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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

后面的房间

历史学家告诉我们,一八四二年的夏天只是一个平凡的夏天,然而对弗勒希来说,这个夏天是如此不同,他想必一定怀疑过这世界是否依然如故。那是一个在卧室里度过的夏天,是和巴雷特小姐一起度过的夏天,是在文明的心脏伦敦度过的夏天。起初,他除了那间卧室和里面的家具之外,看不到任何其他东西;但仅这些就够他大开眼界了。光是识别、区分并正确称呼他在那儿见到的这些各不相同的物什,就足以令他晕头转向。还没等他习惯那些桌子、半身像和盥洗台—他依然闻不惯古龙水的味道—他们就碰上一个难得的好天气:晴朗无风,暖而不热,干爽无尘,适合一个久卧病榻的人出去透透气。这一天来了,巴雷特小姐可以安心地进行大冒险,和姐妹一起出门购物。

叫好了马车,巴雷特小姐从沙发上起身,蒙上面纱,把自己包裹严实,走下楼梯。弗勒希当然跟着她一起去了。他一跃跳进马车,来到女主人身旁。他蜷缩在她的膝头,整个伦敦最壮观的盛况蓦地呈现在他面前,令他满眼惊奇。他们驶过牛津街。他看见几乎完全用玻璃盖成的房子,看见光彩夺目的饰带在窗前交叉着系在一起,窗沿上堆满了小丘似的粉红、紫色、黄色和玫瑰色的璀璨花朵。马车停了下来。他走进充满神秘感的拱廊商场,笼罩在彩色薄纱织成的云彩和罗网之中。上百万种从中国与阿拉伯远道而来的微弱、易散的芬芳钻入他的感官深处。柜台上长而亮泽的丝绸锦缎轻快地一闪而过,厚重的邦巴辛毛葛 缓缓卷动,色泽更为深沉。剪刀咔嚓作响,钱币闪闪发光,纸张折了又折,绳带系了又系。轻轻点头的羽饰,随风飘扬的饰带,仰首抬头的马儿,身披黄色制服的仆役,一晃而过的脸孔,一切都跳跃着,上上下下地舞蹈着。弗勒希沉浸在这包罗万象的感受中,满足地打盹、入眠、做梦,渐渐不省人事,直到被抱出车厢,温波尔街的大门再次在他身后合上。

翌日,见天气依旧宜人,巴雷特小姐勇敢地尝试了一项更为大胆的冒险—坐在巴思椅 上,让人推着她去温波尔街散步。弗勒希又一次陪她出门。他头一回听见自己的爪子在伦敦坚硬的人行道铺路石上嗒嗒作响。炎炎夏日里,伦敦街道散发出的所有气味头一回对他的鼻孔展开了猛烈进攻。他闻到排水沟里令人昏厥的臭味、铁栏杆腐蚀后发出的苦味、地下室里腾起的浓烈烟熏味—这些气味比他在雷丁周边的田野中闻到过的任何气味都要复杂、腐败,它们相互抵触、混合杂陈,超越了人类嗅觉可以辨别的范畴。因此尽管巴思椅不停前进,他却停下了脚步,惊愕地识别并细细品味这些气味,直到项圈被猛地一扯,被拽着继续前行。当他跟着巴雷特小姐的巴思椅在温波尔街上散步时,川流不息的人类躯体亦令他头晕目眩。硬衬裙在他头顶飕飕摆动,长裤刷过他的侧身,车轮时而擦着它的鼻尖碾过,驶过的货车携来极具破坏性的狂风,在他耳畔咆哮,掀动他脚掌周围的长毛。于是他惊惶地俯冲。幸运的是,项圈上的铁链拉住了他,巴雷特小姐把他紧紧抱在怀里,否则他说不定就冲出去出事了。

终于,带着每一根怦怦跳动的神经、每一种嗡嗡作响的感官,弗勒希总算来到了摄政公园。当他再次见到似乎阔别了多年的绿草、繁花和树林,昔日田野里狩猎的号角就响彻耳际,他立刻向前冲去,渴望像当年在家乡的田野里那般驰骋。然而,此刻却有某种沉重的力量卡在他颈部,使他向后踉跄跌倒。那儿难道不是树林和草丛吗?他问道。这些难道不是自由的信号吗?每次米特福德小姐出门散步时,他不都是径直向前冲吗?为什么在这里他却成了囚徒呢?他停下了脚步。在这儿,他观察到,团簇的花朵比老家的那些紧密得多,它们一株株整齐而僵硬地排列在窄小的地里,中间隔着一条条坚实的黑色步道。男士们头戴泛着光泽的高筒礼帽,脸色阴沉地在步道上来回走动。见到他们,他颤抖地靠近巴思椅,欣然接受了链条的庇护。于是,在对类似的散步习以为常之前,他脑中已经生成了一个全新的概念。通过拼凑各种现象,他得出一个结论:有花床的地方,就会有沥青步道;有花床和沥青步道的地方,就会有戴泛着光泽的高筒礼帽的男士们;有花床、沥青步道及戴泛着光泽的高筒礼帽的男士们的地方,狗就得用链条牵着。尽管公园大门告示上写的字他一个也不认识,却已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一课—在摄政公园里,狗都必须用链条牵着。

从一八四二年夏天的种种奇妙体验中获得的核心知识,很快让他又新长了见识:犬类并不平等,而—是互不相同的。以前在三英里十字标,弗勒希不分轩轾地与小酒馆里的狗及乡绅的灵缇厮混,并不知道补锅匠的狗和自己有什么区别。而他孩子的母亲,虽美其名曰西班牙猎犬,也很可能只是条杂种狗,不是耳朵有所偏差,就是尾巴美中不足。然而,弗勒希很快便发现,伦敦的犬类严格地按照等级划分:有的狗拴了链条,有些则整天乱跑;有些坐马车出门透气,用紫色罐子喝水,有些却蓬头垢面、不戴项圈,在排水沟中苟—偷生。由此,弗勒希开始怀疑,或许狗也分三六九等,有些是高等的,另一些是低等的。偶尔,他会捕捉到人们对温波尔街上的狗评头论足的只言片语,由此证实了自己的猜测:“看见那条无赖没,绝对是杂种狗!……哎呀老天爷,这条西班牙猎犬真漂亮,绝对是英国血统最纯正的之一!……可惜啊,他的耳朵要是能再卷一点儿就好了……看他的头顶还有顶髻!”

从男仆们站在邮筒旁或酒馆外交换赛马情报时说出的此类话语,还有他们或赞美或奚落的语调中,弗勒希在夏天结束前就明白了犬类之间也没有什么平等可言:有些狗尊贵,有些狗低贱。那么,他属于哪一类呢?弗勒希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对着镜子仔细地审视起自己来。谢天谢地,他天生是条血统尊贵的狗!他的头部顺滑,眼睛凸出却不鼓起,脚周围覆盖着长毛,可以媲美温波尔街上血统最纯正的可卡猎犬。他满意地注意到自己喝水用的是紫色的水罐—那是他这个阶层的特权。他默默地低下脑袋,让链条扣住他的项圈—这是这一阶层必须付出的代价。差不多就在这时,巴雷特小姐注意到他瞪着镜子发愣,却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他是个哲学家,她思忖着,他准是在思索表象和现实之间的差别。事实正好相反,他其实是个贵族,正孤芳自赏呢!

可是夏日的好天气稍纵即逝。秋风渐起,巴雷特小姐又在自己的卧房安营扎寨,彻底过起了与世隔绝的生活。弗勒希的生活也同样发生了改变。在户外接受了一番教育之后,他如今又得在室内接受教育,而后者对弗勒希这种脾性的狗而言,无疑是史无前例的酷刑了。他唯有在巴雷特小姐的女仆威尔逊的陪伴下才能出门透气,出门时间往往又极短,马虎了事。其余时间他只能待在沙发上,蜷缩在巴雷特小姐脚边。这完全阻碍了他的本能,与他的天性背道而驰。去年,当伯克郡刮起阵阵秋风时,他还能在野地里奔跑,在收割后留下的麦茬堆间欢快地蹦跳;如今,当常春藤轻轻叩响窗玻璃时,巴雷特小姐就吩咐威尔逊去检查窗户有没有关紧。看到窗台花盆里栽种的红花菜豆和旱金莲的叶子渐渐变黄枯败,她把身上的印度披肩裹得更严实了。当十月的雨猛烈地敲打窗户,威尔逊便燃起壁炉,将煤炭堆得高高的。秋意渐浓,随后入冬,第一场雾染黄了空气。威尔逊和弗勒希甚至没法摸索着走到邮筒或药剂师那儿去。他们折回家后,发现房里一片昏暗,什么都看不清,只有那几尊惨白的半身像在衣橱上反射着黯淡的光。遮光帘上的农人和城堡都消失不见了,窗户玻璃上只能映出一片平淡无奇的黄色。弗勒希觉得自己和巴雷特小姐就像单独住在一个铺满垫褥、燃着炉火的洞穴里。屋外的车马络绎不绝,发出低沉模糊的回响;时不时会有嘶哑的叫声从下方的街道传来,“修旧椅子旧篮子喽”;有时又会传来阵阵管风琴的乐声,声音先是越来越近、越来越响,再一路远去、逐渐消失。但这些声音中没有一种意味着自由、行动或运动。无论是风雨交加的日子,还是富有自然气息的秋日,抑或是寒气逼人的隆冬,如今在弗勒希看来都同样毫无意义,他眼中只剩下温暖和静止,台灯的柔光,以及拉窗帘和拨捣炉火的动作。

一开始,这种感觉令他难以承受。若碰上多风的秋日,想到山鹑零零散散地在麦茬堆里栖息,他就忍不住绕着房间蹦跶。他仿佛在微风中听到了枪声。每当外面传来犬吠,他就会忍不住竖起颈毛,冲到门边。可只要巴雷特小姐唤他回去,并把手放在他的项圈上,他又无法抗拒另一种感觉—它如此急迫、矛盾、令人不悦—他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屈服于它。他一动不动地趴在她的脚边,驯服着、控制着、压抑着自己天性当中最强烈的本能—那便是他在卧室学校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其难度之高,许多学者学习希腊语时都不曾如此费劲;在众多战役里,将军们为获胜付出的艰辛还不及它的一半。但彼时,巴雷特小姐就是老师。随着日子一周周过去,弗勒希越发强烈地感受到,他俩之间存在某种紧密的纽带,令人不适却又振奋人心。因此,倘若他的快乐会使她痛苦,那么他的快乐将不再是快乐,而是三倍的痛苦。这不争的事实每天都可以得到验证。有人开了门,吹着口哨唤他过去。他为什么不愿出去呢?他明明渴望新鲜空气和运动,长时间趴在沙发上已使他的四肢痉挛疼痛。他也始终闻不惯古龙水的味道。可是不行—尽管门敞开着,他也不愿从巴雷特小姐身边离开。他踌躇着走向门口,半路又折回沙发旁。“弗勒希,”巴雷特小姐写道,“是我的朋友—我的伙伴—爱我胜过爱屋外的阳光。”她没法出门,被桎梏于沙发上。“笼中鸟也有好故事。”她这样写道,事实也的确如此。而弗勒希呢,他本可以自由地拥抱整个世界,却选择放弃了温波尔街上的各种气味,只为陪伴在她左右。

然而,有时那纽带却几近断裂;他俩之间存在着理解上的鸿沟。有时他们会躺着互相凝视,脸上都写满了困惑。为什么,巴雷特小姐纳闷着,弗勒希会突然颤抖,发出呜咽的声音,猛地惊起并竖着耳朵听着什么。她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到,房间里除了他俩别无他人。她完全猜不到原来是她姐妹养的查理王小猎犬福利刚从门外经过,或是某位仆役刚在地下室赏给那只古巴寻血犬卡蒂利内一根羊骨头。可是弗勒希对此一清二楚,他全都听见了,欲望与贪婪交替起伏,令他躁动难安。然而巴雷特小姐即使凭借诗人的卓越想象力,也无法猜透威尔逊那湿漉漉的雨伞对弗勒希而言意味着什么,不知道这会触发他怎样的回忆—他忆起森林和鹦鹉,还有哞哞叫着的野象;她也不可能知道,当凯尼恩先生被拉铃绳绊了个踉跄时,弗勒希听到的是黝黑的人影在山中咒骂,耳边萦绕的是一声声“Span!Span!”,在一阵含糊不清、融于血脉的狂怒中,他咬了这位先生。

同样的,弗勒希也琢磨不透巴雷特小姐的情绪。她竟可以手里拿着一根黑色的棍子,在一张白纸上来回划动,这么一躺就是好几个小时。她的眼睛里会突然盈满泪水,可这是为什么呢?“噢,我亲爱的霍恩先生,”她写道,“随后我的健康状况江河日下……接下来就被迫去托基 放逐自己了……那成了我终生的噩梦,它从我的生命中夺走了太多,我在信中无法尽述;请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提起。千万不要提及,亲爱的霍恩先生。”可房间里并没有什么声音或气味能惹哭巴雷特小姐啊。还有一次,巴雷特小姐依然挥舞着那根黑色棍子,却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她刚画好一张“简洁传神的弗勒希画像,滑稽得与我相像”。她在图下写道,可惜他“不完全是我的替身,因为他比我有用得多”。她向弗勒希展示的那团黑色污迹有什么好笑的呢?他什么都闻不到,什么都听不见,屋子里除了他俩,并无他人。事实是他俩无法用言语交流,而这无疑引发了诸多误会。然而,这难道不也构成了他们之间一种特殊的亲密吗?“写作,”一次巴雷特小姐在一上午的艰辛创作后慨叹道,“写作,写作……”或许她确曾怀疑过:文字是否真的可以道尽一切?文字是否真能表达什么?文字难道不会摧毁那些超越文字的象征意义吗?至少有那么一次,巴雷特小姐似乎真这么认为。她当时正躺着,陷入沉思,完全忘了弗勒希的存在,心中的思绪是如此哀伤,以至于泪水滴落枕上。忽然间,有个毛茸茸的脑袋压在了她身上:大而明亮的双眼在她眼前闪烁。她一惊,那是弗勒希吗,还是牧羊的潘神?难道她不再是一个住在温波尔街上的病人,而成了阿卡狄亚 某片阴暗幽深树林中的希腊仙子?亲吻她嘴唇的,是那位蓄满虬髯的山神吗?在那一瞬间,她化身为林中仙子,弗勒希则变成了潘。太阳在燃烧,爱迸发出光芒。但假使弗勒希真能开口说话—他难道不是早该对爱尔兰的马铃薯病害发表一番真知灼见吗?

弗勒希的心中也涌起了不同寻常的感受。当他看见巴雷特小姐纤细瘦弱的手优雅地从镶边圆桌上拿起某只银盒或某样珍珠饰物时,感觉自己那毛茸茸的爪子似乎也开始跟着收缩起来,不禁希望这爪子能化为十根修长的手指。当听见她低沉的声音发出不计其数的音节时,他希望有一天自己粗鲁的吼声也能变得像她口中吐出的字词一样,简单短小却蕴含着神秘的意义。当看见那几根手指还能握住一根笔直的棍子,一刻不停地在白纸上来回挥动时,他渴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像她一样,把白纸涂黑。

然而,他真的能像她一样书写吗?—值得高兴的是,这个问题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在不争的事实面前,我们必须承认,一八四二至一八四三年间的巴雷特小姐并非什么林中仙子,而是一个卧床不起的病人;弗勒希也绝非什么诗人,只是一条红色的可卡犬;而温波尔街也不是阿卡狄亚,只是温波尔街而已。

就这样,悠长的时光在宅邸后部的那间卧房里悄然而逝,没留下任何踪影,只有上下楼梯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前门关闭的声响、扫帚轻敲地板的嗒嗒声和邮差的敲门声反映着光阴的流逝。卧房内,煤炭烧得噼啪作响,光影滑过五尊惨白的半身像的眉头,滑过书架以及盖在书架上的红色美利奴羊毛织布。不过有时,上下楼梯的脚步声不是经过门口,而是停在门外。眼见门把手转动,门居然打开了,有人进了房间。多神奇啊,家具竟然改头换面!声音和气味形成的奇妙旋涡立即开始旋转!它们卷过桌脚,又撞上衣橱尖锐的边缘!来人或许是威尔逊,端来一盘食物或一杯药;也有可能是巴雷特小姐的两位姐妹之一—阿拉贝尔或亨丽埃塔;也有可能是巴雷特小姐七位兄弟中的一个—查尔斯、塞缪尔、乔治、亨利、艾尔弗雷德、塞普蒂默斯或奥克塔维厄斯。而—,每周都有那么一两次,弗勒希会预感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即将发生。床会被仔细地改装成沙发的模样,扶手椅会被拉到床边,巴雷特小姐自己则会得体地披上印度披肩。有人会把盥洗用具全都藏到乔叟和荷马的半身像底下,弗勒希也会由人梳洗一番。大约到了下午两三点,门外会传来特定、清晰却不尽相同的敲门声。巴雷特小姐会突然涨红了脸,微笑着伸出手。接着有人便会走进来—来人或许是亲爱的米特福德小姐,她面色红润、精神抖擞、喋喋不休,怀里还会抱着一把天竺葵。或许是凯尼恩先生,他是一位身形敦实、衣着考究、善良可亲的绅士,总会随身带一本书来。也可能是詹姆森太太,她的相貌特征和凯尼恩先生正好相反—她的“面容极其苍白—有着清澈的浅色眼眸,薄薄的双唇毫无血色……窄窄的鼻子和下巴向外凸出”。每位访客的举止、气味、声调和口音都各具特色:米特福德小姐喜欢喋喋不休地唠叨,态度虽欠稳重,却实实在在;凯尼恩先生彬彬有礼,富有教养,由于缺了两颗门牙而有些口齿不清 [2] ;詹姆森太太一颗牙都不少,她的动作就和她说话的方式一样干脆利落。

弗勒希蜷缩在巴雷特小姐脚边,任由各种各样的声音在他头上轻轻飘荡,就这样过了一小时又一小时。巴雷特小姐笑着、告诫着、惊叫着、叹息着,随即又笑了。终于,弗勒希如释重负地意识到,他终于得到了片刻的安宁—就连米特福德小姐也有住口的时候。难道已经晚上七点了吗?她从中午起就一直待在这儿了!她得赶快起身去赶火车。凯尼恩先生合上他的书—他一直在大声朗读—背对着炉火站起身来。詹姆森太太以一种迅速而生硬的动作,把每根手指塞进手套,一拉到底。接着,他们或是轻轻拍拍弗勒希,或是扯扯他的耳朵。道别仪式总是冗长得令人难以忍受,但最终,詹姆森太太、凯尼恩先生,甚至连米特福德小姐都站起身来,道别告辞。他们时而会想起什么,又忘记什么,再找到什么,最后走到门边,打开门—谢天谢地—终于走了。

巴雷特小姐脸色苍白,满脸倦容地陷进枕头堆里。弗勒希爬到她身旁,紧贴着她。感谢上帝,他们俩又能独处了。但访客们停留的时间太长了,已经到了晚餐时间。地下室开始升腾起食物的香味。威尔逊端着巴雷特小姐的晚餐盘来到门口,把餐盘放在主人身旁的桌上,掀起盖子。然而经过更衣、谈话等一番折腾,再加上室内的高温以及道别引发的种种骚乱,巴雷特小姐已经累得没有力气进食了。看见盘中为她准备的晚餐,肥羊排、山鹑翅(或是鸡翅),她只能发出一声轻叹。当着威尔逊的面,她会用刀叉胡乱地戳弄几下。可门一旦关上,只剩下他俩,她就立刻做了个手势。她举起叉子,上面叉着一整个鸡翅膀。弗勒希跑向前。巴雷特小姐点点头。弗勒希动作温和、小心翼翼地将鸡翅扯下来,不让一点儿残渣掉到地上,然后整个吞进肚中,不留半点儿痕迹。另有半个沾满浓郁奶油的米布丁也以同样的方式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什么能比弗勒希的配合更干净利落。他一如既往地趴在巴雷特小姐的脚边,显然睡着了;恢复了精神的巴雷特小姐躺着休息,看上去刚吃完一顿丰盛的晚餐。楼梯上再次传来一阵脚步声,比其他脚步声都要沉重、从容、坚定,在楼梯口戛然而止。庄重的敲门声响起,听起来不像是在请求获准进入,而是在要求里面的人开门。门打开了,一个最阴郁、最威严的年长男士走了进来—正是巴雷特先生本人。他的目光立刻扫过餐盘。食物都吃光了吗?她服从他的命令了吗?是的,盘子空了。巴雷特先生重重地坐进女儿身旁的那把椅子,仿佛在肯定她的顺从。当那幽暗的躯体靠近弗勒希时,阵阵惊惧令他瑟瑟发抖、脊背发凉,就像野蛮人在雷声的怒吼中听见上帝的声音时,立刻颤抖着躲进花丛中。随后威尔逊吹了声口哨,弗勒希满怀愧疚地偷溜了出去,蹑手蹑脚地爬出房间,冲下楼梯,仿佛巴雷特先生能看穿他的心思,而这些心思又十恶不赦。一股令他畏惧的力量潜入了卧房,他无力与之抗衡。有一次他意外闯回房里,只见巴雷特先生双膝跪地,在女儿身边祈祷。 CNO5D8CMBn8RtZ3YMxnUXUoazY6xVP4XwTyVFndzf+2S6QI3Z8RF3BUSk/RMWG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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