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证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他指出,“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必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含义。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国家安全法》)将“国家安全”定义为:“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依据法律规定,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是“一国最为根本的经济利益不受伤害,在国际经济生活中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自卫力和竞争力” 。由此可见,经济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础。根据国内外的观点,国家经济安全大致包括状态和能力两个方面 :一方面,“国家经济安全是指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一国经济发展和经济利益不受外来势力根本威胁的状态。它具体体现在国家经济主权独立,经济发展所依赖的资源供给得到有效保障,经济的发展进程能够经受国际市场动荡的冲击等”。 “经济安全是指一国在世界经济一体化条件下保持国家经济发展的独立性,所有经济部门稳定运行,公民具有体面的生活水平,社会经济稳定,国家完整,各民族文化具有自己的独特性”。 另一方面,“经济安全是指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一国为使国民经济免受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干扰、威胁、侵袭、破坏而不断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持经济优势的状态和能力”。 美国著名国际关系学者罗伯特·吉尔平将“经济安全”定义为:“经济竞争力及其带来的相应的国际政治地位和能力。”
国家经济安全是指一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面临复杂国际环境时,不会受到过度的打击、损失太多的利益,不致演变成全局性的重大危机。国家经济安全涉及经济主权、粮食、能源资源、产业与贸易、科技、金融等诸多方面,主要表现为一国政府依据本国经济制度和法律法规,治理本国经济,管控和抵御来自国内外各方面冲击带来的风险,从而确保本国经济按照既定目标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和国家综合实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