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标准必要专利的“滥用”?学术界目前还没能对这一概念及现象进行清晰梳理,甚至出现了两种比较极端的论点:一是“滥用”的概念本身被“滥用”;二是否定知识产权的滥用问题,认为大多数知识产权类型基本上不存在滥用的可能性。 笔者认为有必要首先从法学基础理论的角度对标准必要专利滥用的法律规制进行分析。 jgmoc/J2moi+vKlAnMulPs/I4pifNscZZETjpAKk77gNegoDY9E4CpCALeJMR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