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8年12月,江苏省共辖13个地级市、22个县级市、19个县、55个市辖区,767个乡镇,县(市)中包含昆山、泰兴、沭阳3个江苏试点省直管市(县)。
表1 江苏省行政区划 单位:个
续表
数据来源:《江苏统计年鉴2019》
1996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全省对省辖市行政区划进行了较大规模调整。1996年,扬泰分设,撤县级泰州市,设地级泰州市;淮宿分设,撤县级宿迁市,设地级宿迁市。2000年以来,全省调整了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扬州、南通、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泰州、宿迁13个省辖市市区行政区划。其中,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对扬州市行政区划进一步进行调整,撤销县级江都市,设立扬州市江都区,撤销扬州市维扬区。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苏州市撤销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合并设立姑苏区,撤销了吴江市,设立吴江区;泰州市撤销了姜堰市,设立姜堰区。2013年2月,南京市撤销秦淮区与白下区,合并设立新的秦淮区,撤销鼓楼区与下关区,合并设立新的鼓楼区,撤销高淳县、溧水县,分别设立高淳区、溧水区。2014年连云港市撤销新浦区、海州区,设立新的海州区。2015年,常州戚墅堰区和武进区合并组建新的武进区。2015年撤销淮安市清河区、清浦区,设立淮安市清江浦区,以原清河区、清浦区的行政区域为清江浦区的行政区域。2016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无锡市新吴区,将无锡市锡山区的鸿山街道和滨湖区的江溪、旺庄、硕放、梅村、新安街道划归新吴区管辖,以上述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新吴区的行政区域。201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安县,设立县级海安市,以原海安县的行政区域为海安市的行政区域。海安市由江苏省直辖,南通市代管。
1998年以来,全省对布局不尽合理和规模偏小的乡镇、村进行了撤并。至2011年底,共撤并乡镇1018个,撤并率51%,其中2011年撤并乡镇19个。2012年江苏省围绕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撤并24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新设立10个街道办事处。2017年较上年撤并6个乡镇,增设3个街道办事处。2018年,江苏减少35个镇、24个乡,同时增加33个街道办事处。乡镇规模和人口数量更加符合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
表2 江苏省行政区划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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