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籍(210—263),字嗣宗,河南尉氏县人,“竹林七贤”之一。曾为步兵校尉,故世称“阮步兵”。他生活在魏晋易代之际,统治阶级内部斗争尖锐复杂,因此纵酒谈玄,不问世事以避祸。对司马氏集团表面敷衍,实则却是消极反抗。
阮籍嫂尝还家,籍见与别。或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辈设也?”(任诞·七)
阮籍的嫂子有一次回娘家,阮籍特意去与她道别。有人因此讥笑阮籍,说他有违男女之大防。因为按照礼节,叔嫂之间,是不能私下见面的。阮籍便高傲地说:“礼节难道是为我这样的人设置的吗?”
晋文王功德盛大,坐席严敬,拟于王者,唯阮籍在坐,箕踞啸歌,酣放自若。(简傲·一)
司马昭因平蜀篡魏有功,志得意满。身边陪侍的人,全都严肃恭敬,把他当王一样看。只有阮籍叉开腿坐着,顾自饮酒啸歌,旁若无人。
步兵校尉缺,厨中有贮酒数百斛,阮籍乃求为步兵校尉。(任诞·五)
阮籍听说步兵校尉一职空缺,而步兵厨房中有三百石酒,于是向司马昭求得这一官缺。得官后,阮籍和好友刘伶一道,迫不及待地跑到步兵厨房中,开怀痛饮了一回。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任诞·二)
阮籍母亲去世,正在服丧,本来是不能食肉饮酒的,但是他在文王司马昭的筵席上,照样饮酒吃肉。司隶何曾当时也在座,看见阮籍这个样子,觉得很不成体统,就对文王说:“主公凭借孝道治理天下,阮籍却在重孝之中饮酒吃肉,犯了大忌,应该把他流放到海外,以正风纪。”文王回答说:“阮籍因丧礼而身体毁坏到这样的程度,你没看见吗?难道你就一点同情心都没有?他因身体毁顿而饮酒吃肉,正是合乎丧礼的行为。”
虽然遭到何曾的非议,阮籍在酒席上并没有放下酒杯,边饮酒,边吃肉,泰然自若。
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任诞·九)
阮籍葬母之前,不顾丧礼忌讳,蒸了一口肥猪下酒,并饮了二斗酒,然后与母亲的遗体告别。刚说完“完了”二字,就长号一声,口吐鲜血。因葬礼,他的身体遭到很大伤损,好久不能复原。
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任诞·八)
阮籍的邻居有一个美妇人,当垆卖酒。阮籍与好友王戎常常到美妇家饮酒,阮籍喝醉了,在美妇的身边倒头就睡,一点也不顾忌。美妇的丈夫刚开始有点疑心,怕阮籍与他的妻子有染,但是经过长时间的观察,发现阮籍毫无邪念,也就放下心来。
《晋书·阮籍传》中记载阮籍曾借酒避祸:“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钟会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