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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赫哲族的历史渊源与自然环境

文化是一种人类区别于动物的精神现象,只有当人类形成一定规模的社会组织形态,才能创造、发展和传承自己的文化。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演变规律,大多是由血缘政治向地缘政治进化的。基于血亲关系,不同家庭、部落共同生存于一定的物理空间和自然环境之中,面临着相同的生存困境,不断征服和改造自然,获得相似的生命体验和经历,形成法国社会学家列维-布留尔所谓的“集体表象”,最终分享共同的集体记忆和情感,突破血缘关系而被文化的纽带紧紧联结。因此,任何一种群体文化传统,都带有独特的地域印记,也必然是一定物理空间的意义表现。赫哲族世居东北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以渔猎为生,创造了丰富的渔猎文化,涂绘了承载整部伊玛堪宏大深邃叙事的底色。

一 民族历史渊源

赫哲族 是我国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世代居住在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三江流域”,在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中创造了富有特色的民族文化。赫哲族是一个古老而年轻的民族,说她古老,是因为其先民可以追溯至先秦时的“肃慎”,汉魏时称“挹娄”,南北朝时叫作“勿吉”,隋唐时“靺鞨”中靠近黑龙江的一支叫作黑水靺鞨的一部分是赫哲族人的先祖。辽代在黑水靺鞨的生活区域设立的“五国部”是赫哲族先祖与满族先世杂居的地方。到了明代“女真”分为三部,其中“野人”女真中的一部分是赫哲族人的先祖。清朝前期,“野人”女真再度分化成“东海”两部——呼尔哈部和瓦尔喀部,合称东海窝集部。赫哲族人聚居的区域,“其部族居于松花、乌苏里、黑龙江三江汇流之处博和哩,诺尔噶勒、都里达苏,大、小噶里达苏,绰库禅,能吉勒,赫哲喀喇诸屯,皆别出于呼尔喀之屯寨也”(《赫哲族简史》编写组、《赫哲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2009)。关于“窝集”一名,史书记载纷纭,普遍认为是由“勿吉”蜕变而来,因此也有“赫哲”为“窝集”转音而来的说法。17世纪初,居住在黑龙江中下游、松花江、乌苏里江流域的族群经过迁徙、分裂和融合,最终形成了新的民族共同体,至今大约有三百年,因此赫哲族又是一个年轻的民族。

由于赫哲族的各个部落在居住区内的分布南北纵深较长,故而形成了不同的方言区,族内自称也有差别。居住于富锦市大屯以上沿松花江上游的赫哲人自称“那贝”,居住在富锦市嘎尔当至街津口一带的自称“那乃”;居住在街津口村以下至乌苏里江沿岸的赫哲人自称“那尼敖”,汉语都是“当地人”的意思。他们在与外族进行交往时均称本族为“赫真”或“赫哲”。此外,在不同地区中的不同方位,赫哲族人之间也有自己的称呼。现在我们所说的“赫哲”名称是从“赫真”音变而来的。“赫真”为“黑金”、“赫津”、“黑哲”和“黑斤”等词语的同音异写,意为“居于下游的人”或者“东方的人”,原来是方位词,后来成为民族中居于此方位族人的专有名词,最后统一为全民族的通称。

1663年,清康熙帝正式将这个民族共同体命名为赫哲族,“命四姓库里哈等进贡貂皮,照赫哲等国例,在宁古塔收纳”[《清圣祖实录》(卷八),1985:21]。这是“赫哲”一词在文献资料中第一次出现。被国家定名为赫哲族,标志着一个新的渔猎民族共同体在三江平原上正式形成。

近代以来,赫哲族居于边境,在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下,物质生活极端贫苦,缺医少药,疫病流行,卫生条件极差,而造成大量人口死亡;日伪统治时期执行分而治之的种族灭绝政策,赫哲族一度濒于灭亡,按照日本投降前统计的数字,仅有300多人。

1930年,我国民族学先驱凌纯声深入松花江下游(从依兰到抚远地区)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田野调查,并于1934年出版民族志调查报告《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从此“赫哲族”在学界渐渐为人知晓。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我国的民族工作者对黑龙江的赫哲族进行了更为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在完成民族识别后,赫哲族也正式融入了祖国多民族的大家庭中,在民族团结和区域自治制度的支持下,逐渐走上现代化发展的道路。当前,赫哲族主要分布在黑龙江省内,大部分聚居于“三乡两村”,即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八岔赫哲族乡,双鸭山市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佳木斯市敖其镇敖其赫哲族村、抚远县乌苏镇抓吉赫哲族村,也有少部分赫哲人杂居于抚远县、同江市勤得利、桦川县苏苏屯、富锦、依兰以及佳木斯市内。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中国境内赫哲族为5354人,仍属于我国人口较少的民族。

二 组织结构

对于历史上赫哲民族社会结构的研究,应该说目前还不够深入。不少学者认为,19世纪末20世纪前半叶的赫哲人,仍处于氏族社会晚期。然而黑龙江沿岸一带的许多民族,其氏族实际上往往仅为一种调节婚姻关系的结构(防止族内通婚),而早就不是严格的血缘生产组织。赫哲族的情况也不例外。所谓“氏族”,就是清代许多史籍里谈到的“喀喇”,亦即今天所指的姓氏。据统计,赫哲族共有二十多个姓氏,其中最古老的姓氏有七个,大多源于最初所居地的地名。这些氏族没有“经典意义”的氏族所具有的那样的生产势力范围——如氏族独占的渔场、猎场——的概念。大多数氏族虽有自己经常使用的渔场、猎场,但这些地方并不被视为某一氏族的专属。因此渔猎季节往往谁来得早,谁的使用权就受到尊重。不同氏族乃至不同民族共同使用一个渔场、猎场,相处得很好以至通力合作是正常的情况。直至19世纪末才发现有偶尔为争夺渔猎地盘发生冲突的现象(徐昌翰、黄任远,1991:13)。

赫哲族的同姓人就起源而言,其构成也不是单一的。人数较多的姓氏往往可以由发生于不同时期、来源于不同地方的好几个分支构成。这些氏族汇入现有的氏族的时间各不相同,在汇入之前各有各的历史。有些人数较多的同姓人在个别情况下甚至可以不遵守同“族”不通婚的禁忌。这样看来,无论是从血缘还是从生产来看,赫哲族的“氏族”同“经典意义”的氏族都有着相当明显的差异。赫哲族的氏族直至新中国成立前仍处于比较活跃的变化组合之中。

几乎在所有的“氏族”内部都很难发现重要的起源一致的特征。“氏族”中的古老成分很难保持自己的“纯洁性”,它们往往同外来成分融合在一起。“氏族”共同生活,或者分化出去向外地迁徙。艰苦的生活条件需要他们通力合作,原来居住一地的不同成分外迁到新的地点后,旧址的名称很可能就成为他们统一的新姓氏。小族、弱族联合起来形成新的氏族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对同姓而不同宗的记忆依然十分鲜活。外来移民同某一居民点的土著融合、通婚乃至完全同化的过程是赫哲居民点发展的典型过程,而排斥外来者的现象却难得一见。外来户吸收土著文化,同时把自己的文化因素注入土著文化,于是在晚于他们的外来者眼中,先于他们的外来者也成了土著。

这样一个过程长期作用的结果是,人数为几千人的赫哲族分成了几十个姓氏宗族,而每一个姓氏又由起源和来源各不相同的宗族构成。另外,所有的赫哲居民聚居区域,甚至包括仅有几户的小居民点,也都是多姓氏的村落。可见血缘关系已不是赫哲人聚居的主要原因。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合作互助的关系更为重要。赫哲族在经济活动中较早地摆脱了家族观念而把人数不多的小家庭作为结构的基本形式。在这一点上,赫哲族同我国南方以农耕为主要经济活动形式的少数民族有着极大的差异。

值得一提的是从近一个半世纪的中外文献来看,赫哲族中几乎从来没有发生过血亲复仇的事件,遇有家族成员被外族杀害的情况,普遍的甚至可以被视为规律的解决办法就是使用重金求得和解,如向受害者一方的家属送毛皮、绸缎、衣物、妇女等。这种情况当然不是偶然发生的,它为我们深入认识赫哲族的口头文学提供了重要的背景材料。

三 自然生态环境

任何族群总是生存于一定的生态环境之中,在适应和改造环境的过程中,创造和发展出适应民族生产和生活、展现民族精神的文化体系,与此同时,他们也将生存环境改造成了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空间。这里所说的生态环境就是包括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在内的资源的数量与质量的总称,是关系到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文化学强调人类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互动关系。赫哲人正是在白山黑水中创造了独特的渔猎文化。

17世纪中叶之前,赫哲人的先祖主要活动于贝加尔湖地区,后向东迁移至黑龙江流域。黑龙江全长约4440公里,流域面积约185.5万平方公里,其中89.11万平方公里在我国境内,占全流域的48%,其中大小支流有上万条,湖泊罗布,包括呼玛河、松花江、乌苏里江等大支流,蜿蜒向东,在俄罗斯联邦境内注入鞑靼海峡,融入鄂霍茨克海。

这里所说的黑龙江流域东部地区东起小兴安岭东麓,西至鄂霍茨克海沿岸,南起长白山脉,北至斯塔诺夫山脉(外兴安岭的一部分)。该区域包括松花江、乌苏里江地区,以及黑龙江中下游及其支流格林河和阿姆贡河地区。地形辽阔平坦,沿岸地带平均海拔50米以下,以河流冲积平原为主,主要有三江平原(位于中国境内)和阿穆尔河下游平原(位于俄罗斯境内),它们是黑龙江流域两块最大的冲积平原。山脉主要有完达山脉(位于中国境内)、锡霍特山脉(位于俄罗斯境内)。

从气候特征来看,该区域处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带,四季变化相对较为明显。春季少雨多风,夏季短促,冬季严寒干燥且漫长少雪。每年入秋后的10月至11月,随着一股股强冷的西伯利亚寒流侵袭,湖面水域开始结冰,直至次年4月中旬,冰冻期可达半年之久。每年1月平均气温为-22℃~-18℃,7月平均气温为20℃~21℃。赫哲族生活的乌苏里江流域,最低气温在零下35℃左右,最高气温在30℃上下。

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冲积而成的“三江平原”,地势得天独厚,土壤肥沃,物产丰饶,为赫哲族的渔猎生产和采集业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平原北有黑龙江,东有乌苏里江,松花江在此与黑龙江汇合。平原上湖沼星罗,江河棋布,主要有穆棱河、楼肯河、挠力河、七星河、安邦河、七虎力河等河流。完达山余脉蜿蜒伸展其间,素有“林海雪原”之美誉。其间森林茂密,灌木丛生,植被茂密。其中树木种类繁多,达上百种,较为珍贵的有红松、云杉、水曲柳、黄波罗等,还有生长木耳、猴头蘑菇的柞树,木质坚硬的刨码树,笔直参天的白杨树,四季常青的针叶松,绿叶红干的樟子松,等等。

这里渔猎资源和植物资源均很丰富,主要的渔业资源有洄游鱼类——大马哈鱼(鲑鱼);有每尾体重可达几百斤直至千斤的鳇鱼;有鲤鱼、鲇鱼、白鱼、鳞鱼和著名的“三花”(鳌花、鳊花、鲫花)、“五罗”(哲罗、法罗、雅罗、胡罗、同罗)。主要的猎业资源有紫貂、东北虎、猎豹、水獭、猞猁、熊、驼鹿、马鹿、堪达犴、狍子、野猪、猫子、狐狸、松鼠、浣熊、海狸、仙鹤、海东青等。主要的植物资源有松、桦、椴、柳等树种,有人参、桔梗、黄芪、甘草、五味子、柴胡等中草药材,有榛子、松子、橡子等坚果,有白蘑、榛蘑、猴头蘑等食用菌,有山梨、山葡萄、牙格达、都柿、稠李子、山丁子、山里红等野果和柳蒿、芡菜、野蒜、江葱、车轮菜等野菜。“棒打狍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谚语是对该地区物产丰饶的真实写照(《赫哲族简史》编写组、《赫哲族简史》修订本编写组,2009:1~3)。

恩格斯指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1995:383)人类通过劳动与自然界沟通和对话,并在这种互动中创造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因此在其所处生态环境中的感受、经验、风物等都天然地成为叙事的对象和背景。

丰富的天然物产给赫哲人民以劳动生息之利,为民族繁荣发展提供了优厚的物质条件。同时,赫哲人在捕鱼、狩猎和采集生活中,积累了大量的生产生活经验和生存法则,构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并使其融入了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世代传承。一直以来,捕鱼和狩猎是赫哲人衣食的主要来源。赫哲人喜爱吃鱼,尤其喜爱吃生鱼。他们不仅以鱼肉、兽肉为食,穿的衣服也多半是用鱼皮、狍皮和鹿皮制成的。这种几千年延续下来的独特的生活习惯形成了赫哲族独特的渔猎文化。在清代和民国初年,随着赫哲族与中原、邻近各族持续不断的交往,汉人或邻近各族依据赫哲族风俗习惯中的一些特点,把赫哲族称为“鱼皮部”“鱼皮鞑子”“狍皮鞑子”“鹿皮鞑子”等,尽管这些称呼往往带有一种歧视色彩,但是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赫哲人以渔猎为主的生产生活方式。

历史上,赫哲族捕鱼只限于自行消费,使用传统的捕鱼工具(如传统的渔网、鱼钩、鱼叉以及小船等),捕鱼的效率也较低。而且赫哲族人信奉萨满教,一直对自然怀有敬畏和感激之情,从来不对自然过分索取。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随着现代科技的进步,赫哲人捕鱼也走上了现代化、机械化的道路,大大提高了捕鱼效率,同时对野生渔业资源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进而也让赫哲人传统的生计方式发生了变迁。加之水体污染,渔业资源的总量正在一天天变少,赫哲族无法维持以前的传统渔业生计模式,很多家庭迅速走向贫困。传统的生活方式无法延续,失去了网滩、猎场、密林中的聚集酬唱空间,年轻人逐渐离乡背井开始新的谋生方式,现代教育体制中的标准语言文字的推行,都让口耳相传的民族文化传承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

为了保护当地的野生生物资源,我国在三江平原地区设立了国家自然保护区,通过十几年的保护工作,三江地区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在种类和数量上都有了明显的增加。保护也就意味着对渔猎的限制,赫哲族的传统经济来源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应对这一现状,当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帮助一部分赫哲族人改变他们单一的渔猎生产方式,使他们的一部分收入来源转向农耕业。另外,当地政府利用有利的自然条件以及赫哲族文化的吸引力,积极引导当地群众开展生态旅游,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拓宽了收入的来源和渠道,留住赫哲人人中的中青年,并在赫哲民族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增加民族传统语言文化的内容权重,从而在改善赫哲人的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创造更多的文化传承条件。

赫哲人内部正在寻求这样一种平衡点,即自然、文化以及人的发展协调一致。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高自身的生活质量,同时传承、发展民族传统文化,促进社区的全面发展。

四 三江渔猎文化中孕育的伊玛堪

空间是文化的摇篮,文化是空间的社会化叙事。赫哲族在独特的地理环境和历史条件中逐步形成了丰富的口头传统,特定的历史时空决定了赫哲族伊玛堪的内容和艺术特点。

伊玛堪全面反映了赫哲各部英雄儿女的渔猎生活,带有明显深刻的渔猎社会文化烙印。作品的男女主人公——莫日根和德都们,他们的生活道理,他们的爱情婚姻和其他一切相互关系,以及作品中的各种细节描写,风俗场面,无不具有渔猎社会的特点。几乎在所有的赫哲族的伊玛堪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男主人公莫日根的英雄性是在典型的渔猎环境中展现的。他首先是一个渔猎能手,具有超凡的能力,能够获得其他猎手所无法获得的猎物。他们所建立的是三江地区渔民猎手所向往的功业。作品中的女主人公德都们则是莫日根们贤惠能干的助手,陪伴并协助他们征讨敌人,在困境中给他们以有力的支持。莫日根们具有三江地区渔民猎手英勇豪迈的性格,过着三江地区渔民猎手典型的日常生活,展示着三江一带赫哲人的典型生活方式。他们在江河湖海里捉鱼,在山林中猎取飞禽走兽,他们祭祀祖先和萨满神灵,互相比试武艺,在家中同亲戚朋友放量豪饮。他们直率豪爽,但有时也会因一点小事争执起来,以致拳脚相见。女主人公则在日常生活中“熟皮子”,晒“鱼条”,炒“鱼毛”,到野外采集野果、野菜,在炕上缝制鱼皮衣,遇到客人来到就点烟奉茶,扎上围裙“齐日叉日、齐斯他斯”地炒菜,操持的完全是三江流域赫哲妇女都要做的家务。

伊玛堪中到处穿插着赫哲族日常生活的一幅幅生动图景,赫哲民族传统习俗和三江地区特有的风物,在其中得到了生动、具体和全面、准确的反映。莫日根们踏着“两块板”(滑雪板)穿山跳涧,乘着“三块板”(由三块整木板做成的木船)漂江过河。“七星砬子”“青龙山”……这些赫哲人所熟悉的地方,正是演出一幕幕充满英雄气概的悲欢离合的庞大舞台。每当空闲的时候,伊玛堪里的主人公就同今天的赫哲人一样,围着“伊玛卡乞玛法”(伊玛堪歌手)听他讲唱伊玛堪,有的挤在玛玛克钦(老太太)跟前听她讲“特仑固”(传说故事),还有一群德都用银铃般的嗓音唱着“嫁令阔”(民歌)。每逢节庆,莫日根们个个精神抖擞,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竞技活动。“那射箭靶场上三个草扎垫挂着的桦树皮靶上,扎满射手们的箭头,摔跤场上摔跤手生龙活虎,各不相让;叉球手照准草球甩着飞叉,看热闹的人群里传来阵阵的叫好声。” 种种生动的情节和充满民族风情的描写,融合在所有的叙事之中,散发着浓郁的三江渔猎文化风情和韵味。

伊玛堪反映了三江地区民族的历史。凌纯声采录的赫哲故事《土如高》,开篇就指出古代赫哲族“分为三大部落:一在乌苏里江一带,名竹勒什部落;一在萨哈林一带,名佛尔什部落;一在松阿里一带,名阿尔奇都部落”(凌纯声,2012:858~859)。伊玛堪中指示的赫哲族分布状况同今日的实际民族分布状况几乎毫无二致,体现了这一地区居民的相对稳定性,避免了历代文献中由于某些学者占有材料不足或考证不当造成的讹误。在赫哲故事中有许多古地名,现在虽已不复使用或很难确定它们的具体所指,但通过考证大体可以在三江一带勘定出它们的所在。例如,在赫哲故事《阿尔奇五》中有这样一句话“唐宋年间,吉林境内松阿里南岸有一个小城,叫作富廷霍通”。这里的“松阿里”指的就是松花江,凌纯声认为“富廷”是当时吉林省富锦县(现富锦市)以西,离县城十余里处的一个小城(凌纯声,2012:616)。据考察,今富锦以西十里左右确实有一座无名小土城,周长五六里,北临松花江,城内出土过明代文物,同《阿尔奇五》中所说的富廷霍通完全吻合(徐昌翰、黄任远,1992:156)。

凌纯声采录的另外一则赫哲故事《沙日奇五》中提到:“松阿里北岸有一座霍通德义,在今鄂里米三十里,昔时此城约有房屋千余所。”其中“鄂里米”即为当时松花江北岸的富锦县对面(凌纯声:2012,704)。流传在赫哲族口头的伊玛堪作品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类似内容,说明这些故事同三江地区的历史、地理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作品中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描写,则更是充满了三江渔猎生活的特色。试以祭神大典的描写为例:香叟莫日根凯旋之后,摆下了祭神的供品,其中有百只鹿、百只狍子、百只野鸡、百头野猪等;满都在祭神时摆下的祭品是獐狍各百头,野鸭、大雁百五十只,天鹅十只,还有一只千年的赫哲神兽——乌鲁古力(熊之类的怪物)。这些都是三江地区大自然的产物,是渔猎生活中人们熟悉的东西。故事中当某霍通主人为女招亲时,向众莫日根提出的三个条件是:“正南树洞里有一只恰克陈(大雕),东南水中有一条爱新达乌(金鲑鱼),西南山坡上有一头库玛卡(鹿)。谁能得到这三样东西,我就把女儿嫁给谁。” 对莫日根的考验富有明显的三江渔猎生活特色。阿格弟莫日根向黑斤德都求婚的时候,黑斤的父亲提出两个条件:一要阿格弟一箭射落三只雁,二要阿格弟搞来三江口深町里的千年鳇鱼。 这些细节描写都表明了对于英雄的考验条件是在三江地区渔猎生活环境中提出的典型要求。

伊玛堪作品展现的主要是三江地区的山岭、河流、原野、湖泊、森林、动物、植物等,主要描绘的是三江地区特有的自然风貌。就连神化了的动物——神鹰、天鹅、千年鳇鱼、金色神鹿、深海中的木杜里(龙)、吃人的乌鲁古力——也无不具有浓郁的三江地方特色,产生于渔猎文化的土壤。在赫哲族伊玛堪中经常可以看到各种船只。作为居住在三江流域、从事渔猎生产生活的赫哲族的重要交通工具,船也是伊玛堪中的莫日根征战途中的重要运载工具。这些船只都富有黑龙江一带操满-通古斯语族语言的民族的特色,如用三块木板制成可乘坐七八人的小舢板——“特莫特肯”,有用三块松木板制成可乘坐一二人的小划子——“未一户”,有只可乘坐一人的桦皮艇,还有可以载重的大风船——“底亚拉”。赫哲人口头传统叙事中还谈到赫哲人的造船技术——几天之内便可以造起上百艘每艘可载十户人家的大风船,每当莫日根征服一个霍通,就会使用这样的大船把霍通里的人财带回家乡。

总之,三江土著民族的江河渔猎文化的影响,无时不在所有情节中大量而普遍地表现出来,构成了赫哲族伊玛堪的叙事背景,总体上代表着赫哲族英雄叙事的文化特色,决定了赫哲族伊玛堪总体的内容构成和文化面貌。 Ik6C6mZ39gRkxNTNYppWOQjAluDKR2MUTnQbEwghEdC1VlrjrZ1MqnqbAZK+aq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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