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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

蒙面人

在温波尔街宅邸深处的卧房里接受的这种教育,会对一条普通的狗产生深远影响。但弗勒希可不是什么普通的狗。他虽说精力充沛,却也喜欢沉思;他虽属于犬科,却对人类情绪极度敏感。对于这样一条狗,这间卧房内的氛围带来的影响非比寻常。所以,如果说他在变得敏感细腻的同时,弱化了自身一些更为严峻的品质,我们也不能怪罪于他。自然地,整日将希腊辞典枕于头下,他注定会变得不喜欢吠叫和咬人;他逐渐偏爱猫的安静,而不是狗的鲁莽好动。而与这两者相比,他又更偏好人情味儿。巴雷特小姐也竭尽全力来提高并培养他这方面的能力,让他精益求精。有一次,她从窗上取下一架竖琴,放在他身旁,问他是否觉得这架可以制造音乐的竖琴本身具有生命力。弗勒希经过一番凝视和聆听,似乎沉思和迟疑了片刻,最终认定答案为否。接着,她又会领着他一起站在镜子前,问他为什么会吠叫和颤抖。面朝他站着的那只小棕狗,不正是他自己吗?但什么才是“自己”呢?是人们看见的外表吗?还是他内心的本质呢?弗勒希同样琢磨起这个问题,却感到现实世界是如此复杂难懂,只好把身子贴近巴雷特小姐,热烈地亲吻她,内心的感情溢于言表—无论如何,至少这是真实的。

他此前从没思考过这些问题,情感上的困境刺激着他的神经。带着这样的情绪,他走下楼梯。因此如果他的行为举止中带有某种高傲和优越感,惹得那只凶恶的古巴寻血犬卡蒂利内怒从中来,扑上去狠狠咬了自己,那也不足为奇,而他只能哀号着奔上楼,向巴雷特小姐寻求安慰。弗勒希“不是什么英雄”,她总结道。但他为什么不是个英雄呢?难道她不应该对此承担部分责任吗?她为人率直公正,不会意识不到他是为了她才牺牲了自己的勇气,正如他早已为她牺牲了阳光与空气。诚然,这种神经质的敏感也有其缺点—当他扑到被拉铃绳绊倒的凯尼恩先生身上啃咬时,她感到满心歉疚;他整晚可怜的呜咽也令人讨厌,就因为他非要主人来喂,否则不肯进食,因此被罚不准到她床上去睡。然而她愿意承担过错,不嫌麻烦,因为弗勒希终究是爱她的。为了她,他拒绝了空气和阳光。“他值得被爱,不是吗?”她这样问霍恩先生。不论霍恩先生可能给出怎样的回答,巴雷特小姐都对自己的答案确信无疑。她爱弗勒希,弗勒希也值得她爱。

似乎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摧毁他们之间的纽带—岁月仿佛只是把它打磨得更为坚固、强韧,他们仿佛一生都将如此度过。从一八四二年到一八四三年,一八四三年又到了一八四四年,一八四四年又到了一八四五年。弗勒希已经不再是一条幼犬了,而是一条四五岁的成年犬,处于生命中的巅峰。而巴雷特小姐依旧躺在温波尔街的沙发上,弗勒希也依旧趴在她的脚边。巴雷特小姐过的是“笼中鸟”的生活。她有时会连续数周闭门不出,就算出门,每次顶多一两个小时,通常是乘马车去某家店铺,或是坐在轮椅上由人推去摄政公园。巴雷特一家从不离开伦敦城。巴雷特先生,他家的七兄弟、两姐妹,男管家,威尔逊及女仆们,卡蒂利内、福利,巴雷特小姐还有弗勒希,一直都生活在温波尔街五十号:在餐厅里用餐,在卧室里睡觉,在书房里抽烟,在厨房里烹饪,提热水壶,倒馊水桶—从一月到十二月,从不间断。椅罩稍微变得脏了些,地毯稍微变得旧了些,煤灰、泥巴、油烟、雾气,雪茄、红酒和肉的气味全都积聚在缝隙里、裂口中、布料表面、画框上,以及雕刻物件的旋涡纹饰里。巴雷特小姐卧室窗外的常春藤枝繁叶茂,长成的绿色帷帘也越积越厚。到了夏天,旱金莲和红花菜豆则在窗台上的花盆里竞相疯长。

不过,一八四五年一月初的一天夜里,邮差敲响了大门。信件如往常一样投进了信箱,威尔逊如往常一样下楼去取信。一切都如往常一样—其实邮差每天晚上都会来敲门,威尔逊每天晚上都会去取信,巴雷特小姐每天晚上都会收到一封信。可是今晚送来的信却不太一样,它十分不同寻常。还没等信封拆开,弗勒希就意识到了这点。他从巴雷特小姐取信的模样中看出了端倪,她把信转过来,盯着写下她名字的那刚健有力、龙飞凤舞的字迹。他从她手指难以描述的战栗中,从她撕开信封的迫不及待中,从她读信时聚精会神的表情中,看出了这封信与众不同。他注视着她读信。在她读信时,他听见一个铃声,就像我们常在半睡半醒时从街上传来的喧闹声中辨认出某种为我们而响起的铃声。那声音虽然微弱却充满警惕,仿佛远方有人试图唤醒我们,警告我们发生了火灾或盗窃,或是某种将威胁到我们平静生活的灾难,让我们尚未醒来就感到警觉—同样的,在巴雷特小姐阅读那张沾了墨汁的小纸条时,一声警铃也传到了弗勒希的耳朵里,把他从睡梦中唤醒,警告他某种危险即将降临,他的安全将受到威胁,所以他不能入睡了。巴雷特小姐快速地读完那封信,又慢慢地再读了一遍,然后小心翼翼地把信装回信封。她也一样不能入睡了。

几个夜晚之后,一封类似的信又赫然出现在威尔逊的托盘上。巴雷特小姐又一次快速读完了内容,再慢慢地看,看了一遍又一遍。接着她把信小心翼翼地收起来,没有和米特福德小姐长篇大论的信件一起收在抽屉里,而是单独收好。弗勒希长年累月地趴在巴雷特小姐脚旁的垫子上,他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才培养出这般敏锐的眼光,能洞悉别人察觉不到的蛛丝马迹。透过巴雷特小姐手指的抚触,他可以察觉到,她现在只等待着一样东西—等邮差敲门,等托盘上出现那封信。起初,她会以规律的节奏轻轻地抚摸他;忽然—敲门声一响—她的手指就会猛地缩紧,把他牢牢钳住,直到威尔逊上楼。然后,她会取过信,把他松开,也彻底把他抛到脑后。

可是,他辩解道,只要巴雷特小姐的生活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这有什么可害怕的?确实没有任何改变。没有新的访客出现,凯尼恩先生照常来访,米特福德小姐照常来访,兄弟姐妹们照常出现;傍晚时分巴雷特先生也照常前来。他们什么都没有注意到,也毫不起疑。因此,当那封信连续几晚都没有出现,他便安慰自己,试着去相信敌人已经消失了。他想象那是个罩着长袍的男子,是个穿着斗篷、戴着兜帽的人,如窃贼那样一闪而过,经过时把门弄得咔嗒响,却发现此地禁卫森严,只好灰溜溜地悄悄走掉。弗勒希努力让自己相信危险已经解除,那名男子已经消失不见。结果那封信却再次出现。

随着信封出现得愈加频繁,甚至每晚都有,弗勒希才注意到巴雷特小姐身上有了细微的变化。弗勒希头一回见她如此坐立难安、心浮气躁。她读不进书也写不出东西。她站在窗边向外凝视。她焦虑地询问威尔逊天气如何—外面仍刮着东风吗?公园里是否有开春的迹象?噢,没呢,威尔逊回答,残酷的东风仍在肆虐。弗勒希感到,巴雷特小姐听了既如释重负又深感烦恼。她不停咳嗽,抱怨身体不适—但显然远不像往年刮东风时那么难受。待四下无人,她会把前一夜收到的信重读一遍。这是目前为止最长的一封,页数很多,排列紧凑,墨迹密密麻麻,零零散散地画了些细小突兀的象形文字。弗勒希从她脚边的位置能看到的只有这些,可他完全听不懂巴雷特小姐在轻声自语些什么,只感觉她读到最后一行并大声念出时(尽管他听不懂)—“您看两三个月后我能否与您相见?”—激动万分。

随后她提起笔,迅速又紧张地写了一页又一页。但巴雷特小姐写下的那些小小字符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四月将至。倘若我们活得够久,其间还有五月和六月,或许,无论如何,我们可以……待暖和的天气让我恢复一丝生气,我愿意与您相见……但刚开始我会害怕您—尽管我在写下这些话时并不感到害怕。您是帕拉塞尔苏斯 ,我则是一名隐居者,我的神经早已在肢刑架上绷断了,如今只是软绵绵地悬挂着,只要听到一点儿脚步声、一下呼吸声,便会心悸颤抖。”

弗勒希看不懂她在他头顶上方一两英寸的地方写的什么,却像能读懂每个字的含义一般清楚地知道女主人挥笔时的烦躁是多么反常,也知道矛盾的欲望如何摄住了她的思绪—四月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了;她也许可以立刻见到这个陌生的男人,也有可能永远也见不到他。弗勒希也和她一样,因一丁点儿脚步声和呼吸声而心悸颤抖着。日子冷酷无情地一天天过去。风卷起了遮光帘,阳光染白了半身像,一只鸟儿在笼子里歌唱,有人沿着温波尔街叫卖鲜花。他心里清楚,所有这些声音都意味着四月即将到来,接着五月、六月也会来到—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那可怕的春天逐步逼近。到底有什么会随着春天一起到来呢?是某种骇人听闻的东西—某种恐怖—某种巴雷特小姐畏惧、弗勒希也同样畏惧的东西。现在他一听见脚步声便悚然惊起,然而那不过是亨丽埃塔。又传来了敲门声,但那只是凯尼恩先生。就这样,四月过去了,五月也过去了二十天。然后,就在五月二十一日那天,弗勒希知道那一天终于来临了。因为在五月二十一日这个星期二,巴雷特小姐对着镜子把自己上上下下打量个遍,仔仔细细地裹好印度披肩,吩咐威尔逊把扶手椅拉近一些,但不要太近。她碰碰这个,又碰碰那个,然后便直挺挺地坐靠在枕头堆里。弗勒希全身紧绷地趴在她脚边。他们单独待在房间里,一起等待着。终于,马里波恩教堂的钟敲了两下;他们继续等待着。接着马里波恩教堂的钟又单独敲了一下—两点半到了—钟声慢慢停歇时,前门响起一声大胆的叩击声。巴雷特小姐顿时血色全无,纹丝不动地躺着。弗勒希也静静趴着。那可怕的、不可阻挡的脚步声上楼了。弗勒希知道,上来的正是那邪恶的午夜暗影—那个戴着兜帽的蒙面人。此刻,他的手正放在门上,门把转动,他就站在门口。

“勃朗宁先生到。”威尔逊通报。

弗勒希盯着巴雷特小姐,只见她突然两颊绯红,双目放光,红唇轻启。

“勃朗宁先生!”她叫道。

勃朗宁先生手里攥着自己的黄手套 [3] ,眨着眼睛,穿着神气而体面,贸然迈开大步穿过房间。他握住巴雷特小姐的手,往摆在她沙发旁的那张椅子上一坐。两人立刻交谈起来。

令弗勒希难以承受的是,他们谈话时,他深感孤独。曾经,他觉得自己仿佛和巴雷特小姐厮守在一个生了火的洞穴里。如今火已熄灭,洞穴里又黑又潮,而巴雷特小姐已置身洞外。他环顾四周,发觉一切都面目全非。书架、五尊半身像—它们不再是慈眉善目的神祇,满意地高坐其上—变得既陌生又严肃。他在巴雷特小姐的脚旁不停变换姿势,她却浑然不察。他哀哼着,两人却不闻不问。最后,他只好静静地趴着,全身紧绷,默默忍受痛苦。谈话还在继续,但不似其他谈话那般徐徐流动、涟漪荡漾。这谈话横冲直跃、激流猛进,时而戛然而止,时而又跳跃起来。弗勒希之前从没听过巴雷特小姐用那样的语调说话—如此富有活力、激情四射。他从未见过她的脸颊像此刻这般红润发亮,从未见过她的那双大眼睛像此刻这般熠熠生辉。钟响四声,他们两人仍讲个不停。接着四点半的钟声也响了,勃朗宁倏地跳了起来。他的每个动作都昭示着某种令人反感的魄力和令人不快的冒失。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把巴雷特小姐的手紧紧握在自己的手里,再拿上自己的帽子和手套,道了再会。他们听见他跑下楼梯的声音。门砰的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他就这么消失了。

但巴雷特小姐并没有倒靠在枕头堆里,像凯尼恩先生或米特福德小姐离开后那般萎靡。她依然笔直坐着,双眼依旧炽热,双颊也依旧光彩照人,似乎觉得勃朗宁先生还在身边。弗勒希碰了碰她,她吓了一跳,这才想起他来。她愉快地在他脑袋上轻轻拍了拍,随后面带微笑,用无比怪异的表情看着他—似乎希望他能开口说话—像是指望他也能感同身受。紧接着她又自嘲地笑了,仿佛觉得这个想法实在荒谬—弗勒希,可怜的弗勒希不可能体会她的心情。他也无法参透她所知道的一切。从未有过如此遥远而令人伤感的距离将他们隔开。他趴在那儿,遭人忽视,感觉自己根本就不存在似的。巴雷特小姐不再记得他的存在。

当天晚上,她连鸡骨头都啃得一干二净,连一丁点儿土豆残渣或鸡皮都没有扔给弗勒希。当巴雷特先生像往常一样进来探视时,他的迟钝令弗勒希感到不可思议。他坐在那个男人之前坐过的椅子里,头靠在那个男人靠过的靠垫上,却什么也没察觉。“难道你不知道,”弗勒希惊诧地想,“刚才谁坐在这把椅子上?难道你闻不出来吗?”对弗勒希而言,整个房间仍充斥着勃朗宁先生的气味。这气味从书架旁扫过,围绕着五尊苍白的半身像旋转,掀起一阵旋涡。可这位笨重的男士却坐在女儿身旁,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外界浑然不觉,不疑有他。弗勒希惊骇于他的迟钝,偷偷从他身旁溜出了房外。

尽管巴雷特小姐家人的后知后觉令人瞠目结舌,但随着时间一周周过去,他们也渐渐注意到巴雷特小姐身上的变化。她会走出自己的房间,到楼下客厅里坐坐。接着她还做了一件长久不曾做过的事—她竟然靠自己的双腿,和姐妹一起徒步走到了德文郡广场的大门口!她的朋友和家人无不为她的好转惊叹。但唯有弗勒希清楚她的力量源自何方—它来自那位坐在扶手椅里的黝黑男子。他来了一次又一次。起先每周只来访一次,接着是一周两次。他总是下午来下午走。巴雷特小姐总是单独约见他。即使有些日子他本人不现身,他的信也不会缺席。而他人离开之后,他送的花依然留在这儿。每天早晨只身一人时,巴雷特小姐就会给他写信。那个黝黑、整洁、鲁莽又精力充沛的男子,还有他的一头黑发,他红润的面庞,和那双黄手套,简直无处不在。如此一来,巴雷特小姐的身体自然会有起色,她当然可以开始走动了。连弗勒希都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一动不动地趴着了。昔日的渴望再次被激发出来,他陷入了一种新的躁动,甚至入睡后沉浸于种种梦乡。自从离开三英里十字标后,他从未如此梦频—他梦见从高高的草丛里蹿出的野兔,尖叫着跃出的长尾野鸡,还有呼啸一声从麦茬堆中冲出的山鹑。他梦见自己在狩猎,正追着某只身上有斑点的西班牙猎犬,可后者奔跑着逃脱了他的追捕。他一会儿在西班牙,一会儿在威尔士,一会儿在伯克郡,一会儿在手持警棍的摄政公园管理员面前狂奔。然后他睁开眼睛。眼前没有野兔,没有山鹑,没有啪啪作响的皮鞭,也没有高喊“Span!Span!”的黝黑男人,只有坐在扶手椅上的勃朗宁先生,正与躺在沙发上的巴雷特小姐聊天。

那个男人在的时候,睡觉是根本不可能的。弗勒希睁大眼睛趴着,聚精会神地倾听。这些轻言细语总是两点半到四点半之间在他的头顶碰撞交锋,有时甚至一周三次。尽管他对词意一无所知,但他凭借惊人的直觉准确地察觉到,那谈话的语气及声调在不断变化。刚开始,巴雷特小姐的声音显得勉强—具有某种不自然的活力,现在却带着他从未感觉到的温暖和自在。而—每次那个男人来时,总会有一些新的声音掺进他们的说话声中—他们时而发出怪异的吱喳声;时而又似一对疾飞的鸟从他头顶掠过;时而又发出咕咕咯咯的声响,像两只在巢中栖息的鸟儿。然后巴雷特小姐的声音再度响起,在空中翱翔盘旋,接着勃朗宁先生爆发出一连串尖锐刺耳的笑声,再后来只剩下一句嗡嗡絮语,含糊而微弱,仿佛两个声音已融为一体。可随着夏去秋来,弗勒希不胜恐慌地又注意到一种新的声调。那个男人的声音里出现了一种新的急迫感,一种新的压力和能量,弗勒希觉得这似乎让巴雷特小姐受到了惊吓。她的声音焦躁不安、犹豫不决,仿佛在畏缩、躲藏、抗辩,奄奄一息,仿佛在哀求着喘息和暂停,仿佛充满胆怯。然后,那个男人便沉默不语。

他们几乎完全没注意到弗勒希。在勃朗宁先生看来,他跟放在巴雷特小姐脚边的一段木头相差无几。有时在经过他旁边时,勃朗宁先生会突然飞速地挠挠他的头,力气很大,却不带感情。无论那搔头的动作有何意味,弗勒希对勃朗宁先生只感到极端厌恶。看到他那副西装革履、强健紧致、肌肉结实的模样,看到他用力攥紧黄手套的样子,弗勒希就恨得咬牙切齿。噢!这让他想在他的长裤上一口咬下去!然而他却不敢。一言以蔽之,一八四五年到一八四六年间的那个冬季是弗勒希此生最煎熬的时光。

冬去春来,弗勒希看不出这段交往有结束的迹象。然而这一切宛如一条河流,虽倒映着静立的树、吃草的牛群以及归巢的乌鸦,却仍不可避免地奔往瀑布。同样的,弗勒希也明白,这些日子也终将酿成大祸。关于变化的蛛丝马迹在空中萦绕,有时他感觉大规模的迁徙即将发生。家里总有一股莫名的骚动,仿佛是一次远行的前兆,但这真的可能吗?箱盒竟真的被拿出来掸灰,甚至难得一见地被纷纷打开,但立刻又被合上了。不,显然不是全家都要搬走。巴雷特小姐的兄弟姐妹们仍照常进出。每晚,在那个男人离开后,巴雷特先生仍在同一时间进来探视。那么,到底会发生什么事呢?因为随着一八四六年的夏天渐渐收尾,弗勒希相当确定变化就要发生。他可以从那连绵不绝的谈话声中再次分辨出不同的语调。巴雷特小姐那原本像在哀求的、害怕的声音,现在已经不再闪烁其词,而是透露着一种弗勒希从未听到过的决心与胆量。如果巴雷特先生能听到她迎接那位僭越者时的声调,她招呼他时的笑声,还有被他紧握双手时的叹息,那该多好!可惜房间里除了他俩和弗勒希之外再无旁人。对弗勒希来说,这种变化是最令人恼怒的,因为巴雷特小姐不仅对勃朗宁先生的态度变了,对所有人的态度也都变了—尤其是对他自己。现在每当他凑上前亲近,她就颇不耐烦,总是用玩笑阻断他的热情,让他感觉昔日自己表达爱意的方式竟是那般微不足道、愚蠢做作。他的虚荣心遭到重创,妒火中烧。终于,七月来了,他决定强行夺回她的宠爱,甚至驱逐这个新来的家伙。如何一箭双雕他茫然不知,如何筹谋策划他也毫无头绪。但在七月八日那一天,他突然失控,扑向了勃朗宁先生,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他的牙齿终于碰到了勃朗宁先生一尘不染的长裤布料!可是裤里的腿却像钢铁一般坚硬—相较之下,凯尼恩先生的腿简直软得像黄油。勃朗宁先生大手一挥,把他推开,继续讲话。无论是他还是巴雷特小姐,似乎都认为这次攻击不值一提。弗勒希矢尽援绝、铩羽而归,气喘吁吁地趴回自己的垫子上,怒不可遏又失望至极。然而,他错估了巴雷特小姐的眼力。待勃朗宁先生离开后,她把他唤到跟前,施以前所未有的最严厉的惩罚。她先是打他的耳朵—那也没什么,说来也怪,他还挺喜欢被打耳朵的,宁愿她再多打几下。但接下来她竟用冷静、确凿的语气说她以后再也不爱他了。一箭穿心。这么多年来,他们住在一起,分享一切,现在,只因为他一时糊涂,她就不再爱他了。随后,似乎为了更完整地展示她的驱逐令,她拿起勃朗宁先生送给她的花,往花瓶里插起来。弗勒希心想:她是故意的,这是个处心积虑、充满恶意的举动,为的是让他彻头彻尾地自惭形秽!“这朵玫瑰是他送的,”她好像在说,“这朵康乃馨也是。让我插一朵红色的在黄色的旁边,再插一朵黄色的在红色的旁边,然后将这枝绿叶放在这里……”待花儿一朵朵插好后,她后退一步,凝望着那一大丛娇艳欲滴的花—仿佛那戴着黄手套的男人就站在她眼前。可即使如此,即使在她插花的时候,她还是无法完全忽视弗勒希凝视她的目光。她不能不理会“他脸上绝望的表情”,也无法不心生同情。“最后我终于说:‘弗勒希,如果你乖乖听话,现在可以过来道歉。’结果他立刻冲过来,全身颤抖地先亲了我的一只手,再亲了另一只,然后举起爪子让我握握,同时用哀求的眼神注视着我。你若看见了,一定也会像我一样原谅他。”她这是在对勃朗宁先生描述。而他当然答道:“噢,可怜的弗勒希。难道你认为我会因为他嫉妒的监视而不爱他、不尊敬他吗?他是因为同你亲近,才不愿再轻易亲近别人了啊!”要勃朗宁先生表现出宽宏大量并非难事,然而这轻易的宽宏大量或许正是扎在弗勒希身上最尖锐的一根芒刺。

几天后又发生了一件事,再次展示了曾经亲密无间的他们俩之间如今产生了多大的隔阂,弗勒希再也指望不上获得巴雷特小姐的怜悯了。那天下午在勃朗宁先生离开后,巴雷特小姐决定和姐妹坐车去摄政公园。她们在公园大门外下车时,四轮马车的车门夹到了弗勒希的爪子,他“可怜兮兮地叫唤”,举起爪子给巴雷特小姐看,乞求同情。若是以前,他即便不这么做,也一定会受到百般呵护。可眼下,她的眼神里满是冷漠、嘲讽和批判。她嘲笑他,认定他在装模作样:“……他一踏上草地,立马拔腿狂奔,忘得一干二净。”她这么写道。她嘲弄地评论说:“弗勒希总喜欢夸大自己的不幸—他是拜伦派的—总爱扮演受害者 。”其实,沉浸在自己情感中的巴雷特小姐完全错怪了他。就算他的爪子被压断了,他还是会拔腿狂奔,因为那是对她嘲讽态度的回应—我要与你一刀两断—这便是他往前乱冲的含义。那一瞬间,花儿闻起来是苦的,草地灼烧着他的脚底,尘土充斥着他的鼻孔,令他幻灭。但他仍然继续奔跑—向前飞奔。“狗必须系狗链”—告示牌依旧在那儿,那位公园管理员还是头戴高帽、手持警棍,正执行这项规定。然而现在,“必须”这个词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意义。爱的锁链已断,他现在想往哪里跑就往哪里跑。他可以去追山鹑,追西班牙猎犬,冲进大丽花丛里,踩烂鲜艳的红玫瑰与黄玫瑰。就让公园管理员挥舞他们的警棍吧—让他们把他打得脑浆四溅,让他肚破肠流地躺在巴雷特小姐的脚旁死掉—他一点儿都不在乎。自然,这些事儿都没发生。没人来追赶他,也没人注意到他。单独出巡的公园管理员忙着和一个保姆聊天。最后,他只好踱回巴雷特小姐身边,让她心不在焉地将狗链套在他的脖子上,带他回家。

经过这样的两次羞辱,不用说一条普通的狗,就连一个普通人,都可能从此一蹶不振。然而温软细腻的弗勒希却目光如炬,胸中的激情不仅能熊熊燃烧,也能默默阴燃。他决心与敌人面对面单挑,进行最后的决战,不容第三者介入,让双方自己分出个胜负。于是,到了七月二十一日,他在这个星期二的下午,溜下楼梯,伺机等在玄关。他没有等太久,很快便听见街上传来熟悉的脚步声,接着听见熟悉的叩门声。有人开门让勃朗宁先生进来。勃朗宁先生早已隐约感受到弗勒希正酝酿攻击,决定以柔克刚,当天带了一盒蛋糕来。见到弗勒希在玄关候着,勃朗宁先生明显是想亲善地抚摸他,或许还想好心地赏他一块蛋糕。真是够了!弗勒希异常凶狠地扑向敌人,牙齿再一次咬上勃朗宁的长裤。可惜在此紧要关头,昏了头的他忘了顶顶重要的一件事—保持安静。他叫了起来,在扑向勃朗宁先生的同时大声吠叫。结果吠声惊动全家,威尔逊闻声冲下楼梯,用力打他,将他制服。他在屈辱中被威尔逊牵走了。那真是莫大的耻辱—袭击勃朗宁先生,却被威尔逊揍了一顿。勃朗宁先生连一根手指头都没抬一下,拎着他的蛋糕,毫发无伤、气定神闲地走上楼梯,单独进入了卧房,弗勒希却被带走了。

他在厨房里被关了两个半小时禁闭,悲惨地和鹦鹉、甲虫、羊齿植物和锅盘共处一室,然后被召回巴雷特小姐房里。她躺在沙发上,姐妹阿拉贝尔坐在旁边。弗勒希自认有理,于是径直走向巴雷特小姐,可是她却不理睬他。他扭头看向阿拉贝尔,她只说了一句:“淘气的弗勒希,走开!”威尔逊也在房里—难缠的、毫不宽容的威尔逊,就是她向巴雷特小姐告的状。她于是揍了他,威尔逊说:“因为他该打!”接着又补充说她只是用手打。就是因为有她做证,弗勒希才成了罪人。巴雷特小姐认定那次袭击没头没脑,认定勃朗宁先生是宽容大度的好人,而弗勒希挨一个仆人的揍(没用鞭子),是因为“他该打”!这事就此定案,不必多费唇舌。巴雷特小姐已认定他有罪。“然后他趴在我脚旁的地板上,”她这样写道,“从眉毛底下抬眼偷瞄我。”但尽管弗勒希一个劲儿盯着巴雷特小姐看,她却怎么也不肯回看他一眼。就这样,她躺在沙发上,他趴在地板上。

被放逐的他趴在地毯上,情绪之纷乱有如身陷汹涌狂暴的漩涡。他的灵魂不是在岩石间冲撞、碎裂,就是好不容易找到一小块立足之地,艰难而缓慢地将自己拉出水面,爬回岸上,最后终于脱离了浩劫后的宇宙,俯瞰一个全然陌生的新世界。问题是,他这番经历到底算是哪个呢—是毁灭,还是新生?这是一个问题。他只能感知这两难困境的大致轮廓,因为他的挣扎是悄无声息的。弗勒希两次都欲倾全力,想要挫败敌人,但均以失败告终。为什么他会失败呢?他问自己。因为他爱巴雷特小姐。他抬眼注视躺在沙发上的她,见她表情严厉、一言不发,心里明白他必须爱她,直到永远。但事情并不简单,而是很复杂。倘若他咬了勃朗宁先生,便等于也咬了她。恨不是恨,恨也是爱。想到这里,弗勒希十分苦恼地甩甩耳朵,浑身不自在地在地板上翻了个身。勃朗宁先生就是巴雷特小姐,巴雷特小姐就是勃朗宁先生;爱即是恨,恨即是爱!他伸了个懒腰,哀鸣一声,从地板上抬起头来。时钟敲了八下,他已经在同一个地方整整趴了三个多小时,始终在痛苦挣扎、进退两难。

这时,就连严厉、冷漠—无情的巴雷特小姐也放下了笔。“弗勒希坏透了!”她刚才在给勃朗宁先生的信中写道,“……如果人们都学弗勒希,像狗一样野蛮行事,那么他们也应该像狗一样为结果受惩罚!而你呢,你却如此和颜悦色地对待他!换作其他任何人,至少也会说几句‘狠话’。”其实真应该考虑买嘴套了,她心想。然后她抬起头,看见了弗勒希。这时,他脸上某种非同寻常的表情势必击中了她。她愣住了,放下笔。曾经,他用一个吻唤醒她,而她则把他想象成牧神潘;曾经,他吃的是鸡肉和浸满奶油的米布丁;曾经,他为了她放弃了阳光。于是,她把他叫到跟前,说自己原谅了他。

然而她因一念之仁原谅他,又将他抱回沙发上,仿佛在地板上忍受那些痛苦之后他并无任何长进,仍是过去的他,她完全没有意识到他已幡然改变。这一切令弗勒希难以接受。不过此时他已精疲力竭,只好屈服。但几天后,他与巴雷特小姐之间发生了一件非比寻常的事,足以显示他感情深邃。那天勃朗宁先生离开之后,只剩下弗勒希与巴雷特小姐单独待在一块儿。平常他都会立刻跳到她脚旁的沙发上,但那天他却一反常态,没有要求钻进她怀里,却走向了那把椅子—现在被称作“勃朗宁先生的扶手椅”。通常那把椅子令他极度厌恶,因为上面仍保留着敌人的身姿留下的形状。可是那一刻,他却打赢了一仗,因为他心中突然充满宽容,不仅正视那把椅子,甚至“忽然陷入了狂喜”。巴雷特小姐全神贯注地观察着他不同寻常的表现。接着,她看见他将视线转向桌上。桌上仍摆放着勃朗宁先生送的那盒蛋糕。他在“提醒我你送的蛋糕仍留在桌上”。此刻蛋糕早就陈腐变质了,绝对不会引起任何食欲。弗勒希的意图非常明显—蛋糕新鲜时他不肯吃,因为那是敌人送的;现在蛋糕坏了,他倒愿意吃了,因为他已与对方化敌为友了,因为那是他将仇恨化成爱意的象征。没错,他表示自己现在愿意吃了。于是巴雷特小姐起身去拿蛋糕,递给他时顺便告诫了他一番。“我解释给他听,说这是你带给他吃的,他应该为过去的恶行感到惭愧,应该下定决心,从今以后好好爱你,不再咬你,这样我才能允许他接受你的好意。”弗勒希一边吞咽着已经受潮泡软的难吃糕饼—这玩意已经发霉发臭,一股酸味,招来苍蝇—一边用自己的语言信誓旦旦地重复她刚才说过的词:他发誓,从今以后会好好爱勃朗宁先生,再也不会咬他了。

他立即受到了奖赏—这奖赏不是走味的蛋糕,不是鸡翅,不是女主人的拥抱爱抚,也不是重新获准趴回巴雷特小姐脚旁的沙发。他的奖赏是精神上的,但奇怪的是,其效果却展现在肉体上。这几个月以来,仇恨一直压着他的灵魂,如同一根铁条,把一切自然的活力都压得腐朽、溃烂、死亡。如今,经过利刃的洗礼,完成了痛苦的手术,铁条被切除了,血液得以再度流通,神经又有了感觉,肌肉又重新长好,仿佛春天到来,万物复苏。弗勒希再次听见鸟鸣,感觉到树在发芽。当他趴在巴雷特小姐脚旁的沙发上,荣耀与欢愉在他的血管里流淌。他现在已站在他们一边,而不是与他们敌对;他们的希望、他们的心愿、他们的渴求,也都是他的了。现在弗勒希可以吠叫着应和勃朗宁先生了。他颈项上的毛会因勃朗宁简洁有力的话语而竖立:“我真希望一周七天全是星期二!”勃朗宁先生呼喊,“然后一个月全是星期二—一年—一辈子都是!”“我,”弗勒希重复他的话,“也想要一个月—一年—一辈子!你们想要的东西,就是我想要的东西!我们是三个同谋者,要追逐最荣耀的使命;我们有同样的怜悯、同样的仇恨,我们反抗同样暗无天日的独裁暴政,也有同样的爱。”简言之,弗勒希将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同属于他们的光荣胜利上,尽管他对它只有模糊的感觉,却依然深信它必将来临。然而就在此时,弗勒希突如其来地整个跌入黑暗之中,一切来得毫无征兆,而—就发生在文明、安全与友好的中心地带—那是九月一日,一个周二上午,他和巴雷特小姐及其姐妹就在维尔街的一家商店里。地牢的大门在他身后关上。他被偷走了。 [4] f86FPYPNoRAHcH24ZE6eMr7GcO4KZuSJNoYyWjkyrmBEGrnRgaZvUsa7ElzMoK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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