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国价格上涨呈现上述4大新现象、价格形成机制出现上述4大新变化以及未来价格形势的预测,2011年价格治理不仅要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各项政策,同时还应当采取以下新措施。
第一,着力进行通货膨胀预期的宏观管理。应当从流动性泛滥导致的各种后遗症的治理出发,实施稳健偏紧的货币政策,着力回收过于宽裕的流动性,为治理经济泡沫的蔓延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同时,货币管理与信贷监管必须扩张到银行的表外业务和民间融资活动。
第二,加强通货膨胀预期的微观管理。一方面,应当对于价格感受敏感的边际人群进行安抚和利益补偿,建立特殊人群价格补贴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市场秩序的治理,防止各种游资利用居民的恐慌心理来进行投机活动。同时,应当强化对于新闻媒体的管理,切断“新闻效应”和“传染效应”的形成渠道。
第三,加大输入型通货膨胀的管理。一是通过降低进口关税,加大进口力度,以平抑本国短缺产品的缺口;二是可以适度进行人民币升值,对冲国际价格的上涨;三是强化国际游资的管理,特别是应针对特殊行业国际游资存在的新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例如房地产中的合资浪潮、大豆行业的外资垄断等。
第四,加大供给管理的力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加大支农力度,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强和巩固农业基础地位,保障粮食安全;其次是加大关键物质产品的储备制度;再次是对于部分价格敏感性的产品出口应当予以控制。
第五,逐步推进体制改革,增强央行的独立性,打破中国信贷扩张的倒逼机制。一是改变货币政策“政出多门”的现状,高度赋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决策权;二是应当约束地方政府和其他行政部门在项目决策和投资决策上的权力,防止各级政府投资膨胀带来的信贷倒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