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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弘晳迁居由恒亲王等王公及内务府主持

雍正帝下令,弘晳移居郑各庄,“一切器用及属下人等如何迁移,如何安置,何日迁移,兵丁如何当差,府佐领人等如何养赡,及如何设立长久产业之处,著恒亲王(允祺)、裕亲王(保泰)、淳亲王(允祐)、贝勒满都呼会同详议具奏”。允祺等奏“现今郑各庄城内有400间房,臣等亲自前往办理,安置居住。若不敷用,再行添建”。(第181页)允祺等领受谕旨,亲自到现场查看和处置弘晳搬迁事务。

内务府的主管人员,办理内务府总管事务的庄亲王允禄和内务府总管赖保,于雍正元年(1723)九月十一日得到谕旨:“尔等会同原议弘晳事之恒王等人,务隆重会议具奏。”数日后的十六日,允祺、保泰、允禄、赖保、内务府总管李延禧、协理内务府总管事务郎中萨哈廉,联名具奏弘晳搬迁前夕及搬迁当日的具体安排。(第346页)

允祺是康熙帝皇五子,在雍正帝和康熙帝皇三子允祉之外,皇家地位最高,允禄是雍正帝亲近的兄弟,以他们为首主持弘晳的迁移事务,表明雍正帝极其看重此事,同时表明弘晳迁居是皇家大事,规格甚高。 we7TYdz3j+saNFBCvJ78whQFH05QQLBknKDUP89RqAxlyMhSDqDiNDd7xMO2Iy5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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