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膳是以药物和食物为原料,按照一定的方法结合制成的。如何结合得当,行之有效,就看药膳配伍及采取的制作方法是否正确。过去流传于民间的一些做法,单纯从疗效上考虑,因而在色、香、味、形上不大讲究。我们现在所使用的药膳制作方法,既继承了前人和民间的制作方法,又总结了近年来新型制作工艺,从性味、功效,以及色、香、味、形等多方面研究而制定的。
药膳作为膳食,其配伍具体方法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药物的选用,二是传统食物的选用。
作为主食或点心的选料,大米、小麦类是用膳者均适应的食物,用作煮粥或制作点心,都具备健脾和胃的基本功能。菜肴的肉、禽、蛋等原料,在中医学已被作为“血肉有情之品”而用于调补方中。由于这些传统的“主菜”品种多,性味功能各异,需要根据其性味选用,如偏阴虚者多用甲鱼、猪肉、海产类,偏阳虚者用狗肉、羊肉类。至于蔬菜类,也是人们素常食用的,宜作为药膳原料,则需考虑其性味差别。
药物原料的选用,必须遵循药物方剂的组成变化规律具体运用。选用原则有以下几方面。
1.单行 即单独用一味药物制作药膳,不存在配伍的关系,如独参汤、参须茶。
2.相须 与相似性味功效的食物或药物配合运用,以相互增强作用,如怀山药配母鸡,能增强滋补作用;附片炖狗肉,能增强壮阳功能。
3.相使 与相似功效的药食相配,明确君臣作用,有主有辅,如用石膏竹叶粥治中暑,以石膏清热为主,辅以竹叶清心,米粥养阴。
4.相畏 相畏或称“相杀”。用不同性味功效的药食相配,用一味减轻另一味的不良反应或毒性,如生姜与螃蟹相配,生姜能减轻蟹的寒性。
药膳是具有治疗效果的食品,因而一种药膳大多只能适应与辨证相应的机体状态,虽然亦是“膳食”,但它仍有其适应证,应正确辨证与施膳。因此,配伍就必须注意其禁忌。
未经辨证,不宜混施。药膳毕竟是一种疗效性的膳食,应在辨证指导下运用,不可混同寻常餐食随意长期进食。如附片炖狗肉为补阳膳,适用于肾阳不足、四肢欠温的体质,若心烦失眠、目赤眼胀、虚热盗汗等具有阴虚特点的人则不宜进食。
相恶相反,尽量避免。相恶相反是药物配伍中的“七情”内容。一种药物能降低另一种药物功效称为相恶,两种药物相配合能产生毒性或不良反应称为相反。由于每款药膳所用药物本就不多,常为2~3味,必须十分强调药物所承担的主要功效,不能允许相恶相反的原料配伍,从而使药膳功能丧失。如人参恶萝卜,萝卜能耗气降气而减低人参补气功效,这两种原料就不能同时配伍组合。至于作用相反的药物,则更不容许在药膳中出现。因此,中药的“十八反”“十九畏”应当列为药膳的禁忌。至于一些传统的禁忌,如猪肉反乌梅、桔梗,狗肉恶葱,羊肉忌南瓜,鳖肉忌苋菜,螃蟹忌柿、荆芥,蜂蜜忌葱等;还有现代的一些认识,如胡萝卜、黄瓜等含分解维生素C的成分,不宜与白萝卜、旱芹等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配伍;牛奶等含钙高的食物不宜与菠菜、紫草等含草酸多的食物配伍,这些都可作为药膳配伍禁忌的参考。
身体状态特殊时要注意药食宜忌。不同的体质应用不同的药膳,这属于辨证范围,如阴虚内热者不宜温阳助火。但某些特殊的身体状态,如女性的经期、孕期,属于正常的生理变化,但又与平常的体质状态不同。此时,中药应用中的“妊娠禁忌”同样应列为药膳禁忌。至于一些基本原则,如“产前不宜热,产后不宜凉”,在疾病状态下或可以治病为主,不必十分顾及这一禁忌。但在正常状态下,这种原则应尽量遵循,以免不必要的误伤。
烹制方式包括药食共烹与药食分制再结合这两种方式。
本法是将药物和食物同时在锅内进行烹制,属于“食疗”沿用的传统习惯制法。其优点是制作工艺比较简便,药食同制能使药物和食物中的有效成分直接地进行复杂的化学反应,相互发生作用,以达到“食借药力,药助食威”的目的,并可使一些脂溶性的有效成分便于煎出。药食共烹分为席上见药和不见药两类,而席上见药的药膳又分为可食药与不食药两种。
1.药食同上席的药膳 药膳中比较名贵的药材,以及无不良气味的色鲜、形美的药材,均可采用这种制法,如天麻鱼头、田七炖鸡、虫草鸭子等,就是药物和食物始终在一起的。采用这种制法,对药物和食物的味与形、清洁卫生都有严格要求,在烹调制作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四点:①投料准确:药食同上席的药膳,一般都是单份烹制,一定要按药膳谱的剂量准确投料,这样既保证了药膳的质量,又使其经济价值准确。②清洁卫生:对所用药物必须择净杂质,除去泥沙;对所用食物要洗涤干净,除去毛渣,按规定的形状加工成形,保持外观的洁美。③工艺考究:按照既定的工艺规范进行烹制,保证疗效的确切。④上席前整形调味:使药膳达到色、香、味、形俱佳的效果。
2.不见药的药膳 在药食共烹中还有一类有药性,但上席时不见药物,食后确有疗效的品种。如十全大补汤、八宝鸡汤,在烹调过程中,药物与食物充分结合,在“膳借药力”之后将药渣除去,仅以膳食供人们食用。这种制法适用于药物组成较多,或具有怪味或颜色难看的药物。这类药膳制作方法如下。
(1)投料时,按照膳谱配齐药物之后,用纱布将药物包好,再将食物进行烹制前的初加工,然后将药物与食物共同烹制。
(2)烹制中,待药性已进入食物或汤之后,即将药渣除去,只留食物于锅内。
(3)药膳制成后,分装于碗内,调味即成。
本法是指在药膳烹调制作的过程中,先将药物和食物分别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提取和烹调,然后再按规定的要求组合在一起制成药膳。本法适用于:①药膳中含有不适的气味、难看的色泽和形态不佳的药物,如川芎、熟地黄、乌梢蛇等。②药膳含有太多的药物,如养生保健汤、十全大补汤、八宝鸡汤等。③药膳中的药物与食物不宜采用同一方法进行烹调,如杜仲腰花中的杜仲、首乌肝片中的首乌、山楂核桃茶中的山楂等。其优点是能使药膳剂量准确、质量稳定、制法科学,而且也适用于工业生产。药食分制再组合的制作程序如下。
1.药液的提取 在药膳中使用的药物,凡按现代科学认识、认定能采用一定的方法提取其有效成分者,都可预先提取制备。一般来说,单味使用的药物,可以采取单味提取;复方使用的药物,应采取混合提取的方式。同时,要根据所提药物的性质和所含有效成分的差异,分别采用相应的溶剂与不同的方法进行提取,把药物制成含有一定药量的预备药液。
2.食物的烹调 药食分制的药膳,一般都是只见食物不见药的形式,因此食物的烹调办法就灵活多变,不受药物性质的限制。将食物初加工后,依照食物需要的烹调方法进行烹调,其重点在于突出药膳的色、香、味、形。如杜仲腰花,烹调方法宜用“炒”,而杜仲不能在短时间的炒制过程中释放药性,更不能食用,因此应先将杜仲提取成药液,再按用量调拌腰花炒制而成。
3.药食成膳 在进行药物提取和食物烹调基础上,把两者按照一定的程序配合在一起制成药膳。
(1)烹调前加入药液 即在未进行食物烹调前加入药液一起烹调成膳。如丁香鸭、陈皮鸡等,就是在卤制之前先用药液将食物煮至六成熟,再入卤汁锅内卤熟而成。
(2)烹调中加入药液 是在烹调食物的过程中加入药液一起烹调成膳。如陈皮鳝丝、首乌肝片等,都是在烹调过程中加入药液烹制而成的。
(3)烹调后加入药液 即在将食物烹调成膳之后,再直接加入药液调匀而成。如乌鸡白凤汤、雪花鸡汤等,都是待到汤已炖好之后,按规定的剂量将药液放入碗内,加入炖汤调匀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