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兰姆,不能不先谈一谈英国随笔的发展,而谈到英国随笔,又离不开法国的著名散文作家蒙田(Michel Eyqu-em de Montaigne,1533—92),他那以“我写我自己”为主导思想的《随笔》(“Essais”)一书是近代欧洲随笔散文发展的奠基石。英国的随笔写作即以此书的最初英译本(出版于1603年)为其滥觞。此后三四百年,随笔在英国不断发展,作者迭出。最初的硕果是培根的五十八篇《随笔》(Francis Bacon:“Essays”,1597—1625)。但培根的随笔是哲理性的,和蒙田那富于个人风趣的笔调不同。到十七世纪,英国出了两部模仿蒙田的作品,那就是考莱的《随笔集》(Abraham Cowley:“Essays in Verse and Prose”,1668)和邓普尔的《杂谈集》(William Temple:“Miscellanea”,1680—1701)。但英国随笔的大发展却是在十八世纪。当时,文人办期刊蔚然成风。例如,大家熟知的笛福,在他六十岁写作《鲁滨孙历险记》之前,早就是办刊物的老手,而且是英国头一份期刊《评论报》(“Review”1704—13)的主笔。此外,斯威夫特办过《检察者》(“The Examiner”,1710—11),斯梯尔和阿狄生办过《闲话报》(“The Tatler”,1709—11)和《旁观者》(“The Spectator”,1711—12;1714),约翰逊博士办过《漫游者》(“The Rambler”,1750—52),后来哥尔斯密也办过短期的小刊物《蜜蜂》(“The Bee”,1759)。由于时代的风气、刊物的需要,随笔得到广泛的应用,作家用它来立论、抒情、写人、叙事,还不动声色地把自己的个性因素贯穿进去,将随笔开拓成为一种非常灵活、非常吸引读者的文学体裁。到了十九世纪,随笔散文成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一个分支,出现了一批著名的随笔作家,如兰姆、赫兹利特、德·昆西和利·亨特等。英国随笔在十九世纪发展到了一个顶峰,题材扩展到了日常生活各个方面,作者的个性色彩也更为浓厚,名篇佳作甚多,其流风余绪一直影响到二十世纪。从二十世纪初到三十年代,英国随笔还又经历了一段相当繁荣的时期。
这算是英国随笔散文发展的一个非常粗略的轮廓。
查尔斯·兰姆(Charles Lamb,1775—1834)生于伦敦一个律师的佣人之家。七岁时,进入为贫寒子弟而开设的基督慈幼学校念书,并与诗人柯勒律治同学结下终身友谊。兰姆是高材生,拉丁文学得很好,可惜有口吃的毛病,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被剥夺了在高等学校中才能享受的娱情怡性的精神养料”,引为终身憾事。由于家境困难,他十四岁即开始谋生,先在南海公司、后在东印度公司,整整做了三十六年职员,到五十岁退休。
兰姆一生平静,但屡遭不幸。小时候,他常到外祖母为人做管家的乡下庄园里去住,认识一位叫安妮·西蒙斯的金发姑娘,青梅竹马,有了感情。但他二十岁时,这个姑娘与一个当铺老板结了婚。在失恋的打击下,兰姆一度精神失常,在疯人院里住了六周,方得复元。次年(1796年),他家里发生一桩惨剧:比他大十岁的姐姐玛利,由于日夜操劳赶做针线活贴补家用,劳累过度,遗传的疯病发作,竟拿刀子刺死了他们的母亲。这件事决定了兰姆一生的道路。他独自一人挑起了赡养老父、照料疯姐的家庭重担。他父亲死后,姐弟二人相依为命。玛利的病时好时坏,病好的时候,姐弟在一起读书、写作(因为玛利也是一个文学才能很高的人)。玛利发病常有预感,每到此时,姐弟俩就手拉手哭着向疯人院走去。在伦敦,查尔斯曾经暗自爱慕一位邻居的姑娘,未及说话,她已去世,只能写篇文章表示怀念。他又曾向一位熟识的女演员写信求婚,但信发出后考虑一下自己的家庭状况,又去信撤回。为了不使玛利流离失所,他一生未婚。晚年,兰姆姐弟移居乡下,收了一个祖籍意大利的孤女爱玛·伊索拉为养女。他们培养这个小女孩,亲自为她编写课本,还让她学意大利文、读《神曲》原文。这给他们的凄凉岁月增添不少乐趣。爱玛长大,与一个年轻书商结婚,兰姆姐弟又过着寂寞的日子。玛利时时犯病,为邻居所嫌,住所搬来搬去。最后,他们再也无法料理自己的生活,寄居在别人家,只求有个食宿之所。姐弟相约,最好玛利先死,免得她孤苦无依。不料,查尔斯在1834年底跌倒伤脸,竟不治而死。玛利在衰病昏迷中活到了1847年。兰姆为照顾姐姐牺牲自己,这种无私精神常为评论家所称道。
兰姆个子不高,身体瘦弱,长长的面孔和宽宽的额头透着过人的聪敏,淡褐色的眼珠有时闪出调皮的光芒,有时流露忧郁的神情。他衣着朴素,总是穿着那身普通职员穿的黑色燕尾服,下摆贴在他那瘦瘦的腿上。他生性温和,在生人面前拘束害羞,有时为了摆脱窘境说些傻话、怪话,那是因为急了。只有在知心好友中间他才流露出自己的真实性情。他的要好朋友自然首先是诗人柯勒律治和华兹华斯,但他同一直拥护法国革命、思想激进的作家葛德文、赫兹利特、亨特等人也一直保持友谊;此外,他还有一批穷朋友,多半是些有才能、有学问、有见识的“穷哥儿们”,像那位身无分文却敢碰反动势力、捋虎须的穷编辑约翰·芬维克,那位刻苦读书、一直到眼睛失明的穷学者乔治·代厄尔,那位同情穷苦儿童、每年设宴招待扫烟囱小孩的穷文人吉姆·怀特,等等,对于这些下层奇人,兰姆怀有深厚的情谊。
兰姆在伦敦当职员那些年,每周星期三晚上,他在文学界的朋友就到他的住所聚会。虽然房间低矮狭窄,但室内绝不缺少书画;房中摆下两张小桌,可以打打扑克;壁橱里有冷牛肉、黑啤酒,客人们可以随意取来吃喝;大家无拘无束地谈天,谈得高兴了,兰姆也插入一两句俏皮话凑个热闹。譬如说,有一天,华兹华斯谈起了《哈姆雷特》,夸口说,莎士比亚尽管很行,别的诗人只要掌握了关于哈姆雷特的史料,把它改编成戏,搬上舞台,照样成功。兰姆就挖苦他,大声说:“好,华兹华斯说了,他也能写出《哈姆雷特》来——只要他有这么一个愿望!”这些夜晚是兰姆最高兴的时候。
兰姆口吃,偏爱说笑话。晚年,他住在伦敦郊区。有一回,他的养女爱玛患病初愈,兰姆送她到伦敦去玩一玩。在马车上碰到一个旅客,向兰姆问这问那,兰姆很头疼。实在没话可说了,那位先生忽然瞥见车窗外有一片菜地,又提出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请问,我国今年萝卜的收成如何?”兰姆连想也不想,就一本正经回答道:“敝见以为,这全要看燉羊肉的味道如何才能决定。”小姑娘听了,扭过脸去哈哈大笑,苍白的面孔愁颜一破。
兰姆生活在十八、十九世纪之交,当时法国革命震动全欧。兰姆和其他英国热血青年一样受到法国革命的影响,结交了一批思想激进的朋友,他们一同写作诗文向反动保守势力开战,同时也一同受到对方的攻击谩骂。但滑铁卢一战,拿破仑下台,欧洲形势大变,封建势力复辟,英国政府的方针政策日趋反动,英国文学界中原来思想急进的人,有的被审讯,有的下狱,有的受舆论围攻、陷于孤立,有的思想变化、趋于保守。在这种形势下,兰姆写文章只谈日常琐事,再也不谈政治了。这当然也有他的苦衷。批评家贝雷尔(Augustine Birrell)说:“兰姆知道自己神经脆弱,又深知自己一生中所要承受的沉重负担,所以他拼命躲进那些琐事里,有意装傻,以免由于激动而变成疯子。”(Introduction to“Essays of Elia”)为了自己和姐姐的起码生存,兰姆不得不收敛了往日的锋芒。
尽管如此,他对于社会下层的受苦的贫困者、弱小者始终怀着真挚的同情,对于他那些身处逆境、思想激进的朋友始终一如既往地保持着友谊,还尽自己的微力给他们以帮助。葛德文晚年穷困,兰姆曾送钱给他;亨特因讽刺英国摄政王而入狱,兰姆风雨无阻地去探望;“桂冠诗人”骚塞攻击亨特和赫兹利特,兰姆发表公开信为之一辩;赫兹利特在1830年病逝,临终前又穷又孤独,只有兰姆到病床前去安慰他。兰姆自己收入不多,勉强度日,但别人有了困难,他不吝解囊相助。“他总是帮助别人,而很少接受别人的帮助。”(贝雷尔语)这么看来,兰姆不失为一个性格善良正直的人。
自然,由于生平屡遭不幸,家庭负担沉重,兰姆性格中还有忧郁和痛苦的一面,这使他与烟酒结下不解之缘。这在他作品中也有所反映。
兰姆一生,大部分时间消磨在东印度公司的账房里。因此,他曾开玩笑说,自己的真正著作是公司里的那些大账本。他的文学活动都是在下班后业余进行的。他开始写作时,和柯勒律治或其他朋友一起出过诗集,但除一两首名篇外,诗歌成就不大。他写的一部散文传奇《罗莎芒德·葛雷》曾得到雪莱的欣赏。他从小喜欢看戏,还认识一些演员,努力写过一阵子剧本,但只有一部喜剧上演过,而且一演就“砸锅”,兰姆自己跟观众一起向舞台上喝倒彩。不过,他在戏上下的工夫并没有白费,在另一方面开了花、结了果:他成了一名莎剧评论家,他的《论莎士比亚的悲剧》是莎剧评论中的一篇重要文献;他还编了一部《莎士比亚同时代戏剧家作品拔萃》,他在为此书所写的按语里对这些剧作家作出了精辟的论断,在批评界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他和姐姐玛利合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Tales from Shakespeare”,1807),开始虽是作为儿童读物而写的,现在已经成为全世界“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儿童”攻读莎剧时不可少的入门书。此外,兰姆还是英国屈指可数的几个最好的书信作家之一,在信里他用日常的语言直截了当地谈他对于种种事物的看法。
但是,兰姆创作的最高成就是他的两集《伊利亚随笔》(“Essays of Elia”,1823;“Last Essays of Elia”,1833)。它们是他的代表作。从1820年开始,兰姆以“伊利亚”为笔名在《伦敦杂志》和其他刊物上发表随笔,连续十余年,后来收进这两个集子,共有长短六十八篇文章。这些随笔,或写作者青少年时代的往事,或写他的亲属、朋友、熟人,或写他当小职员的辛苦生涯,或写他在忙里偷闲中的小小快乐和种种遐想,或漫评他念过的诗、读过的书,或回忆他看过的戏、认识的演员,或写伦敦的市风,写乞丐,写单身汉,写酒鬼,并对种种世俗成见提出批评。这些作品题材平凡,写法别致,一经发表,读者和批评家都感到不同凡响,一百年来,一直被公认为英国随笔散文的典范。
原因何在?写这些随笔时,兰姆已到创作后期,而且,在1818年他已经出过自己的《文集》,把他的那些不大成功的诗文都收集进去,好像了结了一笔账,大有从此搁笔之意。而且,如果他真的还要再写那些平平无奇的诗歌、结构松散的剧本,也实在没有多大意思了。但是,1820年对于兰姆的写作生涯是个“时来运转”之年,《伦敦杂志》在这年创刊,一位能干的编辑向他约稿,不拘题材、不限写法,每月可以发他一篇文章。这就像一把对路的钥匙打开了他多年来自然积累的生活素材的宝库,那些亲友印象、往事回忆、伦敦见闻、世事观感,都是“近取诸身”,无需远求,熟烂胸中,左右逢源。而且,兰姆在长期写作(包括书信)中自然形成的语言风格,到这时也臻于成熟。凡此种种,熔铸成他这一路既不同于古人、也不同于当代作家的作品:总的情调是怀旧的,笔法则是亦庄亦谐,寓庄于谐,在谐谑之中暗含着个人的辛酸。
兰姆耽读十七世纪英国散文名家伯尔顿和勃朗的作品,酷爱莎士比亚的戏剧和弥尔顿的诗歌,浸淫既久,在写作中不免常常加以引用,古词古语时时出于笔下。他的思路和笔法看来有些古怪。但是,他这古怪的笔法只是一层语言外壳,像蜗牛的硬壳一样,包藏着一个有血有肉的软体。细心的读者对照兰姆的生平,透过他那仿古的文风,他那特别的用语,以及他那迂曲的思路,不难看出在这语言硬壳下所包着的“文心”,亦即作者的心,看出来他是一个苦人,也是一个好人,他的随笔乃是一颗善良的心里所发出的含泪微笑。
本书从两集《伊利亚随笔》中选译文章三十二篇,可以大致代表兰姆所写的各种题材的随笔作品。关于每篇文章的内容和背景,各篇的第一条注释可以算是题解,兹不赘述。这里只对于兰姆作品的基本特点,上文言有未尽者,再补充几句。
兰姆的随笔是十九世纪英国浪漫主义运动的产物。从思想上摆脱理性主义的约束,任直感,重个性,师造化;从文学上摆脱古典主义的框框,虽然有时也引用一两句拉丁诗文,但心目中真正感到亲切的文学典范并非古代的维吉尔和奥维德,而是从莎士比亚、弥尔顿到华兹华斯这些英国本土的诗人——在这些特征上,兰姆和英国的其他浪漫主义诗人作家并无二致。不同之处在于:华兹华斯的诗歌以农村为自己的讴歌对象,而兰姆的随笔却以城市为自己的描写对象。喧闹繁华的伦敦几乎是他全部灵感的源泉。他从城市里的芸芸众生和平凡小事当中寻找富有诗意的东西,正如华兹华斯从乡间的山川湖泊、田野平民那里汲取自己的诗歌灵感。兰姆说:“伦敦所有的大街小道全是纯金铺成的——至少说,我懂得一种点金术,能够点伦敦的泥成金,那就是爱在人群中过活的心。”(致华兹华斯的信)换句话说,他以热爱人群、热爱城市的心,赋予伦敦生活中的平凡小事以一种浪漫的异彩。他不必像十八世纪的英国随笔作家那样以启蒙读者为己任,尽可自己说自己的话。
不过,要说兰姆的随笔毫无社会内容和思想倾向,像佩特在他的论文《查尔斯·兰姆》中把兰姆当作一个“为艺术而艺术”的作家,那也不对。美国学者鲁宾斯坦博士在《英国文学的伟大传统》一书中指出:兰姆是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社会中职员、教员、会计、雇佣文人等中下层“白领工人”的代言人。这些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稍有苦中作乐的余暇,但在短暂的欢乐中又透出生活的苦辛。兰姆在自己的文章里有些话说得比较含糊曲折,但他在书信里有时候可就叫苦连天了。他在1822年给华兹华斯的一封信里写道:
“三十年来,我为那些市侩们干活,可是我的脖子始终不肯向那个轭套屈服。你不知道,一天一天,每天从上午十点到下午四点的整个宝贵时间,我不能休息,不能间断,像被关禁闭似的只能在那四堵墙里呼吸,得不到一点安慰,这叫人多么烦闷……唉,但愿在我从办公桌走到坟墓之前,能够有一两年自己支配的时间!办公桌和坟墓是一样的,区别仅仅在于你坐在办公桌前的时候是一件外加的机器。”
由于自己的生活地位,兰姆对于穷人、妇女、儿童、弱者、残废人是同情的,并在文章里多次表现出来,明眼的读者不难找到。
兰姆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文风:首先,它是个性毕露、披肝沥胆的,作者拉住读者,谈自己的一切,“说到哪里算哪里”;抒情、记事、议论互相穿插;文言、白话,秾丽、简古,交互使用,怎么方便就怎么写;有话即长,无话即短,跌宕多姿,妙趣横生。这是一种具有高度艺术性的散文。
然而,“风格即人”。这样的奇文,是作者付出了沉重代价才获得的:他那由不幸遭遇所形成的特别性格,他的“杂学”,决定了他不可能采取一般的爽朗明快、浅显易懂的语言——他的风格像是突破了重重障碍、从大石下弯弯曲曲发芽生长、终于开放的奇花异葩。他的随笔写作,是把个人不幸升华为美妙的文学作品。(《梦幻中的孩子们》一文可为代表,少年时的失恋之痛本来终生难忘,他却将它幻化为一个儿女绕膝、充满天伦之乐的美梦。)他还常常板着面孔说笑话。大家都知道,兰姆是英国独一无二的幽默作家。
对幽默很难下一个定义。暂用一个日本作家的说法吧。鹤见祐辅说:幽默是“寂寞的内心的安全瓣”,是“多泪的内心的安全瓣”;又说:“泪和笑只隔一张纸。恐怕只有尝过了泪的深味的人,这才懂得人生的笑的心情。”(《说幽默》,见鲁迅译《思想·山水·人物》)
兰姆的幽默,前边说过,就是这么一种含泪的微笑。幽默这个东西,过去被人说得太玄,太高雅了。怎样找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呢?在翻译《伊利亚随笔》当中,偶然读到我国当代作家聂绀弩的《散宜生诗》,得到了启发。这位曾经“身历古今天地愁”(何满子悼绀弩诗句)的著名杂文作家,在逆境中所写的诗歌却具有诙谐、滑稽的意味,让人读了有时掉眼泪,有时忍不住要笑。而作者自称他这些诗里写的是一种阿Q气,还说,处于苦难中,“人没有阿Q气怎能生活?”在这种时候,阿Q气还是一种“救心丹”,“人能以它为精神依靠,从某种情况下活过来。”(《散宜生诗》后记)
据我国三十年代研究介绍兰姆的梁遇春先生说,兰姆对于自己心灵的创伤也有一种“止血的灵药”、“止血的妙方”:“兰姆一生逢着好多不顺意的事,可是他能用飘逸的想头,轻快的字句,把很沉重的苦痛拨开了。什么事情他都取了一种特别观察点,所以可给普通人许多愁闷的事情,他随随便便地不当作一回事地过去了。”用兰姆自己的话说:“我练成了一种习惯,不把外界事情看重——对这盲目的现在不满意,我努力去采取一种宽大的胸怀;这种胸怀支持我的精神。”(以上引自梁遇春《春醪集》)
举兰姆自己的例子来说明他这种“胸怀”或者“精神”吧:明明是自己的恋人被一个“小开”夺走了,自己却把失恋当作一种胜利,说什么:“我甘心情愿为阿丽思·温——兰姆在文章中为恋人所起的假名——那迷人的金发和她那更迷人的碧眼所俘虏,在相思憔悴中度过七年的黄金岁月,也决不愿让这样刻骨铭心的爱情冒险事件根本不曾发生。”明明是自己的一大笔财产被人骗走了,还犟嘴说:“我宁肯让我们全家失去了被道雷尔老头所骗走的那一笔遗产,也不愿意在此刻还拥有两千英镑的财富存于银行之中,却在眼前失去了那个老奸巨猾的坏蛋的影子。”(以上引自《除夕随想》)这不是跟阿Q的一大堆洋钱被人抢走之后,自己打自己一个嘴巴,然后就心满意足、“得胜回朝”差不多吗?自然,从使用的词汇来说,他比阿Q文雅得多了。诸如此类,例子甚多,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细细寻找,比较一下倒是很有意思的。说不定对于阿Q精神的世界意义会有所发现。
人性大概是一种相当微妙的东西。它既有顽强的生存力,又有灵活的适应性,两者结合起来,遇到再大的不可抗的天灾人祸,人性的光芒总还是要从微小的缝隙中曲曲折折地透露出来。将眼泪化为微笑,也许就是人性的一种特殊表现,也就是人在患难中自我防护、自我肯定的一种本能,一种“止血的灵药”、“止血的妙方”。这种现象大概中外古今都有,只是在不同的阶层中表现形式有雅俗文野之分。这是我对兰姆的幽默,也就是含泪的微笑的理解。在此质之高明。
我国介绍兰姆,大约是从林纾以《吟边燕语》为名翻译《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开始。后来,这本书又以《莎氏乐府本事》之名在我国出过不知多少回原文注释本、英汉对照本和汉译本。解放后,又出了萧乾先生的新译本。几十年来,我国的英文教材里也不断出现兰姆的一些随笔名篇。“五四”以来,兰姆对我国的散文作家起过重要影响。不过,多数诗人、作家是通过英文原作来阅读、研究兰姆的。(例如,诗人朱湘的书单中就有《伊利亚随笔》,北京图书馆所藏的《兰姆传》的早年借书卡上还留着散文作家李广田的名字。最近,冯亦代先生在《得益于兰姆》一文中谈到他在散文写作中向兰姆学习借鉴的经验。)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三十年代初不幸早逝的作家梁遇春,他那篇洋洋万言、才气横溢的《兰姆评传》是我国作家评介兰姆的重要文献(见《春醪集》)。现在译者所做的工作,私心以为是梁遇春先生所开创的译介兰姆事业的一种继续,而动机自然是想为我国今天和明天的散文作者提供一组可以参考借鉴的外国随笔作品。兰姆是一个“冷门”,他不可能是畅销书作者。但在文学史上他也自有一定地位,翻译介绍他是值得做的。而且,我相信,他在中国也会找到自己的读者。
为帮助读者了解兰姆,笔者特译出英国批评家沃尔特·佩特的论文《查尔斯·兰姆》,作为附录。这篇论文虽然写在十九世纪后期,内容相当全面充实,而且本身也是一篇优美的散文名作。至于佩特的唯美主义观点,却需读者注意加以分析了。
兰姆的作品,一向被认为难译。在前人翻译研究的基础上,我尽了自己的努力,拿出这么一组译稿,只能算是一种尝试。译文和这篇序言的谬误之处,尚盼国内外专家学者不吝指教。
对于兰姆的翻译工作,前后多承《世界文学》编辑部英美组诸同志和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谢大光同志的热诚支持鼓励;资料准备、抄写复印等等繁重工作,则全部由河南大学外国文学研究二室储国蕾同志承担。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谢意。
刘炳善
1986年5月22日完稿于上海客居