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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题

常建华

20世纪中国宗族史的研究,冯先生称得上是重要的开拓者。时下中国社会处于现代化的转型时期,国家对于宗族的政策更加宽容,在尊重中国传统文化的背景下,甚至可以说宗族得到新的生机。因此,先生对于近现代宗族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非常值得重视。

先生的研究内容分为三大部分,收录本集的论文19篇。根据先生的分类,我的介绍如下。

一、宗族活动及研究

冯先生主持过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九五”规划(1996—2000)项目“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为了完成课题,在20世纪最后几年,将研究精力主要放在清代中后期宗族与民国、共和国时期宗族研究上,近现代宗亲宗族相关论文主要写于这一时段。

(一)先生立足于近世宗族史对于20世纪宗族史形态与演变的考察

《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天津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是一篇宏观论述18世纪以来近三个世纪中国家族史的论文,后来作为绪论收入先生所著《18世纪以来中国家族的现代转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冯先生在文章第一段中指出:“18世纪以来的三百年,是中国社会剧烈变化的现代化转型的时代,家族在社会变革中受到严重的冲击。清朝时期家族活动较为活跃,热衷者企图实现‘尊祖敬宗收族’的理想,团聚族人,实行自我管理,依附于政府,成为忠诚的民间群体。及至20世纪上半叶,迭遭舆论的批判和政治力量、战乱的冲击,呈现某种衰败之象,下半叶的前30年基本上处于销声匿迹状态,70年代末期以来,有了一定程度的复活。”冯先生将18世纪以来家族演变分为清朝、20世纪上半叶、下半叶的前30年、70年代末期以来四个时间段,并概括出各时期家族的主要特色。

冯先生还开宗明义,揭示了家族的性质、演化与趋向:“面对社会的变革和自身的遭遇,家族显示出适应能力,不断地自我调整与革新,也在随着社会的现代化,向着现代社会的民间团体方向演变,经历着从宗法的、血缘的、集体本位的群体,朝着个人本位的血缘群体或同姓俱乐部两个方向演化或异化,但是远远没有完成。”这些认识可谓高瞻远瞩。

论文主体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家族形态沿着两种路线变化。冯先生认为,三百年间的家族组织的变更轨迹有两条:一条是纯血缘群体的路线,这类家族形态的演变途径似可简化成这样的公式:祠堂(含清明会、宗约会)——族会——族务理事会、宗亲会;另一条是同姓社团的路径,这类家族形态的变化途径可以简化成公式:祠堂(含宗约会)——联宗(含丁仔会)——同宗会——宗亲会。冯先生概括出家族组织的形态则是:“传统家族形态(祠堂族长制、族老制)——族会、同宗会、联宗和传统家族形式(祠堂+宗约会)混合体——不同类型的宗亲会、族务理事会和传统家族形式(祠堂+宗约会)混合体。”强调从中可见血缘原则的松动,股份制被引入家族组织,及其过渡性质。

第二部分家族观念的更新。认为三百年间家族组织建设的价值观,是围绕着家族本位主义与个人本位主义之间展开的。清人建设家族,希望在尊祖的旗帜下,以宗法血缘观念将族人组织为群体,立足于当地社会;“礼以义起”,则是清人家族改良的思想武器,探讨使家族适合于时代状况。20世纪新型家族观的产生,分为两大流派,一派认为家族是专制主义的基础,应该消灭它,另一派希望剔除家族的宗法性,而将它建设成现代的互助团体。“近三百年来,家族在管理体制与观念方面,在对族人的职业、信仰选择、女性及异姓上谱等方面的松动,为族人创造社交、娱乐、福利条件,体现出对族人自由意志、人格的尊重,相当程度上,或完全克服宗法性质,令其本身具有现代民主意识,走向或进入现代社团的行列。”

第三部分家族与国家关系转入新阶段。清代处于家国关系发展史的第三个阶段,即宋元明清阶段,20世纪家国关系从第三阶段向第四阶段转变,从家族的政治功能与社会功能转化,可以观察到家族与国家关系的演变。

第四部分家族的变化与社会的变革。近三百年中,中国社会经历了三次巨大的变革:民国与清朝的更替,共和国取代民国,实行改革开放,家族的命运与社会的变动一脉相通,颇受冲击。“家族对社会处境颇有适应能力,在社会环境压力下,实行自我改造,其方向是厘剔宗法性,进行民主管理体制的建设,朝着建立现代社团的方向努力。”

(二)20世纪家族观的讨论

20世纪中国社会动荡不安,家族备受冲击,社会各界对于家族的评价各异。《20世纪中国社会各界的家族观》(《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二卷,天津古籍出版社2000年),是一篇约5万字的长文,分为九节,就此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讨论。

前五节叙述百年来社会各界对家族的看法、态度和政党的政策。

第一节20世纪上半叶部分学者的全面批判态度与青年学生的呼应。指出:“批评的揭橥者可能是世纪之交的章太炎,而最激烈的则是陈独秀和吴虞,主持《民国日报》‘觉悟’副刊的邵力子则是学生的呼应情绪得以表达出来的支持者之一。”

第二节20世纪上半叶部分学者的局部批判观点与民间的相应实践。以梁漱溟、胡适、梁启超为代表,其见解为:家族讲求亲情、人伦,令人重视家族家庭而忽视国家;改革婚丧礼俗中的宗法内容;主张以议会制、地方自治,实行家族自治,或由绅治向民治发展。民间家族改良派的观念,要点在于从家族观到爱国保种观念的产生;建立族会,开始走向民主管理的道路;崇奉进化论,注意到竞争意识;初步树立平等观念,主要表现在对待女性方面。

第三节孙中山与国民党的观点和态度。孙中山对家族主义的态度要点有三:一是家族主义为民众所信奉,而不懂国族;二是利用家族主义达到形成国族主义(即民族主义)的目标,并给传统忠孝以新的内容;三是提倡民族主义(国族主义),用民族精神救国,挽救危亡。“蒋介石对家族的态度要比孙中山温和得多,他认为家族不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家族所信奉的忠孝伦理、它作为固有的社会组织均可以加以改造,尤其是可以利用。”“在国民党人方面,大革命时期的一部分激进人士对家族主义持反对态度,特别是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和湖南、广东两省的农民部,支持农民运动和农民协会,惩治宗族首领的土豪劣绅。”

第四节20世纪上半叶共产党的观点、政策与策略。“毛泽东提出族权及其为封建四权之一的理论,将其列入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以之为实现土地革命的必要内容;在思想上批判家族主义,并视为批判封建宗法制度、宗法思想的重要内容;在行动上苏维埃政府制定《土地法》,惩治被认定为剥削阶级成分的家族族长及其土豪劣绅,没收宗族公有土地与财产。由于这个时期共产党与国民党处于对立状态,只是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苏区、解放区实行它的主张和政策,同时由于它同国民党有两次合作,所以在对待宗族问题上时或讲究策略。”

第五节20世纪下半叶的主导基调及有所不同的观点。对待家族的社会观点,一是主流声音:联宗续谱是复辟封建主义活动;二是报刊常见的观点:宗族势力死灰复燃,必须取缔;三是从理论上、宏观上看家族与社会的不协调及其变革;四是观点似乎接近主流舆论,但实际另有见解;五是家族活动有某种合理性,需要认真分析。

后四节冯先生提出自己的看法。

第六节五个派别与对传统宗族基本上的批评态度。从民间家族活动家、民间革新派、思想文化上的批判派、改造派、革命派考察,认为:“五派之中,除了守旧派之外,都批判家族的宗法性,并有共同的内容,这就是:宗法家族是专制主义的基础;以家为本位,违背近代人文精神;小团体主义,造成中国人的一片散沙;家族共财,养成人的依赖性,缺少创造力;拥有大量出租土地的祠堂,实质上是地主;传统家族不适应近代社会的需要,必须改造(革命派则以之为革命对象)。”

第七节对家族的取缔及其反弹。重点考察家族复兴的原因:强制摧毁使农民的家族意识潜藏起来,社会环境适当便会冒出头来;家族的某些社会功能有合理性,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事业尚不能代替它;家谱是家族的历史记录,我国素有重视史学的传统,续修家谱反映了人们重视家史的愿望,也是继承古代优秀文化的传统;家族组织的自治性及其同政府关系中协调与不协调的两面性,加强协调性,需要多方努力。

第八节家族自身走了一个世纪的变革之路。从变革家族的思想看,首先是遵守国体、政体、法令和政策的思考;其次是破宗法思想,立平等自由观念,尤其是男女平等意识;最后是迎合时代新风,树立主动改革态度。从组织管理的改革看,祠堂族长制管理体制是宗法家族的管理制度,是对族人实行宗法家法的组织,家族改革就是要革除族长制。从家族活动内容看,其更新特别是加强伦理建设和文化建设。从家族复活中存在的问题看,家族恢复活动的同时,传统家族的某些宗法成分以及由家族活动本身引起的问题也出现了。

第九节宗族与现代化的关系,提出:家族制度产生于农耕社会,然而并不可怕、且可促进传统社会的商品生产与交换;家族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依然能够存在,并能参与现代化经济活动。

(三)20世纪上半叶家族的专门研究

先生讨论了20世纪上半叶的家族形态。《20世纪上半叶式微中更生的家族》作于2000年,2019年修订。本文首先讨论20世纪上半叶家族“是衰败还是更新”的问题,接着考察变异中的家族形态和类型:族长制、族老制、族会制、同宗会制,认为类型多样是20世纪上半叶家族组织的一大特点,出现新旧交相呈现状态,既不是旧事物,也不是全新的事物,其走在近代社会团体的轨道上。当时家族活动内容,主要是祭祀祖先、修建祠堂、经营公产、互相赈恤、家族纠纷与进行教化,此外兴修家谱是家族大事。家族的宗法性和功能都在变化之中:传统的教化功能在消退,社会功能有所加强;个人社会化,家族控制能力削弱;传统家族的纯血统原则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传统家族仍然存在着某种宗法性。

冯先生继续考察了民间自强自治的家族团体观:对于废除家族的呼声,引起一些家族的强烈不满,并以改革作为回应;笃信孙中山国族理论,以家族为爱国之根基;初步具有民主、平等的观念,并在家族的治理中有所体现;相信进化论,期望将家族建设成自治自强团体。社会冲击下家族发生变化与更生:传统家族在衰落之中,族会、同宗会的出现,有了新的活动内容。

家族式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社会经济的衰败,造成家族经济危机,使其开展活动失去财力的支持,常常无法进行;二是频繁的战争造成直接破坏和间接影响;三是苏区的家族,受到政府支持的农民运动的冲击和政府土地政策的实行,内部也出现分化,家族从而涣散了;四是大量移民造成的这个时期内家族的消弱,而又没有条件再行恢复;五是新思想的冲击作用,损坏了家族的固有形象,不得不发生变化。家族变异与更新也出现:家族组织新形式的产生,新旧家族观念的交织,家谱面貌变化。家族处于销声匿迹的前奏,是由古代家族向近代家族转化的过渡状态。

北洋政府时期传统宗族的演变受到关注。《北洋政府时期传统宗族的演变》作于2010年,从发生在北洋政府时期的十则案件,观察宗族的活动:破坏宗族限制族人职业选择权的宗法性族规,法庭基本上支持异姓上谱和族人家庭的立嗣权,法庭支持义子寡妻遗产继承权,法庭支持族人反对宗族的压抑,法庭尊重宗族习惯,宗族自身与政府均在努力促使宗族向近代社会团体演化。

(四)改革开放以来宗亲宗族活动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宗族宗亲活动概况》一文作于2000年,首先探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宗亲团体的形成与主要活动,涉及宗亲团体、祭祖和年会、续修族谱与研究家族历史、修缮祠堂;接着论述宗族与外部、政府关系,涉及协调或干预族内人际关系、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宗族械斗、宗族与政府关系;最后归纳宗族宗亲团体的特点,涉及宗族宗亲团体的传统、松散、向宗亲会过渡这三种类型与特点,认为当今宗亲活动是城乡民众(主要是乡村农民)社会活动的一种形式,宗族组织处在变动之中或者可以说是处在它的转型期。并探讨乡村衰落形势下宗族转型趋向,认为宗族在农业现代化、农业生产规模化过程中将逐渐消失,宗族将因家族文化机缘异化为宗亲会。

20世纪海内外的华人宗族面临现代化的问题。《当代宗族与现代化关系》(原载日本《中国研究》第1卷第10期,1996年1月号)首先论述改革开放初期宗族的正负面作用,认为积极作用体现在人们利用宗亲关系和宗族活动,作为扩大谋生的手段,起到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人们利用宗族活动,寻找归属感和安全感,有益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城里人利用宗族活动达到文化享受目的,有益于文化事业繁荣;宗族活动是联系台港同胞、海外侨胞的手段之一,有益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和经济建设。消极的因素体现在传统上的限制个性发挥,平均主义残余影响的存在,械斗的不良风习。然而积极作用占主导地位,负面作用是次要的。其次谈论宗族与商品经济的关系及家族企业的出现,认为明清和近代商品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宗族活动;宗族接受工商皆本思想,从观念形态上证明它可以与商品经济相融合;台湾、香港及海外华人社会的现代家族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学术界注意到家族企业利弊。最后探讨宗族在现代化初期对社会的某种适应性,认为:“当今宗族有其对社会的适应性,能根据社会的变化和需要,改造其组织形式和活动内容。宗族正是有这种适应力,所以能够在变动中的社会生存下去,非但没有被改革的时代所淘汰,还能在消沉后复兴。”

此外,《20世纪中国宗族史研究状况评介》一文,是《中国宗族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绪论中的部分内容,与近现代宗族史相关。文中开列了中国宗族史研究专著的部分书目,阐发在宗族通史、宗族断代史、宗族专门史、地域宗族史、宗族历史地位和宗族史理论六个方面取得的成绩。

二、海外华人、宗亲会与宗族文化

清中叶以来大量华人走出国门,到海外谋生,形成海外华人群体。《晚清南洋华侨与中国近代化》(《亚太地方文献研究论文集》,香港大学1991年)使用丰富的地方文献资料,从四个方面详细论述:华人大规模移民南洋的状况、原因;南洋华侨对国内的经济援助;中华传统文化的限制;清朝政府的政策和国内封建势力阻碍。

《当代海外华人述略》(《南开学报》1999年第5期)以北美和大洋洲为重点,叙述海外华人的现实状况,分析他们的发展途径,他们与祖国与中华文化的关系。指出从大陆和港台地区出来的人有四类:自豪又可怜的香港移民,团结、传统又略嫌粗俗的台湾移民,卑微又愤发的大陆移民,游动中的华人移民。移民的途径,有留学、依亲、偷渡等。时局的不稳定,是移民特别是香港人和台湾人迁移的重要原因;为寻求好生活而移民,这在大陆人和台湾人中较多;投资海外,开拓事业,这是少数人移民的原因;随潮流走,是大陆某些人移民的原因。认为海外华人加速融入主流社会的步伐,如职业的多样化与专业人士的较多涌现,从唐城走向高尚住宅区,反对种族歧视。并就移民与祖国、中华文化的关系进行讨论,可见海外华人重视家庭和子女文化教育几乎是有口皆碑的,这是中华文化移植海外的集中体现;海外华人对于祖国的政治不忘关怀,但不热烈。最后前瞻海外华人,提出希望:发扬中华传统美德,克勤克俭,辛勤劳作,量入为出;搞好华人内部的团结,形成自我保护力量,以便立足于社会;继续主动融入主流社会。强调:“移民一面要融入主流社会,一面又要保持中华文化,而这两者要同时共存,无疑是矛盾的,难以把握的,移民处理好这组矛盾,就会前进,就会生活美满。期待着这个目标早日实现。”

先生考察了20世纪下半叶宗族宗亲活动。《20世纪下半叶以来台湾、香港和海外华人社会的宗亲会》,原文出自《中国宗族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所写部分,2019年1月20日增改。冯先生强调:“宗亲会与宗族虽有渊源关系,却是现代社会类似俱乐部的社会团体,或许可以说它是宗族的异化物,既不要把它简单地视作宗族,也不忽视它脱胎于宗族,与宗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理由是:第一,宗亲会是现代社会真正完全的民主管理社团;第二,血缘观念使得宗亲会与中华传统家族文化保持联系;第三,血缘观念造成宗亲会以具有中华家族文化因素而与俱乐部有着些微的差异;第四,宗亲会将有怎样的未来值得关注。

《当代海外华人丧葬礼仪对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反哺》一文写于2006年,收录在卞利主编《民间文献与地域中国研究》(黄山书社2010年)。冯先生注意到:“海外华人刊登在澳洲、美国、新加坡华文报纸的华人丧礼讣告,显现出西方文化的成分,而更多的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韵味,诸如以服制规范丧礼行为(逝者亲属的行为准则),风水观念的流衍,中华纪元文化的尊奉,落叶归根观念及其演变。”基于此,冯先生与大家分享了两点感受:一是海外华人传承中华文化;二是尊重海外华人的文化传承,还需要探讨能从那里汲取一些什么成分,以利于传统文化的弘扬。冯先生说阅读那些讣告时,孔子说的“礼失求诸野”,总在脑际萦怀,挥之不去。总在拿海外华人的中华文化传承与大陆的传统文化地位作比较。于是呼吁:“现在我们就是要认识哪些是需要捡回来的东西,让它在人们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认为赡养老人的孝道,在非常缺乏社会保障的社会,尤显其重要,适合社会需要的“孝道”要提倡,要给予其尊严;其他的人伦内容也需要社会去关注,如古代有冠礼,即成年礼,是勉励刚刚步入青年行列的人,增强其社会责任感,也是尊重其成长的人格。

《当代海外华人丧礼文化与中华家族文化的海外生根》是一篇长文,继续探讨当代海外华人丧礼文化,收入南开大学历史学院等编《纪念郑天挺先生诞辰一百一十周年中国古代社会高层论坛文集》(中华书局2011年),冯先生对照了海外华人与中华传统的丧礼仪式,从初终到下葬的全过程,基本上一致,认为前者基本上继承了后者的形式和观念。还考察了中国传统家族文化在海外华人中的传承与变化,所谓传承,一是家族成员命名使用辈字,表示家族成员的共识,共同愿望,是宗族文化的基本内容,也可以视为家族存在的标志。二是参与族人家庭丧礼,是家族成员的义务与权利,在族人,参加是理所应当的事情,若不吊唁、送葬和致送赙金是失礼,是不仗义。三是主妇、儿妇、孙媳等外姓人员进入家庭、家族,为正式成员,故名字前冠夫姓,写作“某门某氏”,此系传统家族文化。所谓变化,主要表现在对家庭、家族女性的尊重,讣告、哀谢将嫁女、侄女、内侄女及其夫婿和子女列名,把传统观念中家庭、家族以外的人纳入家族之内,成为本家族成员;还表现在重视拟制亲方面,义子、义女及其家属列名讣告,传统社会是绝对不准许的,如今他们同亲生子女一样参与丧事,列入孝子名单。

冯先生认为,中华传统丧礼文化能够在海外华人社会流传的直接原因,是有按照中华传统丧礼文化办事的丧葬服务业,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则是海外华人社会中华传统文化因素的留存和流传,即宗亲会、同乡会、佛教、道教和互助会的存在及其活动,为华人的传统丧礼文化提供精神的、组织的条件。冯先生强调:“海外华人丧礼,基本上是中华传统文化与西方现代文化的结合,以中华传统文化为基础,吸收西方文化,于是乎中西文化合璧,具有多元文化的特征,但是中华传统文化实为根基。”该文的后记中,冯先生指出了海外华人丧礼文化的具体来源:“美国、澳大利亚华人的丧礼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特别是宗族文化的传承,也是从台湾、香港,以及昔日之广东、福建等地区传播过去的。”

《当今美澳华人佛教、道教传播与文化反哺》一文,首先从佛教和道教藉中华传统节日进行传教法会活动,举办佛学讲座、研讨会,佛诞日法会,佛教从事救灾活动,佛家与有丧事之家合作完成丧礼,佛家、道家与商家结合在中华传统节日的纪念活动中进行传道,介绍了佛教、道教的传道活动与渠道。接着分析了中华传统文化在海外生根的社会原因:大量华人移民在相当程度上采取中华传统生活方式,是中华文化移植的基本因素;华人群体是移植中华文化的中坚力量;商人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活泼因素;佛道本身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中华传统文化的观念传承上、表现形式上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成为海外华人的一种精神家园。

三、家谱研究

冯先生探讨了20世纪家谱纂修问题。《20世纪上半叶家谱修纂与谱例改良》讨论了兴修家谱的追求与实践,修谱目标、组织与搜集资料手段,改良谱法的指导思想与新的编辑方法,家谱新功能与谱例改良的时代特色。《改革开放20年来家谱编修及其文化取向》,首先介绍家族编写族谱概况,接着指出新谱例的追求,体现在新体例的探讨、新书例与秉笔直书上,并分析了当代族谱体例书例及编写族志的趋向,还就新的社会文化取向提出,开发族谱社会功能的价值取向、提倡建设现代人伦的思想文化取向、发扬尊祖先爱乡族的传统精神并赋予新的文化内涵,并且提出何以仅是新型族谱出现的端倪之问,探讨新观念、新体例、新书例出现在少数宗谱中,绝不能表示新修族谱普遍达到此种水平;新谱书的观念、体例需要不断地完善,以克服现存的问题;如何克服传统族谱乱认祖先的弊端;修谱与社会的关系有待协调,以利提高族谱质量。最后论述修谱与台港同胞及海外华人关系,认为是双方结合的产物,大陆宗亲活动的发生及活动状态受境外的影响,这也是当前大陆宗亲宗族活动和续修家谱的一个特点。

三篇谱序,反映了冯先生对于新修家谱的一些看法。《诚可效法的创新体例的家谱》是为舅家仪征《月塘康氏家谱》所作序,认为该谱:“在体例新、材料翔实两点上确有特色。它既能记述康族历史,又能以家族的衍化,或多或少地反映近代仪征乃至中国历史的一个侧面,不能不说它是一部好的族乘之作。”《新时期早期的族谱》是1988年为天津《徐氏宗谱》所作序言,指出:“我们应当批判传统家族文化中的宗法性,并赋予其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新内容。徐氏修谱有了这种表示,值得赞扬。”强调:“讲究谱法则不容忽视,盖新时代当有新谱学。民间不懂谱法,往往沿用旧法,容易导致宣扬家族主义”,建议加以引导,使宗族修谱沿着新谱学的科学轨道前进,利国利民”。十几年后,冯先生又以《关注精神文明建设的家族史》为题,为天津《徐氏芳名录》作序,该序涉及生人是否收入《芳名录》的问题,认为:“历史上的传芳录不写或基本不写在世的人,有其道理,因为人是变化的,前半生做好事,后半生可能办坏事,这样的人经不起表彰,对后人难以起到教育作用,不写是有道理的。难道绝对不能写吗?也不尽然。写出来,对其人是一种鼓舞,激励他更向前走;也是一种要求和鞭策,只能往上走,不可以向下出溜。” +xU++sXq9ML4oHdxIf9iKOueoH+J59Tt5rDfT3Qu2bYQPK1tO8gwlu93HUd1aWu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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