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首次提出了可持续消费的命题,指出,“全球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尤其是工业化国家的这类模式”,因此“所有国家均应全力促进可持续消费模式;发达国家应率先达成可持续消费模式;发展中国家应在其发展过程中谋求可持续消费模式”。联合国环境署在1994年于内罗毕发表的报告《可持续消费的政策因素》中提出可持续消费的定义:“提供服务以及相关的产品以满足人类的基本需要,提高生活质量,同时使自然资源和有毒材料的使用量最少,使服务或产品的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废物和污染物最少,从而不危及后代的需要。”该报告(UNEP,1994)指出,可持续消费并不是贫困引起的消费和富裕引起的消费的折中,而是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它的概念涉及产品和服务的完全混合,包括产生该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以及使用上述产品或服务的附加的或独立的产品的消费。
1994年,联合国在挪威奥斯陆召开的“可持续消费专题研讨会”上指出可持续消费应包含原料提取、预处理、制造、产品生命周期、产品购买、使用、最终处置等整个连续环节中的所有组成部分,而其中每一个环节的环境影响又是多方面的。
印度尼西亚前环境部长E.萨里姆认为,可持续消费的概念是从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被广泛接受的可持续发展的观点而来的,即“既满足当代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因此,可持续消费应该是用需求而不是欲望来引导,把环境影响纳入经济分析的主流的消费(俞海山,2002)。
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可持续消费进行研究。徐瑞蓉(2007)强调可持续消费应是“节制型”消费,是在超越狭隘短浅消费意识的基础上,以真实、有益、超功利为特征,以持续为目的的“节制型”消费。杨家栋(1997)等把可持续消费定义为“一种既符合代际公正又符合代内公正原则的能保证人类物质和精神生活不断由低层次向高层次演进和促成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的消费。”傅家荣(1998)认为:“可持续消费应该是从满足人们的生态需要出发,在使用消费品或享受服务过程中遵循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原则,以实现消费主体与消费客体及消费环境之间持续、协调、共同发展的消费。”肖彦花(1999)认为:应该把可持续消费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并使二者的定义域保持逻辑空间的一致性。以此为基础,把可持续消费定义为: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在不损害未来世代满足其消费需要的资源的前提下的消费,或者是能够保持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既能满足当代人消费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消费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消费。俞海山(2002)认为可持续消费的定义应该是:“既能满足当代人消费发展需要而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消费发展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消费。”
一些研究者还提出了生态消费、绿色消费和环境友好消费的概念。诸葛剑平(2005)认为生态消费应是建立在人、自然和社会和谐统一的基础上,是一种高层次的理性消费。生态消费的内涵是:消费水平是以自然生态正常演化为限度,消费方式和内容符合生态系统的要求,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助于消费者健康的一种自觉调控、规模适度的消费模式;基本特征是:生态消费的消费品本身是生态型的,是一种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的消费,是满足人的需要的消费,不是铺张和浪费,具有满足不同世代人的消费需求的要求与功能,是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相和谐的一种消费。李杨帆等(2005)认为生态消费是一种符合生态学原理的消费方式,它是指既符合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又符合生态生产的发展水平,既能满足人的合理消费需求,又不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一种消费方式。绿色消费和环境友好型消费的概念也基本相似。文启湘等(2002)认为,绿色消费是指以简朴和健康的生活为目标,在物质消费中偏爱“绿色产品”的消费方式,体现在:物质需求过程中尽可能地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减少数量换取质量;尽可能地消除对生态需求的负面影响,降低物质需求的数量来换取生态需求的增加;尽可能消除消费的外部性影响,以降低物质需求的数量或质量换取人文需求的提高。钟茂初(2004)对“环境友好”消费的定义是:使用对大气、土壤、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有益的产品,抵制和排斥对环境不友好消费品(如过度包装、资源型产品、珍稀动植物、环境负荷较大的产品)、抵制和排斥一些与消费相关活动中环境不友好行为(如一次性资源产品的使用和处理、过度包装产品的使用和处理、产品消费后的任意处置等)。
综合以上观点,可持续消费具有以下内涵:以适度、健康、科学、文明等为特征的消费;物质循环利用,产品和服务具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特征,并与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消费;人类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生态需求协调发展并持续得到满足的消费;实现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的消费。
居民生活消费及其环境影响研究日益成为可持续消费领域的热点研究内容。20世纪90年代以来,联合国环境署已经完成了一系列分析报告,包括家庭能源消费趋势及其环境影响分析、家庭交通消费发展及环境影响、家庭食品消费及环境影响等(UNEP,1994)。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对其成员的经济增长、家庭规模与家庭消费包括的经济指标、社会人口指标、家庭消费的环境影响的相关关系进行了分析评价(OECD,2002a)。欧洲的许多国家都设立可持续家庭消费的研究项目,对一些特定地区的消费方式和相关的环境影响进行了经验性分析和评价,并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如挪威国家消费者研究所(SIFO)的“绿色家庭预算”(Green Budget)项目,除了提供一些与家庭消费相关的消费模式和相应的环境影响的计算外,还针对家庭消费模式的改变,提出了三个层次的指导建议(Vittersetal.,1998)。荷兰环保局、能源与环境部的“展望项目”(Perspective Project),是针对荷兰家庭20世纪90年代后在可支配收入增加、家庭能源消费猛增的情况下提出的,通过对12个典型家庭的能源消费模式的分析,提出了一种能够减少30%能耗的生活方式(Brand,2000)。荷兰国家科学研究基金资助、由Groningen大学主持开展的HOMES(Household Metabolism Effectively Sustainable)项目比较全面地对影响家庭消费的因素进行了研究。以家庭消费为研究对象,该项目分析了荷兰家庭在能源、淡水和物质消费方面的变化,及其受消费价格、政府政策、生活期望等的影响(Noorman,1999)。国外研究特点是:紧密结合家庭生活消费,研究深入细致,研究成果能为家庭转变消费模式提供直接的政策指导和技术建议。
在中国,可持续消费问题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研究者的重视,1994年制定的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中国21世纪议程》第七章《人口、居民消费和社会服务》提到,“消费模式的变化同人口的增长一样,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合理的消费模式和适度的消费规模不仅有利于经济的持续增长,同时还会减轻由于人口增长带来的种种压力,使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但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人口的迅速增长加上不可持续的消费形态,对有限的能源、资源已构成巨大压力,尤其是低效、高耗的生产和不合理的生活消费极大破坏了生态环境,由此危及人类自身生存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内研究者对可持续消费开展了多方面研究,主要集中在可持续消费的内涵、原则、评价和政策等方面。涉及可持续消费模式研究(俞海山,2002;安冬风,2006)、消费的环境影响人口学和经济学分析(俞海山,2005)、可持续消费评价指标体系和测度(肖彦花,1999;周梅华,2003;杜延伟,2006;余颂,2005)、可持续消费的伦理价值观念(周莲芳,2003)等。在家庭生活消费方面,刘晶茹(2003a)探讨了可持续的家庭消费及其环境影响,刘晶茹(2003b)还利用家庭代谢分析模型,对中国城市家庭近20年的水资源和能源代谢进行描述,并分析了影响家庭代谢的经济及人口社会因素。黄鹤等(2007)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等三个城市消费情况的解析,研究了影响家庭消费模式的驱动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中国可持续消费模式的措施。陆满平(1999)从产品对人的健康和环境后果角度考察了物质产品的可持续消费行为,包括食品、服装、住宅、用品和交通等。此外,在食物消费需求(黎东升,2005;封志明等,2006)、能源消费需求(王效华等,2000)等方面也开展了相关评价研究。总体而言,国内关于可持续消费研究的特点是,理念性较强,但基本停留在可持续消费理论、原理等问题的描述上,研究的动机多为研究者个人根据对可持续消费的认识或兴趣,而以国家、政府或社会组织形式支持的与居民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大型项目很少,因此主题分散,研究不深入、与实践脱节,很难上升到政策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