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总量保持增长。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05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4万人,增长0.27%。在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4051.15万人,女性人口3999.55万人;0~14岁人口1115.83万人,15~64岁人口5805.36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129.51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9.32‰,比上年下降0.39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03‰,与上年持平;人口自然增长率2.29‰,比上年下降0.39个千分点。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096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工资性收入21948元,增长7.6%;经营净收入5386元,增长7.8%;财产净收入3746元,增长15.7%;转移净收入7016元,增长9.8%。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增长8.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28∶1缩小为2.26∶1。全省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007元,比上年增长6.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增长6.1%。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稳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参保覆盖面持续扩大。年末全省城乡基本养老、城乡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538万人、7721.18万人、1671.3万人、1777.2万人和1694.46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增加160.4万人、102.08万人、88.4万人、87万人和112.4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89元。
表6 江苏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比例和效益指标
续表
续表
数据来源:《江苏统计年鉴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