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6月8日,英军陷定海,英军头目礼罗黄式三。时黄式三五十二岁,不就,避走镇海,乃作《易释》。 次年,英军复陷定海,又在浙东大肆掠夺。9月28日,绍兴城被英军骚扰,黄儆居忧心如焚,于是占筮。其告筮之辞曰:
中孚匹马,绝类堪亡;无妄系牛,灾人何得。负贱且乘,盗固由招而致;泥需近外,寇疑不至亦来。盈虚消息,至诚独可前知;悔吝吉凶,下士何能先觉。……入地尚堪入腹,明神示以存亡;剥床果即剥肤,寒士莫逃威命。
告毕,儆居筮得小过之晋。遂解读:
圣人可以无大过,中人安得不小过乎。式三于九月十七日发愿,日读一卦,越十日倏闻绍兴之变,于晦日而得小过之晋之占,因命季子以周书此于《易释》后,以自儆。十月五日,遇盗劫掠衣服被褥,自喻为塞翁之失马,不敢怨詈,法小过也。
黄氏父子以礼闻,而其出处进退之关节,则谋及蓍龟,是其于《易》亦潜心探究、尊之若神也。故读《易》时“发愿,日读一卦”;又自号曰“儆居”,学易、占易正其自儆之一端也。他又曾载此事曰:
辛酉 九月,绍郡兵变,筮之,得雷山小过,变而为晋,是果用晦而明之占乎?顾冥外朗日,目所未见;静中雷霆,耳所常闻。合读复与无妄之凶爻,心益欿然,自题其斋曰“听雷书屋”。居之,终日攒眉,终夜假寐,戒惧不能须臾离。非关君子之学,时事交迫,势实使然。
儆居先前所占小过之晋,至此时又有新体会,乃取复、无妄两卦,名其书屋曰“听雷书屋”。听雷者,谓天之怒,忧时局之纷乱也。唐文治评儆居先生曰:“儆居子最精易学。” 又论元同则曰:“近世学者但知先生礼学之精邃,未能知其易学之闳深也。”
《系辞传》曰:“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故其辞危。”《易》之占筮,本为决疑;而人之大疑生于忧患,忧患多生于衰乱之际。是故文王拘羑里而演《周易》;王船山窜身荒野,亦学《易》以自信。清季变动之剧,志士仁人无不思:人当何所自处?种族何由得保?国家何以得强?斯文何由得传?儆居思曰:盍求之于《易》焉。
《易》学广大,解者实繁。但历来注《易》之人,多有己身之体验与寄托,故不知魏晋之政治不可读王弼《易》,不究北宋新法旧法之争不可读《程传》,不体会明清出处生死之艰不可深明船山《内外传》之志意。儆居身当清季,遇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其解《易》,能无所寄乎?职是之故,仅分析黄氏解《易》方法,归纳出一些“解经特点”,仍是比较浅层的工作。我们研究他们的经典诠释,一则当放在整个思想史、经学史的脉络之中,考察这种解经特色的意义、地位为何,能“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且更重要的在于“以意逆志”,探寻他们这种解说和方法的用意乃至苦心所在,斯得谓之解人。
黄氏之治易也,以易学史、思想史观之,其一特色为汉宋兼采。此点已为学者所言及。然此四字说出来容易,细细分析,则每家学者所谓“兼采”各有不同。黄氏之“兼采”,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站在经学的高度来统合汉学与宋学,如彼谓:
儒者无职,以治经为天职。儒者诚能广求众说,表阐圣经,汉之儒有善发经义者,从其长而取之,宋之儒有善发经义者,从其长而取之。各用所长,以补所短,经学既明,圣道自著。经无汉宋,曷为学分汉宋也乎。……汉宋学各有支离,支离非经学也。既为经学,汉宋各有所发明。
将汉学、宋学皆放在经学的视域中来观照,则其解说各有其价值。这种做法,对于清代严守考据学之门户者是一个义理的提升,对于理学,则是裁抑浮夸。儒者既以治经为天职,则儒学即经学,其下或有汉、宋之别,但皆是支流,不得具有独立学术形态。是故儆居特别反对《道学传》之设立, 这与他以经学消解理学的意思一致。正因为汉学、宋学皆是经学之一端,故各有可取,亦各有偏激。学者所做的不仅仅是兼采,而且要有反省和批评,更要在以前的汉宋之上有所推进,这是其兼采之学的第二个特点。儆居称赞沈彤治经:“不拘汉宋儒说,择其是者而证成之,其精者时能发汉宋儒说之所未备。” 又批评佞朱者曰:“沟瞀之徒见其说之有所异于朱子,或疑之,或遂哗之,此坐井观天而未知其大体者也。古经传之义藴无穷,赖后儒递相推阐而臻于备。” 儆居之治《易》,亦站在此高度来兼采汉宋:“夫人之著书,非依据乎古人,则不能独传;必尽同乎古人,则其书可以无作。” 由此可见黄氏不做调人,不是毫无区分地补缀汉宋为一,而是对汉《易》、宋《易》、清《易》皆有其批评。
儆居对宋《易》的批评,主要是认为其中一部分流入了异端、虚玄浮诞。《易》中有许多容易引起形上之思的话语,魏晋和宋明的经学家也常常引发出玄妙的解释。儆居则由玄妙归于征实。其中之一,便是将“无”等用气化来解释。比如他解《系辞》“一阴一阳之谓道”一章说:
一阴一阳之谓道。道,行也,谓气化流行也,所谓“立天之道曰阴与阳”是也。阴阳相合,阳不绝阴而交乎阴,则阴和;阴不胜阳,而役乎阳,则阳和。和则善,是继之者善也。继者阴阳不偏,则不息也,成之者性也,谓备此善者人之性也。天之气有正有不正,其不正者阴阳之偏,其正者阴阳之和。人受天之气,非无受其不正者。而性以善者言,故言备此善者,人之性也。性备阴阳,即兼仁知见仁。
《易释》以气化论来解释道、善、性这样一个结构。道就是气化流行,这与明代中后期罗钦顺以来到王船山等人的思路是一致的。 戴震也是类似的解释。此后以阴阳之和为善,以性为阴阳之和,也与戴震相似。“以阴阳之和为善”,即是把伦理的根基安放在气上;而性兼阴阳,实则有重视人之身体、情欲层面的含义。他这种解释有很强的针对性,以及历史上诸多对此段的解释:“先儒以无为道;以阴阳非道;以善为阳,以性为阴。未敢以为信然。” “以无为道”,指的是《周易注疏》韩康伯注训“一阴一阳”为“无阴无阳”;“以阴阳非道”,指的是小程所说的“一阴一阳之谓道,道非阴阳也,所以一阴一阳道也”; “以善为阳,以性为阴”者,朱子谓“继之者,气之方出而未有所成之谓也;善则理之方行而未有所立之名也,阳之属也;成则物之已成性,则理之已立者也,阴之属也”。
又如“寂然不动,感而遂通”为程朱、陆王所共尊信,用来描述心之体段和存有之妙。儆居则通过解经学的方式指出:“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谓蓍也。人心有思有为,蓍无思无为。论者援此以状心体,参异端之谈也。” 其实描述蓍龟者,未必不可以状心体。而寂—感之模式,以《中庸》未发、已发解是非常贴合的,未必是杂糅佛老。由此可见,儆居虽或有采用宋学的地方,但对于宋学的性理之论,他还是延续了清初以来的排斥态度。也就是说, 他采用的宋学,是在实地践履和纲常意义上的宋学。
清代学者,多以“推明汉学”为任。然对于易学而言,自惠栋以来,学者所推明者,主要是虞翻之学,其次是荀爽。虞翻为三国人,虽谓世传孟氏《易》,然似乎与汉《易》仍有不同,与郑康成《易》差别亦大。大概是由于《周易集解》所保存虞翻《易》注最多,故学者能据以建构一个基本完整的虞翻易学体系。研究荀、虞之学,最精者为惠栋、张惠言。二人笃守虞氏易义,偏重于“求古”之倾向。但在当时并非没有与之立异者。戴震、王鸣盛之间关于求是、求古的对话,令不少学人印象深刻,也反映出汉学内部学术路向的分裂。就易学而言,王念孙父子以“求是”名,王引之尤其对惠栋易学不满,比如在与焦循的通信中他抱怨:“惠定宇先生考古虽勤,而识不高,心不细。见异于今者则从之,大都不论是非。” 这封信的论调,学界多有引用。详细分析,可见于梅舫的文章。 黄儆居则深以“求是”为准则,从而对惠栋、张惠言,乃至虞翻等都提出了批评。元同亦对惠、张多有批评。比如“消息”是汉《易》中的重点,张惠言甚至有专门著作《周易虞氏消息》,是于汉人消息之学,研究甚精。元同则于升卦上九“消不息也”批评曰:“惠定宇、张皋文崇尚古学,于此爻仍沿旧解,而不能发明消息真谛,则三圣人作《易》微言,其终晦霾而莫之明矣。”
他熟悉求是、求古的“公案”,并且说:“西庄用东原之言而转之曰:求古即所以求是,舍古无是。式三亦用西庄之言而转之曰:求是必于古,而古未必皆是。” 他评价王引之的态度说:
王氏伯申《经义述闻》初刻再刻,略言《周易述》之谬;及晩年足本,乃畅言虞氏月体纳甲本丹家傅会之说,非《易》之本义。其说爻之象,舍本卦而求于旁通,刚爻而从柔义,消卦而以息解,适滋天下之惑。以旁通说《彖》及《大象》,显与经违。今世言《易》者多宗虞氏,而不察其违失,非求是之道。王氏父子世尊汉学,其说《易》则力辟汉儒荀氏升降、郑君爻辰诸说,矫枉过正,盖有之;而廓清虞氏之学,非如拨云雾而见日乎。
这段话对惠氏一派的批评是很尖锐的,但他对于“求是”一派仍有复杂的态度。如果说王引之是完全“求是”的代表,那么到了清季的儆居这里,又试图融合“求古”与“求是”。儆居的努力,其实体现了他对于经学的一种担忧。因为若完全按照王引之那样从文本和语法的角度解释《周易》,而排斥象数体系的建构,则意味着抽去了《周易》作为经学的基础。所以在反对惠栋等完全信奉虞氏一家之学,建构一个有主观、穿凿之嫌的体系的同时,儆居仍然要强调象数的重要性和汉学的重要性,认为王引之排斥荀爽和郑玄是矫枉过正。儆居身当清季,世道之变剧烈,而经学亦岌岌可危, 他这种对待《周易》的态度,正是捍卫经学意识的表现。
除了惠、张一派的易学,焦循易学则以另一种风格为当时交相称誉。他的《雕菰楼易学丛书》卷首刻了各名流的赞誉书信,比如阮元称其“石破天惊”,王引之誉为“凿破混沌,扫除云雾,可谓精锐之兵矣”。 [1] 焦循易学虽然貌似对汉《易》有借鉴,实则有自己的体系,因之对当时的易学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程钢先生精辟地指出,“在焦循易学中,文字已经不再具有实质性的内涵。这些文字的功能已经发生了重要改变,除了表示某种量或数学空间位置,它们本身没有任何意义”。 这意味着,焦循的易学本质上是数学,而文字变成了数学符号——这其实是把经书与数学相混同、穿凿。这样,焦循的易学既非汉学,非考据学,亦非宋学,而只是数学。
这种解《易》的方法,必然会招致以经书为本位立场经师的反对,比如朱骏声。朱骏声的孙子朱师辙说:“焦循以洞渊九容比例说《易》,王伯申谓其精锐凿破混沌。先大父丰芑博士则谓其劳而寡功。盖先大父深于经小学,兼通百氏,尤邃于《易》,且精天算,故能中其失。” 师辙所称朱骏声之批评,见于《传经堂文集》及《经史答问》。《经史答问》谓:“此亦仿虞(翻)而推演之耳。其附会难通者十居八九。吾赏其用心之勤而惜其立言之固,所谓有辞而无理者。”
朱骏声反对焦循,是以考据学的立场;而黄氏父子批评焦循,则是站在经学的立场。焦循是“数理本位”,儆居则是 “经书本位” 。比如焦循易学中常用的“当位失道”之说,以诸卦皆当之正成既济;非既济之卦,亦即有不正之位,则先通过易位来之正,如初四、二五、三上相易;如果本卦因性质相同无法相易,则与旁通卦相易。旁通的相易,要遵循先二五,后初四、三上的顺序,此之谓当位,否则即为失道。这里当然有焦氏自己关于社会秩序变动的考虑,然而未必符合《易传》的解释。儆居归纳《易传》有关“当位”“失道”的用例,指出“当位”即传统所理解的阴阳爻与爻位的关系,“失道”即失去卦爻自身所规定的义理之道,失道与爻的相易无关。是故儆居批评焦氏谓:“直焦氏一人之肊说耳。焦氏之所谓当位既非《易》之当位,而焦氏之所谓失道亦岂《易》之所谓失道哉。且圣人经传,当位与不当位对,失道与未失道对。而焦氏则以失道与当位对,已显悖圣人之意矣。虽有善为焦氏解护者,安可夺天下之公是公非而令人信之哉。”
旁通其实是焦循用以寻找卦爻之间联系、整合六十四卦为一个体系的基本方法。他还以此来解释卦爻辞中“辞同”的现象,亦即类似的辞或象在不同卦爻中重出的现象。焦循以为,辞同恰恰说明两卦之间紧密的联系,这个联系的发生,是通过旁通。儆居则以为,“辞同”是因为背后相同的义理结构。如明夷六二和涣初六都有“用拯马壮吉”,儆居以为二者都有坎象,都以阳爻拯济阴爻之衰,故辞同;焦循则以为丰、涣旁通,丰四、涣初易位成明夷、中孚,故涣、明夷辞同。焦循先树立一个旁通、时行的体系,然后据此解释辞同的现象,必然只能辗转牵强,削足适履,无怪乎儆居直谓之“固哉焦氏之为易也” ,又说“其支离过于虞仲翔,统六十四卦之义而以旁通尽之。以一义尽易则易小,犹之坐井观天而天小”。
黄氏父子汉宋兼采之《易》,对清末民初易学影响实大。其最著者,为曹复礼(元弼)、唐蔚芝(文治)。复礼纯乎经师,蔚芝主于事功。其论《易》,则复礼偏汉,蔚芝主宋,要皆归于会通汉宋。唐蔚芝有《周易消息大义》,其末曰:“先师黄氏以《周易》学世家,尝语余:治《易》者,当于《通志堂经解》中求之。《学海堂经解》中,自惠氏、张氏外,余无取焉。” 黄元同之教,可谓风声远著矣。
黄氏不满于焦里堂之《易》。曹复礼则曰:“学者当据辞以定象,不可泥法以绳辞。虞氏、张氏之言消息,详矣。惜其混消息与重卦为一事,遂若成卦之由可彼可此,游移不定。俾焦氏循等得以投间抵隙,奋其私智,尽举古法而破坏之。” 唐蔚芝则曰:“焦氏循聪颖绝人,所撰《易通释》《易图略》,尽破古人家法,其所列旁通三十证,自谓确不可易,实皆强经就己,不免疑误后学。……通人观博,固所不废,初学入门,须防歧路也。”
黄氏父子治经,有一鲜明特点,曰明条例是也。乔秀岩先生论《礼书通故》,以为元同自己构建一经学体系以说礼。其说《易》,亦复如此。儆居《易释》特重条例分析。所谓条例分析者,有同者聚类而发明之,有相似之异者亦表出之。其卷二“同辞合释”,即摘取《易》中有关条例之词目,使其类聚群分。比如他探讨“大小”“往来”,就把所有用例分析一遍,而后得出结论。
此种归纳分析,在以往的易学和经学研究中固然存在,但在儆居这里运用得十分娴熟,并且成为最重要的方法。他也因此得出了许多不同于前儒的结论。比如“贞吉”“贞凶”的“贞”字,前儒多解为正,朱子解为“正而固”。然而“贞凶”,正义又如何得凶?由此不少儒者便引发出一个深刻的德福问题。儆居则将“贞”之正、固分训,以为“贞吉”是正则吉;“贞凶”是固执不通则凶。 又如《易》有“大君”一词,先儒多以为“大君”即君之别称。儆居则以分析体系之头脑认为,既然称“大君”,则宜乎与单称“君”者不同。他又分析用法,指出凡称“大君”的地方,皆指上爻宗庙而言,或太上皇。
儆居分析的体例,似乎秉持着辞同则义同、辞异则义异的原则。如前面我们举的“大君”的例子,他一定要将之与“君”区别开。而辞同义同,比如“介”,在“介于石”,孔疏以为是耿介;《系传》的“忧悔吝者存乎介”,则又根据注文作“纤介”讲。黄氏则统一训作“分”。当然,介之训分,或许还有清代《说文》学和礼学的强大影响。
也正是因为对于体例分析的执着,黄氏面对前儒体例不严的情形,便有非议。比如“上行”与卦变说相关,虞翻等在解释上行的时候,委屈了卦变的体例,未能一贯,黄氏评价道:“说卦变而无定例,宜乎驳之者纷纷矣。” 发明条例,正是经典诠释之“通”的必然要求。当然,这种通,是本于《易经》之辞,兼及象数之义,义同则辞通。这与焦循将《易》辞隶属于数理结构变化的“通”是不同的。
明条例、求贯通的原则,除了“同辞”之分析,还有一个表现是在逐爻解说的时候,黄儆居强调不能随便改易。其子元同尝谓:
近时讲学之通病,只求解于一章一句,未尝融会全经,说《易》更甚。如屯初贤侯,于二五目之为奸寇;蒙二贤师,于三则目之为金夫。随文曲演,彼此矛盾而不相显,所谓通经之士顾如是乎?先君子作《易释》四卷,由博返约,力削百家之野语,而执圣之权。
黄氏揭示了以往《周易》卦爻辞诠释中存在的一个严重问题。比如蒙卦九二曰“发蒙”,因为九二以阳爻居中位,所以被看成是任发蒙之功的老师;然六三爻辞说“勿用取女,见金夫,不有躬”,则六三是女,九二是金夫。这样,解释九二时,九二是老师;解释六三时,九二又变成了金夫,似乎解释不能一以贯之,而似乎有随意性。在儆季看来,其父的工作就在能够一以贯之。
清季遇到千古未有之变局,面对朝廷和社会的困境,各种变法思潮出现,既有最保守的,也有极端激进者。思想的丰富或说“混乱”,折射的乃是政治权威的失坠和秩序的开始崩溃。这个秩序,不仅仅是统治的秩序,比如皇权、中央—地方权力等等,而且包括千年以来最基本的人伦纲常。如果说焦循时代的易学,透露着对于上下通情的强调、对于政治权威隐含的批评,因此重视卦爻之间的“通”的话, 那么大剧变时代的易学,则重新回到《易》中的忧危之义。“变易”既然是《易》之一义,固然会给变革提供资源;然《易经》因其晦涩的卦爻辞和抽象的数理结构,其义理偏重形上,不容易为人所认识;这与《孝经》《论语》《三礼》,乃至《春秋》,有一个明确说出的义理和价值体系、有确定的伦理政治内容,是不同的。正因如此,理解或解释《周易》的义理,必须贯穿其他经典,否则极容易走向比附或背经任意。比如同样是讲“变易”,毫无节制和底线的变动一切,并不符合《易》之本意,皮鹿门谓:“举天地君臣父子不可变者亦欲变之,又岂可训乎?”
黄氏父子面对那个激烈动荡的时代,也是比较保守的。因此他们讲到《周易》,就特别强调其中的“不易之义”,正如皮鹿门《经学通论》以“论变易不易皆易之大义”为开篇。儆居谓:
乾健易,坤顺简,天下事之条理如此,《易》之条理亦如此。善学《易》者,德业之贤于人,其易简亦如此也。郑君曰:易一名而函三义。由易知、简能,而得不易之理。不易之理得,而变易之道成于其中矣。舍易简之定理,而遽求变易,乌足以知理,乌足以知易哉!
儆居将“易简”作为第一义,这里的“易简”不是虚无,而是“条理”;质言之就是纲纪,郑玄曰“举一纲而万目张”,正此之谓。这也就是为何“由易知、简能,而得不易之理”的原因。他说“易简之定理”,就意味着易简和不易是一体之两面,而变易,则是要在不易所容许的范围内。他解释“天尊地卑”亦谓:“以卑高定爻位,懔懔乎天秩之不渝如此。……上下无常,刚柔相易,惟变所适,此以卦变言之也,岂谓卑高之可易共位乎?近惠氏定宇注于列贵贱则专以五二言,既失之偏。于上下无常专以乾坤升降言,尤未是。此开焦里堂说之谬也。” 乾升坤降说,发自东汉末的荀爽,本身就有一定的变革倾向,陈启云曾讨论过荀爽易学的革命思想 ;而焦循的卦爻运通与上下通情,也含有平等的要求。
黄氏父子对于礼学的重视,与对于易简、不易的重视是相一致的。礼所注重的即是秩序,代表一个规范和稳定社会的力量,在变革的时代也就表现为保守性的力量。新文化运动喊出“礼教吃人”的口号,也是将礼教看作传统社会的集中代表。清代中期凌廷堪等“以礼代理”,是想通过重塑礼教来调节理学社会的秩序形态,释放理学社会中的压力;而清末及民初的礼学研究,则带有“保教”的意味。自乾嘉至民国,礼学虽似有一个延续的传承,但随着时代变化,礼学家提倡礼学的问题意识会有所不同。易学之变,与此类似。
到了元同的弟子唐蔚芝、曹复礼,更注重易学与礼学的互释。易学的价值和义理,需要由礼学来清晰化、具体化。善哉曹复礼之言曰:
盖六经同归,其指在礼;圣人生养天下万世之道在爱敬,而爱敬之本在人伦。天下之达道五,自伏羲作《易》,继天而定之;尧、舜、禹、汤、文、武,《诗》《书》所述,政教皆由此出;周公制《礼》,其极则也;孔子作《春秋》,其大法也;作《孝经》,其大本也;《论语》《孟子》,其微言也。自伏羲至孔子,历年之久,不尽可得而记,闻而道之,若合符节如此,所谓“天不变,道亦不变”,“虽百世可知也”。
此曹复礼序《易》之文也。序《易》而论礼,可知其寄托,乃在于人伦也;其所深忧,亦在于人伦之隳也。南菁造士济济,黄氏之功亦伟矣。
[1]
焦循,《雕菰楼易学丛书》卷首,《续修四库全书》本,第44、45页。
今按:以王引之的学术性格(据《经义述闻·周易》),应该不会认同焦氏的解《易》路数,其致焦氏书信如此称赞,恐怕是出于客气和友情而不无溢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