。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将他们俩维系在一起的纽带依然牢固。弗勒希摒弃了那些“必须”的陈规,在卡施奈公园那翡翠般的草地上自由自在地驰骋起来,惊起的野鸡掠过一道红光或金光。只是他刚开始这么做,就感到了一种牵制,让他再度回归到蛰居家中的状态。起初也没什么—只是一点儿蛛丝马迹—一八四九年的春天,勃朗宁夫人开始忙着做起针线活儿来了。可眼前这幅景象之中总有什么令弗勒希觉得蹊跷。她向来不事女红。他注意到威尔逊移动了一张床,她还在一个抽屉里放了许多白色的衣物。他从地砖上仰起头,凝神观看,—心倾听。又有什么事情即将发生吗?他焦虑地寻找皮箱与打包的迹象。是要再一次远走高飞,再一次逃离吗?可这一回要逃往哪里,又躲避什么呢?这儿没什么可怕的,他向勃朗宁夫人保证。在佛罗伦萨,他们俩谁都不用忧心忡忡,不用害怕泰勒先生,或看到被包在棕色纸袋里的狗头。他困惑不解,这种种变动的迹象,据他的解读,并不意味着逃亡。这些迹象,以一种极其神秘的方式,象征着某种期待。当他观望着勃朗宁夫人如此泰然自若、安静沉稳地端坐于她那张矮椅上飞针走线时,他体味出即将发生的事不可避免。这也令人畏惧。时间一周一周地过去,勃朗宁夫人几乎足不出户。她坐在那儿,看上去在期盼某件盛事。难道她准备跟某个像泰勒一样的恶棍正面交锋,孤绝而无助地任他拳打脚踢?想到这个,弗勒希感同身受地颤抖起来。她绝计没有逃离的意图,没有收拾好的箱盒,也没有迹象显示有谁准备离开这栋房子—反倒像是有什么人即将抵达。嫉妒而焦虑的弗勒希严密监视着每个新来的访客。现在来拜访的人很多—布莱格登小姐、兰多尔先生、哈蒂·霍斯默、利顿先生—来圭迪府邸的绅士淑女实在太多了。勃朗宁夫人日复一日地坐在扶手椅里安静地穿针引线。

然后,在三月初的一天,勃朗宁夫人一整天都没有在客厅现身。其他人进进出出,勃朗宁先生和威尔逊也进进出出。看到他们进出时如此心烦意乱,弗勒希自个儿躲到了沙发底下。大伙儿在楼梯上咚咚咚地上上下下,奔来奔去,压低嗓门用各种陌生的语调呼来唤去。他们在楼上的卧室里走动,他则愈来愈往沙发的暗影深处钻。他身体里每一根神经都能感应到某种变化正在发生—某件可怕的事情正在进行。多年前,他曾经这样等候过,等着神秘蒙面人上楼梯的脚步声。最终门打开了,巴雷特小姐高喊:“勃朗宁先生!”现在来的是谁?是哪一位神秘人?日长似岁,他彻底被遗忘,没有人进客厅来。他趴在客厅里,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现在纵然有一千只长着斑点的西班牙猎犬在门口嗅来嗅去,他也只会躲开她们。因为随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他越发强烈地感觉有外物强行入侵家里。他从沙发罩的荷叶边底下往外偷瞄。两个举着灯的丘比特、乌木柜、法式椅子看上去都像被戳得七零八落;他感觉为了给那个看不见的东西腾出空间,自己似乎也给挤到了墙边。他看到过勃朗宁先生一次,但他不再是以前那个勃朗宁先生了;他也看到过威尔逊一次,可她也变了—就好像他们都看到了那个他感觉到的无形之物。他们的眼睛里闪耀着奇特的光芒。

终于,看上去红光满面、衣衫不整却得意扬扬的威尔逊把他抱在怀里上了楼。他们进入卧房。笼罩在阴影中的房间里传来一阵如小羊叫唤般微弱的声音—枕头上有东西在挥动,是个活物。勃朗宁夫人完全没依靠旁人,连前门都没打开,仅凭一己之力就从一个人变成了两个人。那可怕的东西就在她身边挥舞手臂,呜呜叫着。无法掩饰的愤怒、嫉妒以及强烈的嫌恶涌上弗勒希的心头,他用力挣脱了威尔逊的怀抱,冲下了楼。威尔逊和勃朗宁夫人唤他回去;她们用爱抚引诱他,给他吃好吃的东西,却一点儿用也没有。他试图躲开那令人厌恶的景象,那让人反感的存在,直往沙发的阴影中和黑暗的角落里钻。“……整整两个星期,他陷入了深深的忧郁之中,无论大家如何费尽心力哄他都没有用。”—就算千头万绪忙得无法分身,勃朗宁夫人也不得不注意到这一点。倘若我们把人类的时间换算成狗的时间—我们也必须如此—想象一分钟如何膨胀成一小时,一小时又如何膨胀成一天,那么以人类的时间计算,弗勒希的“严重抑郁症”持续了足足六个月,这一结论毫不夸张。许多男男女女在不到六个月的时间就能将自己的爱恨情仇抛到九霄云外了。

但弗勒希不再是温波尔街时代那条不懂世故、未经教化的狗了。他早已吸取了教训。威尔逊揍过他。他被迫吞咽过陈腐变质的蛋糕,而他本可以在其新鲜时享用的。他曾发誓去爱勃朗宁先生而不去咬他。当他趴在沙发底下时,所有这些往事在他的心头翻腾;他终于想通了。他再一次得到了奖赏。必须承认的是,刚开始那个奖赏不具有实体性,甚至让人难以接受。宝宝被放到弗勒希的背上,这边宝宝揪扯着他的耳朵,那边他得驮着宝宝走来走去。可他如此温文尔雅,哪怕耳朵被揪,也只是转过头去“亲亲那双肥嘟嘟的浅凹进去的小光脚”,以至于三个月后,那团无助弱小、只会乱扯和哭闹的小肉球竟然开始对他青睐有加,“总的来说”—勃朗宁夫人是这么说的—比起别人,更喜欢他。然后,令人感到奇妙的是,弗勒希发现自己也喜欢上了宝宝。难道他们俩没有共通之处吗?难道宝宝不是有很多地方像弗勒希吗?难道他们不是对很多事有一致的看法和品位吗?就比如,欣赏风景这件事。对弗勒希而言,所有风景都是索然无趣的。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学会正眼看看山峦。他们带他去瓦隆布罗萨 时,那里森林的壮美却只让他感到无聊至极。宝宝几个月大的时候,他们再次乘坐马车进行长途旅行。宝宝躺在保姆的大腿上,弗勒希则坐在勃朗宁夫人的膝盖上。马车走啊走啊走个不停,费劲地登上亚平宁山脉的高峰。勃朗宁夫人简直喜不自禁,几乎离不开窗口。即便穷尽所有的英语词汇,她也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来抒发自己的千万感触。“……亚平宁山脉的景色毓秀,几近梦幻。其形其色千变万化,精彩纷呈;山势突变,峰峦各异。栗树林因自身之重朝万丈深谷倾落,湍急的激流劈剁、撕扯着岩石。层峦叠嶂,竞相攀越,仿佛是彼此挤压形成,尽力绽放色彩。”—亚平宁山脉之美催生出诸多词句,这些词句竞相涌现,彼此倾轧,彼此吞没。然而宝宝和弗勒希却一点儿也没感受到这种激动,体会到这种心余力绌。他们俩都默不作声。弗勒希“把头从窗口收回来,不认为那值得一看……他对树木山川之类的极其不屑”。勃朗宁夫人如是总结。马车继续辘辘地行驶着。弗勒希睡着了,宝宝也睡着了。终于,窗外有了灯光与房舍,男男女女来来往往。他们进入了一个村落。弗勒希顿时醒了,全神贯注起来。“……他如饥似渴,弹眼落睛,东看看西瞅瞅,让你觉得他在做笔记或是准备做笔记。”让他兴奋的是人类的生活场景。至少从这点看来,若想打动弗勒希的感官,美必须先通过结晶作用化成绿色或蓝紫色的粉末,再由某种神圣的注射器注入弗勒希的鼻孔,渗入他鼻孔深处的毛细血管才行;随后产生的反应也不是以文字的形式出现,而是沉寂的狂喜。勃朗宁夫人目力之所及,是他鼻子之所闻;她笔触之所记,是他嗅吸之所得。

至此,作传者迫不得已,须暂—搁笔。两三千字不足以形容我们眼前之所见—勃朗宁夫人便不得不坦言自己被亚平宁山脉击败了:“我实在无法向你描绘这一切。”她承认道—但用来形容我们闻到的气味的词儿却不过两三个。人类的鼻子几乎相当于不存在。世界上最伟大的诗人,也只能一边闻到玫瑰的味道,另一边闻到粪便的味道而已。至于二者之间的无穷变化,则从来没有人记录过。然而弗勒希却基本上活在这个嗅觉的世界里。爱首先是气味,形状与颜色也是气味,音乐、建筑、法律、政治和科学都是气味。对他而言,气味即宗教本身。光是描绘每天排骨或饼干带给他的最单纯的体验,都超出了我们的能力范围。就算是斯温伯恩先生 也无法形容出六月一个炎热的午后温波尔街上的味道对弗勒希而言意味着什么。至于描摹混杂在火把、月桂叶、熏香、横幅、蜡烛,以及被一只摆在樟脑堆里的丝缎高跟鞋踩碎的玫瑰花环等气味当中的一只西班牙猎犬的味道,或许只有莎士比亚才能办得到,前提是他能在写《安东尼和克莉奥佩特拉》时,中途停下来细细推敲—但莎士比亚并没有停住。在此承认我们能力有限后,只能认识到,对弗勒希来说,在他一生最充实、最自由、最快乐的那几年里,意大利主要意味着一连串的气味。爱情,想必会逐渐丧失吸引力;但气味长存。如今他们一家再度在圭迪府邸安顿下来,所有人都各得其所。勃朗宁先生通常在一个房间里写作,勃朗宁太太则通常在另一个房间里写作,宝宝在儿童房里玩耍。而弗勒希则迷失于佛罗伦萨的大街小巷,享受气味的盛宴。他追随气味的指引,穿梭在大路与后街、广场与小巷之间,嗅闻着一种又一种味道:浓烈的、温和的、神秘的、美好的。他进进出出、上上下下—有人在打制铜器,有人在烘焙面包,女人们坐着梳理头发,鸟笼高高垒在堤道上,洒落在人行道上的葡萄酒留下深红的污渍,皮革、马具与大蒜各发其味,布匹被拍打着,藤叶在颤动,男人们坐下来喝酒吐痰掷骰子—他跑进跑出,或是鼻子贴着地面,畅饮所有的精华,或是抬头让鼻子在风中随气味共舞。他睡在被太阳晒热的地上—阳光让石头发出臭味!他在隧道的阴影里探查—阴影让石头发出酸味!他狼吞虎咽地吃下一整串一整串的熟葡萄,只因为那紫色的味道;意大利家庭主妇从阳台扔出来的硬山羊骨头或通心面之类的,他都会嚼嚼再吐出来—羊骨头和通心面的气味都是粗粝的、猩红的。他跟随令人沉迷的香甜气味,进入昏暗的大教堂里蓝紫色的迷宫中,一边嗅闻,一边企图舔舐镶有彩绘玻璃的墓穴上的金子。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触觉就不灵敏了。他熟知佛罗伦萨大理石的光滑,还有沙砾与卵石的粗糙。帷幔陈旧的褶皱、光滑的石制手指和脚掌,都接受过他舌头的舔舐,以及他颤抖着的口鼻部的轻触。至于他无比敏感的脚掌肉垫,则清晰地拓印上了令人骄傲的拉丁语铭文。简言之,他对佛罗伦萨的熟悉程度,没有一个人类可与之抗衡,就连拉斯金 及乔治·艾略特 也无法企及。唯有不能说话的人方能领略弗勒希的感觉。他所有数不清的感觉,没有一样可用简陋的文字传达出来。

作传者虽然很乐意就此推断弗勒希的后半辈子是一场笔墨无法形容的快乐狂欢,并乐观地秉持这样一种观点:当小宝宝一天比一天多学会一个字,却因此日益远离感官知觉时,弗勒希将注定永远留在所有本质皆永葆至纯的天堂里,在这里万事万物皆以袒露的精神紧贴其赤诚的灵魂—可惜这并不是真的。弗勒希并没有活在这样的天堂里。只有在星际间遨游的神灵,像飞行距离远至冰雪极地与热带森林却从未见到过人类家园和人间袅袅烟火的鸟儿,或许—就我们所知—才能获得豁免,享受如此完满的幸福。可是弗勒希睡过人类的膝头,听过人类的声音,他的体内遍布属于人类的热情;他了解各种层次的嫉妒、愤怒和绝望。眼下正值盛夏,他饱受跳蚤之苦 [7] 。太阳能催熟葡萄,同样也带来了跳蚤,这种讽刺显得十分残酷。“……在佛罗伦萨,萨沃纳罗拉 的殉道,”勃朗宁夫人写道,“并不比弗勒希在夏季受到的折磨惨烈多少。”跳蚤在佛罗伦萨房舍的每个角落里活蹦乱跳。它们从古老石头的每一条裂隙中,从陈旧帷幔的每一道皱褶里,从每一件斗篷、每一顶帽子和每一条毛毯里悄悄跃出。它们在弗勒希的皮毛里筑巢,一路啮咬到他皮毛的最深处。他又抓又搔,健康状况江河日下,变得阴郁、瘦弱而狂乱。米特福德小姐收到求救信。勃朗宁夫人焦急地在信中询问:长跳蚤有何疗方?依然坐在三英里十字标的温室里写悲剧的米特福德小姐将笔放下,开始查阅老药方—要用什么样的五月花,什么种类的玫瑰花蕾。只是雷丁的跳蚤一掐就死了,佛罗伦萨的跳蚤却色泽鲜红、强壮有力。对它们来说,米特福德小姐的药粉大概只是鼻烟。绝望之下,勃朗宁先生和夫人只能跪在水桶旁,用上肥皂和刷子,竭尽全力清除这害虫,结果却徒劳无功。终于有一天,带弗勒希出去散步的勃朗宁先生注意到别人在指指点点,他听见有人指着弗勒希的鼻子低声说:“兽疥癣!”时至今日,“罗伯特已和我一样爱弗勒希”,带一位朋友下午出门散步,却听见他遭受这般侮辱,实在无法忍受。罗伯特,他太太写道,“对此忍无可忍”。现在只剩下一个办法了,但这一治疗方法与疾病本身一样极端。尽管弗勒希已变得十分亲民,对身份地位的象征物不再那么重视,但他依旧像菲利普·西德尼所宣称的那样,是一位天生的绅士。他的纯正血统不言自明;那一身毛皮对他而言,好比穷困潦倒的乡绅怀中那枚镌刻着家族纹章的金表—曾有万亩良田,如今缩水到只剩这小表一圈。勃朗宁此刻提议牺牲的正是他的皮毛。他把弗勒希唤到跟前,“抄起一把剪刀,把他全身上下剪得像头狮子”。

随着罗伯特·勃朗宁一刀一刀地剪,可卡犬的荣耀掉落于地,一个迥然不同、拙劣的动物模样从他的颈部渐渐生成。弗勒希觉得自己遭了阉割,受了轻贱,挨了羞辱。我现在是什么?他瞪着镜子思忖。镜子用一以贯之的残忍和坦率回答道:“你什么都不是。”他谁也不是。他显然不再是一条可卡犬了。然而当他对着镜子端详时,他的耳朵现在光秃秃的,不再卷曲,似乎在抽搐,就好像真理与欢笑这两位非凡的精灵在对着它们絮语似的。毕竟,什么也不是,不正是世界上最令人满足的状态吗?他又看了看。那是他的环状颈毛。戏仿那些自以为是的家伙的浮夸行径—从某种方面来看不也是一种经历吗?无论如何,不管他是如何解决这件事的,他毫无疑问摆脱了跳蚤的烦恼。他甩甩自己的颈毛,用他那无毛瘦弱的腿蹦跶起来,精神随之大振,仿若一位刚从病床上起身的大美人,发现自己已菊老荷枯、韶华不再,于是将衣裳和化妆品付之一炬,又想到自己再也不必对镜自怜,或为爱人情薄、情敌貌美而担惊受怕,便开怀大笑起来;或像一位穿了二十年浆硬了的绒面呢袍的牧师,把硬领子扔进垃圾桶里,再从橱柜里抽出伏尔泰的著作一般。就这样,弗勒希蹦蹦跳跳地跑走了,尽管被剪得像只秃狮子,却再也不必为跳蚤而苦恼了。“弗勒希,”勃朗宁夫人写信给她姐妹说,“非常有智慧。”或许当时她想到了希腊人所说的只有历经痛苦的磨炼才能获得快乐。他是真正的哲学家,虽然失去了皮毛,却不再受跳蚤之苦了。

可没过多久,弗勒希刚刚获得的哲学便受到了考验。一八五二年夏天,圭迪府邸内即将降临危机的种种迹象再度无声无息地聚集:抽屉被拉开,绳头在箱子外晃荡……对狗而言,这份凶险就好比预示闪电的云之于牧羊人,预示战争的谣言之于政客。直指又一次变化、又一趟旅行。但所为何来呢?皮箱被拖下来捆扎好,宝宝被保姆抱在怀里带出来,勃朗宁先生和夫人穿着旅行装束现身,出租马车停在门口。弗勒希达观地等在大厅。他们万事俱备之时,他也整装待发。现在所有人都坐进了马车,弗勒希轻盈地纵身一跃跟着跳上车。威尼斯、罗马或巴黎—他们这是要去哪儿呢?现在所有国家对他而言都毫无二致,四海之内皆兄弟。他已经吸取了教训。但当他终于从茫然中走出来时,却发现再多的哲学也不够用—他居然身处伦敦。

房子左右排列在以方方正正的砖头砌成的整洁道路的两旁。他脚底下的人行道冰冷坚硬。从镶着黄铜门环的桃花心木大门里出来一位盛装淑女,身着一袭紫色毛绒拖地长裙,头别一顶缀饰着花朵的小花冠。她撩起大堆裙摆,带着倨傲的表情朝街上来回扫了两眼。马夫正弯腰将四轮大马车的踏脚放下。整条韦尔贝克街—这里正是韦尔贝克街—笼罩在豪华气派的红光中。这光不似意大利的光线那般澄澈凶猛,而是呈黄褐色,—因数以百万计的车轮不断碾过和数以百万计的马蹄不停践踏而尘土弥漫。伦敦正当盛季。人声鼎沸,嗡嗡声交织如云,会合而成的喧嚣覆盖住整个城市。一条威武的猎鹿犬由小侍童用链子牵着迎面走来。一位警察大摇大摆地踏着极有节奏的阔步经过,瞪着大牛眼左右察看。炖煮的味道、牛肉的味道、炙烤的味道、牛肉烧卷心菜的味道从上千个地下室里飘出来。一名穿制服的仆役将一封信投入邮箱。

为大都会的繁华所震慑,弗勒希踏上门阶的脚步踟蹰了片刻,威尔逊也顿住了。意大利的文明、宫廷、革命、大公爵和大公爵的侍卫们,此刻显得多么微不足道!当那名警察经过时,威尔逊不禁感谢上苍,还好她没嫁给里吉先生。接着,从街角一家酒馆里走出来一个邪恶的身影。一个男人不怀好意地睨视着。弗勒希一跃而上,冲进屋内。

一连几个星期,他都被严密地禁闭于韦尔贝克街一套寄宿公寓的起居室里。与外界隔离仍然是必要的,因为霍乱正在肆虐,贫民窟内的状况确实因霍乱而有了些许改善,可惜程度不大,狗儿被偷仍层出叠见,温波尔街的狗出入仍须系链。弗勒希当然有他的社交生活,他会在邮筒旁和酒馆外碰见其他的狗,他们以狗族与生俱来的优良教养欢迎他的回归。就像一位长年生活在东方,并沾染上若干当地习惯的英国贵族—谣传他确已皈依伊斯兰教,还跟一位中国洗衣女工育有一子—当他返回宫廷社交圈时,发现昔日老友们都宁愿忘记他曾误入歧途,还邀请他去查茨沃思,没人会提及他的妻子,而—大家都理所当然地认为他会加入家庭祷告—温波尔街上的那些指示犬及塞特犬也同样欢迎弗勒希加入他们,—对他的皮毛状态视若无睹。但眼下在弗勒希看来,伦敦的狗似乎都有一定的病态。众所周知,卡莱尔夫人 的狗尼禄从顶楼窗口跳了出去 [8] ,企图自杀。据说,这是因为他无法承受住在切尼洛的压力。重返韦尔贝克街的弗勒希对此确实深信不疑。禁足,满满当当的小物什,晚上的蟑螂,白天的苍蝇,萦绕不去的羊膻味,餐具柜上永不缺席的香蕉—所有这些,再加上跟好几位穿着隆重却不常或根本不洗澡的男男女女耳鬓厮磨,都令他脾气暴躁、神经紧张。他经常在寄宿公寓的小衣橱下一趴就是几个小时。溜出门是不可能的,因为前门永远锁着;他必须等着谁给他系上狗链,带他出去。

只有两件事打破了他客居伦敦数周一成不变的单调生活。晚夏的一天,勃朗宁一家前往法汉姆拜访查尔斯·金斯利牧师 。此时的意大利,土地早已赤裸坚硬得像块砖,跳蚤也开始肆虐,有气无力的狗儿拖着步子从一个阴影挪到另一个阴影里,甚至为碰上的某尊多纳泰罗 的雕像抬起的手臂投下的细条影子而心怀感激。可在法汉姆,这里的田野绿草如茵,池塘碧波荡漾,树林絮絮低语。草皮细软得脚掌踏上去都会弹起来似的。勃朗宁一家与金斯利一家共度了一整天。又一次,当弗勒希跟在他们身后踱步时,往昔的号角突然响起,旧日的狂喜再度现身—那是只野兔,还是只狐狸?弗勒希驰骋在萨里郡 的田野上,仿佛在三英里十字标那段旧日时光之后再没有这样痛快地跑过了。一只野鸡嗖地腾起,划出紫色和金色的光芒。他差一点儿就咬住野鸡的尾羽了,但恰在此刻,有人大喝一声。皮鞭猛然抽响。是查尔斯·金斯利牧师在厉声唤他跟上吗?反正,他停止了奔跑。法汉姆的树林没有遭到一丝破坏。

几天后,他正趴在韦尔贝克街的客厅里,勃朗宁夫人穿着散步的衣服走了进来,把他从小衣橱底下唤出来。她将狗链套在他的项圈上。自一八四六年九月以来,他们第一次一起走向温波尔街。等来到五十号门前,他们如往昔一样停下了脚步。他们如往昔一样静静地等待。男管家如往昔一样应门缓慢。过了好些时候门终于打开。蜷在地垫上的是卡蒂利内吗?那只没有牙的老狗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对他们视若无睹。就像当年离家下楼时一样,他们悄无声息、偷偷摸摸地爬上楼。勃朗宁夫人轻手轻脚地打开一扇又一扇房门,似乎害怕会在里面看到什么,从一间房走到另一间。她看着看着就神情忧伤起来。“……那些房间在我看来,”她写道,“不知道怎么回事,又小又阴暗,家具既不合适,也不方便。”常春藤依然轻叩着后面卧房的窗玻璃,彩绘遮光帘依然遮蔽着光线。什么都没有改变。这么多年来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似的。就这样,她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悲伤地回忆着。但还没等她结束探视,弗勒希就万分焦虑起来。万一巴雷特先生忽然进来,发现了他们该怎么办?万一他眉头一皱,转动钥匙,把他们永远锁在后面的卧室里该怎么办?勃朗宁夫人终于把所有的房门都关好,再一次悄没声儿地下了楼。没错,她说,在她看来,这栋房子需要好好打扫。

自那之后,弗勒希心中唯有一个愿望—永远离开伦敦,永远离开英国。直到发现自己身处穿越海峡、驶往法国的轮船甲板,他才快活起来。那是一趟波涛汹涌的航行。横穿海峡花费了八个小时。随着轮船颠簸摇晃,弗勒希那些骚动不安的混杂记忆也在他的心头翻来滚去—身穿紫色毛绒裙的淑女,拎着大包小包、衣衫褴褛的男人,摄政公园,在骑马侍卫簇拥下浩荡而过的维多利亚女王,翠绿的英国草地,恶臭的英国人行道—他躺在甲板上任这一幕幕场景滑过脑海。他抬起头,看见一位严肃、高大的男士倚栏而立。

“卡莱尔先生!”他听见勃朗宁夫人喊道,就在那一瞬间—可别忘了这次横渡很是艰险—弗勒希狂吐起来。水手们拎着水桶和拖把冲了过去。“……可怜的狗儿,他被特别下令驱逐下了甲板。”勃朗宁夫人说。因为甲板仍属英国领地,而狗是不可以在甲板上呕吐的。这便是他对故国海岸的最后致意。 rTbNrN2MQaxmnHaxtudkbUJRsOBfagFCrd/yxzVDJWepUhIKmzt2MgWCf5kMtsK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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